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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瓶的自我修养 第42章 七夕番外

花瓶的自我修养!

很久之后,泽哥和初哥终于修成正果,他们婚后的第一个七夕——

有一个现象让初初一直很不解:为什么国人能把几乎每一个节日都过成情人节?

无论是春节端午六一中秋……还是圣诞节,每一次都是铺天盖地的秀恩爱、约会、送礼物。

基于此,似乎真正的中国情人节七夕,就没有那么鹤立鸡群了。

一样的各种宣传,圈内公开的情侣公然在微博上秀恩爱,没公开就私底下秀恩爱,人群中最耀眼的永远不是明星,而是单身汪。

诚然,初初已经不是单身汪了。

但她还是要一个人过节。

原因不复杂:顾泽有工作。

一大早,顾泽煮了粥,蒸了水蛋,还出门买了初初最爱吃的肉包子,陪着她一起吃完,叹息道:“实在推不开。”

初初虽然难过,但也能理解:“我知道,导演大老远从美国来,我们泱泱中华从来都是礼仪之邦,你不去不行,我昨晚专程百度了一下机票,还挺贵的,他花了那么多钱,也不容易。”

她一早起来就刷了个牙,脸都没有洗,一副蓬头垢面模样,但偶尔揉揉眼睛,在顾泽看起来实在可爱极了:“我会尽量早回来的,你再回去睡一会儿,昨晚累到你了。”

初初的脸立刻升温,她故作镇定地从一旁的衣柜里拉出一条深蓝色领带,为顾泽系好:“我老公好帅!——出门要注意安全,我听说美国人很open,就算你被他看上了,也要守护你的节操知道吗?”

顾泽帮她把头发别在耳后,低头亲亲她的眉心:“好。”

初初的回笼觉被电话吵醒。

她一边懊恼自己睡觉前没关手机,一边接起来:“喂?”

对方是正在海岛玩得正嗨的郑琳琳:“初哥!毛里求斯简直太美啦!话说今天七夕,七夕快乐哦,你跟顾影帝出去玩了吗?”

初初瘪瘪嘴:“没,他去见一个美国佬,把我扔在家里。”

郑琳琳感叹:“影帝就是影帝,口味重。”

初初:“…………你玩得好吗?”

“窝巢,我在这里遇到一个大帅哥!超级帅!虽然比不上你们家那个,但是我敢保证他绝对是直男!你说我要不要上?”

“顾泽也是直男!非常直!特别直!”

郑琳琳一顿,声音有些委屈:“请你不要再单身狗面前炫耀你们昨晚的夫妻生活好吗?单身狗是世界上非常珍贵的生物,请你爱护她!”

初初:“……”

她还没说话,敲门声响了。

诚然,初初的第一反应是,顾泽回来了。

因为他从来不做实现不了的保证,他说会尽量早点回来,那绝对有90%的几率提前回家,所以大中午敲门的,也非常可能是他。

“你等下我开个门。”初初把电话放到一边,看了下猫眼。

是个陌生的妹子,穿着杏色制服,手里提着一个大袋子。

初初开启对讲机:“请问你是?”

对方声音甜美,非常有礼貌:“一位姓顾的先生定了外卖,送到这里,请签收。”

初初一下子泻了气,开门取过外卖,拿着电话回到餐厅,无不失落地道:“唉,是顾泽给我叫的外卖。”

郑琳琳怒道:“出门在外谈电影,还能记得给你订外卖,卡得时间还正巧是十二点,你能别那么不知足吗?我不想跟你说话了,我要去追那个超帅的直男!”

初初提醒:“你可注意点,别忘了你上次也是去度假的时候邂逅一个帅哥,然后在邀请他吃饭的时候流了鼻血……”

“这次我塞两个棉球进鼻孔!绝对追到给你看!”

“……”

挂断电话,洗漱完毕,初初回到餐厅,打开餐盒,发现全都是她爱吃的菜,还有一碗十分清淡却美味的汤。

初初吃完,感觉心情果然好了许多。

虽然还有些郁郁:顾泽做的更好吃。

下午她收拾了屋子,扫地拖地擦桌子,把整个房子打扫了一遍,然后抱着顾泽给她准备的零食盒一边吃一边看电视剧。

最近《汉宫秋》被翻拍,网络上一片吐槽,称新演员虽然看着年轻,但是完全演不出原版的味道,皇后不像皇后,像怨气爆棚的妃子;辛夫人被演绎得嗜权如命,完全没有灵气;李婕妤明明身体不好,却每天面色红润喜笑颜开;最关键的是,长公主殿下武戏太糟,文戏太弱,长得还太丑!

初初一边看弹幕一边笑:“哈哈哈竟然有人说,要找个比沈初初美得来演确实难度很大。这一定是个德艺双馨的好姑娘,有眼光。”

其实翻拍从来都是吃力不讨好,尤其是《汉宫秋》这样有神转折的剧,在观众已经熟悉主角和剧情的情况下,要做到出其不意,让他们有恍然大悟甚至拍案叫绝的感受,委实太难了。

不过初初喜欢看评论。

网友[如果没有如果]:因为这部剧,又把当初的《汉宫秋》翻出来看,发现杨之文虽然帅,但是初哥还是跟顾影帝配,如果顾影帝去演长公主的丈夫就好了,可惜顾影帝出道多年,竟然一部电视剧都没拍。

下面一片附和。

初初偷偷用小号也点了个赞。

回想起当初的自己,似乎根本不敢想能跟顾泽演情侣什么的。

现在竟然都结婚了。

她笑起来。

虽然也会觉得甜蜜,但到晚上八点,顾泽还是没有回来,初初看着朋友圈和网上各种的秀恩爱,终于觉得有些不开森。

她转身进屋,翻了半天,终于翻出了结婚后不久顾泽送给自己的第一份礼物:一个搓衣板。

然后她又找了找,从书房找出了自己婚后送给顾泽的第一份礼物:一个键盘。

“哼哼,今晚让你知道什么叫做膝盖疼。”她笑道。

八点半,接到了顾泽的好哥们、晨光传媒第二大股东喻子城的电话:“弟妹,顾泽喝多了,这会儿在酒吧呢,你能过来接他吗?我喝了酒,不好开车,万一给整出事了,我怕你揍我啊。”

对方明显也喝了不少,说起话来都是大舌头。

初初冷静道:“地址给我,然后找个没人的角落坐着,不许动,你不许动,也不许让顾泽动,等着我。”

喻子城报了地址,初初抓过车钥匙,衣服都没换,就出了门。

她开车的技能是在拍戏的时候学会的,开得一贯狂野,属于在郊外开得像野外,在城区开得像郊外的司机,全程左穿又绕还带漂移,震得值班交警各种怔忡,在二十分钟内就抵达了喻子城所说的酒吧。

然后她迅速停车,把车钥匙随手放进睡衣口袋,站到酒吧门口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我擦!”

酒吧的窗户一片漆黑,根本没开门!

喻子城一定是喝断片了,连地址都没报对。

初初心急如焚,一时也不知道如何是好,环顾四周,发现这条街道虽然不算主干道,但也是帝都比较热闹的地方,但此时,原本应该人来人往的街道上竟然空无一人,静得有点可怕。

她又转头瞅了瞅酒吧,眯起眼睛仔细看了看,原来门上有一行字,但是并不特别清晰:请进。

看起来像是酒吧的欢迎语,但这个字……怎么看都很像顾泽的。

初初尝试着走近,然后推门。

门开了。

屋内一片黑暗,她似乎是在这一瞬间感到了害怕,正要往后退,却又一不小心踩到了什么,“咔哒”一声——

下一秒,整个屋子的灯都亮了起来,红的黄的蓝的绿的紫的……各式各样、形形□□的灯盏,照得整个酒吧亮如白昼。

她不适应地眯了下眼睛。

音乐声响起,是初初最喜欢的玫瑰人生。

各种颜色中,场中央白色的锥光显得格外温柔,一身黑色西装系着深蓝领带的顾泽就站在锥光下,手中捧着一束红玫瑰。

或许是灯光的原因,他周身有一种难以言语的温柔感,像是某种毛茸茸的小动物。

“子城说这很浪漫,”顾泽微笑开口:“你觉得呢?”

初初捂着嘴巴,泪水夺眶而出。

她有一个秘密,这么多年,顾泽一直不知道。

即便他知道她不是真正的沈初初,但他可能从来都没想过,她喜欢他很多年,从高中的时候就开始,一开始是对偶像的迷恋,后来是对一个男人的喜欢,最后是对丈夫的爱。

这么多年,顾泽在别人眼中或许已经是变化巨大,但就在方才她看到他的时刻,恍惚间觉得自己似乎又看到了高中时候书架背后那个穿着校服的少年。

永远英俊,永远温和,永远是她的梦想。

“我以为你出来喝酒,搓衣板都备好了。”初初说。

顾泽走向她,递出玫瑰:“冤枉,我一下午都在折这个。”

是绢花。

还有玫瑰露的香气。

初初抱着他大哭:“我想吃玫瑰饼!!!”

顾泽拍拍她的肩:“回去给你做。”

我们的老祖宗教育我们,拿了别人的,总是要还的。

故而晚上初初吃了顾泽做的玫瑰饼,而后果断被顾泽吃掉了。

第二天她醒得很早,顾泽还睡得沉。

初初拨开他的头发,摸了摸他的额头、鼻梁、嘴唇,最后用自己的脸贴着他的脸颊,发出一声心满意足的叹息。

“在想什么?”顾泽问。

初初笑了笑:“我之前听说一段话,觉得说的特别好,是说,每天早晨醒来,发现阳光和wi-fi都在,我觉得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然后呢?”

“然后我觉得阳光其实没有太大必要,每天早晨醒来,发现wi-fi和你都在,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