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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亿万美元保姆 九零亿万美元保姆 第470节

第523章

◎张文雅又到了洛杉矶◎

做人难, 做女人更难!也没准是男人不行呢。

肯尼思进来了,“跟父亲说了什么?”

“说了学校的事情。今年第一次招生,他很紧张。开学前半个月到开学后一个半月他都要每天待在学校里, 周末也不能离开。”

“周末也不能休息吗?”

“第一年嘛, 就担心会有什么不妥的。新生一般九月初开学,先要军训两周,十月一日是我们的国庆节, 要放假一周,学生放假不会都回家,所以学校要监护这些不回家的孩子,希望他们不要喝得太多、不要从上铺摔下来、不要掉进学校里的人工湖里。”

“哇喔!”肯尼思惊叹。想想看也是, 学生能干些什么蠢事他可是很懂,喝醉酒是最常见的事情, 在这方面中国学生和美国学生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喝醉酒掉进湖里或是河里,在哈佛也不少见, 哈佛旁边就是河。

“那要怎么办?”

“因为是第一年, 所以没有高年级学生,也没有学生辅导员,爸爸准备要求所有员工国庆节假期加班, 每个学院还要有值班老师, 确保有什么事情学生能找到人汇报。”张文雅也觉得挺难的,万事开头难呀,说的没错。

办学校是能大大提升社会地位,但问题也很多, 十八岁的孩子不知道自己能有多蠢或者多混蛋, 即使哈佛、mit这种名校, 每年都有学生喝到人事不省乃至酒精中毒, 伤害自己不说,还会伤害别人,每年开学季都是事故高发时间段。喝酒误事呀。

“还说了什么?”他故意问。他没有听他们父女打电话,妻子跟老岳父打电话他总会知趣的找借口走开。

“还说了……没说什么。”

“真的没有吗?”

“没有。”不惯着他!

肯尼思笑着抱住她,将她按倒在床上,腻腻歪歪温存了半天。

*

他们认识多年,能像现在这样连续几个月待在一起,也就是订婚之后才能有,适当的分别大有好处,即使结婚了,男人也总是热情不减,像是要把分别的损失弥补回来。

两个人都很珍惜在一起的时间,都主动避免争吵,有什么事情重要到需要争个高低呢?没有的好吗。张文雅说什么他都说“好好好”,百依百顺,并且还觉得妻子超温柔的,不拿琐事来烦他(其实有什么琐事直接吩咐管家就好了),家里的一切都井然有序,完全不需要他操心。

他习惯被人照料,以前母亲还在的时候,就算他搬到翠贝卡公寓,母亲也会让管家和女佣过来为他打理琐事。张文雅有时候嘲笑他是个大少爷,不过也没说过他什么,她的理念是能用钱解决的事儿都不是个事。

而刚好,他俩都不差钱。

不差钱的男人现在成了有妻子的男人,就差个孩子了。

为了生个健康的宝宝,男人早就开始做准备,戒烟戒酒,态度非常的积极,还做了精子活性的检查,蜜月回来后又去做了一次检查,一切良好,好的不能再好,各项指数都达标了。

张文雅能被肯尼思同志的严谨笑死。

怎么也想不到他会是这样的男人!

*

aclu的实习也跟最高法一样,每天有看不完的案卷,写不完的司法文书,每周至少一次旁听庭审。没有模拟法庭,但会让实习生们就旁听的案件写开庭陈词或结案陈词。

开庭陈词和结案陈词都很重要,庭审是摆出人证物证说服陪审团或法官,开庭陈词等于作文里的提要,结案陈词等于作文里的最后段落总结。

一位优秀的律师能凭优秀的陈词打动陪审团,要是有一张诚恳的脸就更好了。张文雅想着肯尼思在地检署的四年上庭不知道到底多少次,按说可以在法院里查到他的出庭纪录。只有六次胜诉不是说只有六个案件,有达成认罪的协议不用开庭的,也有半路达成认罪协议的,当然也有输掉的,纽约媒体大概觉得打输了不值一提吧。

这么看来还算是放他一马,没有拿出来嘲讽他。

她对上庭心里没底,法学院的模拟法庭里表现的再好,陪审团都是同学,法官是客座教授或是外面律所的律师,难度不算太大。

要是真的上庭了,面对咄咄逼人的老练律师,或是不鸟她这个“女王”的陪审员,她不知道要怎么办。

五位全职律师以及兼职律师中的几位会来给实习生们开讲座,主要讲实战,比较侧重法官,华盛顿分部的业务是华盛顿特区和马里兰州,各地区的法官、各联邦巡回法院的法官是什么性格、有没有政治偏好都是需要了解的,最高法的九位大法官反而不用了解,因为很少有案件能送到最高法。最高法一年审理一百件左右的案件,按照一年大概三十二周的开庭期来算,一周要审理两到三个案件,其实是很忙的。

朗先生主讲开庭陈词,开庭陈词要简洁明了,单刀直入,要打动陪审员不外乎几点,或者让他们能共情你的当事人,这是最理想的状态;或者让他们能公正的看待你的当事人。在法庭上你就是客户的嘴和脑子,通过你的嘴来让陪审员了解你的当事人为什么这么做,并且这么做为什么是合情合理的。

就拿芭芭拉案来说,陪审员并不总是倾向比较弱势的女性的,泰伦斯的错在哪里?在于在工作场所以职位强迫下属,其实是职场霸凌与职场性骚扰的双重欺凌。律师的陈词并不需要提醒陪审员芭芭拉是个女人,而是提醒陪审员们,任何人都可能遭到职场霸凌和职场性骚扰,要勇敢的站出来跟这种行为说“不”。

朗先生芭芭拉案的开庭陈词和结案陈词都很不错,值得学习。

好律师都要有好笔头,都要自己写开庭陈词结案陈词,以前法庭是男人的天下,律师是男人,检察官是男人,法官是男人,只有速记员几乎全是女人——有技术含量的工作、高薪的工作是男人的。随着时代的进步,也是一代一代美国女性的努力,法庭上的女人越来越多了,有时候会出现检察官、律师、法官全是女人的情况。

戈登先生讲结案陈词,暴躁中年男也是有两把刷子的,他长得喜气,胖乎乎圆滚滚,在法庭上很讨陪审员的喜欢,这一点白人有极大的优势,朗先生靠脸,戈登先生靠肤色。

*

小肯尼思在故宫封爵的事儿从美国传到中国,中国吃瓜群众先是嘻嘻哈哈:小肯真可爱,文雅随便封个“承恩公”他居然接受了,好好笑啊。

接着讨论这个“承恩”的封号对不对,应该是不对的,但这就是小两口的情趣,文雅是女王陛下,那么王夫“承恩”也没有什么不对嘛,最难消受帝王恩,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嘻嘻嘻,哈哈哈。

没几天又有消息,因为共和|党|国会议员的反对和威胁,小肯委屈巴巴的放弃了爵位和封号,美国群众怒骂共和|党,中国吃瓜群众也怒骂共和|党:管好你自己!

《天涯-杂谈-共和|党有点搞笑,是不是承认我们雅姐是真正的女王了?》

我们都不当真的,雅姐和肯姐夫也没当真,就他们共和|党当真了。

一楼:最了解你的是你的敌人,最害怕你的也是你的敌人。

二楼:他们急了他们急了!

*

樱花国媒体激动万分,爸爸国的王子要成为真正的贵族了!樱花国王室这次来纽约参加王室婚礼,送了一套光润闪亮的天女级珍珠首饰,两条项链一长一短,两枚胸针一大一小,颗颗珍珠又大又圆,光泽也极好,淡粉色,张文雅很喜欢,不过没啥机会戴。后来将胸针拿去珠宝店改成发夹胸针两用,偶尔戴在发髻上出席活动。

樱花国王室想都不敢想为爸爸国的王子授爵,很有自知之明,知道王子压根看不上他们小小的樱花国。这次大周国女王给封了一个“承恩公”,樱花国汉学家都说封号不对,都理解,就是小两口玩闹;王子因为是国会议员,不可接受别国封号和爵位,不得不放弃,樱花国上下都觉得老可惜了。

要说樱花国对大中华的感情那可是很复杂的,一方面自认亚洲经济第一、军事第一(?),对大中华虎视眈眈,并真的伸出了爪子,但被打了回去,又被爸爸国扔了两颗烟花按在地下摩擦,只好憋着;另一方面又对大中华的泱泱历史和传承十分钦佩,对中国的国民闺女能搞定王子也觉得是“二十世纪不思议大事件”,同样钦佩。

樱花国汉学家正经八百的说,美国人和英国人称张文雅“女王”其实也不对,应该是“女皇”,女皇陛下的丈夫是皇夫,在中国古代……好吧中国古代女皇没有皇夫,只有情夫;美国王子现在是文雅女皇的丈夫,封一个公爵是妥妥的,现在封不了,以后王子退休了随便封!

要说还有哪个国家的贵族封号能配得上宇宙霸主美国的王子,那也只有东方古国的中国了,论土地面积,中国和美国差不多;论经济是美国更强大,但论历史还是中国胜出了,也能算得上“门当户对”。

*

樱花国的这番吹捧得到了中国网民的一致认可。中国经济自从亚洲金融风暴后再上新台阶,全世界突然发现,这个曾经自我封闭了十年之久的社会主义国家居然不声不响的成为亚洲最大经济体,眼看着已经超越樱花国;樱花国自从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初的经济泡沫之后发展速度放慢,而中国则刚好在九十年代开始经济大腾飞,如今中国已经在经济、政治、文化、艺术、国际影响力等方面全面超越樱花国。

而今年的盛大世纪婚礼也是一个新里程碑:欧亚非各国都默认为新的国际环境正在形成,中国与美国之间的这次盛大联姻一定意味着两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会更加深入,公开的敌对可能很难了。

肯家目前以泰德·肯尼思为首,在美国政界向来以注重内务而闻名,在对待中国的问题上也一直比较温和中立,提倡合作共赢,并不赞同竞争乃至敌对。第三代的领头人肯定是小肯尼思,他娶了中国妻子,以后不说会不会偏向中国,肯定也会保持肯家一直的做法,温和中立。

肯尼思正在参选宾州国会参议员,他提出的竞选纲领就是开展更多的国际合作项目,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合作,以创造更多的工作岗位。这份纲领得到了广大宾州群众的热烈欢迎。

具体要怎么做?

宾州是工业州和农业州,当然是卖货啦!

肯尼思议员的竞选办公室正在跟宾州州政府合作,派人去中国的几个省份洽谈商贸展览,可以卖的东西很多,从农牧产品到工业机械都可以卖,有订单就有工作岗位。

还计划当选之后以国会参议员的身份再次前往中国,亲自去“谈生意”,想必会一切顺利!

肯尼思议员这一招很有用,民意调查蹭蹭上涨,宾州群众已经不分什么党派了,全体倾向肯尼思议员。

*

张文雅每个周末都陪同丈夫前往宾州出席活动,不参加竞选活动你都想不到美国民间有那么多的组织和协会!

几乎每个行业都有协会,律师协会、警察协会、消防员协会、工业企业协会、商业企业协会、农业企业协会、医疗企业协会、医院协会、运输协会、妇女协会等等。协会的力量很大,搞事的时候也很齐心,所以一个都不能少,都不能拉下。

而且谁不喜欢小约翰呢?人人都想见他,也导致他的竞选行程非常忙碌,还要跑遍宾州大中城市,够他跑的!

到了九月国会休会,还得乘大巴车跑。

“那些只有几千人的小镇也要去吗?”张文雅看着行程表,不禁皱眉:跑断腿!

“别小看几千人的小镇,几百张选票都足矣左右竞选。”弗兰克说。

张文雅摇头,“跑太多地点了。”

肯尼思抬头看她一眼,笑了笑,“你不用跟我一起跑,只有一些大城市需要你参加。别太累了,你最近晚上睡的不好。”

啊,好意思说吗?本来是可以睡足八小时的,也不知道谁几乎每晚都要做运动。

不想理他。男人有着运动员的好体魄,折腾半夜怎么都不困的?气人。

“我觉得不需要跑那么多地点,别人需要刷脸熟,约翰不需要。”

弗兰克想了想,“你说的有道理。”

“我们中国人说‘物以稀为贵’,约翰去跟民众见面,我觉得也不要谁想见他都能见。”

弗兰克笑,“我也这么想过,不然他会太累。但你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见他!还有你。你们结婚了,我原本担心美国群众无法接受你,但我没想到他们也同样喜欢你。”

肯尼思轻轻踢了他的小腿一下。

嗯?是不是有什么不好听的话不想让她知道?假装没看见。

弗兰克迅速瞥了一眼老友,“这没什么不好说的,阿妮娅,很多人喜欢你、爱你,但肯定也有不喜欢你的人,我们无法让每一个人都喜欢,能有大部分人喜欢你已经足够。”

张文雅点点头,“我知道。”

迟疑了一下,“有什么特别情况吗?”

“有。”弗兰克又看了一眼肯尼思,“约翰,你来说吧。”

肯尼思不太情愿的沉默了半分钟,才说:“我之前跟你说过,每隔几年就会有人写威胁信说要绑架我,最严重的一次,fbi抓了一个已经进入准备阶段的罪犯。”

张文雅:震惊!

“不是每个美国人都喜欢我,总有人不知道为什么恨你、想要伤害你。现在……还有你,有人爱你,便有人恨你。”

张文雅愣愣的问:“恨我?”

“你是个外国人,还不是白人。这些人认为我——”肯尼思皱眉,“他们认为我会成为美国的叛徒,会出卖我的国家。”

好家伙!这是要上纲上线呢!

“所以他们会想要伤害你,没有你,我还是个美国人。”

张文雅皱眉,想了想,懂了:这个意思是说有人因为太爱约翰,所以想杀了她。

真的恨他会直接干掉他。

她有点不安:美国的疯子太多了,而居然“疯子”也有人权。

“别担心,沃伦办事能力不错,这些事情都交给他处理。”

这不是谁来处理的问题,而是……

张文雅为自己感到担忧。没有千年防贼的,万一沃伦有个疏忽呢?

而且肯尼思还在竞选期间,要到处跑,更危险。

“所以这里绝大部分地点你都不会去,”弗兰克拿起行程表示意,“你只会去一些大城市的大场馆,室内能更好布控,不会让你和约翰担心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