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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夜我竟然重生了 结婚前夜我竟然重生了 第117节

“叶临,你……好可怜。”程卿轻声说:“你只有模仿叶霁才敢来讨好我吗?”

她肩膀耸了耸,明知道自己挣脱不开,却还是用轻柔的语气说着:“你不是有未婚妻吗?怎么还是对我放不下?叶临,是不是因为我不要你,我哪怕选择叶霁都不要你?”

手指带着冰冷的感觉,从脸颊来到了下颌。

他略用力,便狠狠桎梏着她,褪.去了眼底的轻快,仍旧是矜贵又不可一世的,他敛起嘴角半笑的弧度,笑容仿佛带着嘲弄。

“好可怜哦。”程卿咬唇,“我其实……很容易喜欢别人,就连叶霁我都觉得他很可爱,可是我从你身上找不到一点点让我心动的地方。”

“以后,我会对叶霁很好,等我爸爸和叶阿姨回来,我就告诉叶阿姨,我愿意嫁给叶霁,我要做他明媒正娶的妻子,会每天亲他,对他好……”

叶临的手指愈发用力,那双保养的漂亮完美的手背也浮起淡淡的青色。

他放下了禁锢程卿双腕的手,搭在她腰间,让她看着自己。

耳边,带着声低沉的嗤笑:“你想嫁给他?”

光是听着她描述和弟弟的一切,他嫉妒的要发疯。

叶霁他凭什么得到了程卿的偏爱?他们不都是一样的吗?

何况,他是女孩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个喜欢的人,凭什么他现在只能靠夜晚伪装成叶霁才能来到他身边?

她的好感,她的偏爱,他全部都要私自占有。

“我宁愿是他,也不会是你。”程卿看出他的嫉妒和不满,红唇轻启,“你哪怕是给我做dog,我都看不上。”

作者有话说:

这章本来应该是接上一章的,想联合起来看给大家那种叶临心事被戳破的心虚感,但是确实高烧比较难受,没办法一天写完,谢谢大家的理解,等我身体好一点后给大家发红包哦

声明一下,妹和陆元衡那天聊天就是,陆元衡支持她的一切选择和决定,所以妹现在是“单身状态”非“有男友状态”,和其他男人接触亲密不属于np!不是np!是符合晋江的,一段结束后另一段才开始哦(画个重点)

未婚夫在不远处了,先让叶临发疯,后面还有弟弟假扮哥哥

第78章

三周目,十四

“叶临,你做不到就放开我,乖乖去找你的未婚妻,和她做一对金童玉女不好吗?”

这次循环里,程卿打定主意不再攻略,索性破罐子破摔,她用着连自己都陌生的那种傲慢的口吻说道:“每次你只会假扮成叶霁,也是因为知道我喜欢叶霁吧?”

“闭嘴。”

叶临依旧高傲与强势,但程卿知道这只是他最后的伪装,他这人的自信向来不输于周竞,甚至总有种身为哥哥的优越感,程卿早在上个循环里就试图打破他们兄弟间微妙的平衡,现在有了新的机会,自然不遗余力。

她反客为主。

趁着叶临松开她,程卿反而越靠越近。

仿佛是勾人心魄的小妖精,她逼近了叶临,以他最讨厌的那种轻浮的女孩的姿态说着:“叶霁没有过女朋友,也没和任何人上-过窗,还跟我坦白从没喜欢过其他人,你就不一样了。”

我也没有。

叶临自然是想要反驳的,他看向女孩的领口,她穿的是很古典的那种两边带着宽宽的荷叶边装饰纯白色的裙子,所以轻而易举可以看到宛如弯月似的锁骨上留下的红痕。

不难想象,她和曾经的男友会有过多么亲密的发展,叶临只觉得那些痕迹愈发碍眼,让他忍不住想要去破-坏。

程卿注意到他的目光,知道他介意什么。

叶临有种独占欲和控制欲,他总是认为自己理所应当的应该爱他,因为是他陪伴着自己从小到大,就算有朝一日她会结婚,会生子,叶临也得是她最重视的人。

她偏偏要让他的信念坍塌。

那双白皙柔软的手指落到了叶临的唇边,“哥哥,你连偷晴都接受不了,可是叶霁都可以。”

叶临失去了往日的风度与优雅,那种傲慢的神态也维持不住。

他按住了她试图接近自己的手指,看着她:“程卿,我还真是小看你了。”

“我告诉过你,我身边不缺追我的人。”她声音又温柔又带着点糯,明明是弱不禁风的女孩,却在这时有股妖娆妩媚,仿佛诱-惑他从此就这样堕.落下去。

叶临自然不会允许自己变成她的dog,他的自尊心和长久以来与女孩的相处都让他认为自己才是爱情里主导的那一方,甚至低头为她(),已经是自己能做到的极限。

程卿话音刚落,叶临已然起-身。

他看着面前这张很娇很坏的脸,唇角微不可查含了笑,黑眸落下了深沉的情绪:“你以为我会跟叶霁一样朝你摇尾巴吗。”

叶临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有狼狈和俯就,他有一千种办法可以让女孩臣服,也向来喜欢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直到这一刻,他开始意识到,这个女孩已经开始不受控制了。

他脸上没了笑,居高临下的看向了程卿,下颌弧度完美,转头离开。

程卿倒是松了口气。

她了解叶临,叶临自小就是接受精英教育的人,对女孩的要求就跟他本人对自己的要求一样严格,尤其是刚才自己那副宛如“恶毒女配”般的表现,应该更能衬托他的未婚妻的纯洁和优雅。

第二天直到程卿再醒来,房间里都安静的仿佛没人来过,她一觉睡到了八点半,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就发现叶霁不知何时坐在她的窗边,眼睛微弯,含着笑看向她。

程卿几乎是即刻翻身起来,长发都被睡得有些凌乱,脸颊红红的,她迷茫的看着叶霁。

昨晚到底是叶临,还是叶霁?

“程程,你今天是不是还要去上班啊,睡这么久。”

叶霁悠悠出声,对女孩这幅刚睡醒乱七八糟的模样似乎并不介意,轻轻拂去她脸颊旁的长发,口气带着十足的宠爱。

程卿眨了眨眼,马上起床去洗漱。

她刚把头发吹好走进衣帽间,这才发现衣帽间里放的几乎都是大牌的当季款,只好挑了身miu家最简单的黑色连身裙,叶霁就在她的身旁。

“叶霁,我要换衣服。”程卿同他实在无话可说,耐着性子说道:“你先出去。”

叶霁却走过来替她将肩膀处的睡裙肩带轻轻的褪下,露出雪白圆润的肩头。

她纤瘦的后背就这样紧贴着叶霁,乌黑的长发也被他的手指拨-弄,他兴趣盎然:“程程,我来帮你。”

少女牛奶般白皙的肤色上,再用力一点,就会出现新的痕迹。

这样……就能把旧的遮住了。

“不要,你再这样我会生气的。”程卿扭过头,知道他想要什么,索性便主动过去亲了下他的唇:“不要让我生气,坏狗狗。”

“嗯……?”叶霁不自觉的轻声应了下,事后又觉得这个称呼格外有意思,他不依不饶的抱住程卿:“好,我是程程的乖狗狗,但是你得先告诉我,你有没有在外面养其他狗?”

“没有啦。”

对于这种主动要做dog的人程卿是真的很费解,不管是叶霁也好,曾经的顾霆也好,程卿根本无法理解他们为什么喜欢做这样的宠物?

“好。”叶霁唇角微不可查含了笑,这才放开了她。

程卿把裙子换好,将长卷发扎成高马尾,没有用那些出格的昂贵的首饰,只是搭配着小香家的同款蝴蝶结发饰,这才走出门。

吃完早餐,叶霁把她送到了公司,程卿平时的穿搭都是以休闲为主的,今天却穿了条到膝盖的漂亮黑裙子,还有双同是miu牌的玛丽珍鞋,刚坐下就被主美逮住,笑着说她不像是打工人,反而更像是个来体验生活的富家大小姐。

正说着呢,走廊那里年轻男孩吹了声口哨。

有点轻佻,不过他长得过于帅,又打扮的格外好看,以至于这声口哨更像是吸引他们注意力的讯号。

程卿扭过头。

秦肆走过来了:“你昨晚去哪了?”

他上下打量了程卿一番,挑眉:“今天蛮漂亮的,这身很适合你。”

主美姐姐和其他同事一样,秦肆那种明显的幼稚少年的好感她们都心知肚明,默默地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任何女孩被夸奖都会开心,程卿自然也不例外,只是矜持的抿着唇,模样十分的可爱。

秦肆侧脸敛目,“对了,那只猫……她的主人联系我了,说他今天中午就来把猫抱走。”

“这么快啊,不过还好找到了。”

“嗯,中午就让周哥给他送过去,晚上我做个寿喜烧火锅怎么样?想不想吃?”

程卿猛点头,秦肆立刻笑了,眉眼飞扬:“下班我来找你,等会儿见啊。”

远远目送着秦肆上楼,程卿唇口微动,其实她还从未跟秦肆说过自己被叶家收-养过的这件事,不过秦肆也一直尊重她,从不刨根究底。

……几乎是同一时间,许秋奈陪着叶临在马术俱乐部,他和那些富家少爷最大的区别就是,涉猎广泛,又擅长享乐。

艺术鉴赏已经是最基础的技能了。

叶舒本就是个藏品专家,几年来买的那些古董增值了两至三倍,带着她的儿子们也有这个喜好。

叶临在宾大念的是商科,又选修了政治哲学和希腊语,如果不是他后期忙于创业和投资,大概率还会考虑念个心理学,至于乐器和运动更不用说,基本的钢琴与小提琴已经是专家级水平,运动来说,他比起叶霁更加绅士,喜欢马术,网球和击剑。

他在北美读书,就跟着同学一起加入了马球俱乐部,还捐了匹名门之后的漂亮小马,比赛打的也不错。

今天他带着许秋奈来到港市的马术俱乐部,俱乐部主席是同为宾大毕业的学长,知道他带着未婚妻来,格外热情的迎接他们。

俱乐部坐落于港市郊区外一片郁郁葱葱的场地,外观看起来自然而低调,只有进去后才能看到那漂亮的户外竞技场。

场地宽敞辽阔,叶临换好骑装,牵着那匹血统高贵的马进入跑道,然后翻身上马。

他的骑-术-高超,换好了棕色的专用服装,挺括,干净,黑色的帽子下眉眼英俊漂亮,身材挺拔颀长。

许秋奈不会骑马,只好在马棚里喂那些跟她一样无所事事的小马吃胡萝卜。

偶尔,俱乐部的教练邀请她也一同去骑,还找了匹格外温顺的小马,许秋奈还是不敢上去,连连摇头。

“来吧,你也试试。”叶临热身后,心情好了些,便主动邀请她。

许秋奈眉头紧皱。

要知道这个游戏的痛感和真实世界的几乎一致,她对比人还高的马天生就有种畏惧感,生怕自己出点事情摔疼了。

更何况,她现在还因为“意外”认识了另外两个攻略对象,周竞和林颂,对叶临的兴致自然也没有之前那么高涨了。

叶临轻抬眼睫,视线落在许秋奈脸上,挑了挑眉。

如果是程卿的话……他想,她早就已经乖乖上-马了。

程卿看起来柔弱,但其实在骑术很有天分,可以很轻松的驾驭它奔跑,跨越障碍,带着温度的微风会把她的长发吹起,那副场景美不胜收。

叶临又骑了一会儿,就全无兴致,他收住缰绳,下马。

先是摘去了头盔,然后将手套也一并摘除给了身旁的球童,马被牵着回去,叶临也来到了后面的主题餐厅休息。

餐厅也是浓烈的英伦复古风格,墙壁上挂着主题油画,墨绿色的帷幕将内里的酒吧和外面的餐厅很好的分开,榛果巧克力的香气飘满在餐厅内。

叶临在酒吧意外的碰到了老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