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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奴 小狼奴 第122节

“可平心而论,辛公子相貌绝佳,武艺高超无人能敌,甚至已经在江湖上传出了响亮名号,听说手也很巧,你床头那盆金枝玉叶就是他亲手做的。他如果是差劲,那我,我又如何与枝枝相配。”姚令越说声音越平缓,“你喜欢他。”

“枝枝,我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只要是有他在的地方,你的视线会忍不住去找他,找到了能亮一亮,若恰与他的视线相碰,又想躲想笑。一旦没寻到,你即便什么都不说,甚至神情也没有变化,眼神里的失落却遮掩不了。你近来一直在失落。”

“他除了是我的奴隶外,还是我的侍卫,我当然要确定他人在哪里,免得出了危险没人保护我。”楚言枝略微侧过身,避开姚令的目光。

姚令很久没说话,半晌道:“其实说这些,确实没什么意义,你我二人的婚事已经定下一半了。如今辛公子离开了,枝枝努力努力,说不定就能喜欢上我。不论枝枝喜欢不喜欢我,我都会娶你,这是属于我的幸事。但如果中间有何变故……枝枝也不必顾忌我,一切结果我都能接受。”

姚令将花插到身旁的一只灯笼上,朝她躬身行礼:“枝枝既无心与我游玩,我不强求,往后也不会再去多加叨扰,劳烦枝枝想努力时再寻人去府上传唤我来。”

不等她多说,姚令又遥向她守在不远处的宫婢们行礼,这便离开了。

楚言枝站在原地许久未动。

她肯定是伤到了姚令,而且从一开始她就对不起他。楚言枝心里有愧疚,但长时间的愧疚之下,她没少继续沉迷犯错,如今再提愧疚,她也觉得自己虚伪可笑。

她要是能真的一点点心肝肺都没就好了。

宫婢们不明白姚令为何会突然告辞离开,红裳和绣杏都紧张地探问着,楚言枝心里没什么感觉,想再自己逛逛。

她一直往前走,手里是姚令刚给她买的兔儿灯。楚言枝把灯给绣杏拿着,让绣杏和红裳看到喜欢的东西就买下来,账从府内支,不用花她们自己的月例。绣杏兴高采烈地去了,红裳却守在她身边寸步不离,对周围的东西全然没有兴趣,小心地问她是不是因为姚公子没赢到灯,她生气了,他才羞愧地要走。

楚言枝摇头,不知道怎么解释,干脆不解释了。

又走了一段路,不知怎么就走到了医馆前。她朝里看了看,看到那个坏老头正撑着手臂拨弄算盘,没进去。见绣杏手里怀里都是东西,已经提不下了,楚言枝才领着众人回去。

她喜欢小奴隶?

她喜欢狼奴?

她喜欢小狼?

喜欢吗?

她怎么会喜欢。

虽然没逛多久,回去后,楚言枝几乎是沾床就睡着了。她太疲惫,梦里乱七八糟,光怪陆离。

醒来时,天际微亮。

她疲惫地倚靠着迎枕,看向帐外。

天将亮未亮时,视线中的所有东西都像泡在了浅淡的水墨里,模糊看不清晰。她一直看着眼前,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

好像在看小奴隶不知怎么从窗子里跃进来了,他什么也不说,扣了她的肩背,握了她的手,潮湿的吻就落到了她的脸与唇上。

她能够感觉到他很喜欢她,拥抱的时候手臂想收紧,又不舍得收得太紧,口齿想要将她吞掉,又只是细致如雨地点润着她的一切。他气势汹汹,却只下了场让人想要更多的雨。

他向她索取一切,又把更多的东西奉给她。他掬着满腔的虔诚爱意,却甘愿只是蹲跪在她床头,对她说,殿下,把奴当成可以取乐的小玩物就可以了。

如果她爱一个人,她会愿意这样对待对方吗?她当然不会。

她常常忘了小奴隶是来自北地的狼。狼是比大多数人还要自尊的动物,如果说,她作为尊贵的公主无法这样爱一个人,他作为狼又如何做到。

楚言枝摸了摸脸,一手冰凉的泪。

她得承认,她想念小狼了。

想念他的身体,想念他的眼睛,想念他每一句絮叨的“想你”“爱你”。

她爱他吗?

抛开所有身份、规矩、娘亲他们对她的期待……她爱他吗?

楚言枝从枕头底下摸出帕子擦眼泪,擦得眼睛有些胀痛。

为何他一走,她的精神就变得好差,心情一落千丈,什么都吃不下去,什么都不感兴趣。

她忍不住想,又忍住自己别去问,渑州在哪里,渑州在哪里,是朝南,还是朝北?

她没有出过远门,她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只离开宫墙二里远。

她是皇城里最尊贵的公主,却也困在这皇城里一辈子,她连渑州在哪里都不知道。

雪如鹅毛而下,群山连绵,目之所及,一片银装素裹,茫茫无光。一匹通身乌黑的骏马在这寂然无声的天地里哒哒踏雪穿行。

马儿背上拖着一辆板车,板车上架着一只装有两个偶尔会蠕动几下的袋子。少年搭着膝盖坐在最前面,手牵缰绳催促马儿快些。

越往北,雪下得越大,随风扑到少年浓黑的眉眼间,却显得他双眸水洗般的亮。

翻过两座山后,天再次黑了。

狼奴驭马停下,喂马儿吃草,他于月光下眺望雪原。

千里奔行半个多月,他又回来了。

狼奴仰颈,尝试几次后,终于冲着孤月发出了一声悠长的狼嗷。

嗷声回荡,雪仍然在下。

狼奴静立在雪原之上,看着这个时常会出现于他梦中的地方。这里很冷很冷,每天不是在下雪,就是在等雪下,他那些年却很少会有觉得冷的时候。

狼奴仰头望月,又发出了几声狼嗷。

茫茫天地中,远处狼嗷次第传来,渐有几双幽绿的眼睛出现了。

狼群逐步靠近,狼奴打开笼子上的锁,牵着绳子将那两只硕大的袋子朝他们甩去。

“冬天了,你们好饿的吧,小狼王给你们送猎物来了。”狼奴在雪原上坐下,捧脸看着狼群朝那两只袋子嗅着。

袋子被咬开了。

撕扯声,咀嚼声,惨叫痛哭声。

狼奴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耳朵一瞬不瞬地听着。

直至狼群们餍足地开始舔毛,卧在雪地里打滚,狼奴再度看向月亮。

小狼给狼王母亲,还有兄弟姐妹们报仇了。

好想你们。

这些年,一直想,一直想。

他还好想殿下。

狼奴持剑过去,把附着在骨头上的绳子与袋子残物都勾扔到已解下马背的板车上,连同板车和笼子,点起一把火全烧尽了。

火光中,狼奴牵着马儿,继续朝前走。

那一双双幽绿的眼睛遥遥跟在他身后,并不靠近。

狼奴回头看看他们,骑上马儿。

身后狼嗷阵阵,似悲似怨。

狼奴没再回头。

清晨的北地宣府镇呼喝声震地干云,一眼望去,江家军的旗帜营帐扎在所有阳光能照到的地方,身穿盔甲巾服的军士几乎连绵铺山,望不到尽头。

军士们演练的动作整齐划一,各营各帐的将校们不断行走巡视着。

江家军副总兵程英谦站在看台拿瞭望镜环顾一圈,喊来几个把总上来训诫了一番,让他们去把队列重新排一遍去,必须全部排列无误才可,别江元帅不在一个个皮都松了,对面的鞑靼可不会挑着他们紧的时候下手!

“报!程副帅,探兵来报说距此五十里外有一人骑马奔来,身份不明!”

听小将奏禀完毕,程英谦眉头皱起:“只有一人?从哪个方向来的?”

“只有一人一马,南边。”

“南边?莫非是驿站递邸报的来了?”

“探过了,不像是,那人什么都没带,好像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

程英谦想不通还能是谁了,宣府镇是江家军驻守的最大的军镇之一,总兵都督江元帅走后,作为副总兵的他承担起监管督练之责,一有任何异常情况,都必须及时往回报。边关太平的这几年,朝廷一向盯他们盯得紧,驿站递邸报的小将更换了好几代,他一个比一个认得熟,最年轻的那个都有三十四岁了,哪有十七八岁的少年。

若不是朝廷派来的人,那就有可能是别处听闻江家军威名后前来报名参军的。可现在江元帅不在,他不敢贸然接受别地来的人。

“继续探,等他到城门了,及时劝返。”

“是!”

程英谦回身继续督练演兵了。

六七刻钟后,程英谦正欲散人结束辰时的操练,城门小将又来通禀了。

“程副帅,那少年自称是北直隶顺天府北镇抚司锦衣卫指挥使辛恩的徒弟辛鞘,此番来是,是应参将一职守军来的。”

程英谦闻言挑眉,参将?只位列副总兵之下的参将?口气真不小,底下多少人拼杀一辈子都不一定谋得到的职位,他一来,人还没见到,就敢开口要当参将?

可笑。

小将将一封信和通关文牒奉上:“将军,这是那人的介绍信,说上面有辛指挥使和江元帅的亲笔签名和手印。”

程英谦抿唇接来看了,文牒是真的。他拆了信,上面只寥寥几句,确实是江元帅的字迹,说这少年是他旧友之徒,是可造之材,可任参将一职,但未曾按上帅印。

“带我去见见他。”

程英谦朝几个守备将领示意散人去吃饭,这便阔步往城门而去,到守门值房前,抬臂一掀薄布帘子,便见一玄衣少年背立在前,身形似鹤却气度如狼,乌发只以一根鲜红发带高扎在后,腰悬剑,腕缚银护。

闻声他转步看来,一双眉浓而舒展,长飞入鬓,黑眸润亮似玉,意气轩昂。

程英谦脚步顿了一顿才行至前面,绕着他上下左右一番仔细打量。

少年睁眸凝视着他,在他的威势之下,竟毫无畏缩之意。

程英谦回到他面前,沉声发问:“你叫辛鞘?认识江元帅?”

“是,我师父是他的好朋友,他也简单指导过我功夫。”

“参将一职,是江元帅主动提出要给你的,还是你师父提议的?”

“我师父,他说我可以。”

门外传来几声闷笑。

程英谦回身一瞪,笑声戛然而止。

“你有任职文书吗?”

“还没有,江元帅让我找宣府镇的副总兵程副帅给我写,说现在这里归程副帅管。请问你是程副帅程英谦吗?”狼奴反问。

“是。但军队任职一事,可不是说说那么简单的,即便你有江元帅旧友的关系作保,没点真本事,我也不可能把参将一职交给你。否则这让军中众人心中如何能平?”

程英谦已经明白了,江元帅恐怕是交了个过分自信的朋友,竟深信自己的徒儿有在个个英豪的江家军中抵挡万夫的本领,江元帅碍着旧友情谊,不好推拒,所以没按上帅印,把这件事的最终定夺权交给了他。

这位辛指挥使辛恩,他之前听江元帅提到过,江元帅母亲殷夫人祭葬一事就是他们一家帮忙操办的,俩家是祖上就有的渊源,交情颇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