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就是通电了,能自动上下的一种交通工具。”成景给娇娇解释:“一般用于高楼大厦中,可以减去爬楼梯的时间。”
成景说话的时候,按电梯的工作人员都惊讶的看着他。
这小孩儿不过五六岁,懂得也太多了?
很多城里人都对电梯不太了解,他竟然说起来头头是道。
“喔,这就是电梯呀!”娇娇也很惊讶,声音高高的带着开心:“哥哥真厉害,啥都知道。”
“这是常识。”成景淡淡开口。
心想到了21世纪,到处都是电梯,随处可见各种各样的电梯。
听见成景的心里话,林秀想了想,扭头对成煜东小声说:“如果以后真能修建商品房,咱们也弄电梯。”
既然21世纪随处可见,那就证明这是人民群众需要的。
成煜东要搞房地产,修建房子。
那肯定要弄人民群众需要的电梯,不仅高档时尚。
以后卖房子的时候,还是个噱头。
成煜东秒懂林秀话里的意思,点头说:“这个想法很好。”
蔡志鹏???
为啥坐个电梯,林秀嫂子和东哥都能联想到以后修建商品房的事儿?
还有,商品房是个啥玩意儿?
不怪蔡志鹏不懂商品房,这才1980年,刚改革开放,商品房根本还没在国内修建出来。
因为国内现在修建的房子,都是各种国营单位和企业,自己的地,自己修建的房子,然后分给单位员工住的。
这是家属楼,和商品房没任何关系。
可林秀却知道,因为林秀会读心术,从林冬芹和成景那里获得了不少关于未来和小说剧情。
而且来了东城这几天,每天也会看报纸,了解政策发展。
还从一些小包杂志上,知道了不少港都的事情。
港都和东城就隔着一条海岸线,可经济发展却甩开了东城十几二十年的差距。
林秀每次看到关于东城的报纸和杂志,都不免感叹,不来东城走一遭,她都不知道,未来要回归的港都,竟然这么繁华?
果然要出来见过世界,才能知道世界咋个发展,咋个从发展中挣钱掘金啊!
林秀感叹着,牵着成景走出电梯的时候。
那个按电梯的工作人员,还一脸纳闷的看着林秀,心想这家人到底啥来头?小的厉害,大更厉害,一张口就是装电梯?
这电梯,是能随便装的吗?
一部电梯好几万块钱,他们商场之所以能装,那是因为这个商场被港都的外资商人买了下来,今年才能装上电梯的。
不过看林秀穿的光鲜亮丽,又过分漂亮的模样。
电梯工作人员忍不住想,也许是哪个领导的家属也不一定。
毕竟那种气质和白皙娇嫩的皮肤,普通人家哪能养的出来?
看着林秀走远了,这位员工这才收回目光,关上了电梯……
这家被外资商人收购的商场,一走进去果然和那些国营的商场不一样。
透明的玻璃门,耀眼的水晶灯,和商品分区明确的规划,让人一眼看过去,就感觉到了一种大气和昂贵的感觉。
而且这里面卖的东西,好多都是从港都和海外进口回来的舶来品。
也只有最先发展起来的东城,才能利用海运路线,进口这些舶来品!
林秀看的目不转睛,娇娇更是兴奋的问,他们是不是来到皇宫?
因为娇娇第一次看见这种灯火通明,富丽堂皇的商场,一切都是亮闪闪的新奇的很。
“这不是皇宫,这是大商场。”林秀小声说:“就和咱们县城的商场一样,只不过这里比较漂亮而已。”
林秀不想让娇娇拘束,女儿要富养,她觉得这话说的很对。
因为她小时候就是舊獨被林海义给富养出来的,在贫穷的七十年代,尽最大的能力,让林秀过上了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林秀当然也要把最好的生活条件,给儿女。
“那妈妈可以买自己想要的东西了。”娇娇一听是和县城一样的商场,眼里的拘束瞬间消失了:‘妈妈买好看的裙子,看皮鞋好不好?”
娇娇说:“妈妈穿起来肯定好看。”
成景、成煜东、蔡志鹏三个男人同时点头,都觉得娇娇没说错,林秀不打扮都好看,打扮起来那肯定比仙女还好看。
周围的人看着都羡慕,还是第一次看见被人这么捧着的女同志。
哪像她们,就算来逛商场,都不大舍得花钱,就是来过过眼瘾的。
“妈妈也给娇娇买漂亮的裙子和皮鞋。”林秀拿手刮了刮娇娇的小鼻子,温柔说:“我们娇娇也漂亮。”
娇娇咯咯笑起来,她身上有种这个时代女娃身上缺少的自信和阳光。
因为林秀从来不会在娇娇面前说,女儿不如儿子,女儿没用的话。
从小在爱的环境中长大的娇娇,自信而开朗,像朵向日葵一样,谁看了都喜欢。
蔡志鹏特羡慕东哥,能有这样小太阳一样的女儿。
还从钱包里蔡志鹏从钱包里,拿出了不少票据递给林秀:““嫂子,我这里还有些工业卷和外汇卷。你看看你和娇娇需要买啥?”
蔡志鹏的话还没说完,就感觉浑身凉飕飕的,一回神,发现成煜东正面色冷冷的瞥着自己。
对上成煜东那冰碴子一样的眼神,蔡志鹏立马缩回了手说:“嫂子,这些工业卷和外汇卷……都是东哥让我给你弄来的。”
成煜东这才满意点头,他媳妇儿,哪轮得着外人来献殷勤。
他一把拿过蔡志鹏手里的票卷,扭头对林秀说:“工业卷和外汇卷都不少,你想买啥买啥。”
林秀笑着点头,有钱就花,想买啥买啥,是她从小到大的习惯。
这一点,就是到了21世纪,也很少有人能过上这种随心所欲的生活,也是林冬芹最羡慕林秀的地方。
所以在写小说的时候,林冬芹把林秀写成了娇气做作,铺张浪费,花钱如流水的作精女配。
可林冬芹万万没想到,她写出来的缺点,现在都成了林秀被人疼爱的证据?
来商场办公的林冬芹,无意看到成煜东这么娇惯着林秀,让林秀想买啥买啥的时候,嫉妒的表情都狰狞了。
【为啥成煜东还没嫌弃林秀?】
林冬芹不理解,按照原著剧情,这时候成煜东和林秀感情早就破裂了,可为啥她看到的却是两人恩恩爱爱的模样?
猛不丁听见林冬芹嫉妒的心里话,林秀扭头望去,就对上林冬芹那双充满嫉妒和不甘心的双眼。
林秀扯了扯嘴角,冲林冬芹嘲讽一笑。
这种别人嫉妒她,还干不掉她的感觉,真的很爽啊。
成煜东也发现了林冬芹的存在,脸色沉了沉。
直接站到了林秀身边,不让她把注意力放在林冬芹身上。
“走吧,我陪你去买东西。”成煜东揽住林秀的肩膀,朝商场里面走去。
他其实在嫉妒,林秀不看他,而去看林冬芹。
林秀???
她竟然不知道成煜东连林冬芹的醋都吃?
林冬芹眼睁睁看着成煜东,强势霸道的揽住林秀走远了,气的磨牙。
“林冬芹同志。”有个年轻英俊的男人,从旁边走过来。
他穿着熨烫整齐的中山装,手里拎着一个公文包,斯斯文文,看着大概三十岁左右:“你愣着干什么?还不走吗?”
隋光礼眼神疑惑的看着林冬芹:“我们该走了。”
“隋同志,我忽然有点不舒服,你先走吧。”林冬芹说。
这时候的隋光礼,只是东城政府负责拆迁规划的一个科室副主任,离东城市长的位置还远的很。
所以林冬芹对他的态度,也很随意:“我等下自己回招待所就成。”
隋光礼看了她一眼,见林冬芹眼睛盯着不远处的几个人,于是点了点头:“那行,我先回单位了。”
隋光礼转身离开,林冬芹抬脚就朝林秀和成煜东追了上去。
中午12点,她会在按照原著剧情在商场遇到把妹的孙有福,发生争执,然后用自己的魅力去征服孙有福。
可林冬芹真没想到,竟然会在商场遇见林秀和成煜东?
看见自己心心念念的男人,无视自己,对林秀这么温柔宠溺,被嫉妒心操纵着的林冬芹,很想知道,为啥林秀无论在现实世界里,还是在小说世界里,都能让成煜东这么着迷?
她到底哪点比不过林秀了?
林冬芹以为自己跟的隐秘,却不知道她那些充满嫉妒的心里话,全都被林秀听见了。
林冬芹哪里比不上林秀?
她哪里都比不上林秀。
因为正常的,有道德和有三观的女人,是不会去惦记别人的丈夫,拆散别人的家庭,妄想踩着原配的尸骨上位,去抢别人的丈夫。
林秀打心底看不起林冬芹……
“妈,你买这个。”成景忽然大声说。
因为他看到了在21世纪特别流行的贵妇化妆品,立马拉着林秀的手跑过去:“妈,买这个,这是化妆品,你得用这个。”
买化妆品的售货员看见林秀的时候,双眼一亮,这是大客户啊。
因为林秀穿着不俗,那白净无暇的皮肤,一看就是花大价钱保养出来的。
这种浑身上下都透着精致娇气的女同志,那只有在国外的杂志上才看见过。
“同志,这是香奶奶的化妆品,国外的大牌子,您试试?”八十年代的商场售货员,那可是一份很高档洋气的工作,得长得漂亮,还要有关系才行。
因为商场售货员也是吃商品粮的铁饭碗,普通供销社里的售货员,都傲气的拿鼻孔看人,这种高档商场的售货员,那更是看人下菜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