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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劈开修罗场[快穿] 第34章

而千金又做了什么呢?她只是直呼了叶明钦的名字。

她进到这间店,看他主动与自己打招呼,态度是友好的,便也有意与他攀谈几句,打探些消息,并非是有意挑衅。

千金又想起当初刚到这个世界时,依照系统的吩咐去与叶明辉见面,叶明辉说什么来着?

不可直视王侯……

叶明辉实在是太弱小了,以至于千金根本没有将这句话放在心上。

千金缓缓喝茶,蹙起眉头,说道:“我不明白。”

系统问:“哪里不明白?”

千金叫它一声先生,有任何她不明白的事情,系统都很乐意为她解答。

只要它懂。

千金说:“这个世界的人,实力如此弱小,就连王侯,也不过是凡人罢了。但是他们的规矩却很大。”

在千金曾经生长的柏之国,旱魃没有到来之前的柏之国,一样有王侯,有官府,而且他们要比这个世界的王侯强大得多……

官员、贵族、王侯,这些比百姓要高一些的人,他们全都是修士。

如果到十八岁未能引气入体,就算是亲爹娘是柏之国的王,也是要被逐出皇宫,剥夺一切身份,贬为庶人的,所以百官与王侯,全都是修士。

哪怕是小柳乡的村长爷爷,连个官都不算,只会一些时灵时不灵的符咒,照千金来看,依然可以搅得这个世界天翻地覆。

柏之国强大得多,规矩却远没有这里这样大。

千金十三岁的时候,小柳乡村长爷爷家里的孙子,说是测出了非常好的灵根,于是村长爷爷被召唤去见柏之国的王,回来还和她们村里的人讲,国王长了个鞋拔子脸,怕老婆,脾气好得和面团似的。

要是让叶明辉叶明钦去做柏之国的王,那可还有她们好日子过?

千金越发不喜欢这个世界,和这个世界里的人了。

“我就只是看了叶明辉一眼,叶明辉就派人来杀我;我只是叫了叶明钦大名,他手下人就跑得远远的。”

千金非常不高兴:“他的名字如果不让人叫,那他干嘛还要起名字呢?”

系统这下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

这种事情它也不懂,它终究并非是一个完整的人类,也不能理解人类的七情六欲,正是为此,才有它的任务。

“这点他做的确实很不讨人喜欢……”系统道。

它往日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个问题,它只在乎宿主是否能讨任务目标的喜欢,从来没在乎过任务目标是否讨宿主的喜欢。

然而千金与它往日的所有宿主都不同。

千金的不喜欢,它是在乎的。

千金离开这间小小的饭店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系统催促她说:“是时候找间旅店去住了,好不容易到了城市里,不能再住树上了,别人都住大好的别院,盖着轻薄奢华的羽绒,周边有人伺候起夜的。”

千金其实还挺喜欢住树上的……并不会觉得很辛苦,或者受到了虐待,或者人生低谷什么的。

她也不喜欢被人伺候。

但是既然系统这么说了,她也能分辨系统话语中的关切和在意,因此从善如流。

边城的旅店很多,各种档次都有。

千金不缺钱,她花的少,系统给的多,因此在街上拽了人问出最好的旅店是青云客栈,便直奔而去。

进门发现,果然是最好的客栈。

进进出出的男人都穿得十分花枝招展,头上戴冠,腰间佩玉,明明是边疆,战乱之地,街上行人们的风尘仆仆,却在他们身上看不到分毫。

唯独有一点,却还能看出他们是边城人。

人人都佩刀。

千金面无表情盯着他们腰间奢华的宝刀,而后低头看自己手上那柄从京城衙门抢来的直刀。

这刀很好,她很喜欢,但是没有镶嵌宝石,也没有华美的穗子,只是一柄光秃秃的刀,和漆黑纹路的鞘。

输了。

千金很不高兴。

第23章 红毛入侵

千金一身破衣烂衫,进了青云客栈,吸引了许多目光。

任何人看到千金的第一眼,立刻就会知道她是个不寻常的女人,她的相貌很不错,毕竟这是一个恋爱修罗场系统为她精心挑选的身躯,她原本该用这副皮相周旋在侯爷、将军与公子之间。

哪怕是经过了半个多月的风餐露宿,这副好皮相依然是拿得出手的。

但比起这副好皮相,更吸引人注意的永远是她那平静的黑沉眼眸,与手中黑色的直刃长刀。

一瞬间的沉寂之后,很快青云客栈之中,恢复了正常的运转,大厅中吃饭的客人们扭过头去,与同桌好友交头接耳,没再去看她。

自然,她有个好皮相。

如果她只有个好皮相,会有很多人愿意与她攀谈的。

但她不仅仅只有一副好皮相,她还有一柄好刀,这就让人望而却步了。

等到千金在柜台上整整齐齐排出几两金子,点了青云客栈第二好的客房——最好的客房是为叶明钦而留的,虽然他从来没住过,只是青云客栈主人的谄媚——就更没有人去招惹她了。

千金上了楼,要了热水洗澡,随洗澡水一起送来的,却还有四五个漂亮的小厮。

“只为贵客提供的服务。”小二笑得暧昧,“您想要留哪个,便留哪个,全留下,也是您慈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