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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妹妹是个大美人[穿书] 七零之妹妹是个大美人[穿书] 第2节

为此,季茉与陈德茂两口子不知寻了多少医生,求了多少偏方。

但重新活过来的陈弄墨却不觉得小姑娘痴傻。

她甚至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原身就是她,她就是原身。

小姑娘从前之所以浑浑噩噩,更像是躯壳中没有健全的灵魂...

“...问你话呢?发什么呆?”季茉拍了下闺女。

陈弄墨眨了眨眼,浓密的睫毛如同小扇子般,她有些茫然的看向母亲:“什么?”

“晚上就炖了个咸鱼,要不给你再炒俩鸡蛋?”

“不用,咸鱼就够了,不是还有萝卜干嘛?”家里条件虽好,也不能这么奢侈,容易招人眼。

思及此,想到这几天在大院里听到的些许闲言碎语,陈弄墨眉心又蹙了起来,试探问:“妈,刚才我去秀珍婶子家借酱油,总觉得她好像有话要跟我说。”

这话并不假,不止秀珍婶子,甚至整个家属大院的其他军属们也是。

大约是在孤儿院长大,陈弄墨对于旁人的情绪很敏感。

她可以肯定,这些天停留在身上的目光中,绝对不止自己不再痴傻这一个原因。

季茉掀开锅盖,用勺子舀了一点鱼汤,浅尝了下甜咸,觉得不够辣,又搁了几个干辣椒,才盖上锅盖改小火煨着,闻言,她往灶膛内添稻草的动作顿了顿:“这事儿不急,等吃完饭妈再跟你好好说说,你先去拿碗筷摆桌,准备吃饭了。”

起码还有十来分钟鱼才好起锅,但瞧出母亲笑容下的不自然,陈弄墨心中虽有不好的预感,却还是乖巧的应了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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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过后。

父亲又去了楼上。

陈弄墨正帮着母亲一起收拾碗筷时。

隔壁的刘秀珍就端着一盘子炸花生走了进来,她圆润的面上带着爽利的笑意:“哟,咱们聿聿可真懂事,不像我家那俩臭小子,一天到晚的就知道往外跑,老季,我看还是你会养孩子,干脆直接偷了聿聿给我当闺女得了。”

“你这张嘴啊...”季茉好笑的摇了摇头,也没跟好友客气,伸手接过她手中的盘子,又看向一旁的闺女:“你先洗脸洗脚去,碗让你爸洗。”

陈弄墨自然不可能让父亲洗碗,知道这只是母亲支开她的借口。

于是她冲着秀珍婶子腼腆的打了个招呼,便自顾自端着碗去了厨房洗涮。

见状,季茉眼眶发红,喃喃道:“这孩子...”

刘秀珍也为好友高兴,两人认识了二十几年,自然清楚这些年好友两口子为了孩子耗了多少心力,她温声安慰:“孩子这不是懂事了嘛?我瞧着聿聿聪明灵秀的紧,你也别太揪着,都会好的。”

“是啊,会好的。”季茉擦了擦眼角,感慨完又拉着好友坐到了沙发上,直言道:“我知道你的来意,但聿聿不能留在你家里。”

刘秀珍一瞪眼:“咋?你还不放心我?聿聿我那是当亲闺女一样疼,将来她要是看上我家臭小子,做我儿媳妇更好!”

当年要不是老陈救了丈夫一回,她家老褚早就没了,哪里还有今天的好日子。

这么大的恩德,照顾个聿聿不是应该的。

“你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少故意说话激我。”季茉苦笑着拍了好友一记,然后不给她说话的机会又道:“老陈的意思,过几天上面就应该有通知了,好一点的可能会被遣到偏远的部队里去做个教导员,差一点直接去劳改,万一真要劳改了,聿聿留在你家,不是给老褚留了个靶子吗?你总要考虑你家老褚跟两个孩子。”

刘秀珍拽紧好友的手,皱眉道:“就是老褚的意思,我跟他商量过了,他同意聿聿住咱家,就算你跟老陈真去农场劳改也不怕,大不了把聿聿送我娘家去,叫我家褚甸跟褚俊陪着一起,沪市离n市火车都得大半天,孩子们去那边上学,谁能知道?”

季茉虽感动于好友夫妻的雪中送炭,却也因为他们的真挚更加不能将之拖下水,她坚定摇头:“秀珍,你知道的,哪怕有千分之一会连累你跟老褚的可能性,我跟老陈都不会做,再说了,聿聿的去处,我们已经安排好了,绝对的妥帖。”

刘秀珍不信还有谁比她对聿聿更好,下意识问:“谁啊?”

季茉:“是秋华姐。”

刘秀珍一愣,好半晌才叹息道:“秋华姐的确能放心,就是可惜了,我好想聿聿做我儿媳妇啊。”

季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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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市地处长江下游,这里冬天不烧炕。

陈弄墨怕冷,收拾好碗筷梳洗完,又用盐水瓶给自己灌了三个暖水瓶,才上楼团进被窝里想事情。

她不笨,蛛丝马迹的串联,父母粉饰太平下的愁绪,已经足够陈弄墨猜到,自家大约也没能逃过这场政治风暴。

安稳的日子,应该过不了几天了。

对于未知的苦难,要说完全不害怕不可能。

但她才来这个世界几天,除了出入了好几个医院检查身体外,其余哪里都没出去过。

别说外头的环境,就连自家的情况都没弄明白,想要改变现状根本不可能。

与其病急乱投医,还不如趁着文件正式下达之前,多藏些家当来的靠谱。

想到这里,陈弄墨就有些躺不住了,赶紧抱着热水瓶坐起身,套上棉袄就要下床去找母亲。

不想卧室门突然被敲响了。

她转头,就见母亲已经推开门,抱着一个包裹走了进来。

见状,陈弄墨心里一个咯噔,尤其对上母亲那双和泛着红的眼眶,更觉之前的猜测并没有错。

季茉不知闺女已经对即将到来的变故有了心理准备,她坐到床边,将不大的包裹塞给闺女,又不舍的摸了摸女儿与自己有七八分相似的眉眼,好一会儿才温和哄道:“聿聿,这里头是钱票跟一些值钱的物实,你收好了...最近外头不太平,明天叫小胡送你去你秋华妈妈家避一避,等爸妈这边没事了再接你回来好不好?”

陈弄墨下意识抱紧包裹,懵懵然问:“秋华妈妈?”

这是谁?

季茉:“对,秋华妈妈是你爸前妻,她人很好,把你交给她我放心。”

您是认真的?陈弄墨表示她更懵了...

第2章

以为闺女不懂什么是前妻,正准备解释的季茉,抬眼就对上了女儿一言难尽的小表情。

她瞬间乐了,心底沉甸甸憋着的郁气也消散了不少:“你知道前妻是什么意思?”

问完这话,她又反应过来,女儿刚清醒时与自己说的话。

聿聿说她从前能接收到外在的信息,只是没有办法清晰的表达出来。

虽说已经破了四旧,但大多人还是信奉鬼神的。

就比如季茉,在她看来,从前的闺女与其说是傻,更像是丢了魂。

想到这里,季茉忍不住又问一遍:“聿聿真知道前妻是什么意思啊?”

陈弄墨听出了母亲话中的调侃与轻松,瞬间就明白了父亲与他那位前妻之间,应当没有她以为的那些狗血事情。

她没急着追问细节,而是试探道:“我一定要离开吗?不能跟你们一起?”

相较于寄人篱下,她还是觉得跟着疼爱自己的父母更加安心。

至于吃苦什么的,前世28年苦日子过得也不少。

季茉脸上的笑一收,慈爱的表情退的干干净净:“不行!”

语气坚决,眼神坚定,毫无商量的余地,极善观察人情绪的陈弄墨敛了敛凤目,乖顺的换个话题。

她将身子往后挪了挪,慢慢倚在木质的床头才软着嗓音问:“那您跟我说说那位秋华妈妈。”

心中则开始冷静分析,不跟着父母下放的好处。

理智上来说,她在外面,利大于弊。

除了要面对寄人篱下的尴尬可能性外,分开对于她与父母两人才是最好的。

方便奔走,方便照应,方便...

完全不知道瞧着单纯乖巧的闺女,脑中已经分析了各种利弊的季茉真怕闺女刨根究底,问她跟老陈要去哪里,为什么不带她,又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这些难以回答的问题。

如今见她主动转移了话题,心中顿时松快了下来,轻叹说:“这事儿得问你爸。”

端着一杯牛奶进来的陈德茂闻言纳闷:“什么事情得问我?”

季茉嗔怪:“你进屋怎么没敲门?”

陈德茂无奈:“门都没关。”

说话间,他人已经来到了床边,将手里的牛奶递给闺女:“爸爸不是叫你每天早晚都喝一杯补补身子吗?”

陈弄墨伸出双手接了过来,腼腆道:“我忘记了,谢谢爸。”

“刚才说什么呢?”陈德茂搬了张凳子坐在床边不远处。

丈夫早年趴在雪地埋伏,一两天不动弹是常有的事情,如今一到冬天骨头缝里就疼的厉害,尤其下雨的时候。

季茉从闺女的被子里掏出一个热水瓶递给丈夫抱着,才道:“说你跟秋华姐的事,小丫头人小鬼大,瞎想八想的,估计把你当成周鹏那样的人了。”

周鹏从前是陈德茂下面的一个副营长,功还未成,就抖了起来,自觉了不得,搭上了城里供销社的一个营业员,死活要离婚,美其名曰与乡下养育了三个孩子的妻子没有感情,结婚只是封建社会的产物。

口号喊得很是响亮,实际上内里的龌龊有眼睛的都看的明白。

其实这种事情并不鲜见,但陈德茂这人性格板正,最是看不惯人品有瑕的,当下就关注起周鹏这个人。

在了解到他各方面都不算突出后,当年在转业复员的名额里,就加上了周鹏的名字。

倒不是蓄意针对,只是在他看来,一个人连小家都不能忠诚,何谈大国。

这要是别人误会他与周鹏那样的玩意儿是同一类人,陈德茂肯定要黑脸。

但亲闺女...他只能无奈的抬手点了点小丫头,才开始讲起了他与前妻曹秋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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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陈弄墨看来,故事并不算多复杂,也的确没有她脑补的天雷与狗血。

1940年那会儿,18岁的陈德茂与订了娃娃亲的邻家22岁姐姐曹秋华在父母之命下结了婚。

在吃饱肚子都困难的年代,村里家家户户都这样,到了合适的年纪就结婚,爱情是什么谁会在意,那是有钱人的消遣。

曹秋华8岁开始下地干活,可以当做半个劳力使唤的时候,4岁的陈德茂还是个穿着开裆裤,到处扑腾的小小萝卜头。

认真算起来,曹秋华是看着陈德茂长大的。

从小认识,所以婚后两人的日子过得挺好,双方长辈更是疼人。

本可以和和美美一辈子,但意外却在曹秋华怀孕四个月的时候,毫无征兆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