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卉没想到明达会来,他来做什么?
不过很快,明卉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明达带来了明卉的嫁妆册子。
明达手里的嫁妆册子,是上次从保定拿过来的,还没有送回去,今天刚好派上用场。
其实明卉的嫁妆册子,霍家也有一份,请明达再送一份过来,更主要的是让他代表明卉的娘家人做个见证,就如唐家舅老爷和孙程一样。
明达虽是晚辈,但他是明家长房嫡长子,他能代表明家。
霍侯爷还真是从来没有细看过明卉的嫁妆册子,今天一看,他鼻子差点气歪了。
霍誉新近置办的那处大宅子,原来也是明卉的嫁妆。
当他是傻子啊,那处宅子是他们成亲以后置办的,铁定不是明卉的嫁妆。
这个逆子,一早就防着分家,把新宅子记在老婆的嫁妆里。
不要脸,霍家的儿子,要么住在外家的房子里,要么就住在媳妇的房子里,这小子不脸红,他这个当爹的都嫌丢人。
(本章完)
第348章 莫非是花柳
明卉的嫁妆册子充分证明,霍誉一穷二白,无半分私产。
明达在来的路上便知道长平侯是要分家了,他一头雾水,记得霍侯爷的年纪和他爹差不多大,怎么就要分家了呢,莫非霍侯爷病疴缠身,时日无多?
莫非是花柳?
对,一定是!
唐王焘《外台秘要》引《素女经》说:“.上攻头面,或生漏沥。”
《苕溪渔隐丛话》里有,刘贡父晚年得恶疾,须眉堕落,鼻梁断坏,怆感惭愧,转加困剧而毙。
《后山丛谈》里也有:贡父晚苦风疾,须眉脱落,鼻梁断坏。一日与苏子瞻数人各引古人一联以相戏,子瞻曰:“大风起兮眉飞扬,安得猛士兮守鼻梁?”坐间大噱。贡父恨怅不已。
明达引经据典,可以确定,花柳一病,胡子眉毛都会脱落,而且还会烂鼻子!
因此,自从踏进大厅,明达一直在偷看霍侯爷。
眉毛还在,但不排除是画上的,女子画眉,男子当然也能。
至于胡子,一定是假的,粘上的。
再看鼻子,鼻梁尚在,显然还没有病入膏肓,看上去微微泛红,这是溃烂的先兆!
明达自觉发现了天大的秘密,他同情地看向霍誉,小姑父多好的人啊,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可却偏偏投胎到长平侯府,有个生花柳的父亲!
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语人无二三。
姑父心里一定很苦吧,回头要劝劝小姑姑,不要淘气了,要对小姑父好一点。
还要写信回保定,让父亲和二叔三叔,下次小姑父再去保定,不要再逼他喝酒了,万一小姑父借着酒意,一个想不开,做出傻事怎么办?
明达的小眼神,如何能逃过霍誉的眼睛呢,霍誉只是不明白,明达看他时,为何眼睛里满满的同情和怜悯?
肯定不是可怜他,一定是觉得自家小姑姑嫁到霍家受委屈了,本来就是受委屈了,明家哪有这种烂事,明峦和汪真人都是清风明月般的人物,明家三位老爷宅心仁厚,明达虽然年轻冲动,但也人品端正,难怪当初明大老爷想给妹妹退亲,换做是自己,也不想让自家好端端的姑娘嫁到这种人家。
而那边,两位族老把唐家、孙家和明家的嫁妆册子看完,霍展旗和另外几个族人,把帐房送来的府里产业明细也已清点完毕。
族老们正准备把清点过的产业让霍家父子三人确认,便看到一个婆子从屏风后面走了出来。
这是伯祖母身边的人,在霍家已经三十多年了,族里上上下下都认识她。
婆子走到霍侯爷面前,曲膝行礼:“老太太让老奴来给侯爷提个醒儿,既然方才孙家舅爷说起大姑娘的嫁妆,老太太的意思,不如侯爷这会子就把大姑娘的嫁妆一并划出来,先放在帐上也行,交给族里代管也行,侯爷最好给出个章程。”
婆子说完,道一声打扰,便重又走回屏风后面。
霍侯爷眉头深锁,昨天晚上回到府里,他便知道霍姗姗逃走的事了,今天族里的几位女眷忽然过来,他虽然没有直接去问,可也猜到定然是霍姗姗跑回族里去了。
那个死丫头,惯常就会告状。
以前动辄就会去承恩公府找二老夫人告状,若不是她让二老夫人把这事捅到太后面前,霍侯爷也不会骑虎难下,只好一咬牙,索性把事情闹大。
现在二老夫人没有了,孙家靠不住了,这死丫头就跑去族里,果真是个天生的搅事棍子。
虽然是亲生女儿,可霍侯爷还是觉得,霍姗姗嫁到哪家都会是个搅家精,谁娶她谁倒霉。
果然,哪怕只有一半孙家的血,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做为长平侯府唯一的姑娘,霍姗姗的嫁妆十里红妆也不为过,可现在霍侯爷不想给这么多,并非他给不起,他就是不想给!
“三千两,霍姗姗的嫁妆,府里出三千两,至于县主想贴补多少,全都由着她,县主想把自己的嫁妆全都给了女儿,那也是她的事,本侯不会插手。孙舅爷,你说呢?”
孙程想说三千两太少了,可是一着急,竟然咳上了,咳得满脸通红,好半天才顺过气来,而霍侯爷当然不会等着他,他看向两位族老:“二位伯叔,你们看如何?”
是你嫁女儿,又不是我们,你要给三千两,我们还能说你给的少?
当然,三千两对于长平侯府而言,的确是有点少。
不过,这也要看和谁比了,普通大户人家,可能还没有三千两。
族里的姑娘出嫁,一千两的有,二千两的有,三千两当然也有,但委实不多。
两位族老点点头:“你看着办吧。”
霍侯爷又看向霍誉:“你是长兄,你说呢?”
“随你。”霍誉语气淡淡,你爱给不给,反正别想让我贴补。
霍侯爷笑眯眯地看向唐家舅老爷:“二舅,您看呢?”
自从当年霍侯爷带着年仅十四岁的小表弟去了花楼,唐家舅老爷就再不让自家子弟与这个外甥来往了,老侯夫人去世之后,这些年,除了逢年过节的节礼往来,两家再无交情。
现在听到霍侯爷问到自己头上,唐家舅老爷把脸别向一边,连个眼角子也没给他。
霍侯爷讨了个没趣,他也不在意,清清嗓子:“既然大家都不反对,那就这样定了,今天就把这三千两从帐上支出来,免得以后忘了。”
孙程气得想骂娘,三千两,三千两就把霍姗姗打发了?
可霍侯爷觉得已经给的很多了,他要分出一半的家产给两个儿子,他已经付出很多了好不好?
接下来的事就顺当了,各项产业分门别类,哪些是霍侯爷自留的,哪些是分给霍誉的,哪些是分给霍谨的,一一上册,父子三人签字盖印,两位族老为证,又请户籍吏登记造册,带回衙门备案。
由此,长平侯府分家完毕,至于偌大的侯府以及霍侯爷独得的五成家业,如果他临死之前没有败光,霍誉能有七成,霍谨有三成,若是霍侯爷全都败光了,那就谁也没有了。
(本章完)
第349章 走了还能回来吗?
晚上,霍谨跟着霍誉和明卉回到家里。
回到家里,红笺拿来垫子,霍谨恭恭敬敬给兄嫂磕头敬茶,从今天开始,他正式由兄嫂抚养,直到他娶妻成亲。
霍谨分到的一成家产,也同霍誉代管,待到他成亲再正式交还。
霍谨抬起晶莹的小脸,满怀期待地看着霍誉和明卉分别喝了他的茶,忽然想起今天在侯府时,那个姓袁的嬷嬷悄悄告诉他的那番话,犹豫着不知道该怎么说,小脸拧巴着,手指紧紧捏着衣裳,一脸纠结。
他的小动作没有逃过霍誉和明卉的眼睛,明卉微笑:“阿谨,怎么了,是有话要对兄嫂说吗?”
“我我.”霍谨有些紧张,眸子对上明卉明媚的笑靥,渐渐安定下来,他深吸口气,用尽他这个年龄所有的勇气,“我知道我的外家和咱们家关系不好,可他们是他们,我是我,我从没有做过坏事,以后也不会做坏事,大哥,嫂嫂,你们能不能相信我,我一定不会做坏事,真的不会,父亲给的家产,我全都不要,都给大哥,我以后会好好读书,好好干活,我会听话,做个好人。”
他没有读过书,唯一认识的两个字是他的名字,在养父家里,他很少说话,他只有埋头干活,才能少挨骂少挨打。
刚刚的这番话,是他从小到大,说的最长的话,他努力想把自己心里想的全都说出来。
今天袁嬷嬷告诉他,霍侯爷恨孙家人,因为他的母亲也是孙家人,所以侯爷才不想抚养他,大哥和他不是一个娘肚子里出来的,自是也不会喜欢他,之所以还肯答应抚养他,只是为了他的财产而已。
袁嬷嬷让他记住,无论何时,这个家里,只有母亲和姐姐才是最疼他最关心他的人。
明卉看着他,眉头微微蹙起,无论是族里,还是霍誉和她,全都没有对这孩子说起过霍孙两家的恩怨,今天分家的时候,霍侯爷与孙程虽有口角,可也没有把那些烂事摆到桌面上,霍谨又是如何得知的?
一定是有人,在所有人都不注意的时候,和霍谨说过什么了。
今天在长平侯府里的,除了大厅里的这些人以外,并非就没有其他人了。
比如定襄县主。
定襄县主被软禁了,可长平侯府就像个筛子,霍姗姗同样被禁足,还能跑到通州,所以即使定襄县主不能出来,可她身边的人,想要悄悄和霍谨说上几句话,也并非难事。
比如
“你见过袁嬷嬷了?”明卉问道。
霍谨惊讶地瞪大眼睛:“嫂嫂怎么知道?”
小孩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喜怒哀乐全都写在脸上。
明卉看向霍誉,霍誉微微颔首,对霍谨说道:“原本是想等你长大一些,再把那些事告诉你,可是现在看来,有人比我们着急,所以今天就和你说了吧。”
霍誉不苟言笑,霍谨对他有几分惧怕,但是现在,他渴望从霍誉口中知道真相。
霍誉没有因为霍谨还是一个孩子便避重就轻,他不但讲了孙家扔掉霍谨,以来历不明的霍警冒充长平侯府小公子的事,还讲了当年二老夫人指使窦家的人将他拐走,而他的母亲因为找他而落入坏人手中,至今生死未卜。
在此之前,霍谨只知道他是霍家丢失的孩子,他是被人卖到大杨庄的,他被霍誓接出来时,那家的姐姐还告诉他:“别看你原来的家里有钱,可他们不要你,你生下来就被扔掉了,如果不是咱爹心善,你早就让狼给叼走了。”
回来的路上,霍誓面色阴沉,看向他的目光疏离冷淡,什么也没有和他讲。
而自从他回来以后,便得知父亲不要他,把他踢给大哥,他就是一个多余的人。
霍谨便信了那家姐姐说的话,他果然是家里不要的孩子。
他从小长大的那个村子里,就有家里不要扔掉的孩子,招娣的娘生下一对龙凤胎,招娣爹把妹妹抱出去扔掉了,也不知道扔到了哪里。
招娣的妹妹扔掉就再也没有回来,而他却被找回来了。
在袁嬷嬷和他说了那番话之后,他更加确定,是因为父亲仇恨孙家人,嫌弃他有孙家血统,所以才会把他扔掉。
而大哥和他不是一个娘生的,所以父亲器重大哥。
可是现在,他却从大哥口中听到了另一番事实,父亲之所以仇恨孙家,是因为他的外祖母把他扔掉,用孙家的孩子冒充他,他在砍柴割草拾粪的时候,那个冒充他的孩子却在锦衣玉食,享受着本应属于他的一切。
而他的大哥,同样是孙家的受害者,外祖母甚至让人把大哥拐走卖掉,而大哥的亲娘至今都不知道在哪里。
原来他不是被父母嫌弃扔掉的,他们压根就不知道有他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