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全家穿越现代[古穿今] 全家穿越现代[古穿今] 第16节

生意上门了,金冉冉和金满堂原本因为早起还有些昏沉的脑袋,瞬间就精神了起来,

金满堂热情地招呼道:“打包还是在店里吃?”

陶思敏她们自然是没有时间在店里慢慢吃了,遂摆了摆手:“打包吧。”

金冉冉闻言点了点头了,从抽屉里拿了两个中号的打包盒,给两人装了满满一盒粥。

金满堂也没有闲着,拿着食品打包袋去给两人打包小菜去了。

因为两人是店里的头一位客人,金满堂装小菜的时候是一点都没有小气,足足给两人一人装了一大勺酸辣土豆丝。

两份加起来,都有一小盘子了。

打包好粥和小菜后,金满堂又从旁边的大盆子里面捞了两颗茶叶蛋,接过打包好的粥后,陶思敏和室友看着明显份量过多的小菜和多出来的菜叶蛋,疑惑地挑了挑眉。

金满堂笑着解释道:“小店刚开业,第一天,凡是消费的客人,都送一颗茶叶蛋,要是吃着好,希望你们以后多多地来照顾生意。”

陶思敏和室友点了点头,扫码付账后,两人接过自己的早餐,往公交站赶。

上班早高峰的公交车只有坐过的人才知道有多挤,要是包子和馒头之类的早餐,还能抽空咬两口,粥肯定是没有办法了。

所以陶思敏和室友是一路赶到公司,打了卡,坐到工位上后,才能赶在上班的这几分钟之前,享用自己的早餐。

经过一个多小时,原本还很有温度的粥就只带着一点温热了。

热气散尽后,原本很浓郁的米香也散了不少。

一口粥下肚后,陶思敏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第16章 第一十六章

毫不夸张的说,顺滑鲜美的粥入口的一霎那,陶思敏因为早八挤公交车而产生的怨气都消散干净了。

粥是一种只要有手都会做的平民食物。

把粥煮熟很容易,但是能把粥熬到如今的恰到好处,米粒饱满却不烂,入口顺滑,但是舌头又能感受到大米芯的颗粒感。

加上粥里掺杂着的肉沫,让陶思敏因为节食而饥肠辘辘地肠胃,瞬间得到了抚慰。

隔壁工位的同事见陶思敏只是一碗普通的粥,就能吃的一脸的享受,好笑的摇了摇脑袋。

此时陶思敏的心神都在面前的这一碗米粥上,一口一口地把肚子填了个五分饱后,她的注意力又投向了袋子里装着的茶叶蛋和小菜。

这老板也太实在了一些,又是茶叶蛋又是小菜的,也不知道这单生意他还有没有赚头。

本来就是赠品,陶思敏一开始并没有抱太大的期望。

然而等到带着淡淡茶香的蛋白一入口,她心中又再一次为之惊喜。

想来老板的手艺是极好的,这茶叶蛋和其他摊子上的茶叶蛋不同。

市面上大部分的茶叶蛋只有最外面蛋白有些味道,里面的蛋黄吃着和水煮蛋并无不同。

金家小馆的茶叶蛋却不同,因为烹煮的时间足够长,这茶叶蛋的酱汁浸透整个蛋,就连最里面的蛋黄,都带着微咸的茶叶清香。

陶思敏的胃口并不大,一碗皮蛋瘦粥,一直茶叶蛋,就已经让她有八分饱了。

剩下的小菜她实在是吃不下了,以前点外卖,遇到吃不下的小菜,她大多都是直接扔了。

但是今天或许是茶叶蛋和粥的味道是在太过让人惊艳,扔之前,陶思敏还是先尝了两根土豆丝。

清脆爽口的土豆丝味道也没有让陶思敏失望,她几乎是立即就改变的注意,收回了悬在垃圾桶上方的手。

这么好吃的土豆丝,就这么扔掉未免太浪费了,她要留着中午吃。

把剩下的土豆丝放进公司的冰箱里后,陶思敏刚回到工位,就收到了室友的消息。

“啊啊啊,这家的粥也太好吃了,送的蛋也好吃,土豆丝也好吃,不知不觉中,我竟然全都吃光了。”

想到平常节食比自己还厉害,恨不得每天只喝水过活的室友,竟然把店家送的小菜都吃完了,陶思敏只能回她:“……”

短短六个点,让对面的人看出了陶思敏的无语,对方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又发来了消息:

“我刚刚在团团上看了一下,这家店还做外卖,就是我们公司离得太远了,外卖送不了。”

陶思敏他们住在五环外,公司在三环的写字楼,两地距离足有六十公里,外卖肯定是送不了的。

陶思敏觉得金家小馆就在家楼下,吃着好明天上班的时候再买就是,上班的地方距离远,外卖到不了,她倒是没觉得有什么不方便。

原本陶思敏想着室友抱怨两句也就算了,她也没有多想,然而十一点不到,她又又收到了这位室友的消息。

“这家店还买鸡汤呢,我看照片上汤里还放了好些个中药,一看就是好东西,我想叫个跑腿去买,你要不要带一份?”

看到消息的那一刹那,陶思敏打从心里觉得室友太夸张了,从这里叫一个跑腿过去都得好小一百块钱了,花这么多钱,就为了买一份不到二十块钱的粥?

陶思敏觉得室友是人傻钱多,但是一想到早上那碗皮蛋瘦肉的味道,她却十分可耻的心动了。

最后陶思敏还是没抗住美食的诱惑 :“我要一份绿豆粥,再加一份鸡汤。”

跑腿费实在是太贵,陶思敏的室友虽然家里有点小钱,但也不会随意挥霍,最后她在工作群里又问了问。

在她的大肆渲染下,都快把金家小馆买的粥吹成什么绝世美味了,也是在她不遗余力的推销下,最后又有四个人因为心动加单了粥和鸡汤。

原本一百多的跑腿费,六个人分摊下来,倒也能够接受了。

再说这边的金冉冉,今天开业第一天,因为这条街的人流量不错,所以一早上也卖了近一百份米粥。

有些附近出来过早选择堂食的客人,几乎是第一口粥入口,就抬手点单要多买一两份带回家了。

锅里的粥越来越少,金冉冉和金满堂脸上的笑就越来越明显。

或许是新店刚开,这一早上两个外卖软件上都没有单子,所以今天卖出去的米粥都是堂食。

帝都的人民生活水平确实不错,今天早上卖得最多的就是十五元一档的粥,生滚鱼片粥也卖了十来份,倒是最便宜的白粥,销量没有金冉冉预期中的好。

其实这也是金冉冉想岔了,原本她想着五块钱一份的白粥物美价廉,肯定不愁没人买。

但是她也忽略了,白粥作为最好做的粥品,很多人自己就能在家里做,都出来买早饭吃了,自然要买平常自己很少做的种类。

倒是也有冲着白粥便宜的价格来的客人,但是大多都是一些生活节俭,不太舍得花钱的退休老人。

卖到中午,五只大锅里都还剩下一些粥,份量也不多,除了白粥剩得多一些外,其他的粥约莫就只有十来份的样子。

原本金冉冉都做好了这些粥卖不掉要剩下的心里准备了,没想到中午店里来了一个穿着蓝色马甲的跑腿小哥。

对方一开口就是六份粥,六份鸡汤。

或许是顾客让他跑了一百多里,就是为了买几分粥,跑腿小哥觉得难以理解之余,也对店里卖的粥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能让人花这么多跑腿费都要买的粥,肯定有它的特别之处。

正巧跑腿小哥也还没有吃午饭,加上这家的店粥的价格实在是亲民。

等着金冉冉打包的时候,跑腿小哥索性给自己也点了一份皮蛋瘦肉。

这粥一下肚,跑腿小哥瞬间就理解自己的客人为什么会专门让他跑这一趟。

味道确实好,一口暖呼呼的瘦肉粥下肚,小哥觉得自己隐隐作痛的胃都不难受了。

到底客人还在等着吃饭,小哥呼噜噜喝完了自己碗里的粥,拎起柜台上的打包袋,就要走了。

脚步迈出店门之前,小哥想到这个家店这么远,自己下次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来了,当即又没忍住回头道:

“算了,再给我打包一份红枣山药粥吧,我看菜单上说这个粥最养胃了。”

一下子就多卖掉了八份粥,金满堂心里高兴,给小哥打包小菜的时候,那是超量的给了。

这土豆是这个地方的新食材,延国没有。

再粥店开业之前,金冉冉就一直在琢磨着要做一样价格不贵的小菜给客人佐粥吃。

最后金冉冉在菜市场转悠了大半天,选定了这比白菜还便宜的土豆丝,跟着小视频软件上的教程学着做了两次后,金冉冉做的土豆丝味道就已经很好了。

至少今天到店里来吃饭的客人,最喜欢的小菜就是这土豆丝,把之前金冉冉花了心思腌制的萝卜丝都给压了过去。

还有金冉冉炖的鸡汤,今天第一天,她是为了试水才炖的一砂锅汤,原本都已经做好卖不出去就端回去自己吃准备了。

没想到一下子就买了六份出去。

金冉冉用的是家用的大号砂锅,一整只鸡炖一锅汤,炖好一锅约莫能够分成十分,一般是两大勺鸡汤,三四块大块的鸡肉。

这鸡汤在店里一份要买三十块钱,放在外卖平台上就更加贵了,加上打包费要三十五块钱

第一天开业,就能卖出去六份鸡汤,这让金冉冉信心大增,她甚至已经开始琢磨起,明天要不要多买一只鸡了。

事实证明金冉冉到底是对自己的厨艺还不够有信心。

勤劳的外卖小哥把粥客人要的粥和鸡汤送到写字楼后,陶思敏和室友下来取餐食。

此时已经快一点了,中间陶思敏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因为嘴馋点这么远的外卖,要是平常,提前半个小时,中午一下班就能吃到饭,这个时间她早美美地睡午觉去了。

想到其他跟着点了外卖的同事因为迟迟等不到食物,而爆发的抱怨,陶思敏心里对即将到口的美食都没有那么多期待感了。

看到陶思敏他们上了楼,其他人一窝蜂地涌了上来。

“总算是到了。”

“饿死我了。”

“再不到就要上班了。”

所有絮叨的抱怨,都在食物进嘴的那一瞬间消失殆尽。

“握草,握草,这粥也太好喝了,这么好喝的粥,竟然只卖十五块?”

“这老板也太实诚了,我这粥里有好多的红枣和山药,今日养生目标(√)。”

“你们快尝尝,这鸡汤才是真的绝,比汤呈一品的鸡汤味道还好,而且这么,才卖三十,老板是来做慈善的吧?”

所谓的都市打工人,平常累死累活的,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一份美味的食物,是绝对能够抚慰他们疲劳的心灵的。

其他人一边美美地进食,一边还不忘追问道:“梦梦,你这是从哪里找到的宝藏店铺,这价格,我能在这家店吃一辈子好吗。”

陶思敏的室友江梦回道:“是我们家楼下新开的店,今天才开业。”

脑袋灵活的打工人们闻言瞬间上道,感叹江梦和陶思敏幸福的同时,还不忘双手合十,可怜兮兮地乞求道:

“既然是在你们楼下,那能不能拜托你们,明天早上帮我带一份皮蛋瘦肉粥啊?”

“我也要,我也要。”

“加我一个,加我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