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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时代周刊 第一百六十一章 狐皮

伟大的军事家、数学家东乡侯赵启明要授课了。

听到消息的李敢和奴儿都对此感到很兴奋,但当他们得知小侯爷的所谓授课原来是进山打猎之后,李敢显得有些无精打采,而从来没有打过猎的奴儿却更加兴奋。

午后,一行人行走在进山的路上。奴儿兴奋难耐,不停的来回驰骋,李敢则满脸不感兴趣的样子,始终跟赵启明在一起,这样一来马建国就得不得多照顾着奴儿。

难得又是个好天气,晴空中万里无云。但山林里与马场中不同,这里的积雪没有任何融化的迹象,足有膝盖那么深,马蹄每一次踩下去都会留下一个深深的窟窿。

赵启明/心情不错的打量着沿途的景色,对于打猎却没有亲力亲为的想法。

一方面是因为这个年代的贵族围猎,讲究的是个“围”字,一般都是护卫和猎犬去追捕猎物,没有贵族老爷亲自上阵的道理。当然另外一方面,最主要的原因是上次遭遇野猪时伤了尾巴骨,知道现在想起来还隐隐作痛,所以他并不打算以身犯险。

奴儿年纪尚幼,当然不能指望他能打回来些什么。而同行的马建国虽然是打猎的好手,但按照这家伙的性格应该会以保护小侯爷为重,不会离开太远去打猎。这样一来,李敢也就当之无愧的成为主力选手。

赵启明对这小子报以厚望,很期待今天回去的时候能吃到兔子,以及据说在这片山林中很常见的野鸡。他觉得如果抓到野鸡,回去之后一定要用自己带来的陶罐炖汤,而如果抓到兔子,最好的做法肯定是拿来烤。

想到这里,赵启明有些流口水。不过当他转过头时,发现李敢还是一副没兴趣的样子,这让他有些不满,于是朝李敢说:“垂头丧气的干什么呢,打起精神来。”

李敢骑在马上,低头躲过拦路的树枝,有些失望的朝赵启明说:“早知道师兄所说的授课是来到山林中打猎,我还不如在马场温习算术,多解几个方程式呢。”

“就知道解方程式,你这样下去会没有女朋友的我告诉你。”赵启明斜了眼李敢:“而且以为今天真的只是打猎吗?”

李敢不解:“不是打猎是什么?”

“打猎只是其次,主要是为了锻炼你们。”赵启明装出高深莫测的样子:“我问你,作为军中将领,将来征战四方,是否会遭遇各种地形情况?”

李敢点了点头,等待下文。

“你之前写了《行军总纲》,用算术计算各种地理环境下,行军速度的数据,这个办法很好。”赵启明说着,忽然露出鄙夷的表情:“但有些东西,若是光凭数据来计算,无异于闭门造车。”

“师兄所说,难道是让小弟置身于山林之中,想象军队在山林行军?”

“不仅是想象在山林中行军,还要设身处地的想象一下在大雪封山的情况下行军。”赵启明给予李敢一个别有深意的眼神:“生活中处处是学问,你要学的还有很多。”

“师兄教训的是。”李敢彻底明白了赵启明的“用心良苦”,先是眼睛发亮,然后还有些懊悔的说:“早知道我应该多带些人来,也好趁此机会进行一次数据统计。”

“无妨。”赵启明大手一挥:“你可以先从哪种猎物比较好吃入手。”

“啊?”李敢有点发懵。

“这也是很重要的数据。”赵启明严肃的看着李敢:“塞外的风雪天气很多,难免有带领军队误入山林的情况,作为将领你要就地取材,难道不应该先搞清楚,大雪封山的季节里那种猎物最多?哪种猎物不需要经过复杂处理也能下咽?”

李敢又一次明白了赵启明的“用心良苦”,急忙朝赵启明行了个礼,虚心的说:“师兄教训的是,我这就去猎几只野物回来。”

赵启明欣慰的捋了捋不存在的胡须,满意的说:“那就快去快回吧。”

李敢来了兴趣,精神抖擞扬鞭策马,首先钻入了山林。

而本就在不停催促大家的奴儿,也变得更加兴奋,擦了擦鼻涕之后,急忙跟了过去。

倒是马建国,在犹豫了一下之后,最终还是留在了赵启明身边。似乎在他看来,保护小侯爷要比保护奴儿更加重要。这无关身份,只因为小侯爷比奴儿更弱而已。

“之前听你说,这片林子里野鸡最多?”赵启明在马背上弯腰,躲过了一根堆满积雪的树枝,朝马建国问:“除了野鸡之外,还有没有其他大一点的猎物?”

“回小侯爷,大一些的也有,但是平日里并不多见。”马建国在前面一些的位置替赵启明开路,回过头来介绍说:“好在因为下了雪,猎物更容易被发现。”

赵启明点了点头,想着如果最好能猎回去一头鹿,没注意旁边的树枝,被衣服挂了一下,马上就有积雪落在了他的肩上。

他拍了拍身上披着的那件毯子,忽然想起什么,朝马建国问:“我身上这件毯子是那天回马场的时候某个牧奴披在我身上的,你知不知道这毯子是那个牧奴从哪买的?”

马建国疑惑的看着赵启明说:“小侯爷身上的不是毯子,是熊皮。”

“熊皮?”赵启明吓了大跳,这可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马建国仔细看了看,然后确定的说:“的确是熊皮,马场里有好几件,风雪的天气里有马驹走失,都是用这种熊皮裹着抱回来。”

赵启明恍然大悟,就说那个牧奴怎么不要回毯子了,原来是公家的财产。

不过把小侯爷当成走失的小马驹一样对待,未免太侮辱人了些。

想到这里,赵启明看了看身上的熊皮。还别说,真不能怪他看走眼,这张熊皮光滑黑亮,皮毛散而不乱,质地也非常之柔软,而且还没有任何的异味,的确让人很难联想熊皮。

“这么好的质地,都能做成皮草大衣了。”赵启明有些疑惑:“就算马场能买得起这样的货色,拿来给走失的小马驹用也太糟蹋东西了吧,为什么没给厩令大人做成皮衣?”

听到这话,马建国朝赵启明说:“回小侯爷,这张熊皮也不是买的,而是罪奴们从山中猎了狗熊,将扒下来的熊皮稍加处理之后所得。”

赵启明大感兴趣:“那这处理皮货的手艺还真是够好的啊。”

马建国难得露出笑容说:“牧奴中有匈奴人,也有东胡,匈奴人倒也罢了,东胡寄居之地盛产皮货,那些东胡来的人很多都有处理皮货的手艺,还有很多人的祖辈本就是皮匠。”

赵启明点了点头:“回头给我找几个东胡人,我跟他们聊聊。”

马建国有些疑惑的看着赵启明,似乎不知道赵启明见牧奴干什么,但既然小侯爷说了他也不敢多问,于是朝赵启明说:“有这种手艺的很多,回头我给小侯爷挑出手艺最好的。”

说话间,马蹄声传来,周围树枝上的积雪“簌簌簌”的落下。

李敢和奴儿回来了,收获颇丰的样子。仔细一看奴儿,手里正抓着两只兔子,举过头顶挥舞着,兴奋的鼻涕横流。李敢倒是没那么浮夸,但收获比奴儿更多,不仅马鞍上挂着几只野鸡,马背上居然还放着一只小鹿。

赵启明深感欣慰,他已经预感到今天晚上的下酒菜将前所未有的丰富。

不过,当李敢和奴儿来到跟前,赵启明忽然发现,奴儿拿在手里的不仅有兔子,还有一只毛色雪白的狐狸。

大概是瞎猫撞上死耗子,直接就给射死在雪地里,也没管狐狸是不是可以吃。

但看到那只白狐,赵启明忽然萌生了一个新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