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现在带回去倒是没什么问题,毕竟还没有到下工的时候,动作快点就不会有人看见。
可问题是,她把衣服带回去,又用它裹了脚,总要洗了再还给人家吧,她倒是能偷偷洗,可洗了放哪晒。
晒上几个小时一般是很难干的。
再久一点,何春花肯定会发现。
想到这里,余禾不免有点头疼,但她还是决定先把衣服带回去再说。
车到山前必有路,现在就不自寻烦恼了。
余禾先回了家。
回家以后,她虽然不懂得做饭,但也把米找出来,放在水瓢里淘洗了两遍。
等到何春花回来的时候,看见被余禾洗好了放进大铁锅里,只等着她回来就能煮上的米,不由得笑了,“我的禾禾真乖,现在都会帮娘做事情了。
等将来肯定能寻个好婆家。
凭我们禾禾的长相,以后啊,指定得挑个县里的工人家庭。”
何春花从水缸里舀了一瓢水洗手,但因为干了一上午活,手仍旧热乎乎的,还很粗砺。
她把湿漉漉的手往土布做的深蓝色上衣正反一擦,就那么爱怜的摸着余禾的脸,又抓住余禾娇嫩的柔荑,“到时候你们直接吃食堂,我家乖囡囡这么嫩的手指可不能干粗活。”
余禾从来不会妄自菲薄,甚至有时候还有点小自信,但就算这样,她也觉得现在的亲娘何春花有点太亲妈眼了。
在何春花眼里,她闺女天生就是享福的命。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具身体的亲生父亲很早就过世了,何春花觉得愧对她,不仅以寡妇的身份撑起了一个家,不肯改嫁,甚至能在操持家里家外的同时,把她养得十指不沾阳春水。
就算余禾想做点什么活,何春花也会一边喊祖宗,一边把她赶去玩。
看着何春花这么笃定的夸自己,余禾都忍不住心虚。
可多年守寡养孩子的不容易,除了让何春花变得泼辣精明,也很强势执拗,余禾很清楚,哪怕现在她跟何春花说那不太可能,何春花也会一脸小孩子不懂事的表情,让余禾不要乱讲。
所以余禾……
选择安静,只要何春花开始畅想的时候,她就不说话。
把闺女养大,将来嫁给吃公家粮的好人家,一辈子享福,已经成了何春花的执念,更是她支撑着么多年的畅想。
其实杨怀成将来倒是很符合何春花女婿的标准,家里条件好,他回城以后,还会吃几年公家粮,然后趁着时代东风下海经商。
而且杨怀成在北平的家里,还有保姆照顾一家人,门口站岗的还是警卫。
如果真的能嫁进他们家,完完全全符合何春花的预期,甚至远超。
可正是因为这样,余禾才不愿意。
何春花膝下只有自己一个女儿,杨怀成的家庭很复杂,又是高嫁,恐怕很难把何春花带在身边一起生活,就算真的跟着去了,何春花也不会自在。
总不能她一个人去北平,把何春花留在万里之外的小村子里。
何春花本来过得就不容易了。
她享受了何春花的母爱,就一定要为何春花养老,照顾何春花。
余禾没有应何春花,却在心里做足了打算。
好不容易等到下午上工的时候,余禾随便找了个没人的地方休息。
她其实很想试一下上午让植物生长的能力,但是上午带来的脱力感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消失,她可以大胆预测,如果自己现在再试一次,很可能体力不支昏过去。
所以余禾想了想,就又放弃了。
可以等明天精力恢复了,再试一试。
余禾熬到下工的时候,因为杨怀成帮她割了七捆猪草,所以给了七个工分。
比起其他人,余禾的工分真的来的很容易,哪怕不算杨怀成的帮忙,这份活本身也轻松很多。
私底下不少人都悄悄议论,觉得余禾是因祸得福。
好不容易记完工分,大家都陆陆续续的回家,余禾也跟着何春花身后,准备回去。
比起他们,知青们做活要慢一点,基本都排在后面,何春花都和别的婶婶婆婆寒暄过一轮要回家了,知青们才刚刚记完工分。
有时候关系匪浅是很难一点破绽都不露的,譬如这种时候,即便余禾装作不在意,目光也会不由自主的多落在杨怀成身上。
这一落就发现不对劲的地方。
她之前很有印象的一个女知青,就是那个头上夹着塑料花夹子,样貌也很有城里人养尊处优白皙肤色的女知青,站得离杨怀成很近。
他们似乎有说有笑。
女知青笑得花枝招展,眼袋都笑出来了,还用手捂住脸。
如果是在以前,这位女知青在村子里绝对是耀眼的存在,还有不少村里的青年争着讨好她。但是现在余禾越来越美,比起高傲的女知青,他们反而更愿意把目光落在余禾身上。
不过女知青的目标从来都不是其他人,而是杨怀成。
假如真的不能回城,比起找一个农村里的男人,随便嫁了,品貌俱佳的杨怀成才是上上之选。
余禾这时候也从印象不深的原书剧情里想起了这位女知青究竟是谁。
她应该是原书里的女四吴燕晴,在下乡的时候认识,算是见过杨怀成最微末的时期,痴恋杨怀成。
大概是因为共同下过乡,所以吴燕晴知道杨怀成和余禾的故事。
每当有新的人爱慕杨怀成,想要靠近杨怀成的时候,吴燕晴就会露出轻蔑的笑容,居高临下的告诉她们,杨怀成心里有一个早逝的白月光,不管是任何一个人都走不进他的内心。
而她,始终陪伴在他身边。
其实余禾不太明白吴燕晴的心态,杨怀成不喜欢她,有早逝的白月光是件很令她有优越感的事情吗……
作为当事人,余禾心情复杂。
但仔细思量,也不是不能明白,毕竟余禾死了,就算吴燕晴自己走不进杨怀成的内心,至少其他所有人同样没有机会,而她知道杨怀成和余禾的故事,所以她是不一样的。
不管怎么样,余禾作为那位渣了杨怀成,又早逝的白月光,感觉都不是很得劲。
她没有再看杨怀成,很快把目光移开,跟着何春花走了,所以她没有看见背对着她的杨怀成对吴燕晴的态度始终冷淡。
而在转身看见余禾的背影时,眉眼俱是温柔。
第11章
大约世上的事情总是有找补的,当余禾遇见杨怀成和别人相谈甚欢的时候,她也被别的男青年献殷勤了。
吃过晚饭,她坐在院子里的老榕树下乘凉,抱着她装在盆里的牵牛花聊天。
何春花早早就到村口和一群大妈蹲着,聊村里的八卦。
也就是上工的时候,余禾敢呆在那里,下工的时候,哪怕是村里的大黄狗,经过这个全村妇女情报交流地,都要抖三抖,连它是哪只狗和哪只狗,怎么凑在一块,什么时候生出来都能扒出来。
比起被一群人评头论足,甚至拿去调笑,和人拉郎配,余禾还是愿意和她的牵牛花进行儿童版的聊天,慢慢教她的花花。
这种感觉颇有点像教自家猫猫上厕所、乖乖听话。
很有成就感,而且时间流逝的很快,不管是余禾还是花花都很开心。
然而这个时候,她家篱笆上装了的两块木板做的简陋小门被敲响。
一个黑壮腼腆的男人,穿着对襟带补丁的宽大褂,手上拿着一个煮好的水煮蛋,大男人走出了扭扭捏捏的姿态,“余禾,我家里多煮了鸡蛋,这个、这个是给你的。”
声音也很憨厚。
余禾一听就知道他是撒谎。
现在大家都不怎么富裕,别说是大队,就是公社里最富裕的人家,也不可能随便煮鸡蛋。
不管是劳动力充足的农村家庭,还是家里有好几个工人的家庭,吃的东西都是有数的。毕竟农村都是拿工分,工人都是拿工资和各种票。
现在又不能做买卖,想要达到随意吃鸡蛋不看数的条件,基本排除余禾待的公社。
那就只可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只是简单的示好,但是在看到黑壮男人打补丁的衣服,还有腼腆的神情时,余禾心里就有了清晰的认知。
她站起来,走到男人面前,她先是道谢,然后礼貌拒绝,“不好意思呀,我刚吃完饭,这个鸡蛋你还是送给别人吧。”
男人一听就着急了,“吃过了没事啊,你可以留着明天吃,不会坏的,鸡蛋香,你刚生完病,吃鸡蛋可以补一补。”
余禾摇头,美丽的面容上浮起一缕无奈,“真的不用了,我不喜欢吃。谢谢你的好意,还是送给别的人吧。”
男人还想说什么,结果就又来了个小伙子。
新来的小伙子和男人对比明显,矮瘦矮瘦的,眼睛总是转悠,看起来鸡贼精明。
矮瘦的小伙子一上来,就凭借身材优势,挤过男人,笑嘻嘻的献上手里的饼子。目光贪婪的扫着余禾精致漂亮的脸,“余禾,这是肉馅的饼子,可香了,我姐姐回娘家特意带来的一块大肥肉。
我娘一做出来,我就想着一定得给你,你这么瘦一定要多吃一点。”
余禾对这个矮瘦精明的小伙有印象,他好像是叫狗蛋,还是狗剩来着,村里对他的评价不是很好,贪小便宜,不务正业,头上有五六个姐姐,都叫他们家当货物一样买了,拿了很多彩礼钱,还总叫出嫁的女儿贴补娘家。
想到这里,她对矮瘦小伙的观感一下就差到极致,吸姐姐血,还视为理所当然的废物。
所以余禾这次态度就没有那么客气,她扯了扯嘴角,语气淡淡,“不用了,我不爱吃别人手拿过的东西。”
矮瘦的狗蛋却不肯就这么走,他不相信在人人都饿肚子的时候,会有人抵抗得了带肉味饼子的诱惑。他甚至把饼捧得离余禾更近,神色殷勤,“这有什么,饼子可香了,你尝尝就知道,不用和我客气。”
余禾看他说话的时候,口水都快喷上去了,脸色更差了。
她冷了神色,“谢谢,但是不用了,我不想吃。”
余禾也不给他们挽留的机会,直接把篱笆上的门关上。
虽然这个破木板做成的门就是个摆设而已,但是她重重的关上,脸色冷若冰霜,等同于直接表明了她的态度。
现在天色还只是昏暗,他们也不至于乱来,只好讪讪离开。
余禾摇摇头,继续抱着她的牵牛花吐槽,她突然间有点理解原书里的白月光在余秀兰的恐吓下,离开了杨怀成之后,会选择姚望伟了。
在没有上帝视角的情况下,害怕被杨怀成连累,所以分手。而姚望伟在大队的青年里,算是难得的好家庭,长得又周正,婚前看不出什么乱七八糟的毛病,几乎是这种处境下的最优解。
而且留在大队里,还能照顾何春花。
余禾摇摇头,决定不要想这些,越想越烦心。
等到天黑了的时候,何春花就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