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七零新婚:糙汉老公宠妻入骨 七零新婚:糙汉老公宠妻入骨 第216节

“瞪什么瞪?”刘建业气急败坏,“你说你的姑娘家家的,送点什么不好,非送人家个尿壶?你,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

“什么呀,他来买东西,我就说我不收他钱了,又不是特意送他的!”

“不收钱?为什么不收钱?这是农场的东西,你敢不收钱,你这叫私吞公家财物!”

“你别乱栽赃,我没有私吞公家财物,我帮他付钱的!”

“那就是送的!反正就是不行!我不管他来买尿壶还是买什么,你必须收钱,不准你乱送东西,像什么话?!”

两人之间爆发了从穿开裆裤以来最严重的一次争吵。

从小到大,还从没这么吵过。

黎梦梦气的踮起脚,抻着脖子说:“你别多管闲事,跟你什么关系?”

刘建业也毫不退让:“跟我没关系?你爸妈让我看着你,我就要看住了!”

“我爸妈也没你这么不讲理,我送点东西给别人怎么了,这你都要管!”

“你那光是送东西吗?老马刚搬进宿舍,被子都还没铺好,你就找来了,你就不能低调点,生怕别人不知道吗?今天又给人家送尿壶,你——”

刘建业一想到尿壶就一个头两个大。

妈了个巴子,还有送尿壶的,简直无语到极点了!

黎梦梦一脸死鸭子嘴硬的态度,坐回凳子上,继续织毛裤,语气稍微平和了些:

“四哥,我的事你就别管了,我又不是小孩。”

刘建业死死盯着黎梦梦:“你什么意思?”

“我什么意思?”

黎梦梦话说到一半,没再说下去。

刘建业瞧她那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暴躁的火气稍微平静下来,取而代之的是深沉的担忧。

“你不会真看上老马了吧?”

黎梦梦手上的动作慢了下来,似乎也在想这个问题。

想着想着,织毛裤的动作就乱了节奏。

刘建业见她心思不定,觉得似乎还有挽回的机会。

也许梦梦就是一时头脑发热,看见长的好看的小伙子难免少女思春,这是人之常情。

只要及时往回拉,还是能拉回来的。

刘建业冷静了一下,趴在柜台上,耐心地劝:“梦梦,听你四哥一句话,咱在这熬那么多年了,眼看着就能回去了,千万别在这节骨眼上想不开,你懂我的意思吧?”

黎梦梦很烦躁的样子:“行了,我知道了。”

“答应我,喜欢就喜欢,不许来真的。你放心,等回了京城,四哥一定把全京城最俊的小伙介绍给你!”

黎梦梦白了他一眼:“得了吧你。”

这一句话,让两人之间的冰雪消融了。

刘建业又恢复嬉皮笑脸的模样,想了想,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梦梦,你真行啊,人家外国人谈恋爱送花,送巧克力,你倒好,送尿壶,哈哈哈——”

黎梦梦脸上挂不住,她抓起柜台上的一毛钱在刘建业眼前使劲晃:

“看着没,人家付钱了,钱在这!!”

“要不是我来,估计你都送出去了吧?”

黎梦梦想再争辩几句,她真的没有要送老马尿壶的意思!

只是不打算收他的钱。

可是,就连自己也觉得这事离谱。

送尿壶?

「噗」一声,她自己也没忍住,趴在柜台上笑了。

两人笑的前仰后合。

黎梦梦又威胁刘建业,这事千万别说出去,不然真成笑柄了。

刘建业趁机劝了半天,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把恋爱结婚、扎根农场的下场描绘的如何凄惨。

一个青春漂亮的女知青,以后逐渐变成那些言语粗俗、形象粗糙的老娘们儿,整天骂男人、打孩子,跟邻居扯嘴皮子,没事脱别家男人的裤子玩。

将来孩子也要重复这样的人生,太可怕了。

“所以,梦梦,记住我的话,哪怕为了你以后的孩子,也要想方设法回到京城,不然孩子可能会怨你,当年明明有机会回到京城把我生下来,为什么要把我生在农场,让我当一个农工的孩子?”

“你不为别的,也为了你将来的孩子想想。只要你回到京城,在京城结婚成家,你的孩子一出生就有京城的户口,将来有京城的房子、京城的工作,祖祖辈辈都是城市户口。”

“如果你留在农场,在这结婚成家,你的孩子一年要忍受六七个月的冬天,零下二十度了还要出工干活,而且你的后代很可能祖祖辈辈面朝黄土背朝天。”

“你自己想想,你忍心让你将来的孩子吃咱们吃过的苦吗?”

“别说我自私自利,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而且你不光是为了你自己,也是为了你爸妈,为了你的孩子,所以,不要感情用事——”

刘建业歇了口气。

见柜台后面的黎梦梦沉思不语,目光涣散,似乎是听进去了。

刘建业又一鼓作气,接着劝道:“梦梦,听四哥一句劝,四哥是站在你的角度为你考虑,一定要想方设法回城,咱们都坚持那么多年了,眼看着熬出头了,千万别功败垂成!”

“如果你实在喜欢老马,谈谈恋爱可以,但最好别谈婚论嫁,如果你爸妈在,他们肯定也希望你能早日回城,而不是留在这个农场,当一辈子农工的老婆。记住了吗?”

第240章

老马与刘建业的尿壶之争

黎梦梦还在失神。

刘建业的话,就像一盆冰水兜头浇在黎梦梦身上,把她浇的浑身冰凉。

不由得抱紧双臂,人也瞬间清醒了。

她刚开始觉得刘建业的话很世俗,很不入耳。

但仔细想想,却处处在理。

此时的她,感觉已经被撕成了两半。

一半清醒理智,一半念念不忘。

四哥的话,无疑是清醒的,她不应该跟留在农场,她应该早点争取回城的机会。

她不是也早就盼望着这一天吗,能早点离开这个待了六七年的艰苦环境,回到京城,回到父母身边,回到她熟悉的生活中去。

可另一个自己,又总想着那个充满魅力的老马。

想着老马的笑,想着老马的声音,想着老马的一举一动。

怎么办啊??

黎梦梦趴在柜台上,苦恼地抓着自己的头发,感觉自己要被扯成两半了。

要是人能分身就好了,分出一个回到京城父母身边。

再分出一个,留在农场,给老马当老婆——

当老马的老婆??

那一定是件很幸福的事吧?

一想到这个,黎梦梦就感觉自己心脏噗噗乱跳,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

怎么办,好难选。

理智告诉她,她该回城,回城是最好的选择。

但想想那个温柔有礼、相貌英俊的老马,她又很舍不得。

不光舍不得老马,还舍不得这里的朋友。

从前每天都期盼着能早点回到京城,恨不得一觉醒来已经回到京城家里。

但现在又希望那一天不要来的太早。

一旦回城,就意味着分离,她不想太早面对分离。

长这么大,她从没这么纠结过。

她内心纠结的就像是得了精神分裂一样。

晚上躺在炕上,前一秒下定决心,要彻底忘记老马,回到京城父母身边。

回到京城才是最最正确的选择!

一秒钟后又反悔了,觉得还是应该留在农场,给老马当老婆。

老马那么温柔有礼,一定也很会疼老婆吧?

就像大胡子疼小璇那么疼。

回京城?

留下来?

回去?

留下?

回?留?

??

要疯了——

黎梦梦每天每夜反复纠结,整个人几乎处于一种失魂落魄的状态。

这段时间,她没有再去找老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