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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少帅的金丝雀 穿成少帅的金丝雀 第134节

“夫人,百福路你去过吗?巷子的背后有一整片的空地。我跟你说夫人,我去过好几次了,有好多家已经同意我的补偿条件……”

白秋寒的心思忽然动了一下,问他:“百福路前面是不是广茂大街?”

“对,就是那里,很繁华对不对?”约翰很是高兴她终于有了回应。

白秋寒点了点头,又问他:“约翰先生,广茂街那里有你想要的地?”

约翰摇了摇头,“不,那里太繁华了,补偿款会要很多,从生意的角度来讲,很不划算。”

白秋寒原以为他会继续忽悠,没成想却是这样的回答,她思忖了片刻,顿时显露眼里的精明,“如果我说……”她停顿了一下,“我是说如果我愿意拿地入资呢?”

约翰愣了一下,像是有些没想到,“哇呜,夫人不仅美丽还非常有经商的头脑。可是,恕我冒昧,我能问一下夫人的地是在哪里吗?”

白秋寒更加料不到,朗华没有找到,她已经有了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她知道那个约翰就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玩的就是空手套白狼的把戏,就是先诓住一群唯利是图的商人,再用这些商人作为资本,去和政府谈交易。

紧跟着纺织厂成立,而得来的效益,可是实实在在地落入了自己的口袋里。

白家的那些地和铺子,若是她可以买卖的话,她早就出了手,哪里还会不辞辛苦,年年跑回来收租。

这些个不能挥霍的东西,想当初都是那个沈黎棠挑剩下的。

他挥霍完了自己手里的那些金银,现如今还想打她的主意。

哼,地和铺子没有白家祖传的白玉扳指印章,她就拿不到地契,可如果是政府征地呢!

时间紧迫,白秋寒没有过多的时间去考虑。

毕竟那个沈黎棠会像条恶狗紧追着她,不给她一点喘息的机会。

白秋寒花了六七个小时的时间,在她自己下榻的万国酒店的房间里,和约翰谈好了入股的份额。

这六七个小时,实际上他们根本没有谈到其他的东西,比如说工厂的构架以及工厂的营运。

他们就像是两个空谈家,咄咄逼人,互不相让。一直在争论的就是份额,以及如何去让政府尽快出文征地。

白秋寒被人拿捏住了七寸,用了整整一条街的铺面才换来了纺织厂百分之十五的股份。

她仔细算了一笔账,如果纺织厂能够当年盈利百分之十的话,也就是说她当年能够拿到的利润也就相当于租铺子的钱。

看起来似乎不那么合算,因为有一定的风险。

可这样的话,能让那些铺面真正地变成活的,最后的利益真正的落入到她的口袋里。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她一直在做一个代管的管家。

还要和沈黎棠那样的无赖周旋。

凌晨,第一缕太阳照进屋子的时候,白秋寒和约翰就这么愉快地说定了。

约翰很是高兴,举了一旁的红酒道:“夫人,为了我们的合作,干杯!”

白秋寒捂了捂跳疼的额角,这些年,她养尊处优,何时像这般费过心力。

她摆了摆手道:“约翰先生,您还有六个小时的时间。六个小时之后,我要看到政府发布的征地公告。”

约翰一口饮尽了杯子里的红酒,“ok,美丽又心急的夫人,我这就去见董市长。”

约翰拎起了一旁的西装,送了白秋寒一个飞吻,迈着大步走了出去。

房门咔吧一声关上,白秋寒呻|吟了一声,闭上了眼睛。

不管下午和沈黎棠见面会发生什么,她得先补个觉才行。

——

沈南瑗发现,自打沈黎棠和自己谈过话后,他就一直保持着昂奋的状态。

不晓得是不是他这个人的劣根性,被接二连三的失财给刺激了出来。

总之,现在的沈黎棠和半年前的,完全不是一个样。

他焦躁不安,甚至连一贯维持的风度,都不晓得跑去了哪里。

一大清早,沈黎棠就喝上了红酒,虽然喝的不多,但可能是因为昨天晚上喝的太多,还有宿醉,整个人看起来都是醉眼迷离。

他一见她下楼,就拍着沙发扶手说:“南瑗,我跟你说,今天爹说什么都要把属于你舅舅的财产替你争取回来。”

一股子烟酒混杂的气息扑面而来。

沈南瑗不自主地蹙眉,没有理会他的这一话茬,道:“爹,我有事要出门一趟,吃完午饭后回来,不会耽误下午的事情。”

沈黎棠原本不想答应的,可也说不好为什么,一对上沈南瑗的眼睛,他不由自主有些心虚。

实际上,不光是对待她这样,就连对着沈芸曦和沈芸卉,他也有一股子没来由的心虚。

他弄死苏氏,明明是苏氏先给他下毒!

想到这里,沈黎棠的脑子里似乎是出现了幻觉,一个又一个的苏氏,打他的脑海里跑来跑去。

他猛地一摆手,捂着头道:“滚,滚,滚!”

缓了好久,等他再回过神来的时候,沈南瑗已经不在眼前了。

“南,南瑗呢?”

李氏悄悄地撇了下嘴,道:“不是老爷说让三小姐滚的。”

沈黎棠噎了一下,又举起了手边的红酒,给自己满满地斟上了一杯。

沈南瑗一出了沈家,呼出一口浊气。

怪不得那个沈芸卉一逮住机会,总往外跑,就沈家这般模样,赖好有些思想的人,都会受不了。

她其实没什么要紧的事情,只是不想在家呆而已。

可又有些漫无目的,也没有叫车,一路走走停停,买了块油炸的糍粑,喝了碗豆腐脑,仔细辨别了方向,才发现自己快到圣约翰学校了。

说起来,在圣约翰的日子,是她来到泷城,过的最放松,也最惊心动魄的。

算一算时间,她过不了几天,肯定还要再跑。

不知是怀了缅怀的心思,还是其他的,沈南瑗没有停下步子,直奔圣约翰。

路过那几家书店,只是下意识回了下头……猜,她看见了什么?

上回,她想要跟踪沈芸卉来着。

却被杜聿霖半道劫走了自己。

这回,老天作证,她可真的不是在跟踪沈芸卉。只是在看见她的那一瞬间,下意识就隐藏了自己。

沈芸卉就坐在书店橱窗的里面,穿着粉色的大衣,显得少女的身上有一种很温润的柔和。

沈南瑗觉得奇怪,她从没有在苏氏的子女身上,看见过这种感觉。

她低着头正在看书,只是会在翻书的空隙,抬头看一眼门前……似乎是在等什么人。

不多时,一辆黄包车停在了书店的门前。

沈芸卉微笑着,站了起来。

走近书店的男人穿了一件黑色的大衣,沈南瑗虽然没有看清他的正脸,却还是认出了他的身形。

沈南瑗再没了看下去的心情,一转身,连学校也没去,急匆匆地离开。

马路的旁边,几个黄包车夫在那儿聊天。

“你几天拉了几趟?”

新加入的车夫说:“我今天就拉了这一趟,不过刚刚那位去了书店的先生,来这儿之前还去了好多地方。这一趟活,顶我跑五趟了。”

沈南瑗二话不说,就冲着那新加入的车夫招了招手。

车夫拉着车向她跑了过来,“小姐去哪儿?”

“总府路!”

“好嘞!”

沈南瑗坐上了车,紧盯着车夫的背影,似不经意地问:“嗳,你刚才是不是去过总府路?”

“去过,我从柳岸胡同拉了那位先生,先去了总府路,又绕路去了一趟梨园,才来了这里。”车夫很活络,说到这里,问她:“小姐问这个是有什么事情吗?”

“哦!没有,我就是想知道总府路上那个卖桂花糕的老婆婆出摊了没有?”

“那个啊,我还真没有注意。”

“没关系,一会儿到了我自己看。”

沈南瑗抿紧了嘴巴,不再出声。

那柳岸胡同,紧挨着井岸胡同。

沈芸卉若是想和安禄幽会,直接去柳岸胡同多好,何必大老远跑到圣约翰这里!

沈南瑗想不通,可她懒得去管别人的闲事。

对待沈家那两姐妹,她的原则就是,她们不来惹她,便相安无事。

就算苏氏和沈黎棠罪大恶极,也和她们的子女没有多大关系。

但若是谁挡了她开溜的路,那就鬼挡杀鬼,魔挡杀魔了。

眼看着快中午十二点钟,沈黎棠焦躁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暴怒地说:“南瑗,怎么还不回来?”

李氏还在屋子里,便听见沈黎棠咣当摔了手里的酒杯,紧皱着眉头,正要上前,却被银霜拉住了。

银霜悄悄地摇了摇头。

就是这时,严三娘从外面进来,道:“老爷,消消气啊!”

还别说,现在的这个家里,敢劝沈黎棠的,也就只有严三娘一个了。

沈黎棠气呼呼地坐在沙发上面,严三娘替他顺了顺后背。

就是这时,家里的电话很突兀地响了起来,银霜赶紧跑过去接。

“老爷,是三小姐。”银霜道。

“她说什么?”

沈黎棠没好气地问。

“哦,三小姐说她现在就在万国酒店的大堂里,让老爷待会去的时候,直接去大堂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