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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少帅的金丝雀 穿成少帅的金丝雀 第174节

“干等多没意思啊?”

“你还想翻着跟头等嘛!”

沈南瑗没好气地说。

因着绣娘的事情, 她昨晚就没合眼, 累都要累死了, 现在只想找个有太阳的地方, 晒的骨头酥软,好好睡上一觉。

苏映雪噗哧一笑。

朗逸行的脸都气绿了。

老家人给几人收拾出了休息的房间, 就准备午饭去了。

苏映雪铺好了床,等沈南瑗躺下之后, 也出去了。

沈南瑗闭上眼睛, 才没多久, 就昏昏沉沉地进入了梦乡。

睡的其实并不踏实,总是做梦, 但就是醒不了。

梦里, 她和那个龙浩泽至少大战了几百场, 都不分胜负。

沈南瑗在梦里还说,她得出绝招了。

这可是憋了好久的绝招, 老牛叉了,一出手简直震撼天地。然而她的手都还没出来呢, 那个杜聿霖不知道从哪儿跳出来了, 一脚就把龙浩泽给踹没气了。

沈南瑗气了个绝倒,嘴里一直念叨着:“该死的杜聿霖!该死的……”

“哼!我到底是该气还是乐?”

耳朵里忽然钻进了杜聿霖的声音。

沈南瑗睁开眼睛的那一刻,懵懂的像个没开智的孩子。

杜聿霖那厮凑的很近, 几乎咬着她的耳朵,又道:“你做梦都惦记着我!八十八岁的老叟啊,看起来你要么是爱我爱到了骨子里,就是恨我恨到了骨子里呢!”

沈南瑗彻底清醒过来了,惊讶地道:“你怎么进来的?”

“用脚走进来的。”

“杜聿霖!”沈南瑗瞪大了眼睛,想要骂他不要脸来着,转念一想,这厮就是不要脸啊。

杜聿霖“嗳”了一声,果然不要脸地问她:“你叫我名字干啥?”

“你下去!”沈南瑗闷声道。

杜聿霖呵呵一笑,挑着眼睫道:“你可是八十八岁的老叟,我与你睡一张床,你怕什么!难不成,你还怕我占你便宜啊!”

沈南瑗后知后觉地明白自己是挖了个坑给自己跳。

她的脸嗖一下红了,推着他的胸膛道:“你不信就不信,别用嘲讽的语气跟我说话。”

“我信!”杜聿霖拉了个长音,还故意叹了口气,肉麻兮兮地道:“可我想来想去,别说你原先是八十八岁的老叟了,就算你现在变成老叟的模样,我也还是想要你啊!”

“你变态啊!”

“还……成吧!”杜聿霖搂着她的腰,捏了又捏,谦虚地说:“也不算太变态。”

沈南瑗生怕他不分时候地点地跟她闹,闭着眼睛,大叫了一声“映雪姐。”

倒是让杜聿霖成功地愣怔了片刻,就是这片刻,她像条鱼一样钻出了他的怀抱。

跟着,鞋子都没顾上拔,就逃似的出了屋子。

中午饭,已经好了。

老家人准备的农家饭,很是可口。

沈南瑗因着绣娘的事情基本有了着落,胃口大开,吃了两碗米饭,又喝了两碗老火炖的老鸭汤。

朗逸行给她夹了只鸭腿,却被杜聿霖那厮中途劫走了。

偏他还一本正经地说:“她不能吃,牙口不好!”

说着,他还用手比划了两个八。

朗逸行都看傻眼了,这是在干什么?暗号吗?

沈南瑗肯定懂得啊,闷头吃饭,一语不发。

毕竟八十八的坑是她自己挖的。

吃完饭还不到两点。

离考验截止的时间还有两个小时,沈南瑗在院子里溜达着消食,正堂的门口杵着两个男人。

她竖着耳朵听,就听杜聿霖似玩笑一般问朗逸行:“嗳,朗公子,可相信借尸还魂的说法?”

朗逸行愤慨地说:“这都是无稽之谈,什么借尸还魂啊,都是那些江湖骗子招摇撞骗的把戏!杜少帅,怎么会突然说起这个?”

“哦,这个嘛……”杜聿霖的眼睛扫到了沈南瑗这里。

沈南瑗假装什么都没有听到,继续遛弯!

心里却在mmp。

这个八十八的坎,估计一时半会过不去了。

朗逸行还在侃侃而谈:“杜少帅,现在不是前朝了,这些个把戏迟早会被新的科学理论揭穿,只不过时人还是愚昧,不信自己,却信鬼神。人啊,也就是一世的光景。什么借尸还魂,谁要敢这么说,杜少帅便将此人拉到我的面前,我泼她一脸的黑狗血,看她显不显原形!”

朗逸行简直是越说越起劲,可他不知为何那个杜少帅为什么笑的那么的…别有深意。

还有南瑗妹妹,好像瞪了他好几眼!

好不容易熬到四点。

一共十六位绣娘,来交绣样的只有十一位。

沈南瑗仔细辨别了这十一个绣娘的手艺,留下了十位,约好了再过十天来接她们进城,并给每人预付了一块钱的工资。

朗逸行是骑着他那摩托来的,跟在沈南瑗的汽车后面,跟了一路,在天京城内才分道扬镳。

杜聿霖的汽车还停在朗公馆的门口。

是以,沈南瑗将车直接开了回去,反正杜聿霖也不用她送。

才到朗公馆的门前,还没有摁门铃,王管家就开了门。

“小姐,你可算回来了。”他笑呵呵地道。

沈南瑗随口问:“家里有什么事没有?”

“哦,也没什么要紧的事情。只是,今日那鹿家的二公子,打了好几个电话,找小姐。”

“鹿鹤鸣?!”沈南瑗皱了下眉头。

自打匡珍珠的婚礼过去,她就再没见过他,实在是不知他找自己有什么事情!

一旁的杜聿霖脸色晦暗,瞧了眼姿容艳丽的小东西。

他还真巴不得她是八十八岁的老叟了!

这样的话,除了他,应该不会再有人看上她了吧!

——

朗逸行用了两天的时间“多方”打听,终于知道沈南瑗要那些绣娘做什么了。

他起初以为她只是小打小闹,可谁知这次竟要玩这么大的。

朗逸行蠢蠢欲动,思前想后,想要入股首善,也就是沈南瑗打算在五月份开业的商场。

浦西左邻法租界,右靠世贸大街的商务楼,地理位置得天独厚。而首善广场外观沿用的巴洛克风格早早引来了注意,停工半年后的复工,里头完全大变了样子。

只是草图,就够让人震惊兴奋的。

而朗逸行是实地去看过,工程已经接近尾声,底下三层和顶上三层是商场,各大品牌刷漆挂牌,四五层是茶馆和旅社还有个电影院,六七层是酒店。衣食住行,吃喝玩乐一改囊括,面面俱到。

他都想扒开沈南瑗脑子看看,那里头到底装了多少奇思妙想。

“这事你想都别想。”沈南瑗坐在客厅里,品着苏映雪新冲的奶茶。

伯爵红茶带了点佛手柑的香气,用鲜奶熬煮成。而手工做出来的木薯粉圆也就是珍珠颗粒,颗颗饱满扎实,还十分q弹有嚼劲,是她准备在首善那饮品窗口普及的。

“是,这首善你都快落实成了,可这不后续还得跟进么,不管是钱的方面,还是人的方面,我都能帮得上忙,你就让我也掺和一股,如何?”朗逸行倒也不是图沈南瑗这利益,而是单纯觉得这个事有谱,还十分好玩。

“不管是人手还是钱,都有舅舅帮忙,这正正经经的生意,又不是玩票。”沈南瑗毫不留情地戳穿。

朗逸行脸上顿时有点挂不住,“是正正经经的啊,我哪里不正经了!”

“你,吃喝玩乐是正经事,旁的都不正经。”沈南瑗被磨了一早上,也是快被磨得没脾气了,“当个什么都不用愁的少爷多好,相信我,这事绝没有你想的那么好玩。”

她是去当靶子的,扯个朗逸行,不是把朗家拖下水么!

朗逸行变了变脸色,“真没的商量?”

沈南瑗是坚持的,摇了摇头,有想解释什么,可又怕说多,最后也没解释,看着朗逸行跟胀气了的青蛙似的,气鼓鼓走了。

沈南瑗觉得心底不落实,回头问苏映雪:“我是不是话说的狠了?”

“三少不是不通情理的人,回过头一定能体谅你用心的。”

是啊,等到解决了龙家,在那之前,怕是要被怨上了。

想到这,沈南瑗又叹了口气,仍是放不下朗逸行。其实他有这想法是好的,既然有,自己这么掐灭了似乎也不大对,要不还是跟舅舅说说,兴许那败家子是大器晚成型的呢!

——

夜才刚刚暗影蛰伏,丽都大舞厅灯红酒绿,乐声袅袅传了出来。

朗逸行在二楼的卡座里,俯瞰下面的舞蹈开场,脚边倒着三四个洋酒瓶子,这是已经灌了不少了。

可是没醉,还能听到他旁边那俩个叨咕着晚上哪里落脚,要带谁走。

听得朗逸行满耳朵烦躁,“嘀咕什么呢,喝酒!”

“喝,那必须得陪三哥喝高兴了!”

“瞎胡说什么,三哥哪有不高兴!”

得,两个捣糨糊的。

朗逸行什么也没说,这套路熟悉得不得了,谁不知道他朗三少好糊弄敷衍。陪吃陪喝陪玩,陪得好就成。

这是朗逸行打从娘胎里第一次,正视自己的人生,他想做一件正经事,而不是继续背着纨绔子弟的名号,浑噩度日。

可是……所有的豪言壮志,全都淹没在哗哗的酒液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