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隐倒也不生气,他语气平和,虽然顶着邵乾的脸,却无端令在场的将士们感觉到了极为恐怖的压迫感,连兵痞们都直冒冷汗呼吸急促,随后谢隐用这样平和的语气,自己将军规背诵了一遍,一字一句没有丝毫错误。
他背完军规后,军中更是一片死寂,谢隐缓缓道:“有违军规者,斩立决。”
这话一说,兵痞们顿时吓坏了,有几个甚至吓尿了裤子,一个人用颤抖的声音喊:“我不服!我不服!凭什么就因为这点小事要治我们的罪!”
谢隐看向他:“你认为这只是小事?”
此人扬起脑袋:“我们没有杀人!只是犯了些小错!”
谢隐轻哂:“需要我提醒你吗?去年七月份,你掐死了一个女人。”
此人立刻反驳:“那是个军妓!她们本就卑贱,死了又如何!”
谢隐神色不变,道:“如今你犯了错,既然你觉着自己罪不至死,那这样好了,从即日起,便由你们充当军妓。”
对方一听这话,眼珠子差点瞪出来:“我、我们可是男人!”
谢隐语气温和:“也不乏有那喜好特殊的,更何况你们着急起来,什么不愿意呢?能活着就很不错了,不是吗?你口里的军妓,也大多是受家人牵连才沦落至此,而你们却是本身犯了罪,由此可见,你们比军妓更加卑贱,即便被玩死了也是活该。”
这话可太吓人了!别看这些兵痞嘴上冠冕堂皇,其实他们很清楚军妓不是人过的日子,他们愿意做剥削者,可不愿意做被剥削的奴隶!
台下更是一片哗然,谁也想不到会有这样的惩罚方式,这未免也太、太、太离谱了!
谢隐提示众人:“虽然军妓营因为这三十六人的过错重新开放,但你们要记住,最好自己别犯错,否则他们的今天,就是你们的明天。”
为了彰显自己的仁慈,谢隐还亲自提笔写了“军伎营”三个字挂在营帐最上方,同时在这三十六人的脸上烙下了印记。
说来也是奇怪,虽然士卒们私下不满,纷纷要求重开军伎营,但当军伎营真的重开,反倒没有人进去了!
不得不说非常遗憾,所以最终,这三十六人还是因违反军规被处刑,杀鸡儆猴的效果十分显著,从那之后,军中风气大变,总算是有了军人的模样。
邵乾私吞军饷中饱私囊,他的全部财产都被谢隐拿了出来换成粮食与冬衣,现在这个情况跟条件,去弄大棚种蔬菜不现实,谢隐便让人买了许多豆子回来,亲自率领一批士卒,教他们如何发豆芽,长时间不吃蔬菜,会引发各种各样的疾病。
虽然每天的条条框框多了很多,但物质生活提上去了,这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对于那些在士卒中也因各种原因处于底层的人,他们不必担心再被人欺负,也不会总吃不饱饭,填满了肚子,才有力气训练。
想要引导他们,只靠食物是不够的,还需要读书,谢隐重新规划了时间,每天留出一个时辰上文化课,从士卒中挑选出了识字的、读过书的,每两个人负责一个营帐,还有作业要做,完成的好的,甚至能够拿到奖励。
军中在改变,农场那边也是一样。
对于边境百姓来说,冬天麻烦的事情有很多,没有蔬菜吃便是其中一种,所以周志这段时间都在跟姐姐们一起做豆芽,除了自己吃,还能拿出去卖,这些女人们受了太多罪,她们手头没有银子就没有底气,如今住的虽然安稳,可这里终究不属于她们,万一哪一天再度开始颠沛流离,身上有钱绝对好过一无所有。
当然,她们也要每天跟着周志习武,练武能够强身健体、保护自己,也能让她们晚上睡得更好,不会胡思乱想。
期间又发生了几次小型战事,可惜谢隐不是邵乾,只会被动挨打,胡人在谢隐手上吃了几次亏,也更改了计划,随后,边境得到了短时间的和平。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大雪连着数日不停,谢隐感觉很糟糕,雪下得这么大可不是什么好事,不少上了年纪的百姓因此被冻死,食物短缺,衣服难以避寒,他代替邵乾时已经太晚,根本来不及做准备。
因此在确保防线后,谢隐给其余将士分布了任务,趁着短暂的雪停,进入城中帮助百姓修葺房屋清扫街道,城中守卫对路况最熟悉,谢隐从他们口述,再加上自己实地走访,画出了边城地图,让人顺着他的计划开挖沟渠,引导雪水流出,免得堆积城内造成麻烦。
除此之外,还得安抚那些家中已因雪灾出现伤亡的百姓,准备好草药跟大夫。
边境的知州大人是个糊涂虫,胆子又小,平日对邵乾的所作所为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好在他听话,谢隐说什么就是什么,交代给他做什么事都能完成,也算是有些用处。
当周志看到苦苦挣扎想要活下去的普通人时,她心中想起了自己曾经见识过的荣华富贵——达官显贵们吃鱼只吃鱼肚子上那块精细的嫩肉,剩下的全都丢弃时,可曾想到过,世间还有无数连饭都吃不上的可怜人?
皇帝只顾着自己皇位坐得稳,对邵乾杀良冒功一事装聋作哑自欺欺人,沉浸在大国之君的虚荣中无法自拔——这样的人,真的配成为君主吗?
不能让百姓吃饱穿暖的皇帝,也配做皇帝?
第380章 第三十四枝红莲(八)
周志在战场上表现的勇猛无比,在胡人的几次偷袭中,杀敌无数,身体也变得更加强壮,现在再看到她的话,属于她承认自己是女人身还要被人怀疑的那种。
胡人吃了大亏,一开始并未放在心上,只以为这些中原人是凑巧,随着几次三番的失利,他们意识到了不对,那姓邵的将军素来是个脓包,所以他们才任由他做这个兵马大元帅,毕竟要是换了厉害的人来,他们反倒要吃亏,就这样维持着一个微妙的平衡,将边境的百姓当成血包,粮食没了盐没了奴隶没了都可以直接去抢,反正邵乾也不敢说什么。
但就这么一个脓包,怎么突然间变得这样厉害?
不知道胡人与朝廷达成了什么协议,年关将近时,谢隐收到了来自京城的圣旨,上头居然说,为了消弭战事、减少不必要的伤亡,皇帝决定与胡人之王结下秦晋之好,将公主许给胡王,以求两国和睦!
谢隐看着圣旨,揉了揉太阳穴,要是邵乾的记忆没有出错,皇帝过了年将将不惑,那胡王早已是须发皆白,少说得有五十岁,比皇帝都多活了十来年,如今皇帝居然要将自己的女儿许给胡王?
“真是个缩头乌龟!人家都要打到家门口了,他却只想着息事宁人!”周志气呼呼地说,“他把公主送出来和亲换取短暂安稳,可胡人能对公主好吗?那样的地方……”
她带兵死追胡人残队时,曾深入过草原腹部,胡人之地与草原被巨大的山脉隔开,草原上人烟稀少又满是危险,娇滴滴的公主怎么承受得起这样的生活?
更何况十几岁的女孩子,却要嫁能给自己做爷爷的老头,皇帝可真会甩锅!
“要嫁他怎么不自己嫁,送个公主来算什么,他亲自陪胡王睡觉,那才叫有诚意呢!”
周志这话说的,自己都觉得颇为不雅,谢隐却点头:“话粗理不粗,确实是这么个道理。”
“是吧,是吧!”周志发觉自己的看法被肯定,喜出望外,眼睛一亮,跑到谢隐跟前,“以前阿爹给我和阿姐讲什么公主伟大只身远嫁换取两国和平的时候我就觉得很奇怪,这样大的事情,能交给公主一个女人来做,让她背负起如此责任,那为何不能让公主当皇帝呢?阿爹说公主出生便是金枝玉叶,享受荣华富贵,便应当承担责任,可是,皇子们不是比公主们过得更好吗?”
“他们也是金枝玉叶,他们也有荣华富贵,他们比公主更高贵,他们能同时娶好几个妻妾,还能成为皇帝的继承人——公主没有啊,怎么到了和亲时,不送皇子们去呢?”
出生在皇家也不是公主的选择,如果公主没有得到和皇子们相同的待遇,凭什么要求公主们去和亲?
“还有一些皇帝,他们为了制衡前朝,纳臣子家的女儿进宫做妃子,这难道是什么恩典吗?他一次性娶好几个,我怎么看都不知道哪里能有荣耀,反倒像是侮辱。怎么在委屈和亲这一块,公主们只能嫁一个,皇帝却能娶很多个啊?”
一旦意识到了不公,就会发现生活里处处充满不公,甚至于“不公”这个词本身,就是一种不“公”。
谢隐温和地望着她:“是啊,所以你才要好好努力,为的就是不让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周志垂头丧气:“可是能有什么办法?圣旨上说,过完年公主的仪仗车队就要启程,想必开春就能道边境,我连皇帝的面都见不着,怎么可能说服他收回成命呢?”
谢隐道:“为何一定要他收回成命?自古以来,皇帝都非常爱面子,他们哪怕知道自己错了,也鲜少承认。”
周志不解地看着他,“那大哥是什么意思?”
谢隐摇摇头:“我也想不出来啊,这太困难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做,你自己想办法吧。”
周志没想到他居然会这样说,让她想办法……除非她有本事,现在就赶到京城把刀架在皇帝脖子上逼他收回成命,然后她一收刀,就换自己血溅当场,太愚蠢了!
除此之外,还有别的什么办法吗?
周志苦思冥想时,谢隐整天往地里跑,他虽然顶着邵乾的脸,却一点都没有邵乾的架子,主要是边境这边的土壤比较特殊,属于沙土地,自身蓄水保肥的能力差,需要种植耐旱农作物。
大自然鬼斧神工,山脉将胡人草原与中原土地分割开,草原土壤肥厚湿润,边境土地却干燥无比,且含沙量较大,蓄水能力不足,再加上本身水源又被限制住、作物种类屈指可数,产量便低得可怜。
先不说种子自身缺陷,光是气候、温度、土壤等自然条件,就已经限制了田产量,再加上没有化肥与农药,老百姓在收获缩水的基础上还得缴税——自然穷得叮当响,有些人家穷到大冬天只有一件棉袄可以御寒,所以全家人轮流着穿,其余时间便待在床上不动,因为没有消耗就不会饿。
靠近胡人草原的山脉上倒是有水源,但对于整个边境来说,山上那点水根本派不上什么用场,但挖井要人力也要财力,不是谁家都花得起这个钱,这就导致边境连小孩儿的皮肤都皴裂干黄,每个人的脸上都是被生活折磨后的麻木与无助。
再加上知州糊涂,兵马大元帅又是个不顾他们死活的残暴之人,可以想见他们过着怎样的日子。
如果非要从邵乾身上找个优点,那大概就是他“威名赫赫”,整个边境的百姓都十分害怕他,有些人家甚至会拿他吓唬家里不听话的小孩儿,提起他的名字,能止小儿夜啼。
但这样的话,谢隐顶着邵乾身份颁发下去的法令,能得到迅速有效的实施,这大概算是邵乾做的事情里,唯一一件派得上用处的。
大雪一直在下,邵乾私吞的军饷可是一笔天文数字,暂时能解燃眉之急,待到来年土地化冻,谢隐希望百姓们能够放弃种植不合适的作物,改种棉花药材大豆花生,同时,他还想修路,这样的话,可以与其他州城互通有无,将适合在边境土地生长的作物流通起来,招揽商客,推动经济发展。
但,想修路,没钱。
一口气吃不成个胖子,总得慢慢来,推广新的农作物比谢隐预期中要简单,一听说是大元帅要他们种的,老百姓们根本不敢反抗,只有些人怕饿肚子,偷偷又种了点其他的。
因为是头一年改种,出于谨慎,谢隐只选择了花生、玉米、甜菜、棉花等几种。春玉米和花生种植时间最早,生长周期也较短,产量还高,花生能拿来榨油,甜菜则可以制糖。
土壤改善也迫在眉睫,谢隐用邵乾的钱修了不少公厕,并且严厉处罚随地大小便的人,边境百姓目不识丁的居多,个人素质也堪忧,很快谢隐便觉得人手不够了。
做这些事的前提都是维持与胡人之间的平衡,要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才有时间考虑民生,同时谢隐还天天写信问朝廷要钱,在信里对皇帝哭穷卖惨,周志有幸读过两封大哥写的信,看过之后她此生不想再看第二遍。
自军妓营废除之后,原本住在里头的其他女子也都在夜里被周志接了出去,农场如今扩大了规模,边境虽条件恶劣,但正因此,对于女子的态度反倒不像其他地方那样苛刻。
因两国商议和亲,暂时休战,谢隐终于能腾出手来收拾整顿边城,他将周志带在身边,认真且严肃地教导着她,除了周志之外,农场的女子们也会轮流前来跟随他学习,他每周会有两天抽出时间给她们授课,因为即便是在边境,也仍然有秦楼楚馆开设,谢隐希望她们能够自救,亦能去拯救她人。
期间周志又陆陆续续收留了不少人,到了来年开春,农场已经有了四十二名女子,年纪最大的已经三十余岁,最小的还需要喂奶。
有些人家生了女儿,实在养活不起,便丢弃在路边,周志捡回来两个,管婉捡回一个,郑彩最夸张,足足捡了五个回来!
这些小女娃又是一笔开销,她们总是在农场种地肯定不行,所以当谢隐提出工作要求时,郑彩等人商量了几天,选择了答应。
知州那软蛋,谢隐让他开新户籍他就开,问都不敢问一声,所以现在大家都已脱离贱籍成了良民,百姓们开始播种,以周志为首的女兵营开始了对城内青楼赌坊的查封。
虽然周志很聪明也很努力,但她过了年才十五岁,阅历还是太浅,直到她带人把这些地方掀了个底朝天,才知道谢隐说“去赚钱”是什么意思!
边境穷啊,穷的周志印象深刻,一件棉袄一家穿,一个窝窝一家吃,饿极了啃树皮喝凉水的都有,但她属实是不知道,居然还能有人这么有钱!
那赌坊老板家的密室里,堆砌着的满满当当全是银子!
诸如老鸨、打手、赌坊老板这类的恶人,全都被斩首示众,里头受尽磨难的女人们则被解救出来,曾经被周志解救的女人们,如今成为了新的救赎。
这些人里,有些人一直坚持着逃走的念头,有些人则随波逐流变得麻木,还有些为了自己过得好,成为了老鸨的帮凶……人生百态,怎样都有,有罪治罪,没有罪的人,则不必背负耻辱活着。
与此同时,公主仪仗已到了离边境只有五十里地处,按照规矩,谢隐应当派人前去迎接。
他没有闲下来的时候,这活儿便交给了周志,周志又带上郑彩跟陈七娘,三人率领一个小队前去迎接公主。
这位公主据说是皇帝的第七个女儿,今年十六岁,为了表示自己对这桩婚事的看重,皇帝特意派了太子来亲自护送,所以随行而来的除却送亲大队之外,还有太子及御林军,可谓是相当大的阵仗了。
还没到地方,便远远瞧见了黑压压的送亲队伍,除了要送出一位公主和亲,皇帝还送出了许多金银珠宝与药材盐巴,这些都是草原上极为稀缺的东西。
但皇帝怎么会承认自己是怕了?他这是彰显大国风范、明君气度,百官们也捧他臭脚,所有人都在咱们皇帝,没有人关心一个在宫中长大的十六岁的女孩,要怎样面对比自己大上四十岁的夫君。
送出去个公主换来和平,这可是公主应该做的呀!
太子骑马走到马车旁边,叹了口气:“小七,已经到了这里,你就不要再想着逃走了,你可是公主,这本是你分内之事。”
马车里毫无反应,太子又是一声叹息:“你身为公主,天生便比旁人多享受了富贵,需要你时,你便应当承担起公主的责任,小七,不要让父皇对你失望。”
马车里还是毫无反应,太子摇了摇头,正要打马走开,忽然觉得不对,小七那丫头,素来古灵精怪,怎么会如此安静?
想到这里,他跳下马,上了马车一把掀开车帘——好家伙,里头哪有公主,只有满脸泪痕被绑起来还堵住嘴的嬷嬷!
饶是太子修养再高,也忍不住低咒了一声,已经快要抵达边境,公主失踪的事情千万不能泄露出去,否则自己也要被人弹劾,其他几个兄弟可是看他这个太子不爽很久了!
这个小七!
平日在皇宫里便是上蹿下跳跟个猴儿似的,他就说很奇怪,疯丫头居然变得这么乖,不吵不闹的,原以为她是想通了,没想到在这儿等着呢!
太子感觉头都大了,正在此时,属下来报,说是邵乾的人到了。
太子略一沉吟:“让他们过来。”
邵乾的人必定对这附近比较熟悉,公主金枝玉叶养尊处优,即便跑也跑不远,小七肯定还在这周围!
不过令太子惊讶的是,邵乾怎么还派了女人来?
周志如今仍然是男装打扮,但郑彩跟陈七娘都是女子,她们有耳洞,即便不戴耳环也能看得一清二楚,周志建立起女兵营时统一了服装,去掉了繁缛累赘的裙摆,如今的军服是根据骑装改良而来,方便又舒适。
太子可从没见过这样的女人,在宫中,哪怕是个普通宫女,也要讲究仪态礼数,哪里像眼前这两个女人,简直粗俗。
郑彩与陈七娘曾被逼迫学会如何谄媚讨好男人,因此在得到自由后,她们对于胭脂水粉罗裙绣鞋深恶痛绝,甚至厌恶自己的长发,郑彩最直接,她曾经想过死了算了,但既然周志把她从鬼门关拉回来,那么她便无所谓他人眼光,因此她是第一个将头发剪到耳后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