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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阮家小馆 八十年代阮家小馆 第76节

“收钱的女人打扮好时髦啊,而且这小饭馆装潢的真好看,我们安市没有一家比的上!”段振华的爱人,赞叹的说道。

紧接着,段振华由穿红衣服的服务员带去入座,服务员给他们端来热茶,还说了小心烫,他心里有一种受到了重视的感觉,他在安市从来没感觉过。

这是阮家小馆独有的,还是连城市饭馆都这样?

不止是这样,上菜的时候,他注意到,小红也是把菜放到桌子上之后,才开始介绍。

一个服务员都能这么讲究,段振华心里受到了震撼。

“唔,这酱排骨,太好吃了,难怪叫天府酱排骨,人间哪有这样的美味!”他爱人早已饥肠辘辘,香味上来,直接没忍住先吃了。

“爸妈,不好意思,我有些饿,没等你们二老,你们也快吃吧,特别好吃!”

段爸段妈善解人意的笑了,“哪有那么夸张,吃就吃了,你早上就没吃多少,振华,你也快吃!振华?”

段振华从看到天府酱排骨,他就知道这是自己做不来的菜,他会做酱排骨,可做不到这么亮的酱排骨。

他的酱排骨会有些暗,因为为了调色,他会加老抽跟酱油,只是这家饭馆的酱排骨,为什么色泽这么鲜亮,丝毫没有一点暗沉的感觉。

“爸,妈,你们吃。”被爱人推了下,段振华反应过来,看到二老关切的眼神,他连忙说道。

段爸段妈都晓得儿子自从开了饭馆后,压力就有些大,生怕养不了他们一家人,“孩子,既然出来了,心情就放松点,别给自己太大压力,咱们只当是开眼界来了,就是因为有这么好的榜样在这儿,我们才晓得往哪儿努力,这么好吃的东西,带着坏情绪,味道都能差一半!”

段振华听完对父母跟妻子笑了笑,“你们别担心我,我没事!来,快尝尝!”

他给所有人都夹了一块,又给自己夹了一块,他细细的品尝,酱排骨一点都不苦,肉香味很足,肉质软烂,酱汁浓郁,真的比他做的酱排骨要好吃。

更奇怪的是,一盘子这么多排骨,竟然都是很干净的,没有一块上面带的有香料。

他立马换了双公筷把排骨翻了个遍,段爸脸色有些不好,“你吃,翻什么呀?”

“我在找香料!”

段爸段妈重复了句,“什么香料?”

“这是酱排骨,是用炖的,里面肯定有香料,你们记得吗?我也做过酱排骨,当时客人说,香料硌牙,可这盘子里,不仅排骨上没有香料,盘子里也没有,所以我们吃起来,才会只感觉到排骨软烂,除了脆骨,这里面没有其他硬的东西!”

段振华突然像是发现了什么,心情大好,他的酱排骨,也要像这样改进!

正吃着,他听到几句安市的方言,下意识地扭头看了过去,斜对面的桌上,有一家人正在分享手里的年历卡。

进来他就观察到,有的桌还在认真看年历卡,有的桌则是一直聊天。

这些拿着年历卡的,想必有一大部分,都不是连城市的人。

他有些心惊,他是来学经验的,那他们呢,是为了美食,还是因为好奇而来?

不得不承认,一家小饭馆,私营的小饭馆,能做到阮家小馆这个排面,真的是很厉害。

“你好,这道菜叫松仁玉米,这是公勺,请慢用!”

服务,真的很好,这样又客气又舒服的服务,想必客人都会很喜欢!

“松仁玉米!董新峰在报纸上夸过的哪道菜?”段爸指着这道菜,惊讶地问道。

其他桌也传来董市长的名字,显然,很多安市人,都是奔着这道菜来的。

阮家小馆,比他想象的还要出名。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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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三更

段爸挖了一勺松仁玉米给段妈, 又给自己挖了勺,顺便把勺子递给了儿媳,“快尝尝!”

段振华的妻子笑眯眯地挖了一勺放进碗里, 她用自己的勺子把菜一口送进嘴里, 入口的咸甜, 瞬间让她嗯~了声。

顾不上说话, 松仁在嘴巴里欢快的跳舞, 她欣喜的跟婆婆对视,双手都举起了大拇指,真的很好吃!

段妈也连连点头, “这玉米汁水很浓,粒粒都很饱满, 这里的解菜师傅,刀功不得了!”

“不止是玉米粒,松仁咬着好香,我们国营饭馆不是也做了松仁玉米么,那松仁里还有水,没这么脆, 这玉米粒跟松仁都好好吃,一起吃一点都不打架!”

打架是他们安市的方言, 意思就是这两样一起吃, 特别好吃, 没有把两样东西糟蹋了。

段振华看出妻子是很爱吃这道菜, 他尝过之后, 也觉得很惊艳, 玉米粒一咬就有甜甜的汁水迸出, 而松仁又是越嚼越香, 他夹出一粒松仁放在手里,仔细的看着,这松仁呈焦黄色,而这道菜最大的油感都来自松仁。

松仁一定是提前处理过,是用油炸过吗?

不等他想出方法,麻婆豆腐跟辣子鸡上来了。

两道菜都是红艳艳的,不同的是,麻婆豆腐有汤汁,辣子鸡是干的。

这两道菜一上,段振华的妻子,开心的直跺脚。

“啊,看着真的好好吃,你们看这画,是不是一模一样,这老板也太厉害了,画出来什么样儿,做出来就是什么样,还有这辣子鸡,真的是半盘子的辣椒,唔,鸡肉也好多,这名字,真是取的太好了!”

她说的很兴奋,还把刚买到年历卡拿出来比对,她想了半天,该留哪一张给自己,实在是太难选了。

每张都好看,每张都漂亮。

不管了,交给味道决定吧,哪个好吃,她就选哪个。

想到这儿,段振华的妻子先夹了一块麻婆豆腐,喂进嘴里后,她不停的吹气吸气,“唔~好烫,我舌头麻麻的,还有点辣,但是能接受!”

段妈能吃辣,段爸不太能吃辣,可来都来了,他不试一下也不太好,他尝了下麻婆豆腐,还没咬,豆腐就在舌头上化了,真是有些麻,辣倒还好。

他吃了一口饭,又伸向辣子鸡,辣子鸡是辣的,干香干香的,这辣子鸡吃的是挺辣的,他忍不住喝了口茶水,可茶是热的,压不住辣意,他又扒了口米饭,才把辣意压下去。

这么短的时间,鼻尖上都冒出了小密汗,段爸随意用袖子抹了下,又继续吃,也是奇怪了,他平时不馋辣椒,这次吃了就停不下来,越吃越想吃,尤其是咀嚼中,辣子鸡还有辣油流出,吃起来特别香。

“儿子,这每样菜,只要你能做到百分之五十,我敢肯定,店里的生意不用愁了!”段爸吸了口气,又抽了抽鼻子。

这菜吃着通气儿,背后热乎乎的,实在是舒服。

段振华听了父亲的话,也很赞同,这四样菜,无论哪一道,他要是做到100分,完全能当店里的招牌。

只是,他要怎么学呢?

他吃了口麻婆豆腐,豆腐上裹着的牛肉粒,帮豆腐提升了口感,让人甚至分不清是在吃豆腐还是在吃肉。

老板为什么做的这么好吃,他也学了好几年的厨,也是周围人都说他做菜好吃,他才筹集资金开了小饭馆,可现在一尝阮家小馆的菜,他觉得自己要学的东西还有好多。

阮家小馆的装潢很好,他刚刚其实在心里想过,可能阮家小馆就是靠与众不同的装潢,吸引了很多人过来吃饭,其实食物的味道不怎么样。

而装潢是外在的,一个饭馆得饭做的好吃,否认就是装的再好,也只是短暂的吸引顾客。

可一道又一道菜尝完,他心里的那点侥幸全都没了。

不管是从装潢,服务员的服务态度,还有菜品上,阮家小馆都无可挑剔。

难怪仅是一家私人餐馆,就能获得这么大的关注度。

不止他是从安市来的,有一客人也是从安市来的,不过那位是一个人,坐在前面的单人位置,他叫闫磊。

他没开饭馆,但是在安市最大的私人酒楼映山红里当厨子,他最拿手的菜就是红烧肉,可近日听到一些客人,说吃过更好吃的红烧肉,他没当回事儿。

可就在昨天,有一位客人说他做的红烧肉虽然也很好吃,但还是不抵他们市内一位还没20岁的厨子做的。

他听到这消息,简直要笑掉大牙,还没20岁,锅估计都端不住,还敢跟他叫板谁做的红烧肉好吃?

他当即从后厨走了出来,气冲冲地找到那个人,“你们那儿的红烧肉都那么好吃了,还需要你四处宣传,你该不会是来闹事,想把我客人带去你背后老板那儿!”

“我还真不需要,人家门口排队的人,那叫一个长,能从这排到你们路口,不缺客人!我就是实话实说而已,其实你做的红烧肉已经能打8-9分,但阮家小馆的红烧肉值得10分!”

说完,那人就把年历卡掏出,给他看,“这就是阮家小馆的红烧肉,是不是就是比你的多那么点意思?”

闫磊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张年历卡,就像是要把年历卡穿个洞,他眼睛微眯,“你骗老子,这是画儿,画成什么样不行?有本事,让她到我面前做一道给我吃尝尝!”

“你做梦,要吃也得是你去人家店里吃,你多大的脸啊,让人家来给你做!”

经理为了避免起冲突,把他拉回厨房,可那张年历卡上的红烧肉,就像是印在他的脑子里,让他忘不了,一起还有那个人说话时的表情,都让他特别难受。

想当初,他就是靠着这道红烧肉,打败了其他竞争者,当了映山红的主厨,而这红烧肉,是他们祖传秘制配方一代一代传下来的,哪怕是那么艰难的日子,家里也没把这秘方卖钱。

他第二天就请了假,要来连城市吃一吃这红烧肉,到底比他做的红烧肉,好吃在哪里。

只是,很不巧,今天没有红烧肉。

他看着面前的酱排骨,陷入了沉思,这不是他想吃的红烧肉。

“我想吃红烧肉。”

他目光坚定地看着小红,再一次说出了自己的要求。

小红笑了笑,“实在是不好意思,今天的上新菜是天府酱排骨,红烧肉今天没有,酱排骨大家都说很好吃,你可以尝尝!”

闫磊眼神闪了闪,摇了摇头,“可我今天一定要吃红烧肉。”

“客人,今天真的没有红烧肉,谢谢你对阮家小馆的支持,我会跟大厨反馈,大厨可能会在之后返场!”

小红说完了,对闫磊歉意的笑了下,回了厨房。

“小老板,来了一位客人,他应该是第一次来我们这儿吃饭,不懂我们的规矩,一直说着要吃红烧肉!”

阮软手上动作不停,“随他去吧,你注意看,菜如果没动过,让阮妈给他退钱!”

小红连忙点头,其实她很想说,又不是他们阮家小馆的错,为什么要退钱。

她出去一直在注意那位客人,幸运的是,他动筷子了。

小红连忙又跟小老板汇报,“他吃了!”

果然没人能抵住小老板的美食诱惑。

可,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小红察觉到不对劲,那人把一盘酱排骨吃完,也没有要走的意思,还坐在那儿。

小红走过去善意的提醒道:“客人,你的餐用完了,还需要再点一份吗?”

闫磊闻言,移动视线看着小红,“我要一份红烧肉。”

没想到还是红烧肉,小红有些无奈,“客人,我跟你说过了,今天没有红烧肉了,如果你已经用餐结束,那我撤盘子了!”

说着她把盘子碗什么的收走了,可等她在看过去,那人还坐在位置上一动不动。

小红赶紧把这事儿跟孙姐说了,孙红梅起身看了眼那人,他身形高大,留着络腮胡,膀子很厚重,看着就一脸不好惹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