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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科举文男主的原配 穿成科举文男主的原配 第4节

陈氏已经在约定的地方等着她了,见了背篓的东西吓了一跳,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兜里,钱还在,她差点以为江挽云偷了银子呢。

“挽云,你哪儿来的钱买这些?还买这么多,天儿热,要放坏的。”

陈氏只买了一些米面和一斤肥肉,以及一些盐巴之类调味品,花了快一百文,再多就不敢花了。

她往江挽云的背篓里仔细一瞅,简直惊掉下巴,这,这么大一块儿肉?

“挽云啊,虽说你娘家有钱,娘不该管着你花钱,但是咱们家目前的情况……”陈氏憋不住还是开口了。

江挽云气喘吁吁地将背篓放下来,而后把手伸进背篓掏了掏,掏出一块肉来,估摸着有两斤左右,用竹条穿了个洞打结起来方便手拎。

她将肉递给陈氏道:“娘,这肉是买给家里人吃的,前些日子给你们添麻烦了。”

不光是为原身的行为道歉,她还有一个目的是,毕竟以后决定要出来摆摊了,那陆予风总要有人看着,自己也要一直生活在陆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打好关系准没错。

陈氏一瞬间没反应过来,这是三儿媳能说得出来的话?

怎么可能?!

她盯着江挽云看了又看,怎么也不能将她和从前那个宛如泼妇一样的人联系起来。

江挽云大大方方任她看,“再不走就赶不上牛车了。”

陈氏回过神来,接过江挽云的肉笑道:“你有心了,娘哪儿会跟你这个小辈计较,买这肉花了不少钱吧?”

不管咋说,如今的儿媳妇总比以前好,去深究太多也无用,她打量了江挽云全身,道:“你将你原先的衣裳卖了?”

以前的江挽云上街哪日不是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就算没有太多首饰,那几件陪嫁的衣服总是要穿出来撑场面的。

江挽云又将背篓背起来,喘了口气道:“嗯,都卖了给相公买药,我还租了个摊位,准备明天来摆摊卖吃食,到时候还要麻烦娘你们帮忙看着点相公。”

关键是看着他,别一不小心挂了就玩完了。

陈氏道:“成,你放心吧,我让传林和绣娘看着点。”

传林是陆予风大哥的小儿子,绣娘是二哥的儿子,平日里除了喂鸡和捡柴也没啥事,还不到下地的年纪。

因为背了东西,江挽云决定坐牛车回去,还帮陈氏的车费也付了。

车上坐了许多大丫头小媳妇,皆好奇地打量江挽云,窃窃私语,还有些不敢靠近她,毕竟原身在村子里的名声可不怎么好。

更有甚者传出江挽云是与人私通坏了名声才被迫嫁给陆予风的,不然哪个闺女会看上一个半死不活的男人。

江挽云淡定地坐着,随着牛车的摇摇晃晃而昏昏欲睡。

太阳快升到最顶上了,一路走来,两边都是农田和村庄,地里都是劳作的人,一笼笼秧苗翠绿可人,随风轻动。

也有人问陈氏陆予风的身体咋样了,陈氏神情黯然道:“就那样,随天意吧,日子不还得过嘛。”

其他人闻言又看了看江挽云,又惋惜的,又可怜的,也有幸灾乐祸的。

江挽云神情不变,在脑子里琢磨着明天摆摊卖的东西。

到了村口的大榕树下,大家伙纷纷跳下牛车,三三两两归家做午饭去了。

陈氏主动将江挽云背篓里的一些东西分担出来帮忙背,道:“天儿不早了,咱们得赶紧回去,中午加餐,好久没吃红薯饭了,正好将你买的肉炒了。”

江挽云也不拒绝,道:“下午我要用下厨房来准备明天出摊的东西,可能会废些柴火。”

“害,柴火又不值钱,用完了叫传林他们去山上捡去……”

两人说着刚踏进院子,却见传林蹲在屋檐下,见了他们进来,眼睛一亮,蹭地一下站起身跑过来。

“奶,三婶!你们可回来了!三叔刚才醒了!”

第4章 粉蒸肉

江挽云和陈氏一听说陆予风醒了,皆顿了一下,放下背篓就要冲进去看。

传林急忙道:“等等,我还没说完呢!三叔方才是醒了,我扶着他解了个手,他喝了碗水就又睡下了。”

“他可说哪里不舒服?”陈氏问道。

传林摇着小脑袋,“没有,还能自己走路,说话也清楚。”

“那就好那就好。”陈氏闻言松了口气。

江挽云问:“他有没有问起我去哪儿了?”

传林想了想,“没问,但是三叔看了一个衣服箱子几眼,还问我是不是里面是不是空的。”

江挽云心里咯噔一下。

那个衣服箱子,她早上找衣服出来,因为赶时间好像没有盖上,陆予风知道那是她平日里放衣服的地方,如今空了……

他会不会以为她卷铺盖逃跑了?

原著剧情可不就是原身趁着陆予风病重偷了家里银子和情郎私奔了嘛。

他会不会觉得自己拖累了家里人不说,而后又被媳妇抛弃而心灰意冷放弃求生欲啊。

江挽云一阵头疼,从陈氏手里接过她帮忙背回来的东西,道:“娘,麻烦你将肉切好腌制上,我等会来炒菜吧,我先去看看相公的情况,顺便把他的药熬上。”

陈氏道:“成,听二儿媳妇说你的厨艺好,今天可要露一手了。”

传林看着陈氏手里提的一块两斤的五花肉和一斤的肥肉,惊喜地叫道:“中午有肉吃了!”

陈氏笑道:“这块大的是你三婶买的,这块小的是用鸡蛋换的钱买,鸡是你喂的,你等会多吃点。”

传林眼睛盯着肉都移不开了,听陈氏这么说又不好意思道:“给爷爷和爹他们多吃点,他们干的活儿多。”

他们家已经几个月没吃过肉了,上次吃肉还是元宵节,如今都清明节了。

陈氏提着肉进厨房去了,江挽云把背篓提进屋里放下后去看陆予风的情况。

他平躺在炕上,被子盖得好好的,呼吸均匀,脸色看着也比前几天好点,但好像比以前更瘦了,脸颊和眼窝都有些凹陷下去了。

江挽云算了算,陆予风有三四天没吃过饭了。

也不知道现在是昏迷着还是睡着了,待会给他煮点瘦肉稀饭试试。

她揭开被子的一个角,伸手进去摸了一下他的手背,感觉有些冰凉,再摸摸脸也是凉凉的,赶紧把他的手搓了搓,又将自己的被子搭他身上。

他们晚上休息是各自睡一边,中间放一个桌子。

给陆予风盖好被子后,江挽云将药拿出去熬上,而后来到厨房,陈氏已经切好了肉,还焖了白米饭。

江挽云让传林和绣娘去拿几个晒干的大蒜和老姜来,再去地里扒点葱花。

“肉我切好腌上了,你看还有啥需要帮忙的?”陈氏将砧板洗好立起来晾水。

江挽云洗了手笑道:“没事了,娘你先休息吧,给我烧火就行。”

她看了看陈氏切的肉,是大片大片的,这年头家里穷,吃肉都是切成片,一人分一片,多的就没有了。

也不流行炒肉,那多费油啊,都是要拿来炖土豆炖白菜粉条炖萝卜之类的,大家可以多沾点油水。

江挽云思索了一瞬就决定做粉蒸肉,刚好家里还有很多土豆和红薯,她上午还买了糯米的。

捡了几个土豆红薯来洗净去皮,切成坨,和肉一起倒进盆子里腌制入味。

再准备一碗大米,半碗糯米,洗干净沥干水分后倒入锅里炒,先大火把水分炒干。

“娘,现在要大火。”江挽云系着围裙,袖子高挽,纤细的手臂抓着锅铲,虽然灶台很高,但她炒得游刃有余,动作十分麻利。

“好,要啥火直接说。”陈氏往灶堂里塞了几根干柴进去,火很快熊熊燃烧起来,映得半边墙都是红色的。

江挽云将米炒干后,见其微微发黄,又叫陈氏调成小火,继续翻炒,待她胳膊酸得不行时,米已经呈现焦黄色,且发出浓郁的米香,将其舀起来,倒进舂钵里,捣碎成粉末。

“你闻闻香吗?”她将舂钵端给旁边剥大蒜的传林和绣娘闻,两个小家伙都露出笑容来,“好香啊!”

绣娘怯生生地问:“三婶,你要拿这个做什么吃的啊?”

她以前很怕三婶,感觉一不小心就会惹了三婶不高兴会被她打骂,但昨天娘说三婶变了,今天还买肉给他们吃,她也觉得三婶变了。

江挽云道:“做粉蒸肉,吃过没?”

绣娘摇头,传林叫道:“我吃过!在隔壁办酒席的时候!”

江挽云点点头,“那你们可要尝尝,我做的有没有你们以前吃过的好吃。”

这倒是提醒了她,有厨艺在身的话,除了开饭店,摆摊,还有一个赚钱的法子就是在乡间办酒席。

想到这里,她一边将刚碾碎的米粉倒进腌好的肉里,又加入花椒辣椒葱姜蒜等调料,再倒点米酒去腥提味,而后使劲搅拌,一边问陈氏:

“娘,你可知道咱们这附近接席面的话是怎么收费的?”

陈氏想了想道:“老二成亲时请的是隔壁村的刘三虎,他以前跟着他爹干,他爹去年瘫了,现在他单干,收的是八十文一桌,菜要自己买,咱们镇就三个能接席的师傅,其他的没那个手艺也没人愿意找他,但我觉得刘三虎的技术不如他爹,做的席味儿也不正……”

说起家长里短的事,陈氏仿佛找到了自己擅长的领域。

陆予风和江挽云成亲就比较低调了,只拜了个堂,没有摆宴席。

“王麻子的技术好些,干了几十年了,我们还是吃他的席长大的,这些年老了干不动了,接的也少了,李四柱味儿不错,但他收费高,要八十五文一桌……”

江挽云听陈氏讲完后问:“这么说现在席面师傅还挺紧俏的?”

陈氏:“那可不嘛,尤其是过年那几天,都赶着在正月成亲迁居的,要提前一两个月预订呢。”

江挽云将均匀裹上米粉的红薯和土豆先铺在蒸格里,而后将肉盖在上面,上锅大火开始蒸。

厨房是有三口锅的,一口大锅炒菜,一口大锅煮猪食,一口小锅平时蒸米饭烧热水。

米饭已经好了,小锅里蒸粉蒸肉,待蒸了四十几分钟后,江挽云将剩下的土豆切成丝,在水里洗一遍沥干。

她让陈氏去帮忙看看院子里熬的药如何了,自己则将锅洗了擦干,待锅烧热后,放入几片肥肉炼油。

传林和绣娘自觉来帮忙烧火,两个小脑袋凑在一块儿,期待三婶会做什么好吃的。

说起来江挽云很庆幸这是一个架空的时代,辣椒和花椒大料之类的调味品都还算齐全,只是应用没那么广。

锅里肥肉已成油渣,锅底是一汪油,她将油渣用筷子夹起来,吹了吹,喂给两个小孩一人一块尝尝。

“好香好香!”

油炸可是比肉还香的东西,两个小家伙满满地品尝着,都不舍得很快咽下去。

江挽云笑道:“将锅里火烧大,要下菜了。”

她将蒜末和生姜干辣椒花椒丢入热油里,激起一阵呛人的气息,用锅铲扒拉两下,倒进土豆丝。

热火烹油,油涧食材,这是江挽云做饭时候觉得最解压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