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沈家坐南朝北的东房里经过重新刷墙铺地, 之后又有新娘子的嫁妆填进来,可以说对比原来兄弟俩的单人宿舍,简直跟彻底换了房子一样。
东房在新砌的火炕位置做了一个小隔断, 里头是和后院有暗渠相同的净室, 外头就是添柴加火烧水的锅灶,不管是从外头厨房提热水过来温着,还是干脆自己烧水都很方便。
沿着新妇陪嫁来带着纱帐帷幔的架子床, 都无需特意做隔断, 就可以划出一个靠着南边窗子的小书房,摆上架子书桌椅子,旁边还能安置上一张原本就有的竹榻。
童绾坐在桌边摆弄算盘翻看账目, 偶尔喝上一碗茶, 旁边竹榻上方麽麽和金儿两人正在做针线, 偶尔给童绾添个茶,或者去厨房看看有没有现成的点心零食端上一盘。
“家里别的不说,这点心零食倒是管够的。”厨房那边有个能做大菜的杨嫂还有一个特别擅长新奇点心零食的刘嫂,家里的厨房一天到晚几乎都飘着香味,每次路过都控制不住要进去摸点啥往嘴里填上一点,要不然总觉得错过了什么大好事儿。
“麽麽说得对,奴从来没像这些日子似的,每天吃饱喝足不算, 还点心零嘴随便吃。”金儿十二三岁的年纪,正在长个儿, 以往在童家虽然童绾不会苛刻她,但是一个丫头能吃多好?就算童绾有意补贴她也不好意思, 点心零嘴什么的只能在发到月钱的时候偶尔奢侈一回。
哪里像在沈家, 主人家和他们下人除了不在一张桌子上吃, 饭菜都是一样的,厨房里的点心零嘴只要不浪费,随便你吃。
金儿觉得来了才不过大半个月自己似乎就长高了一些。
“是谁之前怕来了吃苦?”童绾抬起眼皮笑看不好意思的金儿,就连方麽麽也有些脸热,当初她们两个可没少发愁劝说自家姑娘,觉得沈家落魄实在不是什么好去处。
谁知道现在脸被打得啪啪啪响,不过这种打脸,不管来多少,方麽麽都乐意。
“大奶奶就会取笑我。”金儿来了沈家愈加活泼了,放下手里的针脚粗糙的荷包,嘟着嘴就从竹榻上垫着的毯子上下来了,“刘嫂说下午做水晶桂花糕,我去帮刘嫂烧火去了。”说着就扭头一蹦一跳往厨房去了。
“这丫头,屁股上长针了,一点坐不住。”方麽麽笑骂了一句,拿起荷包给童绾看,“大奶奶看看这丫头的手艺,六岁我就开始教她拿针,教了六年,愣是一点长进都没有。”针脚都只是勉强平整,更不要说绣花了。
绣朵兰花像鸡爪,绣朵牡丹像揉成一团的旧衣裳,鸳鸯什么的更是想都不要想,人家再不济好歹能绣成两只水鸭子。她呢?说不定绣成两只落汤鸡不算还能把自己腰带缝上头。
“我还指望着她穿衣不成?麽麽就别拘着她了,沈家不是童家,让她疯去吧,她自己有分寸。”
金儿平日里看着虽然傻乎乎的,但是不该碰的,不该说的,不该做的,她从来一点不越线。为人更是警觉谨慎,虽然那样子更像是胆小野物的本能,但有什么关系,她为什么这么做不用在意,结果是好的就行了。
当然对于童绾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金儿对她最是忠心。
她是一个掌控欲比较强的人,外头的掌柜她愿意放权,但是她的身边她不喜欢太过聪明的,听话不自作主张的金儿,作为贴身丫头是正正好好。
“大奶奶你就纵着她吧。”方麽麽其实自己也舍不得苛责金儿。
童绾还小的时候主仆俩过的是真的很一般,虽然不至于凄惨但确实不被人待见,而金儿虽然不算聪明,来院子里的时候才不过四五岁,但是小家伙乐天得很,一天天高兴得很,属实让主仆俩跟着心情都好了不少,从瘦瘦小小一团,长到如今白白嫩嫩的小姑娘,哪里舍得说她。
突然东厢房传来一阵笑声,主仆俩抬朝着窗外看过去,就见沈天赐和沈清鸾都在东厢房窗子那儿,正不知道说什么。
“二郎君总是很热闹,那脸又漂亮又爱笑,看着就让人高兴。”方麽麽看到笑容满面的沈华也忍不住露出笑容。
年轻的大姑娘小媳妇或许更喜欢沈风那个谪仙一样的男子,但是上了年纪的婆婆麽麽肯定是更喜欢沈华这样健谈又爱笑的外向男孩子。
“相公和弟弟妹妹们感情很好。”童绾最羡慕沈家就是这点,家里人感情都很好,特别是兄妹之间的感情,一点没有因为长大或者其他原因有隔阂。
“家里和睦这可是大好事,我们家姑娘也算苦尽甘来喽。”方麽麽笑了笑低头继续做针线,童绾也跟着笑了一下,低头继续看账本,如今她不用羡慕了,因为她也是沈家的一员了。
坐了一会儿的童绾站起来在屋里走上几步,自己揉了揉腰腿,揉着揉着脸就红了,怕被麽麽看到特意转过脸。
眼角瞄到长身玉立一派仙人之姿的丈夫,跟着父亲弟妹一起往院子大门走出去,童绾暗暗呸了一口:什么仙人,分明是只妖精,就是话本里的狐狸精,说什么为了她身子好,太早生儿育女不好,所以要算什么安全期,只有安全期里能放纵一下,平日里不能越雷池。
一个所谓的安全期,她心软被缠得都有些怕他,结果安全期结束她以为能好好歇一歇了,没想到就算那事不到最后,也有那么多花样折腾,成婚至今她都没怎么安稳睡过一个整晚。
实在禽兽。
也不知道他怎么就那么好的精力,每晚折腾她不算,她睡了,他还给她推拿,第二天还早早就起来读书。
沈风自然不知道新婚妻子心里骂他禽兽,十七八岁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又是练过武的,看着一身书生气,其实比普通男子身体好了不知多少倍,这一遭开荤,还是自己念叨了两辈子的姑娘,哪里刹得住。
老房子着火也不过如此了。
这还是他心疼媳妇年纪还小,自己也有很多事情的关系,否则若万事不管不顾,他能一次缠上几天几夜也说不定。
童绾:这男人怕是不能要了。
第九十三章
沈家坐落于半山腰的缓坡, 背靠高耸的岩石悬崖,房屋的底座和梯田类似,走出院门就是缓缓往下的山坡, 一条能过一辆马车的山道蜿蜒而下,
山道两边的树林除了鸟雀和兔子野鸡之外很少有其他的动物,地上的灌木杂草也比较少,厚厚的落叶枯草踩上去吱嘎吱嘎响, 这里是沈家人晚饭后日常散步的好去处, 偶尔还能顺手逮只兔子野鸡加顿夜宵。
这会儿沈天赐带着三个儿女,就走进了左边树林里的一个开阔地,离中间的山道大概一百来米的距离, 要是谁要找他们一眼就能从外头看到他们, 但要听他们说话却是听不见的。
沈天赐其实对于京都并没有什么执念, 现在的皇室沈家他一点归属感都没有,他所在乎的人死的死没的没,如今的他对于曾今的身份最多的感触就是麻烦。
只是再麻烦心里到底还有着发小的临死托付横着,这让他非常为难。
若说之前是他一个人闷在心里纠结的话,那在孩子们知道他的身份后,回不回京都,要不要拿回他的身份并且参与到皇位的争夺里,就不是他一个人的事情了。
若是他不拿回自己的身份, 那么他就只能是个猎户,孩子们也只是猎户的孩子, 虽然可能要艰难一些,但也会平淡安稳很多。
若是要拿回身份那就要面对腥风血雨, 一个不慎就是全家遭殃, 但若是成功了, 那就是一步登天。
沈天赐叹了口气:“其实你们老子我很抗拒想起来的这个身份,在已经有了继后和新太子之后,我这个过气太子如果冒出来就显得太没有眼色了,最重要的是你们会和我一起被迫卷进皇位之争里。”
“父亲并不想回去当太子?”沈风对于沈天赐的想法非常了解,心思明朗坦荡的人,本能的厌恶那种尔虞我诈的环境。
他们家爹的所有心眼都在战场上,是一个天生的将军统帅,有着极其鲜明的人格魅力,让追随他的人愿意跟他出生入死,但是离开战场进入官场,他爹在政治这一块就玩不太起来。
就像弟弟说的,他爹就是心不够脏,而那时候的他到底也太稚嫩了些。
上辈子最后能顺利成功主要还是后来兵权在握,有军功有名望又有大义名分在,这才支撑到了最后。
当然还有谢砚,只不过那时候的谢砚和他们估计一样,原本订下的是一条截然不同人生之路,措不及防加入夺嫡的行列,直面强势的太子和三皇子两股势力,后头还有一大群小皇子,上头还有不肯放权的皇帝。
天天在外头躲着明枪暗箭就够他们三个消耗掉所有精力了。
“我不愿意回去,但我必须要回去,我答应过别人要守好这万里江山的。”沈天赐整个人站得笔直,“所以我想着,我能否一个人回去,如果事事顺利再带你们和你们娘一起回京都,要是不顺利……”
“也不用给您收尸是吧,在皇陵混个地儿估计还是能够的。”沈华无情吐糟,“那你干脆就别回去了,毕竟你一个人回去和送菜也没啥区别,这万里江山爱谁谁,何必还要搭上自己呢?而且我们的存在是你想瞒就能瞒住的?怡承太子到底还是轻率了,你啥样他心里就一点数都没有?”
“……你小子是不是欠收拾?有你这么跟老子说话的吗?”沈天赐被二儿子一波狂怼,差点没心肌梗塞,“老子顶天立地坦坦荡荡哪里就这么没用了?”
“怡承太子托付江山的时候估计还有一群追随的人马是一同托付给爹的,爹若是没出事,接下这些下属人脉,在加上原本沈家嫡长子的身份,便是现在的皇帝老爷子有啥新想法也是不成形的,至于后头更不可能还有人敢在爹面前舞起来了。”沈风说到这里看了自家爹一眼,“特别还给咱们爹留了一个旧朝嫡公主未婚妻,真是什么都安排的妥妥当当了。”
他们家谢相国也是挺不容易的,奈何老爹不争气。
“明白,就是一手好牌打得稀烂嘛!”沈华点点头,“倒是我误会人家怡承太子了。”
沈天赐气的不想说话。
“卡擦。”父子三人转头,就见沈清鸾不知何时在他们头顶找了个树杈坐着,手里托着一把瓜子,这卡擦声就是她嗑瓜子的声音。
沈天赐深吸一口气:“我就知道,你们仨这一唱一和的,合伙起来埋汰你们老子是不是?”
“是。”回答他的是头顶上的沈清鸾。
“……”沈天赐微微瞪眼,抬头看了闺女一眼,低头立刻瞪向两个儿子,“你们看看,把妹妹都带坏了!”
沈风amp;沈华:……
“行,埋汰就埋汰吧,我是你们老子还能和你们计较?”沈天赐找了块石头坐下,“既然你们早就知道我的身份了,想必对于未来也有了想法,来,说出来听听,让老子听听你们两个厉害小子什么想法。”
会自己找台阶下的老爹,他们还是不要太过欺负了,怪可怜的。
“自然是回去拿回该拿的东西。”沈风微微一笑,“爹,您的身份不管往前还是往后都有很大的风险,既然如此又为何不放手一搏呢?”上辈子他们父子俩带着两个奶娃娃被打得措手不及,四面环敌也胜了,哪怕最后被自己人背刺,但赢了就是赢了。
甚至单论夺嫡这条路上的帮助,沈风还要感谢一把王妃和她的娘家,当然还有那位爹的好兄弟。
毕竟夺皇位这件事上,大家是有志一同的,之后后来不过是胜利果实的争夺罢了。
“你们两个小子倒是信心十足。”沈天赐觉得自己是不是年纪大了,所以瞻前顾后了。
“那爹在害怕什么呢?”沈清鸾靠在树干上很平静地开口问道。
“我不是担心牵扯到你们的安全嘛。”沈天赐叹口气,“回京之后那必定是风口浪尖明枪暗箭防不胜防……”
“简单。”沈清鸾想了一下称呼才接着道,“把叔叔们都清理了不就好了?”
窒息在这个瞬间蔓延。
还是沈华第一个反应过来:“果然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所有阴谋诡计都是纸老虎,但有一说一,妹妹你这想法有些危险啊,是要引起恐慌的,咱们抢皇位归抢皇位,但名声还是要的,咱们的目标少说也得是个治世明君吧,不能是一个制造死亡恐怖的暴君吧。”
“对对对,你二哥说的对,囡囡咱们可不兴有这么吓人的想法啊。”沈天赐摸了摸额头的汗,这闺女实在有些吓人,好在已经有女婿接手了。
“囡囡,做事情就是要有些困难才有意义才会有各种趣味,人生漫漫若是太过简单了是会无聊的。”沈风的重音落在无聊两个字上。
“也对。”就是有些没事儿找事儿。
沈清鸾两条腿一晃一晃的,十分惬意的晒着林叶间落下的细碎阳光。
不过想想大哥说的也对,要是全都暴力解决了,她还看什么呢?确实太无聊了。
沈风见妹妹认同,悄悄舒口气,立刻转移了话题:“爹,那你还记得自己以前的那些旧部下有哪些吗?”
“那当然记得,就连从怡承太子手里接过来的我也记得。”沈天赐陆陆续续交代了一些人名,沈风一个一个记下,有些上辈子确实最先就靠过来了,有些是观望的,但更多的早就在二十年间落破了,其中不少都是查无此人。
“那爹认识施梁?”沈风轻声问道。
“施梁?是施栋的弟弟吧……只听过没怎么接触过。”沈天赐回忆道,“那时候我刚去边疆就是施栋将军带着我的,后来还为我挡过一刀,我二十多年前落水的时候,他也在我身边,我最后好像看见他跟着跳下来了,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自然是死了,还是为了救自家爹死的,不然他也不能上辈子都没听过施栋这个人,这样一来,上辈子爹对施梁的格外优待和信任就显得非常合理了。
“那张驰呢?”沈风深吸一口气又问了一个名字。
“有点耳熟,我想想……”沈天赐皱着眉半天,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这个人曾经做过我的亲兵,不过能力一般,后来被调去另一处地方布防,后头就没见过了,说起来我出事的时候身边亲兵几乎都没了,活着的就那么几个早早调离身边的。”
沈天赐叹口气:是他连累了那些好男儿啊,倒是能力不足早早调走的,反而活了下来。
“这样啊。”沈风点头。
“你怎么知道他们的?”沈天赐有些好奇,“他们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人物啊。”
“确实,只是我调查的时候查到了,印象比较深刻,所以就问问。”沈风当然不会跟自家爹说别的,既然原本就不是重要的人物,那就永远也不要重要起来,不是更好。
“也难为你了。”沈天赐拍了拍大儿子的肩膀,“所以你们现在到底准备到哪了?”
之后的时间沈天赐充分理解,什么叫生个好儿子能直接躺着赢。
第九十四章
沈天赐以为自己如果回京都, 就算不是九死一生,也必定是众矢之的。
但事实上,现在这个名正言顺的太子被人骂德不配位, 朝中支持率暴跌, 士林文人也对他多有失望,武将勋贵更是把不满放到了脸上,连皇帝也越看这个儿子越不顺眼, 刚刚禁足解禁出来又因为发脾气打死了宫人, 被皇帝骂了个狗血喷头又关回了禁闭,并且这次连身上的差事也都撸干净了。
而皇帝一贯宠爱的三皇子,近来更是化身朝堂滚刀肉, 专门抢御史的活, 整个朝堂上但反有点事儿他必定上蹿下跳, 皇帝气得把人赶到了大理寺让他去翻陈年旧案,然后简直是老鼠落米缸,带着一群大理寺官员横行京都,只要有案子到他手上,管你是高官世家还是皇亲贵胄,抓起来,统统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