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是如此,还是溜着侍卫大军团团转了两天,有好几次,他们以为胜券在握,最终一扣篮子,却发现只捉到了一撮尾巴毛。
皇帝从最终的担忧、心疼、难过……逐渐变得暴躁。
难道真要到了城门口,才能把人逮回来吗?
城门收紧,进出都需要通关文牒,可以李弗襄的脚程,哪辈子才能走到城门口,他若是计上心头,在山里蹲着不走了,搜山也是个大工程。更可怕的是,李弗襄不是吃不得苦的人,他能和叫花子们交换衣食,已经正面宣告了他出逃的决心。
他说过,想要活着。
他能在小南阁挣扎十年,也足够他在宫外不愁衣食的活着。
他们追到萧山脚下一处比较热闹的镇甸,李弗襄就藏身在此镇里,只是不知具体位置。
他终于忍不了了,大手一挥,在驿站中,大手一挥,拟旨传高氏次女即刻觐见。
从前有事,他愿意和朝臣们商量着来,他向来是百姓眼里的仁君,虽说天子一言九鼎,但只要没有明旨,一切都还有转圜的余地。但这次,传旨的内侍,百里加急冲回京城,直奔高府,明黄的圣旨沉甸甸地压在了高景的头上,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女儿被抱上马,一路绝尘而去。
高夫人扶着肚子,追出门:“……怎么了?这是出了什么事?”
高景只来得及交代一声保重,便也牵马,紧随其后,追出城。
高悦行被按在马上,风灌进领子里,她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却很有闲心望着沿途的郊野风景,逐渐心神恍惚。
传旨的内侍披星戴月,路上马都不敢歇,将高悦行带到皇帝跟前。
皇帝早已在镇甸上搭起了高高的塔台,四方火把映着半边天的火光,高悦行到了之后,皇帝二话没说,亲手接过人,抱着她,一步一步登上了塔台的最高处。
高悦行仰头看了一眼。
皇帝这几日不知经历了什么,憔悴的多,但性情中的狠戾也流露出来,令他看上去,不再像金殿里那平和仁慈的君王。
皇帝到了最好的地方停住,把高悦行放下,低声道:“站稳。”
塔台临时搭建,稳固性并不好,脚下踩着摇摇欲坠。
皇帝就在她的身后,按着她的肩膀,他沉默了很久,不知在等什么,约莫半个多时辰之后,他看到不远处的屋顶上有一点荧光亮了三次,那是丁文甫的暗号,他知李弗襄已经摸到了附近。
只听他中气十足,声息平稳地喊道:“孩子,你决议要走,朕不拦着,但是父子一场,朕这辈子总得给你留点东西,朕知道你什么都不爱,荣华富贵进不了你的眼,你偏爱露宿街头吃糠咽菜,好哇,你不是喜欢高家二小姐吗,朕今日就舍了仁君的贤名,当一回昏君,把这位——年仅六岁的高二小姐赐给你了,从此以后,高二小姐逐出京城,非死不能归,就让她陪着你一辈子潦倒求生吧! ”
高景赶到时,正听见这一番话,险些从马上栽倒。
一群内侍乌泱拥上:“……高大人,高大人切勿激动,陛下不是说真的,您千万别往心里去。”
高景甩开一众人。
皇帝早就注意到这边的骚乱,目光淡淡地扫过来,却没有多做停留。高景便知陛下劝不得了,若是……若是那李弗襄至死不肯现身,他难道真要舍了这个女儿吗?
高悦行听着皇帝如此一番话,大致猜到发生了什么。
——莫不是李弗襄跑了?
他跑便跑了,皇帝出动了成千上万的追兵,竟没能拿回人?
夜风很冷,可她心里却沸腾了起来。
她犹记得,李弗襄十六岁那年,狐胡再次举兵进犯,郑千业带兵出征,顺道把李弗襄捎上,本意是遂了皇帝的意思,带他到前线去镀一层金,刷点好名声,不至于一辈子当个庸庸碌碌的王爷。郑千业也十分疼爱这个外孙,始终将他护在后方最安全的地方。
然而世事无常。
一次郑千业顶上最前线的时候,偏偏后方最安全的营地糟了埋伏。
李弗襄和营地里留守保护他的三千轻骑雪夜突围,向西深入到了绝境,不退反进,径直逼往狐胡老家去,狐胡出动大军围追堵截,都没能逮着他的狐狸尾巴。
他孩童时一次草率的离家出走,都能惊动了上万禁卫军,且奈何不了他。
蛟龙得云雨,终非池中物。
一切都是有征兆的。
荒唐的是,上万禁卫军,比不过一个高悦行。
皇帝在塔台上的话音刚落,不消一刻,前方巷中,一个孤零零的人影,独自从夜色中走出来。他一身灰蓬蓬的补丁衣,不怎么合身,袖口和裤脚都挽起了一大截,身上随意裹着一张黑狗皮,手中拄着一根两头分叉的竹竿,竿头上还吊着一个干粮袋子。
他的所有头发用一根烂布条绑在头顶,散下的几缕头发,被他用手指拨开。他就那么静静地走进所有人的视线中,在这样深的夜里,这样寂静无声的塔台下,向皇帝屈膝下跪——“儿臣知错,求父皇宽恕。”
皇帝的眼里漫上了腥红。
谁也不知道,李弗襄在离家出走的前一天晚上,他还亲昵地蹭着皇帝的衣袖撒娇,只为了多要几块点心吃。
都是装的。
都是假的。
所有的从头开始都是自欺欺人!
他堂堂皇帝在自己的儿子眼里屁都不是,还不如一个相识没几天的女娃娃重要。
回到萧山猎场,皇帝直接把人送进了汤泉。
李弗襄才跑了不过两三天,已经滚了一身的泥和灰,几个侍女仔细把人洗干净,又在衣服上裹了香露和熏香,才将人洗回那个白白净净的小公子模样。
不得不说,李弗襄这几个月,在皇帝的乾清宫养得很好,不仅个头窜了半寸,他原本粗糙发黄的头发,都焕然一新,如今摸起来,顺滑地像绸缎,只是颜色还有些浅淡。
高悦行在汤泉外喝着热茶等他。
李弗襄换好衣服出来时,浑身好似还裹着一层氤氲的水汽。
高悦行望着他出了一会儿神,笑了笑,说:“你在宫里,是不是不开心呐。”不等他回家,她又道:“若不是因为我,你现在早该自由了,你理会我干什么呢……你若是愿意带我一起走,露宿街头,吃糠咽菜我也是愿意的。”
皇帝就在一屏之隔的外间。
高景也在。
高悦行说的话一字不落地传进了两人的耳朵里,君臣二人不约而同在心中大受震撼。
李弗襄望着他,缓慢地摇了摇头。
他想,她有父母家人在,有比他更重要的人陪着她。
他可以忍受失去她。
却不能因一己之私将她从富贵乡拉到泥泞里,让她背弃父母,回不了家。
高悦行伸出双臂:“过来。”
李弗襄试探地将头搁到她的腿上,见她没有拒绝的意思,便放心地卸下全身的警惕,顺势滚到了她的怀中。
高悦行抚摸着他柔软顺滑的头发,说:“今天你听到了吗,陛下说他把我赐给你了,陛下金口玉言,圣旨不可违,从今以后,我们名正言顺在一起。”
皇帝停了这话,一皱眉,似乎觉得不对劲。
当时他在高台上哪一番气话,可没料到竟让高悦行钻了空子。
就连高景,也没从这么刁钻的角度理解皇帝的那一番话。
君臣之间暂时忘了别扭,一个惊愕,一个惊惶,对视了一眼。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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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她硬要这么理解, 也不是不行。
皇帝金口玉言,那一番话,当时在场一万禁军都听在了耳朵里。
当然他也可以翻脸不认, 如果他豁得出去的话。
明明还只是两个孩子,怎么就情深义重到撕不开的地步了呢?
高景养的这个女儿真是……和她父亲一脉相承的狡猾。
皇帝在那一瞬间,心中思量了很多,他是疼爱这个孩子, 希望他此后一生顺遂, 但为人父母, 终究不可能护孩子一辈子, 尤其他还是皇帝,百年之后, 他驾崩, 皇权更迭, 新帝登基, 可未必能容得下这个占尽了圣恩的兄弟。
他刻意推着李弗襄和郑家亲近,便是在为他的将来打算。
虽说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即使显贵如郑家,也不可能长盛不衰。但至少目前看来,郑家的几个后辈, 皆是有志之才, 看在已故郑皇贵妃的份上, 日后可作为李弗襄的倚仗。
皇帝想得越多, 便恨不得越周全, 逐渐的, 他觉得单一个郑千业恐怕还不够, 治国之道,总得讲究个成双成对,文武双全。
武将多半耿直,玩转朝堂工于心计还是得看文臣。
可文臣才不好糊弄呢。
皇帝现在看高景,就像一直老狐狸眯着眼在打量猎物。皇帝若为了李弗襄的将来打算,早早定下这么一桩儿女亲家,他们家其实不亏。
高景心里当然也有自己的小算盘,能一路畅通无阻高升到大理寺卿的位置上,除却自身的才华,人情世故必不可少,淌着官场里那深不见底的浑水向上爬,难得还能摘得一身干净,不结党不营私。为官一道,高景是有些手段的。
高景心里也愁。
他倒不是对李弗襄有意见,而是对这位亲家公太不满了。
奈何这对小鸳鸯是棒打不开,人拆不散啊。
两只老狐狸各自心怀鬼胎,最终这件事情,不得不看在孩子的份上,各自捏着鼻子假装轻描淡写揭过去。
“圣旨呢,朕想先放一放,毕竟两个孩子还小呢,感情一事尤其不容胡来,依朕看,还是等两个孩子成年再做打算吧,高卿意下如何?”
“陛下所言甚是。”高景硬邦邦地说,他实在是笑不出来。无论他家女儿和李弗襄的婚事将来是成还是不成,在他们彻底定下来之前,高悦行是别想在京城议亲了,经此一夜,谁不知道这个女孩是皇帝打算留给自己儿子的呢?谁还敢跟皇帝抢呢?
“高卿放心,即使将来此事不成,朕也绝不会薄待阿行这孩子,对于朕来说,从小养在跟前的情分,和亲生女儿也没甚两样。”皇帝这是又要把高悦行接回宫里去。
“皇帝若能念着这份情,对我家阿行有几分回护,臣便感激不尽了。”像上次狐胡细作那种事,多来两回谁能受得住,都是爹生娘养的骨肉至亲,高景是在暗示皇帝,再有此类事情发生,他不会忍了。
“高卿见外了……”皇帝高深莫测地一笑。高家女儿若有什么闪失,还不是要了皇帝儿子的命,皇帝那儿子与他本来就不亲,万一搞不好还会记恨在心,皇帝就算是为了讨儿子欢心,也不能让高家女儿出闪失。
闹了几天,好歹今年的春猎没耽搁。
李弗襄重新住回了山上行宫,顺道把高悦行也带了回去。
高悦行的失而复得,令他肉眼可见的开心,即便第一次的蓄谋逃跑失败,他也完全没有放在心上,闹了这一通,把娘子找回来了,仿佛是一件很划算的事情。
宫里的那么多双眼睛都在暗中盯着,等着看好戏,李弗襄胡闹过了分,惹得陛下大怒,陛下还能像从前一样疼他宠他么?
皇帝处理完杂事,踏着夜色回行宫,在台阶上,余光忽然瞥到了一抹金,他只是一停脚,小内侍有眼色地去捡来给他看,是一颗拇指大的金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