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
年前为筹西北赏功银,大顺监国陆文宗命西北数省各自筹银。
谕令颁下后,陕西巡抚张国柱、甘肃巡抚汪兆龄、宁夏巡抚赵忠义、青海巡抚辛思忠便竭力筹措此赏功银,然西北地方贫瘠,百姓无有积蓄,行营又严禁摊派百姓,不得已四位封疆便将目光统一放在了境内乡绅头上。
腊月后,陕西巡抚张国柱第一个动手,“布州县官吏,毒掠缙绅”,为了获得更多缙绅藏银,张国柱命人张榜公示,鼓励百姓密告大户富户藏银,所得者十分之一赏告发者。
又命组建清乡队,每县一百至两百人,对凡土地过千亩,或产业店铺过三家者定下捐输比例,或五抽一,或四抽一。若有不交者,清乡队即抄没其家。敢于抗拒者,则调大兵捕杀之。
深知监国心念贫民,张国柱又命清乡队成员多以贫民、无地佃农为主,此举令得贫苦农民除参军之外,又得一条为大顺“体制”之路,不仅极大巩固加强了大顺于地方的统治,也极大打击了陕西境内的土豪乡绅。
在顺军平定西北的强大声势下,土豪乡绅不敢反抗,其家族势力被大大削弱,难以再同前明时一样左右地方,形成地方一霸。
甘肃巡抚汪兆龄参加大西军之前虽是举人士绅阶级,然深恶此阶级害民残民,因而在四川时便曾劝张献忠杀尽地主士绅,归降大顺后,此念依旧不改。
汪于固原召集官员公议,会上公然称“缙绅皆无道之人,不可同情”,随后便令前降清士绅以官职大小定输银多寡,多者六七成,少者二三成。有曾造成顺军(西军)伤亡的降清士绅,更是派兵直接抄杀其家,家产皆没入府库。
为了更好更快更方便的完成监国所定任务,又为彻底清除士绅土豪于乡野势力,汪兆龄更是私设甘肃催收司,以原西军降卒四千余人为催军,分遣各地。
催军一至,立时从地方手中拿取名单,以拷掠方式拿来名单中人,迫其出饷。
汪所定拷掠者以万历四十年后乡绅科目为断,即万历四十年后有功名在身者,全省计270余家。
催军更有若干刑具,除基本夹桚外,又有铁梨花、吕公绦、红绣鞋等物。
诸般手段轮番上阵,使被拷掠者叫苦不已,纷纷捐输交饷。
固原有大户两三家不肯交饷,串连谋反,举乡兵两三千人合攻县城。知县周某率人坚守,命往省城求援。
汪兆龄急请驻甘肃的第十一军艾能奇出兵进剿,斩杀作乱乡兵千余,诛杀为首者上百。
汪兆龄深恨大户不为国家出力,反而聚众作乱,密令催军将第十一军俘虏的上千人尽行扑杀,惨不可言。
此事被原西营礼部尚书、现任大顺西北巡阅使的吴继善得知后,因其原就与汪兆龄不合,反对其对地主阶级大杀特杀的政策,因此上书行营揭发汪兆龄乱杀无辜事。
弹章送至,监国陆文宗阅后,提笔批:“知道了。”
又命颁口谕于汪兆龄,谓:“历来西北之乱首恶多为地方势大者,此类人等若能严守华夷大防,忠于民族,当行招抚器重,委以官职,使之参与我大顺国事。反之,当严行打击,能杀头者不使其牢狱,能牢狱者不使其在家。”
“自古治国,首治豪强,监国圣明。”
得到监国明示后,汪兆龄立时变本加厉于甘肃推行一些官员眼中的激进之举,虽死者甚多,然地方却是秩序清明,民生恢复极快。
宁夏巡抚赵忠义同青海巡抚辛思忠都是带兵之人,不仅有地方治理之权,更有统兵提调之权,奉谕筹银后,赵忠义即命兵丁逼索乡绅,名曰“纳饷”。又命将不肯纳饷的乡绅解入大狱,毁其坊匾,烧其田契,分其屋产,“凡无地者分地之后,皆免三年税。”
青海巡抚辛思忠则多令部将持符巡省境,勒土官捐饷,迫僧官积蓄,横暴异常,然所得也是四省最多。
率军收复河套地区的顺军大将高一功虽没有得到筹银任务,但于五原置城期间,张官置吏,四出赴任,旬日间遍于两套。
又派精骑略行两套,追索蒙古部落大小酋长,少者千金,多者万金。有不能献金银者,追其牛羊过半。敢于抗拒者,刀兵相加。
五原知府、顺监国族侄陆义良上任后,“陽言蠲赀租,刑逼乡官,渐及富户,谓之追饷”。
追饷最重者无疑西安城。
西安为西北中心,聚集大量前明士绅官员,此帮人等九成降清,有汉奸之罪。
甘陕总督孟乔芳奉监国谕,召此等士绅,先是痛斥这帮人等从前罪过,尔后要他们戴罪立功。
言:“西北刚经大乱,想要大治,必须钱粮。国家初立,一穷二白,正是尔等赎罪之时。所谓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两者都不出者,分明视我大顺为贼寇。既是敌非友,则断然处置矣。”
在孟乔芳的威逼下,西安城中富户迫于压力,纷纷解囊。
一时之间,西北四省处处捐输追赃,大顺所任官吏皆以输银竞比,原定西北赏功银三百余万两不足半月便凑齐,追赃之风尤在继续,部分地区出现为追赃而灭门之事。
原西营吏部尚书、大顺西北安抚使胡默上书,请停追赃之风,以免重蹈永昌元年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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