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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从忽悠刘备开始 第899章 陛下自己想变法,关曹操什么事

李素把刘备给的材料全部仔细看过之后,心中对于刘备提的两个主要问题,都已经有了成算。

第一个问题,是“是否应该给曹操机会把改革命令贯彻下去”,

第二个问题,是“如果曹操的变法已经造成既定事实的,刘备朝廷将来要不要承认、承认哪些”。

理清思路的李素,开始给刘备一一解答:

“陛下,臣以为,曹操所行的这些关于均田禁卖的法令,固然会被史书评为暴政。但对于解决光武至桓灵一百多年来积攒的土地兼并积弊,还是有好处的。

朝廷重定天下,必然要面临一个人口变少、重新均田地的过程,希望增加自耕农,减少豪强庄园。

所以曹操所为,固然是在为他自己积攒战争潜力,但长远来说,对陛下也有好处。以曹操之能,他就算改革成功了,能吃几年红利?一年还是两年?再往后,还不都是与他无关了。”

李素对历朝历代的土地政策还是有所了解的,在他看来,从汉朝到唐朝初期,其实土地制度都一个样,无非是授田的保障力度和征税比例略有不同。

说到底,都属于“给定一个每人理论占地面积额度,然后按这个额度的一定比例收人头税”,不管一个人实际上占有多少田,都是按照理论田算税负。

占田也好,均田也好,甚至是后来曰本人学去的“班田”也好,都不过是对这种行政统治方式的重新平衡。

穷人土地实在太少了,就想办法重新清丈田亩、把新开荒的田地或者因为战乱死了原主的无主之地,重新分配一下。

曹操这次干的事儿,实际上跟占田均田没有本质区别。无非历史上的占田均田靠的是大规模、常年战乱,人口进一步减少,可分发的无主地太多,所以不用啃硬骨头。

这个自然阈值,大约是以“华夏境内总数少于两千万人口”为限吧。

历史上三国末期官面账户人口才七八百万,算上全部隐户估计也就一千五六百万。南北朝时五胡乱华成批成批地互相屠戮,北方十室九空,人口压力就更小了。

所以整个南北朝,北方都不用打土豪分田地,直接分无主之地都够种了。

现在的情况,无非是曹袁刘之间的战乱还没持续那么久,人口锐减还没那么严重,总人口还三千万呢,可不得巧立名目打一部分土豪。

这都是历史的蝴蝶效应带来的额外麻烦,但也不得不解决——毕竟多出来的都是活生生的人命,总要想办法给他们指条生路。

曹操干脏活解决一半。刘备这边早年靠租庸调改革的时候、打击那些拿庄园抵押加杠杆的奸商,司法拍卖分田解决掉另一半,很公平。

无非曹操用的手法更粗暴,刘备的手法有李素打磨,显得文明得多。效果却是殊途同归。

刘备听了李素的分析,当然也承认“任由曹操改革,从结果来说是赚的”,只是这个大义名分和面子上有点抹不过去。

毕竟李素这一年来都在教他“平定天下已经稳了,现在要注重的是不脏手地平定天下,让后世记载今日统一进程的史书经得起推敲”。

刘备便补充问道:“既然朝廷口口声声要讲究诚信统一,这要是利用了曹操的恶法,未免有点……”

刘备说着说着,没好意思把最后的评价说出口。李素也静静等待了好久,不敢擅自插话,确认刘备没有下文了,他才接口:

“陛下哪有利用曹操的恶法,他打他的,我们打我们的。朝廷把相关法条律令扎稳了,一切行事按咱自己的节奏,自然能以不变应万变。”

刘备:“比如?”

李素:“陛下刚才第二个问题不是还问,曹操那边变法之后,造成的卖地买地世家豪强土地被褫夺,咱要不要追认。

臣以为,这个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关键是我们自己要做好土地交易的立法。之前大汉律法只重刑名,不重民商。

如今大汉奖励工商,号召钻研技巧,也该逐步形成工商领域的明确法典了。要想跟立刑名之律一样完善,短期内是做不到的。

但是以朝议结论、圣裁批准形成旨意的方式,颁布一些单行的商律条款,短期内还是做得到的。这次,就可以我们自己立法,把土地权利、交易相关条款,形成常法。

从此以后,朝廷明文规定,凡是民间田地买卖、变更、开荒新占无主之地,都要到官府登记备案,郡县两级造册,最终汇总到州布政使那儿,才受法律保护……”

刘备听到这儿,也是有些惊讶于立法尺度之大,忍不住直接打断了李素:“贤弟这是让官府不承认一切没有买卖登记变更的土地么?

那岂不是说只要有人买了田,却没在官府登记,就算他买田无效?这田不算是他的?这招也太狠了吧,虽然不如曹操现在的一刀切不许买卖、有买卖就没收狠,但也非同小可了,朕怕会引起反弹。”

李素:“暂时可以不用立得那么狠。比如,朝廷租庸调输法征税时,都是按照每个百姓壮丁占有一百汉亩田地来算计税额的。

那么,只要一个百姓的田少于一百汉亩,他就可以不用到官府登记,只要私人买卖的契约完整,遇到纠纷时拿出所有契约对照无误,官府就直接保护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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