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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实在太宠我了 第140章 好词(第五更为猫猫舵主加更!)

前面的才子们走马观花般读完了诗词,王颖秋对此只报以礼节性的微笑——说实话,她没有暴走已经算很给面子了。

众人对自己的表现浑不在意,这个时候都退在后面,把舞台留给了陈剑南和宋基茂,刚才这俩人就互怼,到了见真章的时候,这碰撞肯定很精彩吧?

他们都有点迫不及待了!

越是厉害的人最后都要拿范,陈剑南自然想最后一个出场,但这毕竟不是他的主场,所以提前站了出来。

“今日得见王苑主和清秋女侠,实在是三生有幸!赋诗一首,还望清秋女侠喜欢!”

陈剑南向二女躬身作揖,然后娓娓道来。

“剑榭残烟里,佳人昔此居。

花犹笼锦瑟,苔自绣帷车。

女侠临诗苑,如仙随风去。

销愁不道酒,凡俗失青色。”

“好诗!”

单论此诗,或许因为时间太短、又是指定命题的缘故,质量只能算是中等。

但跟先前那些打油诗一比,这首诗的好就凸显出来了。

正应了那句话:

不是我多好,全靠同行衬托!

所以王颖秋第一个叫起好来,心中还不免感慨,总算听到一首正常些的诗了。

有她带头,大厅里其他书生也轮番叫好,站在外围无人问津的荆哲撇撇嘴,很是不服。

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写出这样的诗来,陈剑南已经很厉害了,但跟他一比,就差的太远了。

获得王颖秋的认可,陈剑南意气风发,朝众人拱手推笑:“诸位谬赞了,清秋女侠惊为天人,奈何在下笔力不够,倾尽全力,也只能如此!”

“陈公子过谦了!”

王颖秋笑笑:“陈公子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写出这首诗十分难得,不愧为雍州第一才子!”

“第二才子,是第二才子!”

众人回头,看着荆哲憨傻如跳梁小丑,哄堂大笑,又转回身来,不再管他。

“……”

妈的,一群憨批!

“既然陈公子写完了,那在下也献丑了!”

这个时候,宋基茂缓缓来到人群中间,全场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他闭眼昂头,嘴角上扬,十分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

“艹,逼王!”

陈剑南啐了一口,暗暗骂道。

“无仙苑,幽径长。素手如玉,净琴为君张。落花流水恋幽芳,眉间心上,点点桂花香。

结青衣,晚秋凉。孤影随剑,此景最断肠。青云门里谁争王?红尘为伴,莫笑伊轻狂。”

待他念完,王颖秋并未着急点评,而是细细咀嚼。

“结青(清)衣,晚秋凉,清秋…原来只是听闻宋公子京州第一才子的名号,但这几年宋公子常居宅中,无缘得见。今日有幸目睹宋公子临场作词,而且句句都能扣题,实在令人叹服!”

王颖秋痴迷于诗词,见到好词未免话多。

这首可以说是近半年见到的最好的两首诗词之一了,另外一首则是春水诗。

又笑着看向清秋,“清秋妹妹,你觉得这首词如何呢?”

清秋淡淡道:“其实我也不懂诗词,但这词中却有能打动我的地方,多谢宋公子了!”

她说的是实话,平日里鲜有接触诗词的机会,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共鸣,点评极为简单。

说完之后,她又站出来,朝宋基茂行了一个抱拳礼,这在一群读书人中似乎显得不伦不类,但宋基茂却是受宠若惊,忙作揖回应。

青云门首座清秋那可是出了名的高冷,今天他不仅跟自己说了那么多话,而且还跟自己行了个礼——她不会看上我了吧?

宋基茂偷偷瞄了清秋两眼,自恋的想着。

刚刚才出过风头的陈剑南显得有些落寞,他本以为自己已经跟宋基茂相差无几——但那不过是跟前几年的他相比而已,很明显,这几年,他又精进不少,现在的他远不是宋基茂的对手。

两个人放在一起,高下立判,胜负已分。

众人已经开始祝贺起宋基茂来。

宋基茂得意拱手,“献丑了,献丑了!”

这个时候,憨憨捧着一个小酒坛从外面跑了进来,大厅里的人都在跟宋基茂祝贺,并未有人留意。

但荆哲却看到了,嘴角一扬,站了出来。

“嗯,你确实是献丑了!”

“……”

……

京州城作为安国都城,确实能人辈出。

宋基茂的水准,远远超出荆哲预期。

正如王颖秋所说,他刚才写的词不仅句句扣题,而且措辞精致优美,意境远非陈剑南那首诗能够相比。

最关键的,这并非事先准备好的词,而是在如此短的时间里临场发挥所作,让人叹服。

可惜,他遇到了剽王荆哲。

听到他的话,众人再次回过头来。

他们实在想不通,珠玉在前,他哪来的胆子说别人“献丑”?这岂不是把脸凑到别人的巴掌上讨打?

宋基茂眯眼看他,冷笑道:“怎么,你是不是想说,如果你能喝到烈酒,就可以作一首比我还好的诗词?”

“那是当然。”

“呵呵,那你只能去梦里了,因为只有梦里你才能喝到烈酒!”

“哈哈哈~”

话音刚落,众人都非常配合的大笑起来。

就连王颖秋都抿起嘴来:这人,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

“不用等到梦里,现在就可以了!”

说着,荆哲从憨憨手里把酒坛接过来,“这次我来京州呢,就是听说京州有人能制造烈酒,呵呵,恰好被我找到了!”

“烈酒?”

众人大惊,都朝他手中的酒坛看来。

于是,在所有人的注视下,荆哲把酒坛的盖子打开,瞬时间,酒香四溢,满屋飘香,竟是比王颖秋刚才拿来的那壶酒更芳香馥郁了数倍!

“这…果然是烈酒啊!”

有人凑近酒坛,用力一嗅,陶醉道。

这个时代的人平日里喝的都是低度酒,所以对烈酒的气味格外敏感,凑近一闻便闻出来了。

“都让让!”

“我闻闻!”

“还真是!”

“好烈啊!”

看着众人争先恐后的往前凑着,王颖秋低头看了看手上的酒壶,瞬间感觉不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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