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媚骨生香 媚骨生香 第1节

书名:媚骨生香

作者:小夜微冷

文案:

庭烟是燕国的公主

而和亲到了虎狼梁国,她就是“奴”

更因为过于貌美,被梁帝当着群臣的面讥讽为燕奴(音艳)

后来梁帝大手一挥

将她赐婚给有名的吃人凶兽魏大光棍…不对,是魏大将军…

魏春山拔刀拒绝:蛮夷的小狐媚子,不上台面的玩意儿,滚

后来某个夜深人静的夜晚,她看见魏大光棍蹲在床边,目光灼灼:

“小乖乖真甜,能不能让坏叔叔亲一口。”

腹黑小白兔,扮猪吃老虎

女主双人格,百媚又千娇

复仇爱情两手抓,轰轰烈烈醉一回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庭烟(红豆)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腹黑小白兔,扮猪吃老虎

立意:立意待补充

第1章 、红胎记

这个冬天,似乎比往年更冷些。雪堆了厚厚一层,差不多到人的脚踝骨,院子里那棵老树的枝儿都快要被压断了。

寝殿空荡荡的,高声说话都会有回音儿。

在黄花梨木梳妆台前,坐着个约莫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穿着宽松的绣黑梅花红袄子,衣裳太旧了,左边袖口都磨破了,露出里头的棉絮。

她是燕国的公主,卫庭烟。

庭烟从抽屉内翻出盒面脂,轻轻地旋开,闻了闻面脂散发出那股浓浓的花香味儿,随后用小指抠出一点,涂抹在脸上,仔细地匀开。

这面脂据说是宫里嫔妃娘娘们用的,里头加了些上好的米粉和珊瑚末儿,不仅能润泽肌肤,抹在脸上又白又香,比那画上的娃娃还要好看。

庭烟看着镜中的自己,她有一头如墨般的青丝,柳叶儿似得眉毛,小鹿般灵动的大眼睛和樱桃小口,身上的肌肤如羊脂美玉一样白滑柔腻,可就是嘴唇以上的皮肤,全是红色的。

丑陋的红色胎记!

听奶娘贞说,这种胎记只有燕国的皇族女子才会有,这是尊贵和身份的象征,胎毒在女孩初次来葵水后就会慢慢褪去,到时候就能嫁人啦。

她问贞,什么是尊贵?什么又是出嫁?

还记得贞只是笑了笑,低着头做自己的针黹活儿,并没有说话。

哦,对了,记起了。

她的父亲是燕国的王,在她七岁的时候,被二叔挖了心肺,炖成了汤吃。后来,二叔又撕光母后的裙衫,骑在母后身上不知做什么,把她肚子里两三个月的小娃娃都弄没啦,堂哥卫蛟还砍了太子哥哥的头……再后来,二叔成了新的王。

那时候二叔拿着把剑,一口气杀光了桐宫的所有人,从柜子里找到她,揪住她的头发,提起来,狠狠地把她摔到墙角,还特别凶地吼:若不想死,就老老实实的给老子呆在桐宫里。

死是什么意思?她想了九年也不懂,大概就是睡着了吧。也就是说父王、母后、哥哥还有宫里其他的宫女太监都睡了一个好多年的觉,他们真是太懒了。

想到这儿,庭烟笑了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嘟嘴拌了个鬼脸,顽皮地自问自答:

你是谁?

我是庭烟呀。

你今年几岁?

我今年十六啦。

你是不是很丑很笨?

哼,我可是全天下最好看最聪明的女人!

正在此时,殿门吱呀一声开了。

庭烟扭头看去,原来是奶娘贞从殿外进来了。

贞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说不上美,可却长得很耐看,细细的眉,白生生的脸儿,塌鼻子,笑的时候眼睛就会弯成小月牙,生气的时候上嘴唇都会撅到鼻尖。

贞今儿穿着身玄色的羊羔皮袄子,领口袖口翻出旧了的白羊毛,臂弯挂着个大包袱,怀里抱着个泥炉子。她的步子总是轻快而愉悦,手脚也麻利,很快就生起了火,又从包袱里拿出几块炭,一股脑全塞进泥炉里。等炭红了后,她变戏法似得从怀里掏出两只白薯,埋进红红的炭里。

“庭烟,快过来烤烤火。”

贞招招手,从一旁拉来个小凳子,随后又从包袱里取出好些小玩意儿,有木雕的兔子、风干的野猪肉,还有双缀了珍珠的绣花鞋。

“你不是心心念念想要双绣花鞋么,快来试试。”

庭烟听了这话,立马将手里的面脂丢下,赤着脚蹬蹬蹬地跑了过去。她坐在小凳子上,捧起那双绣了杜鹃花的小绣鞋,贴在脸上,深深地嗅了口。鞋子有野猪肉的香味儿、有雪的冷味儿,还有市井人家的烟火味儿。

真好闻!

庭烟忙不迭地将鞋子套在脚上,在小小的寝殿来回走,低头看着鞋面的杜鹃花,越走越兴奋,直到贞说:“别在我眼前晃啦,晕脑壳。”这才停下来。

这些年,她没有踏出桐宫一步,是贞告诉她外面有什么。

在桐宫外,是王上和王后住的宫殿,可漂亮了,殿里有金子做成的仙鹤、有红木做的桌椅还有精心烹调的山珍海味;妃子们身上的香味儿离得老远都能闻见,宫女都戴着宫纱堆出来的花儿,穿着桃粉色的裙衫;太监则趾高气昂的,全都拿下巴看人。

而宫外呢?街上好热闹,小贩扛着酸甜可口的冰糖葫芦游街串巷;从梁国来的关东客带了上好的狐狸皮和胭脂水粉,兜售给城里的大姑娘小媳妇;陆家卖的包子皮薄馅大,咬一口,嘴里全是油油的汤汁,好吃极了!

听到这些,她都恨不得背上生出双翅膀,立马飞出去,想怎么吃就怎么吃,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她求贞带她出去,哪怕一天也好。

每当这时候,贞就不笑了,从髻上将发簪拔下,狠狠地扎她的脚,还会扇她几耳光,骂她:作死的小娼妇,活得不耐烦了。

她不知道小娼妇是什么意思,因为她脑子笨,先生教过的书和字,睡一觉就会忘,大概……娼妇是阿娘疼惜她的话,是好词儿。

“烟烟,白薯能吃了。”

贞出声,打断庭烟的思绪,她用铁筷子从炭火里夹出个黑乎乎的东西,扔到女孩怀里,笑道:“自己剥开吃,慢慢的,小心烫。”

庭烟莞尔一笑,立马动手去掰番薯,她可真是饿了。

谁知白薯皮上还带着火星,登时就将庭烟的指头烫出个泡,可女孩却浑然不觉,全心都在那散发着香甜味道的白薯上,咬一口,哎呀呀,简直入口即化,软软糯糯的,好吃到想哭。

“真是个贪嘴的小畜生。”

贞摇头一笑,用铁筷子将自己的白薯夹到地上,白薯太烫,只有傻子才会立马动手去剥,聪明人都会等它慢慢变凉了,不是么?

等的时候无聊,贞就用铁筷子重重地打了几下庭烟的背,又过去掐了两下女孩的脖子,瞧见在老疤上又出现了红红的新伤,贞开心地笑了,她抚摸着庭烟脸上那丑陋可怖的红胎记,柔声问:

“疼不疼呀?”~

“不疼。”庭烟眨着眼,轻咬着唇。

“对呀,阿娘的一辈子都葬送在你身上了。以前要给你喂奶,我不管不顾自己的儿子。结果那年你二叔和三叔带兵打进王城,乱哄哄的,十五岁的大儿不晓得是让花子拐走了还是被马踩死了,至今下落不明;五岁的小儿被贼兵一枪捅了肚子,肠子流了一地,可怜的呦。这下好啦,我丈夫休了我,不许我再踏入他家的门。我被囚禁在这里,照顾你,前年老爹死了,都不许我出宫哭两声,一辈子没盼头喽……”

贞说到这儿,眼中似乎有泪珠儿,又扇了庭烟两耳光,咬牙恨道:“你说我该不该恨你。”

“我听不懂。”

庭烟慌了神,忙将白薯放下,跪在贞的腿边,像只小狗一般蹭着贞的膝盖:“别哭,阿娘要是不开心,就再打烟烟好了。”

“哎!”

贞叹了口气,轻抚着庭烟的头发,眼里又是疼惜,喋喋不休地絮叨:“我呀,又是恨你,又是心疼你,而今就盼着你早日成了真正的贵人,昂首阔步走出这座牢笼。可是你这孩子太傻,到了外面肯定被那些狼啊虎啊吃到连骨头都不剩,想到这儿,阿娘又不想你出去。”

“没事的。”

庭烟乖巧地将头枕在贞的腿上,把玩着自己的头发:“班烨会保护我的。”

“班烨……”

贞口里念叨着这两个字,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她忽然将庭烟的头捧正,让女孩直面自己:“烟烟,班烨虽然是条阉狗,可也算半个男人,你身上的有些地方,你不能让他碰,更不能让他摸,晓得不?”

“比如呢?”~庭烟一脸茫然。

贞抿唇一笑,隔着衣裳轻轻掐了下女孩微隆起的柔软,循循善诱:“比如这两团小肉肉,就不能让他碰。”

夜已经很深了,雪依旧在下,松枝好似终于不堪积雪的重负,终于折断。

寝殿很黑,只在梳妆台上点着盏小小油灯,这空荡荡的屋子到了晚上更显得冷清孤寂,连鬼都不愿意踏进一步。

内殿的床边摆了只燃得正旺的暖炉,靠墙边有个半人高的浴桶,浴桶里坐着个脱得光溜溜的小女孩,正是庭烟。

庭烟捧起水,搓了把脸,不禁打了个寒噤,今年可真冷啊。

她真的不想在这深更半夜洗澡,可是没办法,班烨特别爱干净,如果让他看到一点点脏,他就会生气。

没错,在这偌大的桐宫,只有两个人在照顾她,白天是贞,晚上就是班烨。

用贞的话说:班烨是奉了王上的命令,来监视你这个遗孤孽障的。

班烨是个很漂亮的男人,为什么这么说?他的皮肤又细又白,个子也特别高,唇薄薄的,眼睛泛着清冷而锐利的光,身上总有股好闻的茶香,就像画里的神仙一样。

班烨还是个很厉害的男人,他深受王上的宠信,不仅掌管内侍省和左右龙武禁军,有时还代王上批阅题本奏疏,俨然成了朝臣默认的内相。

记得贞有一次凑到她耳边说闲话,左手捏成个圈,右手食指戳.进圈里,斜着眼,笑的暧昧:其实这宫里的王后,应该是班烨才对,他和王上俩人……

她对男女之间的事不太懂,至今也不晓得贞为何那般笑,还有那个圈圈,到底是什么意思呀。

以前她偷偷地趴在墙头,看往来的太监宫女,结果发现无论男的还是女的,都没有班烨好看。

可是班烨的脾气很古怪。

高兴时会把她抱在他腿上,给她讲奇奇怪怪的故事;生气时就会很凶,连一句话都不愿意和她说,晚上来寝殿后,总是冷冰冰地指着床,让她滚上去睡,不许出声。

她好奇班烨在做什么,听贞说,班烨在练一种很邪门的功夫,叫《含藏心经》,阴毒又厉害,眨眼间就能要人性命。

这些话她不太懂,她知道的是班烨常常通宵盘着腿坐在地上,头上还会冒热气儿,只一掌,就能将桌子拍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