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把虐文线走成了甜宠线[穿书]
作者: 雨雾小甜饼
文案
林争穿进了一本甜宠文里,成了里面性格木讷、不善言辞、经常被人欺负,又暗恋了主角攻十年的悲惨炮灰受。
主角之间是一条甜宠线,但在他这,就是一条妥妥的虐文线。
按照剧情,他和主角攻在一起过一段时间,但在两个月后,主角攻和主角受相遇之后,他就会被主角攻无情抛弃,然后在众人的嘲笑中远走他乡,一个人过完悲惨的人生。
他穿进去的时候,正好和主角攻在恋爱。
见他手里拿着花。
众人:听说这花是他死缠烂打,最后顾大少爷不得已在路边随手给他买的。
见他独自等公交。
众人:肯定是他惹恼了顾少爷,顾少爷受不了才不管他了。
看到他一个人从电影院出来。
众人:我听说顾大少爷正在追求吴家的小公子,估计是对他玩腻了。
然而
花是顾霖推掉了工作亲自去花店里精心为林争挑选的礼物。
独自等公交是因为顾霖惹到了林争,林争坚决不上顾霖的车,最后顾霖开着车在他后面跟了一路。
一个人从电影院出来是因为林争说冷,顾霖提前回车上给他拿外套,在他们没看到的时候,顾霖边心疼地替小爱人捂着手边把人按在怀里亲吻。
众人:等等,不是说好的虐文线吗?!
虽然顾霖对自己很好,但林争发现,就算小事上会有所改变,但和主角有关的重要剧情线似乎是不会改变的,所以他估计,两个月后,顾霖遇到了主角受后还是会把他抛弃。
所以一不做二不休,林争决定在顾霖遇到主角受的前夕先把顾霖抛弃,拿上东西远走他乡。
是夜,有人看到林争带着行李箱离开了顾宅。
那人:我就说吧,顾大少爷只是跟他玩玩而已,现在玩腻了把他抛弃了也不奇怪。
几天后,那人看到顾大少爷脸上布满疲惫,一双眼里满是血丝,吩咐下去:继续找,就算把地球翻过来也要把人找回来!
那人:完了,这哪是玩腻了,这是已经把人刻进骨子里了!
随心所欲小可爱受vs只对自家老婆温柔的狠厉大佬攻
#论狠厉大佬如何宠着自家随心所欲到处崩人设的小乖乖#
#我把你当爱人,你却在计划离开我#
小剧场
林争:分手吧,我对你没感情了。
顾霖:不分。
林争揪起对面人的衣领:你分不分!
顾霖在闹别扭的小爱人的嘴上亲了一下:不分。
1.苏苏爽爽,又甜又宠
2.轻松向,沙雕欢乐又甜美,来吃糖呀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甜文 穿书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争,顾霖 ┃ 配角:接档文《厌男症而已问题不大》(沙雕欢乐向) ┃ 其它:苏爽甜宠
一句话简介:说好的要虐我呐?
立意:人生来就获得了自由和勇气,不该被所谓的命运所束缚。
第1章
林争缓缓睁开眼睛,在继黑暗之后,入眼的是一片白茫茫的天花板,旁边似乎还有说话声。
醒了,林争醒了,快去喊医生!
什么情况?他不过是在送他弟弟去学校的路上遇到了一阵暴风雨,怎么一睁眼就在医院里了?
哦,想起来了,那场暴风雨很恶劣,他当时只来得及把他弟弟安全送出去,自己却被冲进了洪水里。
还能活着真是太好了,放松下来后的林争感觉眼皮再次沉重起来。
不管了,既然还活着,那就再睡一觉。
想着,林争又闭上了眼。
再一次醒来的时候,林争耳边已经重新恢复了安静。
他四处看了看,病房里空无一人,再抬手一摸,脸上的氧气罩也没了。
正疑惑着,门口传来两个男人对话的声音。
都怪你!好死不活偏要拉那小子上车,现在人也醒了又睡死了过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醒,要是他醒来之后跟赵家那边告状,我们俩可就完了!
你个怂包,我不是告诉过你别担心了吗?那小子在赵家里根本没什么分量,就是一个养子。
就算再没分量,那也是赵家的人啊,我们可惹不起!
不用担心,就算赵家那边瞒不住,到时候只要说是他自己弄伤自己的就行。
他有那么傻吗?
放心吧,他肯定会乖乖听我的话。
林争在里间听那两人对话听得一愣一愣的,这都什么情况?什么上车?什么赵家?
那些人是在说他?
对了,昨天我看到顾家那个大少爷来了一趟,林争是什么时候跟他那么熟的?
你说顾霖?
对,我还以为我看错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林争喜欢那位顾家大少爷,可那大少爷不是从来不搭理林争的吗?
估计是看在赵家的面子上来的吧,毕竟顾霖跟林争他哥是高中同学,而且赵家和顾家也算是老相识了。
顾霖?赵家?
林争根据那两人的对话还有自己现在的处境整理了一下思路,然后一脸懵逼的得出一个结论我穿书了??
林争以前看过一本甜宠文,里面的主角攻就叫顾霖,里面还有个和他同名同姓的凄惨炮灰受。
书里的炮灰受性格木讷、不善交际、经常被人欺负、又暗恋了狠厉主角攻顾霖十年。
看了看四周,再联系门口两人的对话。
不是吧,他真穿到书里那个和他同名同姓的悲惨炮灰受身上了?!
这是一本甜宠文,不过那是在两个主角之间,而在他这,就是一本妥妥的虐文。
因为剧情需要,他短暂的和主角攻在一起过一段时间,但也是剧情需要,在主角攻和主角受心意相通后,他就会被主角攻狠心抛弃,然后在所有人的嘲笑之下,心灰意冷的远走他乡,一个人悲惨的过完剩下的人生。
而此时此刻,他之所以躺在医院里,应该是两天前他被他表哥施应喊去玩赛车的地方,施应无视他的反抗硬是将他拉上了车,结果中途车子出了问题,撞上了不远处的一个山坡,施应因为戴了护具只受到了一点皮外伤,但他却因为撞到头部,昏迷了两天。
那个施应虽然是他表哥。
还有刚才施应他们提到的那个顾霖,就是原书里的主角攻。
林争推了推时间线,现在的这个节点,应该正好是他和顾霖在恋爱的阶段。
只不过,是无人知晓的地下恋爱。
这样的话,顾霖会来看望他也就不奇怪了。
不过虽说是恋爱,但跟守活寡也没什么区别,顾霖并不喜欢他,两人也没发生过什么实质性的关系,甚至连接吻都没有。
林争想到一半,病房门被打开了。
什么呀,你他妈什么时候醒的?
林争看了眼说话那人的耳朵,左耳戴了两个夸张的耳钉。
这么浮夸,肯定就是施应了。
林争现在确定了,没有做梦,他确实是穿书了
施应边走向床边跟身后的朋友道:你看,人这不是好好的嘛?
说完,转回头,完全没有一点对待一个病人该有的态度,用像看垃圾死的眼神地盯着林争,喂,听好了,要是姑姑问起来,就说是你自己开车撞上的山坡,听到没有?
林争前一秒还沉浸在这人生太过操蛋中,后一秒听到施应的发言,瞬间冷静了下来。
虽然已经知道了剧情,但林争此时仍是觉得无语。
你谁啊?当我是你爹呢?什么都得听你的。??莫名被怼了的施应。
大概是没有预料到林争敢这么跟自己说话,施应有几秒的措不及防,之后拧起眉,额间藏着火:你知道自己现在跟谁在说话吗?
两人以前上同一个高中,施应没少欺负原主,也是因为以前欺负惯了,所以才敢信誓旦旦的觉得现在他会听他的话。
按照原剧情,确实也是这么发展的。
可现在,不好意思,我还就不走剧情了。
看来你对自己的认识还不太清楚啊,傻子。
林争看着样子乖巧,但一开口就是要把施应气死的架势。
施应气急了就要上前就去揪林争的衣领,朋友急忙将他拉住,行了施应,别跟他一般计较。
以前打打闹闹也就算了,这下都闹到住院了,要是再继续闹下来,朋友也怕惹祸上身。
施应自然也明白里面的道理,只是施应原本想着林争那点懦弱的性格根本不可能敢这么跟他来,可没成想这人出了场车祸后就跟变了个人似的,居然敢跟他对着干了。
施应也不想继续把事情闹大,在心里盘算着,反正就算林争真说出去了,只要他提前把事情给姑姑那边说清楚,他们也不一定会信林争的话。
想着,施应甩开朋友的手就要离开,可脚才刚动,便被身后的林争喊住。
林争靠在墙上抱手看着他:喂,这就要走了?
施应回头怒视着林争。
林争毫不在意:你走之前告诉你个事呗。
施应看上去并不在意。
你知不知道,你们玩车的地方,出发点旁边的树上是有隐藏摄像头的?
闻言,施应眼神滞住。
林争当时不是自愿上车,而是被施应拖上车的。
以你的那点能力想来是没办法把摄像记录消除了,但是只要我想,我随时都可以以受害人的身份去调录像,你明白的吧?
说完,林争朝施应露出个人畜无害的微笑。
林争在医院里休息了几天,用这几天的时间平复了一下自己奇幻的心情,也捋了一下书里的剧情,并且为自己设想好了一条要走的路。
他不知道自己会在这里待上多久,也许是几天,也可能几个月,或者一辈子,但无论是多久,他现在待在这里是事实,他得为以后做打算。
施应这人特别好面子,就算不用赵家来压他,这次证据确凿,要是让他进一趟警局再出来他那点小玻璃心也会受不了,原主怕他不敢反抗,但他可没什么好怕的。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恶人上面也有人治。
林争可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好人。
再者,按照原剧情,施应在为难他的这条路上可没少作妖,所以提前把施应给治一治也算给后面清路了。
想着,林争收到了施应发来的一条信息。
[出院手续办好了,下来一楼拿。]
当小弟办起事来手脚还挺麻利的嘛。
林争打小就不喜欢医院里的那股消毒水味,在医院里已经待了一个多星期的他早想出去了,现在身体已经无碍,也没理由再继续待下去。
收拾好东西来到一楼,林争拿过施应手里的出院单,无视他一脸的猪肝色,潇洒的离开了。
上了出租车,报了个地址,林争便开始审视起这个新世界。
路边随处可见的广告,其中说不好就会有赵家的在里面。
说来可悲,原主的存在之于赵家,不过是赵家独子赵齐小时候的玩伴,赵齐打小身体不好,初中之前上学都在家里,也是这时,原主被赵家父母领养回了家,成了赵小少爷身后的小跟班,赵小少爷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人家给他找玩伴他却把人当宠物,情绪多变,喜欢的时候就带在身边,不喜欢了就在路边随便扔下,打骂欺负也是常事,搞到最后,让赵家全家上下都知道这个新进来的小少爷根本没地位,自然而然也就对原主这个不干活却能有钱花的外人产生了厌恶心理。
出租车的一个急刹将林争的思绪拉回神。
他一脸懵逼地看向司机,怎么了?
怎么这的人是都不懂安全驾驶的重要性啊?
施应是这样,司机也这样。
司机把头伸出去往外看了看,说:前面好像出事故了。
林争顺着司机的视线看去,只见前方堵了好几辆车,缝隙间还能看到穿着制服的警察。
是交通事故?
好奇心致使林争下了车,在看清前方不远处发生的全貌后,懵了。
这哪是交通事故,这是把刀架在人脖子上劫持人质的恶性.事件啊!
那人拿了银行的钱跑出来,被警察追赶,哪想居然抓了个刚下车的男人当人质,那刀亮铮铮的可害怕了,我就生怕他手抖把人脖子给划了。
林争听着身边的人操着大概是当地口音谈论着前方发生的事。
林争看过去。
林争有罪,在看清那个被劫持的男人后,他有一瞬间居然丧尽天良的想着,还好这刀是在架在脖子上,不是脸上。
那张脸,实在太惹眼了。
毫不夸张的说,那张脸简直优越到不用画框装起来给人欣赏就完全是一种浪费的程度。
林争自认自己见过不少帅气的男人,但迄今为止,没有一个能和眼前的男人相提并论。
男人外面穿着一件风衣,里面是西装,无论是穿着还是身材都十分出众。
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仍是一脸淡漠,白皙的皮肤上,一双桃花眼自然的微耷着,眸子里平静得毫无波澜,就好像只是在上班途中遇到了一个平常到不能再平常的小插曲。
这心理素质也太绝了。
警察看上去正在和犯人谈判,不知谈到什么,犯人拿着刀的手似乎稍有松动,可也就是在下一秒,犯人额上突然暴起青筋,刀子紧紧抵上男人的脖颈,鲜红的血滴落到刀锋上。
林争看得心里一揪,身边的所有人也跟着倒吸了一口凉气。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林争似乎看到那男人几不可察的勾了下唇。
随即,只见他无视颈上的刀,戴着手套的右手抓住犯人拿刀的手腕,另一只手往后揪住犯人的后肩,一眨眼的功夫,林争便见犯人已经被制伏在地上,手臂以极其扭曲的姿势被男人往后扭,脸上露出疼痛伴随着的狰狞的表情,沾了血的刀子早已经被踢到一旁,几乎是同一时间,警察迅速上前将犯人控制住。
直到男人站起身重新整理好着装,林争还看得一愣一愣的,他看看地上扔着的沾血的刀,再看看面色从始至终都维持着从容的男人,心想,这是个狠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