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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进冲喜文后我摆烂了 穿进冲喜文后我摆烂了 第20节

两人之间的气氛变得和谐起来。

柔和的绣球灯色下,苏慢慢一边诉说《称帝》里面的剧情线,一边一错不错地看着陆砚安这张完美的脸,心中莫名升起一股相依相偎的依恋感。

这就是土著与土著之间纯洁的革命友情啊!!!

第13章

“所以,我的意思是,我们可以先隐藏自己,躲在暗处才好保命。”

“你应该知道陆锦泽有多凶残吧?”

一个为了帝位,能搅乱民生,残杀无辜的人,像他们这样的普通人是斗不过的。

在苏慢慢看来,江画纱和陆锦泽都是纸片人,纸片人的设定是不会更改的。

“我们跟他们不一样,他们依旧是纸片人。”

男人低敛着眉目,轻轻点了点头。

“我觉得慢慢说的很好。”

苏慢慢得意地挺直背脊,然后突然意识到什么,“你不要捧杀我啊,我就是个摆烂普通人。”

“在我眼里,你不是。”男人说话的时候,眼神微亮,真情实感。

苏慢慢猛地一下陷入这双纯洁无比的双眸中,她面颊臊红,偏开头,“你也很厉害的。”

“我……”

陆砚安话未说完,苏慢慢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你要自信,要相信自己是最美的。这人啊,两头总得占一头,你不能一头都不占吧?”

“比如你看我,漂亮又聪明。”

“再比如你看你……漂亮!”苏慢慢对着男人竖起大拇指。

陆砚安:……

“对了,我先把剧情写下来,省得忘记了,你想到什么也可以补充进来。”

苏慢慢拿来毛笔,姿势换了三五个都不舒服,最后用握铅笔的姿势开始趴在陆砚安床上的小桌子上写。

她只在小学的时候写过毛笔字,现在都二十多岁了,早忘记了。

毛笔跟铅笔可不一样,那墨汁一落到纸上,就变成了糊糊。

苏慢慢的字七扭八歪,奇大无比,一张纸上也就最多只能写三个字。

这是一本书,是由作者构造出来的世界,因此这个世界里面的人写的字都是简体字。

“噗。”身边传来嘲笑声。

苏慢慢本来就觉得有点尴尬,一气之下把毛笔塞给陆砚安,“你来啊!你整天看书看书看书的,我看你写的有多好。”

男人执笔,写下苏慢慢刚才说的剧情。

苏慢慢看着男人这一手流畅飘逸的俊秀字体,呆了一会儿后露出悲痛之色,“说好的一起摆烂,你却偷偷努力,内卷我!”

陆砚安:……

“你为什么私自加班?你为什么要卷我?”

男人沉吟半刻,“可能是天赋。”

苏慢慢:……

苏慢慢看着男人这一手流畅的毛笔字,咬牙询问,“你什么时候穿进来的?”

男人想了想,“很久了。”

久到模糊了时间。

怪不得,看来他这一手字是在这个世界里练出来的。

剧情终于记录完毕,苏慢慢觉得放哪里都不安全,就跟陆砚安说,“要不我们全文背诵,然后把它烧了吧?”

男人垂眸看了一眼,道:“我已经记住了。”

“哈哈哈哈,你这个笑话真好笑。”

刚才苏慢慢跟陆砚安说剧情的时候并不连贯,都是这边补一点,那边想起来一点,也亏得陆砚安写的时候能整理的这么仔细。

“真的。”

苏慢慢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抽查。”

她一把拿过纸,开始抽查陆砚安。

男人一路全对,没有卡顿。

苏慢慢:颤抖的手,委屈的心。

男人抬手端起置在床头的茶水,缓慢开口道:“做人嘛,总得占一头,不能两头都不占,你说对吧?”

真面目!这个男人终于露出了他的真面目!

“我最恨学霸了。”

比她漂亮,比她聪明,比她占两头,呜呜呜。

引起了苏慢慢的强烈不适。

她以为她是领头小队长,没想到她只是个菜逼。

“现在,有个问题,我的身份可能暴露了。”苏慢慢回归正题。

“说来说去,还是怪你!如果你早点承认,我就不用为了试探你而暴露自己的身份了。”她摆烂的那么成功,演技成功进军奥斯卡,就连陆锦泽都被她哄得团团转好吗?

“我怕……”男人半张脸隐在黑暗中,声音很轻,像是与风一吹就散。

男人本就长得无害又佛,如此姿态,可怜巴巴。

苏慢慢心中一紧,有点心虚,“你怕什么啊?”

“怕你也是来杀我的。”

苏慢慢也忍不住跟着一阵心酸,“你活的好辛苦哦。”

男人微微倾身,双眸纯黑,“那要不你疼疼我?”

苏慢慢:……

“你真的只是个普通人吗?不是罪犯、变态、精神病、神经病、人格分裂……”

“不是。”陆砚安又恢复成了那副清高不染尘埃的佛子模样,让苏慢慢恨不能把他放到莲花座上。

“哦。”

“对了,你跌下马这件事是陆锦泽干的,你既然早知道怎么没避开?”

“我小说看的不仔细。”

苏慢慢终于逮到学霸的错处,“你可真是个大聪明。”

陆砚安:……

“要是没有我,你可怎么活呀。”

苏慢慢摆出一副“本宫永远压你一头”的表情来。

陆砚安:……

陆锦泽找到宋明理的时候,发现他是真病了,而且病得不轻,像是得了……花柳病。

陆锦泽立刻远离他三米远,并用袖子掩住口鼻。

原著中他是这么死的吗?不记得了,这种小人物。

现在的关键是,需要将他跟苏慢慢一起送到苏州去。

“二公子……”宋明理躺在破旧的被褥上,使劲朝陆锦泽伸手。

因为他得了花柳病,所以被客栈老板给赶了出来,最关键的是,陆锦泽忘了他,太久没来找他,他去青楼吃酒玩乐,将陆锦泽给的那些银子都用完了。

不然现在也不会躺在这破庙里,连看病的钱都没有。

“我会请医士过来给你治病。”陆锦泽左右看看这破庙,嫌弃至极,吩咐身后跟过来的心腹将宋明理抬到马车里,转运到他在京城内的一个小宅子里。

到了地方,医士也已经到了。

陆锦泽吩咐人将马车烧了,然后拉住要进去的医士,叮嘱道:“下猛药,只要能撑住一段时间就成。”

陆锦泽已经想好了,若是苏慢慢真的愿意跟宋明理走,那么就证明她是真的苏慢慢,那就没有留着的必要了。路途之上,沉船、盗匪,都很简单。

而如果她不愿意,那他就要好好看看这副皮囊之下藏着的,到底是什么人了。

这边,苏慢慢正在计划破坏陆锦泽的计划。

也就是传说中的碟中谍,计中计。

“你知道吧?最高端的成功,往往只需要最简单朴素的烹饪手法。”苏慢慢正在跟陆砚安科普对付敌人的手段。

“比如?”

“让宋明理主动放弃我。”

苏慢慢一边说话,一边跟陆砚安描述自己要的东西。

“我要一件黑色的斗篷,古代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那种,很大的兜帽,能盖住脸的。”

虽然苏慢慢描述的很抽象,但陆砚安真的替她搞到了。

“对了,我还要画一个妖艳贱货渣女妆。”

苏慢慢不怎么会化妆,不过幸好她这张脸生得实在是好看。苏慢慢用胭脂在眼皮上薄薄上了一层红色眼影,然后又用古代的指甲油染了一个大红色的指甲。

最后再抹上厚厚的红色口脂,如此一来,她那张原本清纯的面孔立刻就变得妩媚动人起来。

对面毕竟坐着一位躺在颜值尖尖上的人物,苏慢慢略有些羞涩的询问,“好看吗?”

男人沉默了一会儿,道:“吓到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