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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着十亿物资穿回六零年代 我带着十亿物资穿回六零年代 第59节

他从老爷子怀里扑向沈窈,对着她的脸亲了亲,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君瑾墨把包递给她,宠溺地说,“好了,快进去吧!”

沈窈回了他一个甜甜的笑容,点头回应,“那我走啦,要是一会太热了,你就先带着爷爷和大娘回去吧。”

有一个方方面面,都考虑齐全的男朋友,她真的很幸福。

这么多的考生,大家几乎都在外面等着,一起说说笑笑的,看不出半点紧张感。

沈窈向众人打了声招呼,就拉着沈秋一起,快速跑去找薛小雪和周玲玲了。

连着几天的考试,君瑾墨每天都亲自送她进考场,然后等她考完后,再一起回去。

这几日,谁也没问考试的事,而是每天做一桌子美食,让她们能补充营养。

就这样,轻松地过去三天。

这三天的试题,沈窈都写得很轻松,她在心里估算了一下,几乎每一项的分数都不会低。

高考的最后一天,等再考完一场,大家就能彻底结束了。

沈窈快速地下笔答题,期间没有任何的停顿,毕竟,她脑海里的知识可不是摆设。

交完试卷,沈窈走出了考场,抬头望着炙热的天空。

真好,高考终于结束了。

以后都不用,坐在闷热的教室里煎熬了。

解放了,所有的考生,在这一刻都露出了释然的笑容。

伴随着走出高考的人群,沈窈高兴地迈出了校园。

看到站在大树下的君瑾墨,她快步走了过去,扬了扬嘴角,开心地说道,“阿瑾,我考完了,今天有美食可以吃吗?”

“有,我都已经弄好了,回去就能吃了!”君瑾墨温柔的看着她,把水壶拧开递了过去,“先喝点水!”

沈窈接过水壶,连续灌了好几口灵泉水,身上的疲劳也随之消散。

把水壶盖子拧上,沈窈笑着问道,“爷爷和大娘她们都在家里吗?”

想到老爷子跟大娘两个人,她无奈地摇了摇头,对两位长辈的脾气很头痛。

任谁都想不到,从不相识的两个人,刚见面的时候,大家还能和睦地相处。

但,每次只要讨论起她,两人就能争吵老半天,谁也不让谁,不争出输赢,绝不会停战的。

君瑾墨嘴角微抽,“都在呢,我出来的时候两个人又在战斗了。”

“不是吧,我娘又在跟郑爷爷争论啦?”沈秋走了过来,闷闷的问道。

从她娘二十号早上进城,跟郑爷爷相互认识后,两个人,总能因为窈窈的事而争起来。

这几天,她们每天回去的时候,都能听到两人的争论声,都说自己是窈窈的娘家人,必须排一个先后顺序出来。

沈窈拉起她手,笑道,“小秋姐,你别担心,不管大娘跟爷爷怎么讨论,只要两人不打起来就好了。”

“唉,希望回去的时候,两人安静下来了。”沈秋叹气道。

沈窈觉得可能性不大,看了看君瑾墨,浅浅的笑道,“阿瑾,咱们回去吧!”

三个人还没走到家门口,隐隐约约听到从屋里传出的争论声。

“我说老爷子,你懂不懂啥叫先来后到,窈窈可是我看着长大的,娘家人的位置,怎么都应该我排第一,你排最后。”徐大妮不服气的说道。

郑耀祖仰着头,“哼,我家乖孙女对我最亲近,第一的位置,除了我这个老头子,谁都不行。”

郑承奕坐在凳子上,用手托着小脸蛋,眼珠跟随着两个人转动。

见两人争得急眼,他眼里满是笑意,每天有戏可以看,他都不会无聊了。

看到从门外进来的人,小奕宝对看戏失了兴趣,他冲沈窈飞奔而去。

郑承奕抱着她的腿,甜甜地问,“嫂嫂,你考完了吗?”

沈窈把他抱了起来,戳着他的脸蛋,笑着回他,“考完啦,谢谢小奕的关心!”

郑承奕眨了眨眼,凑近她悄咪咪的说道,“嫂嫂,爷爷跟那位大娘今天又争了好久,可还是没有吵出结果。”

沈窈抵着他的额头,低声问道,“小奕宝,看戏好玩吗?”

这个小可爱,年龄虽然很小,可他却十分腹黑,小脑袋转的比谁都快。

稍微不留神,就会让小家伙挖坑给埋了⊙w

第111章 行动

郑承奕开心的点头,“嗯,好玩的。”

有热闹可以看,他在家就不会感到闷了。

若是太过安静,没有戏让他看,而瑾墨哥哥和嫂嫂也不在家,那他待着会很无聊的。

沈窈点着他的鼻尖,嘴角的笑意渐渐扩大,言语带着宠溺,“小鬼头,这么小就一肚子坏心思。”

虽然,才跟小家伙相处了短短的几天时间,但她很喜欢眼前的小可爱。

人小鬼大,还特爱给人挖坑,小性子跟她完全合拍。

这几天,老爷子被他坑了好几次,还有小秋姐和大娘俩个人,也让小家伙哄得晕头转向的。

表面乖巧的小萌娃,不管是谁见了,都会对他喜爱有加。

然而,就是这个小小的人儿,他能在你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叫你主动跳进他挖的陷阱里。

君瑾墨到家就进了厨房,他帮沈窈盛了一碗鸡汤端出来,“窈窈,先过来喝汤,辛苦了几个月,你得好好补补才行。”

这段时间,因为要忙着备考,加之她又特别怕热,让原本就很瘦的小姑娘,看上去更苗条了。

如今高考结束了,不用整天费脑去复习,正好可以帮她好好调养一下。

“好的,谢谢阿瑾!”

沈窈冲他笑了笑,抱着小奕宝走了过去,闻着香喷喷的鸡汤,她肚子里的馋虫都跑出来了。

用瓦罐煲了一上午的鸡汤,还在里面放入了松茸、天麻、灵参和枸杞,很滋补,也很养人。

沈窈把郑承奕放地上,轻揉着他的头顶,“小奕宝,去把手洗了,好啃鸡腿吃!”

“我现在就去。”郑承奕说完就跑去洗手了。

他已经看到碗里的大鸡腿了,那浓浓的味道好吸引他,让他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这几天的饭菜,全都是瑾墨哥哥做的,可好吃了,让他每餐,都能把小肚子吃得鼓鼓的。

沈窈看着还在争论的人俩,扬了扬嘴角,出声喊道,“爷爷,大娘,可以吃饭啦!”

“嗳-来嘞!”郑耀祖点头回应,他老早就被鸡汤馋饿嘞,现在听到孙女的喊声,再也坐不住了,傲娇的昂头,“哼,我乖孙女喊我吃饭了。”

“哼,得意什么,我家闺女照样叫了我。”徐大妮把脸一仰,拽拽地走了出去。

沈窈听到两人的话,无奈摇了摇头,她把鸡腿夹到小奕的碗里,轻声说道“快吃吧!”

“谢谢嫂嫂!”郑承奕欢快地道谢。

小嘴巴啃着大鸡腿,小脑袋不停地点头,这鸡肉好好吃,瑾墨哥哥的手艺棒极了。

要是他能一直待在这边,不回去就好了,这样一来,他就能天天吃上美食了。

沈秋喝着香喷喷的鸡汤,香得她眼睛微眯,“窈窈,你的厨艺就已经够好啦,怎么连你找的对象,厨艺也这么好啊。”

这人啊,还真是不能比的,她的厨艺比不上窈窈就算了。

结果,这几天尝到君瑾墨的手艺后,她才知道,自己的厨艺到底有多差,根本就没办法拿出手的。

“瑾墨这孩子的手艺确实好,以后啊,咱们家窈窈有福气了。”徐大妮点头赞同。

她对君瑾墨倒是没得挑剔,人长得高高大大的,平时也很会照顾窈窈,各方面都不错,就是脸太白了一点。

不过,小伙子人好,这点小问题倒是可以忽略不计。

都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

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从她这几天的观察来看,她们整个安县,也找不出,比君瑾墨更优秀的女婿了。

勤快大方,厨艺又好,还很懂礼貌!

不像有些人家的城里女婿,脾气大得很,动不动就打老婆。

在家里从不帮着做家务,抽烟喝酒样样都来,发的工资全上交给老娘,对老婆孩子一点儿都不好。

这样的男人,压根就不适合当丈夫。

因此,有了明显的对比,更加展现出君瑾墨的优秀!

郑耀祖连着喝了两碗汤,抬头问道,“君小子,你做菜的手艺这么好,怎么以前不见你露一手的。”

郑承奕笑眯眯地道,“墨哥哥做的菜老好吃啦,我都想一直待在这里不走了。”

沈窈扬了扬嘴角,很想告诉小可爱,他待在这里也是没用的。因为,他的瑾墨哥哥,很快就会离开这里了。

当晚,深夜十一点,沈窈和君瑾墨到达了沈家村的山脉上。

两人穿梭在寂静的山林里,周围源源不断的,虫鸣声随之传入耳中。

远处山脚上的村庄,在这个时间段里,村民们也早已进入了梦乡。

君瑾墨拉着她的手,为她扫开前方的枝叶,低声道,“窈窈,快到了,再坚持一下。”

深夜的路并不好走,何况还是山间的道路,稍微不注意,就会被带刺的植物给划伤。

沈窈握紧他的手,嘴里溢出轻浅的笑声,“阿瑾,没事的,我没你想的那么弱。”

其实,阿瑾把她保护得很好,这一路上,都是他走在前面,为她挡去了的所有阻碍。

心里不禁甜甜的,她家阿瑾真的很好。

不仅无条件的宠着她,还能包容她的所有缺点,甚至会为她遮风挡雨。

每次遇到事情的时候,也都是他站在前面,为她抗去一切烦恼,让她,可以无忧无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