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飒飒捡起了书。
清晨,当楚忧推开房门进来时,林飒飒已经穿戴齐整,正沐光涂蔻丹。原本圆润泛粉的指甲,被她涂染成黑,流光的火焰裙是窄袖收口的样式,腰身用一条珠石缎带勒紧,衬出纤不盈握的楚腰,线条极美。
“小姐这是要练鞭?”楚忧很少见林飒飒这般打扮,她向来喜好繁琐宽松的衣裙。
林飒飒心情极好,眉眼都荡着盎然春意,沾染喜悦的眼睛又亮又纯净。
“不。”她选好发簪插入发中,端详着铜镜中的自己道:“我要去找贺兰陵。”
昨夜那本书,林飒飒看了小半夜越看越精神,在心里已经封了神。
文是以男主视角来写,男主是修为低微没权没势的低阶修者,而女主则是叱咤一方威名远扬的魔修。霸道的女主对男主一见钟情,向来大方的她便直接跑去示爱,结果这一举动吓到了男主,男主不仅拒绝了女主,还恶狠狠羞辱她的魔修身份。
太过分了。
林飒飒代入女主正生气着,剧情忽然来了个大反转,女主直接将男主绑回了洞府。
你不是怒斥我乃魔修邪魔歪道吗?那咱也不示爱了,直接邪魔做派喜欢就绑回家。
你不是排斥我口口声声不喜欢我吗?没关系,我看上你就行了,敢跑就打断你的腿,敢看别的姑娘就把你关起来,不听话就吊起来打,直至打到你乖乖听话心里只有我。
嘶……
林飒飒打开新世界的大门,对魔女是又怕又崇拜,看到后来她惊奇的发现,男主还真爱上了女主,死心塌地变得又乖又软,每天变着法子哄女主开心。
林飒飒找到了新方向,觉得这魔修的做派与她的性情极为贴合,男人而已,怎配得让她讨好放低姿态,她就该如话本中的魔修那般洒脱骄傲。
云隐宗家大业大,每个弟子都有独立的房间。
贺兰陵是林扶风座下大弟子,又是她爹亲自领回宗的人,他住的不仅是独立房间,还是一座有回廊水亭的别院,只是位置有些偏。
相识十年,这还是林飒飒第一次来贺兰陵住的地方。踏入宽敞的院内,耳边剑鸣震颤,林飒飒看到的只有贺兰陵白衣的残影。
他在练剑。
作为剑神的大弟子,贺兰陵的剑道之术时常被人夸赞,林飒飒听过很多,但从未真正见过。如今这般近距离看着,林飒飒脊背发麻,冲天的剑气威压浓郁,带给她一种颤栗亢奋之感。
好似有一条银龙在天际畅游,又突兀低俯直冲林飒飒面门,她听到了悦耳的龙吟,刮来的烈风忍不住让她闭上眼睛。
“林师妹?”背后突兀传来低沉男声。
林飒飒睁开眼睛,回头,看到那条银龙盘踞缠绕在了贺兰陵的身后,男人穿着万年不变的白衣,因练剑脱了外袍,金腕窄袖的长衫敞开几颗盘扣,肩胛处绣着巴掌大小的纹饰,贵气非凡,与今日林飒飒的穿着意外搭合。
“这是?”林飒飒将目光落在他身后的银龙。
贺兰陵手腕轻抬,银龙消失化为雪色剑身,“泯天,我的剑。”
好一霸气龙剑,好一霸气剑名。
贺兰陵将剑收回,见林飒飒还在盯着他看,抬步朝院中走,“师妹怎么会来找我?”
明明林飒飒昨日刚示爱失败,然而今日两人相见,却都无尴尬不自在的感觉。林飒飒随着他往里走,手中拎着几大包人参补品,“我是来感谢陵哥哥救命之恩的。”
林飒飒坠崖有他的一份,但也是他将她寻回,还喂给她洗髓丹药护住性命。
这几盒神品人参,是林飒飒原本拿来孝敬她爹的,如今林扶风闭关,她便将它们拿出来送给贺兰陵,“听楚忧说,倾注灵力极耗心神,你多补补,可千万别被掏空了身子。”
贺兰陵瞥她,轻扯唇角咬字缓慢,“真是多谢。”
“不用谢,这都是我该做的。”
贺兰陵练剑消耗极大,今日又练的猛烈,这会儿发丝微乱流了些汗,汗水顺着颌骨蔓延入衣领,唇色极艳。不满身上的黏腻,他捏了个清洁咒扯了扯衣襟,看着林飒飒道:“既然来了,便把今日的灵力倾注了吧。”
不过他需要先沐浴更衣,所以让林飒飒去他房中等了片刻。
贺兰陵明明长了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谪仙相,但他无论从穿着还是住所都透着股有钱人的奢侈尊贵,一入房门,林飒飒便被房中的雕花锦鲤屏风吸引,屏风上倾注了灵力,就好似有活物在上面游动。
可真会享受。
林飒飒还没看够,贺兰陵就回来了。
坐在桌前,她熟练自然的将手塞入他的掌心,手背不小心碰到他戴在拇指上的金扳指,还挺好看。
在贺兰陵贴着她的掌心进行灵力倾注时,林飒飒知道时机到了,看了他片刻开口:“陵哥哥,一夜不见,你有没有喜欢我一些?”
贺兰陵闭阖着眼睫微颤,一言未发。
林飒飒笑了,“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
“你可以不喜欢我,但你必须试着每天多喜欢我一点,你要实在不喜欢我也没关系,但你也不可以喜欢别人。”
魔女那本书给她启发极大,但并未让她盲目乐观,她还没失智,清楚自己与魔女的差别、男主与贺兰陵的差别。书中的魔女有武力拥有绝对的强势权,现实中,林飒飒一个炼气期小白连人都推不动,她要学的不是魔女的暴戾,而是霸道与手段。
软硬兼施,胡搅蛮缠又不失自己原有的骄傲,谁说追男人就必须要低声下气了?
她的这番霸道宣言,换哪个男人听都不会无动于衷,贺兰陵也不例外。
他也是高傲的,缓缓轻掀长睫冷清清与林飒飒对视,似有意挑衅,“那我若是非要喜欢别人呢?”
“那我就让我爹打断你的腿。”
这句话不过是过个嘴瘾,林飒飒还没忘贺兰陵的真实身份。
这般说完,她果然从贺兰陵眸中捕捉极淡的嘲笑,林飒飒全当没看见,笑出小虎牙调节气氛,“我开玩笑嘛。”
“陵哥哥,我怎么舍得伤害你,顶多就是给你下些药而已。”
贺兰陵眼皮一跳,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我说。”林飒飒笑着靠近,“我不准你喜欢别人,若真有这么一天,我就夺了你的身子,看你一个残花败柳谁还要。”
洛水薇也得嫌弃。
贺兰陵:“……”
-
林飒飒觉得贺兰陵知道怕了。
他这次没敢再对她冷脸,虽没恭敬送她出门,但这完全可以原谅,因为她在离开时偷偷回头,看到贺兰陵手肘撑桌支着额角,垂首闭眸的模样柔弱又无助。
是啊,哪个男人能不害怕呢?
书中的俏郎君最怕的便是女主扒他衣裳,最开始男主沐浴女主闯入,他还哭着说自己脏了,再也配不上自己的心爱之人。
只是,怕归怕,林飒飒并没觉得贺兰陵对自己的喜欢增加,他今天那句挑衅让她很有危机感。
书灵要的不仅是让她拆散贺兰陵和洛水薇的感情线,还不准贺兰陵爱上旁的女人,并与之成婚。当然,林飒飒可以算个例外,因为她是被书灵选中的人,而且也不可能和贺兰陵成婚。
这么看来,贺兰陵注定孤寡一生了。
“小师弟!”
不远处忽然传来洛水薇的声音。
林飒飒脚步一顿,看到洛水薇步伐极快,含笑跑到一名黑衣少年身边,声音甜软沾染着喜悦,“你总算回来了,真是担心死我了。”
林飒飒定睛一看,在看清少年的面容时嘶了一声。
那不是封启吗?
来了来了他来了,这本书中的小变态男配出场了。
作者有话要说:
飒飒:只要你爱我,不当道侣不双修我也不介意。
贺兰0:我介意。
第5章 崩文005%
封启,原名封弃,是修真世家封氏的嫡亲血脉。
他的母亲是封氏族长之妹,可惜未婚先孕,宁死也不愿说出孩子的生父,所以封弃出生就被打上私生子的罪名,身份不被封氏承认,从小便活在族人的辱骂欺凌中,是封氏的弃子。
族人厌弃他,他的亲娘疯疯癫癫对他也是动辄打骂,自封弃有记忆起,他连一间柴房都不配拥有,每日都露宿在后山石洞中,浑噩度日。
也正因如此,他才逃过一场灭族大劫。
八年前,因封氏有族人受邪魔蛊惑,魔气在族中四散,引族人邪性入体自相残杀,沦为人间炼狱。当云隐宗收到求助赶去时,封氏死伤大半只余寥寥几人,嫡系无一活口,唯有躲在后山的封弃逃过一劫,然而神情恍惚也已经被吓呆。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林扶风将封弃带回云隐宗,收做弟子,舍弃字改启,意为新生。
当年,封启被带回时浑身是血,衣衫破烂双目无神,如同失了魂灵的傀儡。他明明比林飒飒大两岁,看起来却瘦瘦小小还不如她高,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林飒飒也同情过他,在得知他的遭遇后,还陪在他身边试图逗他开心。可惜,没两日他的身边就有了洛水薇,少女对他嘘寒问暖温柔体贴,以自己的遭遇开解他,叹息道:“我们都是被抛弃的可怜人,不过以后不会了,既然你成了我师弟,从此以后我会保护你。”
林飒飒看到,封启的睫毛颤动了。
她陪了他数日他不为所动,洛水薇一句话就让他有了反应。
成,你们都是可怜人,那你们就抱团取暖吧,本小姐不伺候了。
自那之后,林飒飒对封启的态度冷了,封启也真是个小白眼狼,丝毫不记她的好,因她与洛水薇的敌对,这小白眼狼每次见她都是冷嘲热讽,那张嘴又毒又贱,专往人心窝子里扎。
“师姐。”此刻,小白眼狼一改往日的阴郁嘴毒,在见到洛水薇时露出笑容,亲昵的抱住她的手臂。
这些日,他被林扶风派去附近的村庄收妖,每日风餐露宿,清瘦了不少。
半年时间不见,林飒飒发现他长高了不少,已经比洛水薇高出半头,抱住她的手臂亲昵贴蹭时,要微微屈膝,像是撒娇讨主人欢心的大狗。
他没看到不远处的林飒飒,满心满眼都被洛水薇占满,献宝似的将手中东西举起来,“看,这是什么。”
“糖葫芦!”洛水薇眼睛一亮,接过糖葫芦咬了一口道:“好甜哇,阿启买的糖葫芦总是那么甜,师姐最喜欢吃了。”
“只要师姐喜欢,阿启天天去给你买。”
呕。
林飒飒要吐了。
虽未真的吐出来,但她捂住心口做了个呕吐的动作,被两人的‘温馨’互动膈应到了。
大概是她做出的动作太大,封启倏的扭头朝她所在的位置看来。少年眉目狭长,那双眼睛在看到林飒飒后瞬间失温,唇瓣抿起露出不悦的神情。
他下山半月有余,并不知林飒飒苏醒的消息,如今见她醒了,不仅不惊讶还极为厌恶,好似她的醒来影响到了他的心情。
可真是洛水薇身边的一条好狗啊。
林飒飒被气到了,微扬下巴与之对视,她挑衅的又做出呕吐的动作,唇瓣张合吐出两个气音——
“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