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谢明途嘴里听说了这件事,苏晓蔓一方面觉得高兴,另一方面觉得很神奇。
谢明途的耳朵似乎真的比常人敏感很多。
“你的听力好厉害啊!谢明途,你听说过神话故事里的顺风耳吗?”
第24章 天赋异禀  你能吗?
谢明途笑着摇了摇头。
苏晓蔓抱着他的脖颈, 心里想想也是,这个年头破四旧,有些事情是不能明说的。
顺风耳, 千里眼也都是神话小说里面的人物,普通人身上怎么可能会有他们那样的能力。
苏晓蔓也只当是谢明途的耳朵比普通人厉害一点,别的并没有想太多。
她伸手往前一够, 捏住了谢明途右耳的耳垂, 他的耳垂微微冰凉, 软软的, 算是他身上比较有肉的地方。
谢明途身体一僵,微微向右偏了下,老老实实地任她揉捏。
他只觉得对方手指揉过的地方,就像是在那点了一把火,燎烧起的灼热使他胸腔的心跳更加迅速。
整个耳朵都要被那蔓延而起的灼热烧红, 耳蜗里嗡嗡作响,哪里还听得到别的声音。
“顺风耳就是能听见很远声音的人。”苏晓蔓松开自己的右手, 放过他的耳垂,也不知道是不是她刚才太用力, 对方的右耳整个都通红了起来。
耳垂更是红得要滴血。
苏晓蔓莫名心虚, 怀疑自己刚才有那么过分吗?
心虚使得苏晓蔓略微低下了头,侧着脑袋强行掠过对方通红的耳朵, 目光停留在他的侧脸上。
在夕阳偏暖的残光下,凌厉的下颔线条更加清晰, 嘴唇的厚度恰到好处,染上了微微的橘红色,轮廓更加明朗,嘴角自然向上勾着, 很是吸引人的目光。
谢狗子真是个帅狗子。
苏晓蔓心想这家伙要是早点“改头换面”,估计还没等到她,就早被某户人家要去当“童养夫”了,以孙梅那个性,绝对愿意出卖不是自己亲生的小儿子,去换一笔钱财。
长得好看的男人跟长得好看的姑娘一样炙手可热。
苏晓蔓:“……”
谢明途是真不知道自己生得好看吗?还是他故意这样?苏晓蔓经常觉得他就是一只憨憨的大狗子,但有时候又忍不出冒出念头,怀疑这只憨狗子没有表面那么简单。
或许是因为知道对方可能是原书的大反派,难免戴上了有色的眼镜来看他。
大魔王真的可能是老老实实的憨狗子吗?
——至少他在她的面前还是一只憨狗子。
别的阴鸷毒辣狡诈她都没有在他身上看见,苏晓蔓自己无法将他与反派这样的词汇联系起来。
脑海里更清晰的,是与自己相处时候的谢明途,听话,老实,憨憨的,喜欢看着她傻笑,丝毫不会违背她的意愿……长得也好看。
她的下巴抵在对方宽厚的背肌上,苏晓蔓抿了抿唇,都说“人靠衣装,美靠靓装”,她刚才突然意识到,除了此时身上这一件,或许谢明途从小到大都没穿过新衣服,裤脚都是破破烂烂的。
苏晓蔓心下默然,有些心疼他。
“谢明途,等以后有时间,我帮你做一套新衣服吧。”
谢明途的呼吸顿了一下,拼命压抑住身体里疯狂涌上来的狂喜情绪,努力用一种平稳的声音道:“谢谢蔓蔓。”
苏晓蔓放松了下来,开始在脑海里构思要给他做一套什么样的合适衣服。
谢明途背着她向前走,只觉得背后沉甸甸的,他现在正背着他这辈子最重要的一个人。
秋天的傍晚,秋风瑟瑟吹着树叶作响,山林里的虫鸟并没有彻底停止喧嚣,不远处还有人声,然而在这一时刻,这些声音他都听不到了,他只能听见她轻柔的呼吸声。
小时候,谢明途的世界只有一片吵闹的杂声,无论他怎么逃避,那些尖酸刻薄的刺耳声音都会无情地钻进他的耳朵里。在背着人的时候,经常有些发泄自己心底阴暗与龌龊的声音,还有一些自私阴毒的计划,他们以为没人能听得到,可偏偏他就是能听得到。
因此他讨厌人多的地方,更喜欢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待在山上,耳边听到的是自然的声响。
而在遇见她之后,他发现就算是人多的地方也没关系,周围的一切杂声都影响不到他。
蔓蔓让他感受到心安与喜悦。
这一次出来,谢明途见到了许多从小到大都没见过的东西,也让他对自己的能力有了更深刻的认知,他不再厌恶自己与常人不同的地方,他能听出机器的故障声,他能对自己看过的书籍过目不忘,他的运算能力极强……外面的世界很大,他可以让蔓蔓过上好日子。
谢明途垂下眼眸,落日在他的睫毛上撒下一片金辉,他温声道:“蔓蔓,这两天我赚到了一些钱。”
“那你好好收着。”苏晓蔓笑着鼓励他,她知道对方在帮着跑运输,还会修机器,估摸着这个谢狗子的小金库又充实了不少。
无论是什么时代,都是有能力有技术的人吃香。
“等回去的时候,买点自己想买的东西。”
谢明途轻轻地“嗯”了一声。
他背着苏晓蔓缓慢走到了周晓凤三人的身边,这时候杨长桂已经下了车,周晓红嗲声嗲气地叫了几句长桂哥哥,把周晓凤恶心的够呛,这才嘴角一勾,心里舒服了不少。
“再等几天长桂哥哥跟晓凤妹妹就要办喜酒了,我是一定要去的,咱们三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最是深厚,我相信长桂哥哥结了婚之后,也肯定不会忘了咱们当初的情谊。”
周晓凤握紧了拳头,杨长桂抓住了她的手腕安抚,“周晓红,你是晓凤的老大姐,同样也就是我的老大姐,咱们办婚酒,欢迎你这个老大姐到来。”
他口中的“老大姐”,在他们这里专门用来称呼年纪大的长辈妇女,周晓红是周晓凤的表亲,喊她一句“老大姐”也没什么错处。
就是听起来很“土气”也很“煞风景”。
这左一个“老大姐”右一个“老大姐”,听得周晓红脸都绿了,就差指名道姓对她说:“大妈,别挡路,我跟你没什么情谊。”
周晓凤噗嗤一声笑了,夫唱妇随道:“红大姐,欢迎你到时来参加我们的婚酒。”
“你放心,我肯定来。”见她得意洋洋的样子,周晓红咬牙切齿。
“谢哥背着晓蔓姐过来了,咱们一起回去吧,大姐,你要跟我们一起回去吗?”
周晓红脸色阴晴不定,刚想回嘴,却还是忍不住被谢明途吸引住了目光。
她在心里暗自揣度这个人是谁?他们村里什么时候来了这么俊俏的一个年轻小伙,长得高高瘦瘦,模样比姑娘还要俏几分,看面相不像是乡下人,难道是这一次过来的知青?
据说这一次过来的知青都还没有结婚……
周晓红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谢明途看,苏晓蔓察觉到了周晓红那灼热的目光,心里格外不舒服,抱紧了身下大狗子的脖颈,两人贴得更加紧密。
“我们走吧。”
周晓红知道苏晓蔓已经结婚了,她听到过村里人议论,说她丈夫相貌潦倒上不得台面,从外表看就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她之前还嫉妒苏晓蔓长得好看,但是一想到她嫁了泡牛粪,就觉得心里顺畅许多。
现在看到苏晓蔓借着自己腿伤与一个俊俏的男知青亲密不已,只觉得鄙夷无比。
那个男知青真是倒霉透顶了才被她缠上。
要不要找机会跟她的牛粪丈夫说说?
*
周晓红回到家里后,立刻翻箱倒柜,找出了一套压箱底的红裙子,还是两三年前,周晓红在家里哭着闹着才做出来的,平日里她很爱惜这条红裙子,很少穿出来见人。
此时她换上了这条红裙子,在房间里提着裙摆转了两圈,自觉满意无比,脸上带了三分笑容。
虽然是旧衣服,布料已经有些陈旧发暗,但是跟村里其他姑娘的衣服比起来,依旧是天然之别。
她摸着自己的脸蛋,暗自高兴:“只有我这么漂亮的女人,穿红裙子才好看。”
别的人都比不过她。
周晓红打算穿这套红裙子去参加周晓凤的婚酒。
笑死人了,周晓凤的红布被她自己剪坏了,还不知道会穿什么样的喜服将就结婚。想着她那一张寡淡普通的脸,周晓红迫切想知道她在婚酒上见到自己会是什么表情。
让她羞得钻地洞。
*
夜里苏晓蔓还在赶制婚服,白天起早的时候,她也会做一两个小时,之后再去蚕室,经过几天的忙碌,这一套红嫁衣已经完成了大半,比她想象中结束更早。
衣襟处精美的绣花在夜间的灯光下显得更加华美精致,漂亮的盘扣缀着珠子,反射出耀眼的光,袖口的花纹也差不多完工了,苏晓蔓咬断手中的丝线,拿起手中的衣服在面前展开。
她发现自己刺绣的功夫比以前更好了,大抵是她现在心情开阔,没有太多事情压在心上,手中的针线也越发的自然灵动。
苏晓蔓的手轻轻的抚摸过绣纹,心中很是喜欢。
“谢明途,你看你看,好看吗?”苏晓蔓笑意嫣然,向旁边的人展示自己“劳动成果。”
“好看。”谢明途温柔地看着她,给了一个确定的答案,他的手忍不住覆盖在裤兜上,里面装着他换来的布票。
他今天又去了躺服装厂,果然找服装厂的人换布票是一件明智的选择,找普通的一般人,很难换到低价的布票,而服装厂的职工,不少人都有多余的布票。
谢明途找杨长桂问清了地方,再等两天,就会有一批新货到。
苏晓蔓轻轻地松了一口气,帮周晓凤把嫁衣做好后,她就要开始帮她表嫂许芹做衣服,许芹为了做新衣服,收集了些布票,苏晓蔓搭着她的线,拖她帮忙弄来了些布票。
许芹还以为是苏晓蔓想给自己做新衣服,问她要不要一起搭点布料,苏晓蔓拒绝了。
她是要给谢明途做一套衣服。
苏晓蔓瞅了一眼谢狗子,决定暂时先不告诉他这件事。
*
“咱们那边的水利条件也有,你大舅刚带人建好了大水坝,咱以后眼见的有好日子了,先前队里荒废了的鱼塘也能再利用起来。”
“不出来走一走,见一见,还真不晓得他们这些地方的生活状况。”
“他们这边的人过得好啊!看看,一个个都吃得饱,穿得暖。”
站在一棵桑树底下,陈大爷禁不住地感叹,他之前在村里生活,穷惯了,祖祖辈辈都是这么过下去的,也没想着怎么改变,劝年轻人,也是劝他们硬熬下去,再苦再累的一辈子,也就这么过去了。
如今见了这边繁荣的乡里乡村,陈大爷心里也好似点了一把火,他在桑树上拍了下,“鱼塘边种上桑树,桑叶喂蚕,蚕沙喂鱼,塘里的泥又可以用来肥桑叶,咱们那边也可以学起来。”
“我已经拿本子都记下来了,找他们村里的老人学习了不少经验。”
“看看他们村里修的这些路,路上的拖拉机,运输车,谷坪上的打谷机,还有那边的磨坊……大家的日子过得可真好啊。”
“李二带我去看了他们的藕塘,再等些天就能收莲藕了。”
出来学习养种殖模式的八个人已经来了有一段时间,今天聚在一起开一个交流学习的小会。总结学习结束之后,陈大爷拉着苏晓蔓一起站在桑树底下说话。
“你母亲柳淑凤是个有眼光的。”陈大爷抽着烟感慨了一声,这一趟出来,谢老五变化太大了,刚才见着,他都险些没认出来。
这娃子长得忒俊了,刚开会的时候,哪怕站在姜知青身边,都没被比下去。
陈大爷甚至觉得这孩子看起来比姜宴堂还要俊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