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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鲤附体,我在年代文里靠捡钱暴富 锦鲤附体,我在年代文里靠捡钱暴富 第67节

“拼夕夕”已经打定主意了,不能让主人和危险人物单独相处。

可是沈子超居然拿出来一个飞盘,“嗖”地往院里扔出去,出去习惯,“拼夕夕”蹭地一下跟了出去。

林晓纯扶额,沈子超什么时候成了小腹黑?

看来她天天在卫生院忙碌的时候,沈越又教会了他们不少东西。

沈越脸上多了几分柔情,声音暗哑低沉:“林晓纯,对不起。”

林晓纯疑惑地抬头,暗想莫不是他趁自己这段时间忙,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

不过那跟她又有什么关系,愿意跟谁好就跟谁好,早点找个人,她也可以趁机带着孩子跟他离婚。

反正她是不会让孩子跟后妈一起过的。

只听沈越继续道:“孩子落水的事,我跟他们一样误会了你,是我蠢。以后不管你做什么,我都相信你。”

见鬼,原来他在为两个月前的事道歉,这脑回路也太婉转了吧。

她抬头瞪了他一眼,“这个对不起我收了。以后你信不信我不关我的事,我们本就形同陌路,无所谓信不信。”

沈越心中一痛,“不,我的事都关你的事。”

“呵。”林晓纯冷笑,“说这话也不怕闪了舌头,你的事与我有什么关系?我们之间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多说无益。”

“所有的信任我都给你,以后有什么事我也不会瞒你,我们认真地相处好吗?”沈越说完脸有点红,但眼神却出乎寻常的坚定。

“……”林晓纯可不认为他是在表白,私以为沈越定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因为今天的他实在太反常了。

冷声道:“随便你,但是我们之间只有孩子,再无其他。”

沈越也没指望林晓纯会说立刻同意,有孩子在,她始终会留在他身边。

他有的是时间去打动她,他的优势就是“近水楼台”。

沈越不反驳,低头打开信封。

林晓纯偷瞄了一眼,本以为是钱,没想到猜错了,竟然是叠的整整齐齐的信纸。

摊开信纸,沈越递给她,“我说过不瞒你,我所有的秘密都在信纸上,你看过便知道。”

林晓纯挺想看的,但是碍于面子傲娇地站起来。

“我不稀罕。”

沈越把信纸放她身边,自己则拿肉和鱼去做饭。

林晓纯叫住他,“等下,今天我做饭。”

“你确定?”沈越反问。

从搬到新家,他可没有让她做过一顿饭。

林晓纯点头,“自然,我说过要亲自下厨给表哥做饭吃。”

沈越黑脸,“你要为他亲自下厨?”

林晓纯不理他,却被他一手拽了过去抵在炕上。

四目相对,她怒了:“神经病。”

沈越沉声道:“我做,不用你动手。”

看着他逼近的唇,她还以为他会亲上来,她也做好了反击的准备,没想到他却咬牙切齿地说,他做饭。

她真是对沈越一点都不了解,但是她知道再不做饭天都快黑了。

沈越已经去刮鱼鳞,洗肉。

林晓纯看了眼炕上的信纸,信纸掀起的角落隐隐约约看到印章上有“九二七部队”字样。

正要打开看时,沈曼曼和沈子超追着“拼夕夕”跑过来,她慌地收起去拿信纸的手,赶忙走了出去。

沈越已经麻利地把刮好鱼鳞的鱼和洗好的猪肉拿进了厨房。

林晓纯抢先一步拿过刀说:“你烧火,我做。”

反正今天这顿饭她做定了。

沈越看她一脸坚定,便由着她去了。

暗想这是他和她第一次分工合作也挺不错,如此这般想着,心里好受许多。

他用火柴点着玉米叶子,然后放进灶堂,又放了一些玉米叶子进去,才开始加柴禾。

再看林晓纯已经麻利地把鱼切成薄片,又把葱切断,蒜拍碎,切成末,生姜切成细丝。

动作相当熟练,他都可以想象出林晓纯第一次在老沈家做饭的样子,一定也充满了烟火气。

可惜好好一顿饭给毁了。

他拉着风箱,有一搭没一搭地添着柴禾,眼睛不时地瞟向认真做饭的林晓纯。

林晓纯不经意间看到他正在看自己,白了他一眼,“你专心点,别火大了。”

到时候饭糊了,表哥少不得要说她手艺不精。

要说这陆恒远还真是踩着点来的,还没进院子就闻到四处飘散的香味儿。

沈曼曼和沈子超老远瞧见他,就扑了过去。

“舅舅,你要在我家吃饭吗?”

“舅舅,妈妈做饭可好吃了。”

陆恒远一手抱起一个,“今天舅舅就尝尝你妈妈的手艺,我可是要给她评分的,好吃的话,你们两个人人都有礼物。”

沈曼曼和沈子超眼睛都亮了,更是对他寸步不离。

不过看到饭菜的时候,两个小家伙的眼都直了。

他们看到了什么?

居然是红烧肉,除了红烧肉他们也不知道另外三种叫什么。

陆恒远见识得多,知道有一道菜是水煮鱼,一道菜是蒜蓉粉丝,另一道菜如果他没猜错的话应该是锅包肉。

随后林晓纯又端上来两道菜——香椿炒鸡蛋和木耳炒肉。

他瞥了一眼脸色沉闷的沈越,惊讶地问林晓纯:“表妹,咱这是打算不过日子了?”

林晓纯嗔怪道:“表哥,真么多好吃的都堵不住你的嘴?”

陆恒远还是有些疑惑,“这都是你做的?”

“是是是,千真万确。”林晓纯推着他坐在桌子旁,他始终不敢相信,就算县城的饭馆都没这色香味俱全。

说话间,沈越已经端着米饭过来,北方人很少吃米饭,大多也不爱吃米饭。

但是有这么多好菜,没有米饭那也不叫完美。

问题来了,尤她发现沈越竟然一改往常的慢条斯理,好像有人跟他抢一样。

不对,应该是他跟陆恒远抢。

在陆恒远夹起水煮鱼的一刻,他迅速抢先一步夹了一块,放进她碗里。

第106章 白让你吃那么多狗粮了

林晓纯看着堆得像小山一样的碗发了愁。

沈曼曼嘟着小嘴说:“爸爸偏心,舅舅偏心。”

沈子超淡定地夹起一块锅包肉,“给,哥哥不偏心。”

当事人沈越和陆恒远根本没有发现自己有多么幼稚,还在为夹一块红烧肉努力。

林晓纯把筷子使劲儿往桌子上一拍,“吃不吃,不吃你们两个都出去。”

沈越和陆恒远这才互相嫌弃地瞪了对方一眼。

林晓纯又把自己碗里的肉匀给了沈曼曼和沈子超,沈曼曼嘟着的小嘴才弯了起来。

陆恒远吃完一碗问她,“还有吗?再来一碗。”

林晓纯刚要起身,就被沈越抢先一步端过碗。皮笑肉不笑道:“我来,来咱们家做客怎么也要让表哥吃饱才好。”

言外之意我是主,你是客。

这是我的家。

沈越内心叫嚣着,给陆恒远又添了挂尖的一碗饭。

陆恒远白了他一眼,“你当是喂猪呢,这么多我怎么能吃得完!”

说着就要给沈曼曼和沈子超分一些,却被沈越拦住:“他们两个已经吃得太多,不能再吃,不然晚上消化不了。表哥是医生,不会连这点常识都没有吧?”

陆恒远暗道沈越奸诈,明知道是晚饭还盛这么多。

沈越唇角上扬,细细品着林晓纯做的菜。

不得不说舍得放油,放作料,做出的菜就是好吃。

突然他想起来自己刚得来的一瓶好酒,立马拿出来放在陆恒远面前,

一本正经地说:“来,有好菜不能没有酒。”

陆恒远不擅长喝酒,不过输人不输阵,硬着头皮说:“喝就喝,我还能怕你不成?”

林晓纯扶额,“你俩怎么这么幼稚,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沈越,你执意要表哥喝酒,那今晚就让表哥在家里留宿。”

留宿?

想什么呢,家里就一个炕,可没陆恒远的地方,除非睡猪圈。

不行,猪圈也不能睡。

只要陆恒远留在家里,就是个危险的存在。

当即收起酒瓶,“为了表哥的安全着想,我们下次再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