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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鲤附体,我在年代文里靠捡钱暴富 锦鲤附体,我在年代文里靠捡钱暴富 第144节

谁知道胡江海还没过百日,胡军平就出了意外。

而王桂花却是第一时间发现的。

什么意外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王桂花好巧不巧的在现场。

至于两人之间有没有不可告人的关系,谁也不知道。

王桂花不久后也怀孕生下了沈兰,村里更传的沸沸扬扬,沈兰就是胡军平的孩子。

但是沈三斤知道不是,王桂花对他说过那是巧合。

他也相信那是巧合。

但是马寡妇不信啊!

这么多年一直耿耿于怀,和王桂花的仇成了死结。

所以不管怎样,沈兰和胡江海都不会在一起。

王桂花不允许,马寡妇更不允许。

沈三斤说完,已经用尽了所有勇气。

他也是曾经谣言的受害者。

他也曾怀疑过王桂花。

现在王桂花已经没了,沈兰也是个孝顺孩子。

只是他也不希望沈兰和胡江海有什么瓜葛。

沈兰懵了,哭着问沈三斤:“爸,我到底是不是你和妈亲生的?”

第202章 相亲

沈三斤抽了一口沈越新买的旱烟说:“是。”

只要他认,不管是不是,沈兰都是他的孩子。

众人皆无话,是不是也不重要。

沈兰出人意料地没有哭也没有闹,像平时一样和沈芳做午饭。

只不过午饭后,鲜少打扮的她竟然打扮了一番。

用了林晓纯送给她们姐妹俩的护肤品。

林晓纯怕沈兰想不开,让沈芳多盯着点。

没想到沈兰什么都没做,只是让沈三斤去巧嘴婶子家,说自己愿意相亲。

巧嘴婶子正在犹豫要不要继续给沈兰介绍呢,刚好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

有沈三斤的话,巧嘴婶子自然也乐得跑一趟。

这次可是认认真真地自己先把了把关,男方相貌堂堂,家里条件也还算不错,兄弟几个人多,肯吃苦。

一句话总结就是踏实能干。

沈三斤过了过目,比上午的好多了,小伙子精神,是个靠谱的人。

沈兰看了看,一说有长辈做主就行。

其他人还打算让沈兰再考虑考虑,不用着急定。

毕竟才见了一面。

沈兰却好像不在意那么多,直说看着不是很膈应,就这样凑合着吧。

但是小伙子从老沈家出去,就对巧嘴婶子说看上了沈兰旁边的姑娘。

巧嘴婶子满脸困惑地问了问,他看上的可不就是林晓纯吗!

顿时火冒三丈,替老沈家拒绝了这门亲事不说,还臭骂了小伙子一顿。

巧嘴婶子自觉没脸面对林晓纯,简直成了自己说媒生涯中最失败的一次。

而他们的对话也全程被干活来的沈三斤听了去,沈三斤黑着脸说:“以后别再给我们家闺女说亲了,这叫办的什么事?”

都没法跟儿子媳妇交代。

巧嘴婶子悻悻地说:“可千万别告诉晓纯,我以后再也不揽这活了。”

但是沈越和林晓纯又不是傻的,三言两语就从沈三斤嘴里套出了实话。

沈越非要去找他们理论,林晓纯拦住了他。

一家人再没有在老家过夜,直接带着沈兰和沈芳回了城里。

沈三斤再不过问儿女们的亲事,沈兰和沈芳也算因祸得福,专心跟着林晓纯搞事业不用为相亲的事烦恼。

只是沈越心里不舒服,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媳妇时刻被别人觊觎,搁谁谁心里能下去。

但是这件事长得好看又不是媳妇的错。

他留在家里的时间有限,假期没几天。

而媳妇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想跟媳妇温存温存只能靠晚上。

仅有的几个晚上吧,媳妇还被两个小不点霸占。

哄好孩子,媳妇又困了。

他又不是变态,不顾媳妇的身体。

恶性循环下来,他欲哭无泪。

有没有人发现他不开心?

事实证明发现也白发现。

林晓纯看了看两个正在练字的孩子,压低声音说:“沈越,你不要这样嘛。这么大人了还跟小孩子较真。”

沈越情绪低落地说:“我明天就要走了。”

“我知道。”林晓纯记着他要走的日子呢。

“所以呢。”沈越像个讨不到糖吃的孩子,满腹委屈。

林晓纯捏了捏他的手心,“所以今晚我打算带你去过二人世界。”

沈越的眼睛瞬间亮了,“真的?你没骗我吧?你可不许骗我们?你说我就信,是真的吧?”

“嘘!”林晓纯用手捂住沈越的嘴,“你小声点,被他们两个听到,到时候去不了可别怪我哦。”

沈越立马闭嘴。

吃过午饭,林晓纯让沈越在家看孩子,按约定好的她先出门,然后再让沈越随后想办法自己溜出来。

夫妻俩约会像做贼一样,还要偷偷摸摸。

不过两个小不点毕竟是小孩子,挺好哄骗。

沈越出门后,骑上自行车直接去跟林晓纯约定好的地方汇合。

林晓纯见到沈越后松了一口气,坐上自行车一路指引着沈越往前骑。

左拐右拐,最后在一个招待所门口停了下来。

沈越不解,“你说的地方是招待所?”

“你猜。”林晓纯俏皮的一笑。

沈越顶多就是办公事的时候住过招待所,其他时间从不踏进招待所的门边。

犹豫了下说:“那我们就去招待所吧,结婚证拿着没有?”

林晓纯摇摇头,“哎哟,我忘了。还要拿结婚证吗?咱们有结婚证吗?”

她真的到现在都没见过她们的结婚证。

沈越满头黑线,“结婚证不是你收着吗?”

林晓纯:“……”

一点印象都没有,反问道:“结婚证是什么样子的?”

“现在是讨论这个的时候吗?”沈越感觉今天的计划又要泡汤了。

早知道她说的地方是招待所,就提前想办法了。

“哈哈哈哈哈……”林晓纯看他那傻样,前仰后合地笑起来,“走吧傻瓜,我说的地方在招待所对面。”

沈越看向招待所对面,对面是民宅区,一水儿的平方。

更加疑惑:“去对面做什么?”

林晓纯白了他一眼,“当然是做你想做的事?”

沈越:“……”

一脸蒙圈地带着林晓纯骑向目的地。

林晓纯从布包里拿出钥匙,打开房门。

院里空间很大,比沈越在市里的房子只大不小,有三百多平。

“这是我新买的房子,以后城里规划,说不定这里就是最值钱的地段。”

林晓纯又打开了屋里的门,屋里收拾得很干净,该有的家具一样不缺。

虽然不是多么奢华,但绝对算的上是一个温暖的家。

沈越挑了挑眉,“花了多少钱?”

林晓纯笑笑:“钱不重要,我现在自己能赚钱。”

沈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