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推官搓着手,兴奋得黑脸通红。
之前衙役在刘善夫妇的房里搜出来不少疑似高发贩卖的小玩意儿,跟谢钰之前在他租房内发现的存货一致,但那些却不能作为证据。
因为刘善完全可以说是以前从高发那儿买的,而事实上,他也确实这么解释了。
但这次不一样。
包袱皮这种东西,本就是外出行走必备的,那位无意中买了二手的客人都知道要临时采买,更何况高发?
把包衣服的包袱皮卖了,他自己用什么?
退一万步说,刘善真想从高发那儿买包袱皮,也要买个新的。
再退一万步,即便他抠门儿,买了旧的,也不太可能立刻转手卖出去。
宋推官起来转了几个圈子,又嗖地转回身问那伙计,“你可还记得刘善将包袱皮卖给了哪位客人?他现在住在哪里?”
伙计点头,“是个每年来往北面贩羊的,一只眼睛不大好使,人人都叫他周独眼。眼下入了秋,正是那边羊群肥壮的时候,说不得这些日子就要赶着羊过来了。”
开封人爱吃羊肉,可惜本地以务农为主,却不大产,纵然有,膻味儿也重,贵人们不爱吃。
故而关外的肥羊便很受欢迎,每年都有许多羊贩子往返两地贩羊,然后再从关内采买丝绸茶叶等精巧的,来年开春带回关外。
这一来一去都不走空,便是几倍的利润。
只是路途遥远,环境恶劣,荒野之中除了防坏人,还要防狼群,许多人出了门就再也没回来。
宋推官又问了周独眼入城后会去的地方,当即派了人出去,一队守在刘善的客栈里等周独眼,另一队则去周独眼入城后经常驻足的小客栈,防止对方因为意外情况改道错过。
这一等就等了大半个月,一群衙役天天相互问“来了吗?”
“没有。”
几乎要化为石雕。
直到七月下旬,天气骤然转冷,大家早晚都开始换上略单薄的秋装了,守在客栈的几个衙役照例出来吃饭、眺望,忽然就听那爬上树的衙役失声大喊:“来了来了,来羊了!”
另一人也爬上去看,果然就见道路尽头一阵尘埃,那尘埃下一片耸动的灰蒙蒙的毛团似的活物,中间还夹杂着“咩~咩~”
几人等不及,直接冲了出去,果然见到一个胡子拉碴脏兮兮的羊倌儿,“你是周独眼不?”
羊倌儿茫然抬头,一只眼睛在阳光下灰蒙蒙的。
“是啊。”
几个衙役对视一眼,都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在城外蹲守半月,整日风吹日晒,感觉像被流放了似的。
终于,熬到头,能回家了!
第116章 我招
周独眼刚应了一声,就见那两个差役一个接一个从树上蹦下来,急忙忙问道:“今年过年前后你在刘善的客栈住的时候,是不是从他那里买了个旧包袱?”
周独眼直愣愣点头,完全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过了会儿,他突然激动起来,“我就买了个包袱皮呀,就是块布,里面啥都没有!”
可别是谁说丢了什么东西,赖自己吧?
那两个衙役一听都笑了,连日来被晒得黑红的脸上,一排白牙反着光,格外显眼。
“你别害怕,我们就是找包袱皮,那是赃物。”
周独眼:“……”
都说是赃物了,我能不害怕吗?
其中一个衙役问他,“那包袱皮,还在吗?”
周独眼忙解下背上一个灰扑扑的东西来,“在在在。”
说到这里,他就有点气,“姓刘的那忘八犊子,欺负我眼睛不好,灯下看不清楚,故意拿了个用过的卖给我。得亏着我看见了下头的补丁,不然就给他坑了钱去了……”
周独眼往返关内外一次,一路上风尘仆仆,包袱皮上沁满了尘埃,两个衙役完全看不出原来是什么花色。
不过边角处的那处小补丁,倒是跟之前那名伙计说的一致。
两个衙役对视一眼,都点了点头,狠狠松了口气,朝着周独眼一招手,“嗯,跟我们走一趟吧。”
周独眼傻了。
好端端的,咋就去衙门了?
不过最终也没先去成衙门。
周独眼的肚皮叫得震天响,饿得头昏眼花,闻着那边客栈飘来的炖肉香,哈喇子淌得比头发还长。
走了这一路,他早已又累又渴,才说几句话,干裂的嘴唇上就迸出血珠,骑着的驽马也需要休息。
更别提他还赶了一大群羊,就算人能去,衙门里也放不开这么多羊。
于是两个衙役只好先带着他去喝了水,吃了饭,又饮了马、喂了草料。
因实在忒脏,野人似的,又泡了个澡,换了套体面衣裳。
歇息片刻之后,这才去府城内各处酒楼饭庄交了羊。
关外的好羊是不愁卖的。
像周独眼这种老羊倌儿,往往都是各处酒楼饭庄先预订好了数量,交一笔定金。回来之后,他直接赶着羊去酒楼,同时拿剩下的一半钱。
这一趟收获颇丰,两个衙役看得都有些眼热,往衙门去的路上,忍不住打趣道:“这下可赚够一年的了,天也冷了,该好好歇歇了吧?”
啧啧,这一趟赚的,可比他们多多了。
周独眼喜滋滋的,连连摆手,“歇不得,两个娃娃还要念书哩,以后也要娶媳妇,趁着如今身子骨还硬朗,多攒些家底。”
他很多年前就开始贩羊了,一年十二个月,只年前后到初夏那四个月歇着,剩下八个月,平均四个月往返关内外一次。这次回来休息几天,又要出关,顺利的话,刚刚好能赶上年前后再贩一批回来。
天凉之后,人们都爱吃燥热肥嫩的羊肉进补,销路极好。
两个衙役看着他露出来的手腕上几条狰狞的疤,想起来关外满天的风沙暴雪和野兽的凶残,又纷纷打消了那点羡慕。
罢了,人家这也是拿命换的辛苦钱,应该的。
进到开封府后,周独眼才晓得什么叫热情。
所有人看他的眼神无比炽热,都好像在看什么稀罕物似的……
活了小半辈子,他从没像现在这样受欢迎。
竟有些受宠若惊。
周独眼交了包袱皮,又老老实实说了当时自己与刘善的对话。
宋推官看着那块脏兮兮,散发着浓郁羊膻味的包袱,“当时刘善说这包袱是他自己的?”
好家伙,都给盘包浆了,就算高发自己来也认不出了吧?
周独眼点头,“大人,小人眼不好,耳朵却没毛病,确实是这么说的。”
宋推官对衙役道:“带刘善。”
周独眼有点好奇,“大人,那真是家黑店啊?”
胆子还挺大,真不愧是孤身闯关外的人。
宋推官没有正面回答,“怎么,你听过类似的传言?”
周独眼犹豫了下,“这个说不准,只是隐约听过一耳朵,说刘善那厮买卖做得不干净。”
不说别的,欺负他眼睛不好使,拿坏包袱皮以次充好就够坏的了。
不多时,刘善来了,周独眼见了,大吃一惊。
怎么这个样儿了?
其实别说他半年没见,此时的刘善和半个月相比也是判若两人。
在关押的这段时间内,宋推官等人想尽了法子逼他开口,奈何这厮仍是有所保留。
偏证据不足,不好用刑,只能熬。
每日只给清汤寡水吃个半饱,夜里也不许他好生睡觉,几天下来,人都佝偻了。
宋推官将那包袱皮摔到刘善面前,“刘善,你可认得这个?”
连日来吃不好睡不好,刘善的精神已是岌岌可危,人都有些迟钝了。
他慢吞吞低下头,仔细辨认。
宋推官一拍惊堂木,大声喝问道:“你口口声声不知高发去向,又先后数次狡辩,谎称那高发早已离去,那本官问你,为何自他去了你的客栈后,再无人见过?高发的包袱皮又怎么成了你的东西,又卖给周独眼!”
对普通百姓而言,命案就是顶了天的大事了。
而敢犯命案的人,自然也是丧心病狂到极致,于是难免有许多人展开想象,觉得那凶手必然负隅顽抗,轻易不肯认罪……
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真正杀了人之后还心如止水的凶手毕竟只是极少数,大多数人杀人后都会惶惶不安,一旦被抓,自己先就怯了三分:
见到衙役的瞬间,相当一部分凶手都来不及起逃跑的念头,腿就自动软了。
然后一问,直接就招了。
像刘善这种能死扛半月的,着实算得上“出类拔萃”。
而恰恰就是这份“出色”,反而加重了他的嫌疑。
因为这是杀人啊!对寻常百姓来说,还有什么比被衙门冤枉杀人更严重的事吗?
如果他真的被冤枉,反应一定会很激烈,要么哭要么闹……反正绝不会这么沉默。
身体状况差的人对外部声音大多极其敏感,甚至是茶杯磕碰桌面的细微动静,也会心跳加速。
而刘善此刻本就像被悬在蛛丝上,神情恍惚间听那惊堂木,犹如惊雷炸裂,又被宋推官连珠炮似的一串逼问,心口突突直跳,身体猛地哆嗦起来。
“人证物证俱在,本官再问你,那高发的尸体现在何处?还不从实招来!”
宋推官再次重重拍下惊堂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