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兔子得有十斤吧!这么肥,你们从大包山里抓的?我咋就没这么好运呢!爹,为啥我们石拱桥大队的山不长这么肥的兔子?”
秋老大爷瞪了秋大哥一眼:“那是你妹夫运气好,快放下,这么肥的兔子我们哪能要?建国啊,你们把兔子带回去,用盐腌了,能吃好久哩!”
秋爱华提起那只兔子放到秋大哥手里,笑着打趣道:“刚刚妈说了一回,咋爸也变得这么絮絮叨叨了,大哥,你和建国去杀兔子吧,我们专门带过来,就是不缺粮,等以后缺了,就得仰仗大哥了,希望以后大哥不要赶我出门才好。”
秋大哥望望手里的兔子,又看看秋老太的眼色,却是没动。
最后,还是秋老太发话:“算了算了,杀了咱们吃个饱也好,咱们家衡衡也好久没沾到荤腥了,你们去杀兔子吧,我去煮饭去了!”
等到秋老太发话,秋大哥笑着应了一声,就开心得提着兔子,回屋里去拿菜刀了。
“衡衡,远志,快来看杀兔子喽!”
第十九章 次兔兔啦~
对于村子里没什么玩具的小朋友们来说,看杀鸡杀鸭杀兔子也是不错的一个消遣方式。
不仅仅是因为解剖的趣味性,更是因为杀鸡杀鸭杀兔子代表着有肉可吃,这可是许多孩子们盼上一年才有一次的好事儿。
一时间,林建国和秋大哥身后便紧紧跟了两个小尾巴,当然,兔子的处死是不给他们看的,这实在是过于残忍。
敲死了兔子,秋大哥小心翼翼地给兔子放血,兔血也是能吃的,得一点不漏地装进碗里,放上几粒盐,做成血旺吃。
林建国利索地剥去整张兔子的皮,一点儿肉都没浪费,兔子皮展开倒还不小,能做上一双小号的兔皮手套了。
秋大哥叹了一口气:“其实兔皮也好吃的,比猪皮还香,但是得拔毛烧洗,还得浪费一双兔皮手套。”
林建国倒是不在意:“给你们家衡衡做一双暖烘烘的兔皮手套还不好?不管是吃了还是用了,总归都是花在咱们一家人身上,那哪能叫浪费呢?”
秋大哥笑了笑:“那是,那是。”手里却半点儿不停,接过那张兔皮,把兔皮子搭在笸箩边上,手里拿了菜刀,开始收拾兔肉了。
先把肚子剖开,一时间,两个小朋友的叽叽喳喳便停不下来了。
“爸爸,爸爸,这个是什么呀?是心脏吗?还是腰子呀?”
“这是心脏,看,它旁边的是肺,用来呼吸的。”
“叔叔,叔叔,这个才是腰子吧!腰子应该长在兔子的腰上。”
“诶,是是是,远志真聪明!”
“爸爸,爸爸,这是兔子的肚子吧?咦~还有好多便便。”
“对对对,你们两个离远一点,可别溅上脏东西了!”
林建国去灶房拿了桶来,冲洗了兔子,再初步洗一洗那肚肠,这东西虽然不干净,但洗干净了也是一口肉哩!
中午是秋老太和秋爱华掌勺,把一只兔子都料理得妥妥帖帖的,兔子肉味道重,索性加上辣椒酱红烧了,再配上几个洋芋和豆角一起,那味道简直不摆了。
心肠肚肾那些内脏也不能浪费,和血旺一起用豆瓣酱和鲜辣椒红红火火地爆炒了,也是一道风味十足的下酒菜。
当然,酒是不可能有的,在这个粮食都不够吃的情况下,用粮食酿的酒可不是随随便便一个人都喝得上的。
秋老太又拍了个黄瓜,蒸了盘软软糯糯的老南瓜,再夹一点儿咸菜出来,这饭菜不就妥了?
等大嫂林倩回来了,秋老太又把苹果切了,每人分了一块,作为饭前的开胃水果。
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坐上一桌,简直把秋家两位老人高兴坏了,不停地给小辈们夹菜,嘴角都合不拢。
“诶呀,咱老秋家多久没这么热闹过了,小妹以后该多过来坐坐,咱家衡衡也没个玩伴,你看,今天他们两兄弟玩得多热闹!”
秋家大嫂聪明,刚回来这么一小会儿就摸清了状况,嘴巴也甜,那好话不要钱似的往外吐露。
秋爱华也高兴,像这样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坐在一起,是她在老林家体会不到的温馨,老林家就算是一家人坐在一个饭桌上,但那下饭的话永远离不开一些斤斤计较和勾心斗角。
或许自己一家分出去了,他老林家说不定还温馨快乐一点儿呢。
秋爱华给秋老太夹了一块烧地软烂入味儿的兔子肉,只觉得现在便是神仙过的日子,自己也有本事反哺父母?放在一个月前,她甚至都不敢想。
“诶,你也多吃些,现在还在喂奶呢,可少不了营养。对了,老大,前几天从河里捞的小鱼和黄鳝什么的,待会儿记得给你妹妹带上一点儿,明儿让她们带回去,那东西下奶。”
秋大哥赶紧点了点头:“那鱼虽然小,但现在还鲜活,妹夫你也别嫌弃,打理好了给爱华炖上,也是补身体的好东西!”
林建国赶紧谢了,又转头给林远志夹了一筷子兔肉:“远志咋了?不喜欢吃兔子肉啊?还是人太多,怕生了?”
林远志乖乖地把那筷子兔肉接下,忙着又刨了一口饭,这才乖乖开口道:“没有没有,就是人太多,有点儿不习惯,不过……我是喜欢的……很温暖!”
秋衡赶紧回应道:“那弟弟以后得多来,多温暖温暖!快,这里还有两个兔腿,我们一人一个好不好?”
不等林远志说话,那块所谓的兔腿就落进了林远志碗里,说是兔腿,秋老太哪舍得烧整个整个的兔腿呢?不过是一根骨头周边围绕着一圈肉,在孩子眼里就和大腿没什么区别了。
林远志开心得接下,对于这个新朋友,他是十分满意的,胆子大,还不会欺负他,就像个货真价实的哥哥。
秋爱华笑了,远志以前没经历过这么多人的家庭聚会,有些不习惯也正常,看来以后得多带他走动走动,早点儿融入这个家庭。
吃完了丰盛的一顿饭,秋衡主动带着林远志去玩儿,逮蛐蛐,翻螃蟹,摸虾米……什么都干,索性就在家门前的一条小河沟里面玩儿,几个大人也就没管他,时刻关注着就是了。
“快来,快来看我的秘密武器!”
秋衡扛出来一根竹竿儿,上头系着一条细细的线,线上挂着一根扳弯的绣花针,这便是他的鱼竿了。
“我们先去挖一点蚯蚓,小鱼最喜欢吃它了!”
完全没有钓鱼经验的林远志跟在秋衡屁股后面忙上忙下,竟然也体会到一丝趣味儿,主动要求拿钓鱼竿。
小河沟里的小鱼都长不了太大,忙活了大半天,两个小朋友就只拉上来几条巴掌大的小鲫鱼。
秋衡索性把草鞋脱了,进水去翻螃蟹,抓小虾米。
“你小心一点哦,我们就只能在岸边这里翻螃蟹,可千万不能往河中间走,不然我妈妈会骂我们的!”
林远志点了点头:“我知道,阿姨是怕我们掉下去,我妈妈说,以前村里有个孩子就是被河淹死的。”
看两个孩子都乖乖的,只在河边玩儿,秋爱华也放心了,转头问秋老太:“妈,大队的纺织合作小组还缺人吗?我这一天天也没什么事情,想找一点儿事做。”
秋老太沉吟了许久,才开口道:“纺织小组再加一个人进来也不是难事儿,但你已经进了他老林家的户口,算是他大包山大队的人,我怕……队里应该不会同意的。”
林建国和秋老大爷聊得正好,正打算出门续一杯开水呢,就听到这话。
“咋了?爱华想进石拱桥大队的纺织合作小组?我的公分还够用呢,不用你忙上忙下的,你才刚生了孩子,养好身体最重要。”
秋爱华笑着说:“我就是提一句,现在闲下来了,我心慌不成吗?再说了,你也知道我那手艺,就这么荒废了多可惜啊?”
秋爱华的手艺是跟着秋老太学的,可算是得了她老人家的真传,甚至在制衣上面还要青出于蓝几分。
原先秋老太早就有组建纺织合作小组的想法,还想让秋爱华就嫁在本队,不会受欺负,还能得个轻松一点儿的活计。
可惜秋爱华和林建国看对了眼,嫁进了大包山大队,虽说两个大队关系好,但公分这事可不能含糊,秋爱华想要去纺织合作小组上班,那可是万万不能的。
以前秋爱华自己做了活计,都是托林卫国把成品卖给镇上的供销社,但供销社给的钱不多,每个月托林卫国去卖东西还麻烦。
现在出了月子,老林家又分了家,不好再请小叔子去卖东西,秋爱华又把主意打到了纺织合作小组上。
“可是你也知道,你的户口不在石拱桥大队了,让他怎么给你算公分啊?两个大队又该怎么给你分粮食?”
“我以前不也没有下地挣公分吗?大队还是分给我最基本都粮食就行,妈,要不你去队上说和说和,看看能不能把我插进去?”
秋爱华也不想让妈这么大年纪了还替自己操心,但小林悦每长大一点儿,秋爱华心里就焦虑一分。
孩子长这么大,衣食住行哪一样不需要钱?秋爱华想把最好的给两个孩子,想让他们没有烦恼,有个幸福的童年,但这每一项,不都是靠钱、靠公分撑起来的?
秋老太叹了一口气:“那我替你跑一趟,看看有没有机会,其实想一想这主意也不错,至少能让我们娘俩每天都能见上一面。”
秋老太哪有什么不懂的?两个小辈有了孩子,现在又算是收养了一个,虽说日子更有奔头了,但压力自然也不会小。
“那就麻烦妈了,不收我也没事,反正我有这一手本事,怎么也饿不死我,更何况……还有建国哥呢!”
说着,秋爱华还羞怯地往林建国那头瞟了一眼,林建国也似有所感,和秋爱华对视一眼,憨憨地笑了一下。
秋老太点了点头,看着女儿女婿两口子恩恩爱爱的,心里也觉得放心,只要两口子相互扶持,哪有过不下来的日子?
第二十章 交公粮
不一会儿,两个小孩子也都抓了好些小螃蟹和小虾米,秋老太怕他们玩多了水着凉,赶紧把他们喊上来。
两兄弟玩了这么一会儿,玩儿满足了,就嘻嘻哈哈地提着小鱼篓上岸去了。
秋爱华接过小鱼篓,里面蹦跶着的小东西还不少,足够炒出一盘儿小菜的,虽然没什么大肉,但也能香香嘴儿。
“秋阿姨,你看,我抓到一只这么大的螃蟹!”小远志想给秋爱华看,又怕螃蟹夹他,只能紧紧捏着螃蟹的背,任他张牙舞爪也不松手。
秋爱华赶紧把鱼篓拿过去接住:“哎呦,这么大一只螃蟹,远志真厉害,今晚就给你煮螃蟹吃好不好?快放下来,小心它夹手!”
秋老太也张口:“是咧是咧,今晚上婆婆给你煮,煮一锅虾米炒螃蟹,再烧一个鱼汤好不好?”
“妈,这恐怕不行……咱们今晚还是得回去煮饭,明儿大队里要去镇上交公粮,建国可离不得手。”
“啊?咋今儿就要走了?不歇一晚上?”
林建国这时候也出来了:“妈,我明天确实忙咧,得早起,在这里害得一大家子都跟着早起不说,还离大队有那么远,事儿也安排不过来……”
“好了好了,不用说了,妈知道,你们都忙着咧,待会儿把这些小鱼小虾都带上,还有你大哥前几天搞的鲫鱼黄鳝什么的,哦哦,还有你们今儿带来的那一大包东西,也都带回去吧,咱家不缺这一点儿。”
“妈~别生气了,咋还搞这么生分呢!咱们下次过来多住几天好不好?现在咱们搬家了,离石拱桥近,以后就能多来看看爸妈了。”
秋爱华一向都是老两口的小棉袄,拉着妈妈亲亲热热地抱一抱,又摇了摇爸爸的手,把老两口弄得眉开眼笑。
依依惜别了好久,林建国终于把小鱼小虾什么的收拾好了,全部装进一个木桶里,装在带来的背篓里打算背回去。
秋老太抹了一把眼角,又开始催:“建国啊,还有那些饼子和苹果什么的,你们还是拿回去吃,补补身体,我们什么都不缺的,以后多来看看就好!”
秋老大爷也默默回去,把林建国他们带来的东西都收拾好,归拢到一起,打算放进林建国的背篓里。
林建国赶紧一躲:“爸,你这是干啥呢!我们这么大老远背过来,难不成还得大老远背回去?放心吧,爱华有我照看,这些东西就给爸妈补补身子,还有衡衡,他那么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咧!”
秋爱华抱着小林悦,也跟过来挡着背篓,假装生气:“爸!妈!你们再这样,下次我们还怎么敢回娘家!快收下吧,我说个实话,其实我们家里还有呢,不会亏待自个儿的!”
东拉西扯,依依惜别了好一会儿,林建国两口子终于脱身,一人背背篓,一人抱孩子,小远志也乖乖地跟在身旁。
只不过玩儿了一个下午,秋衡和林远志两个小朋友就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小衡衡甚至还把今天抓到的所有战利品,还有自己最喜欢的小陀螺都送给了林远志。
林远志接了东西,也想着要给自己的小伙伴礼物,牵着林建国的手,开口道:“建国叔,我可以把自己的冰糖分给衡衡哥哥吗?”
还不等林建国回答,秋爱华就噗嗤一笑:“早就说了,那盒子冰糖是给远志的,既然是你自己的东西,那当然是想送给谁就送给谁啦!”
背着一桶小鱼小虾回到家,太阳已经到了山边儿上,马上就得落下去了。
林建国放下背篓,喘了一口粗气,随手拿了一把蒲扇给三个人都扇了扇,看了看天色,已经快到煮饭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