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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攻他比我先重生 分卷(41)

等以后如愿以偿在一起,两人都已成年,记忆中那个腼腆可爱的小学霸也变成了一个严肃正经大法官。

不是说严谨的法官不可爱。

他很喜欢,喜欢林有乐着正装时的理性冷漠,更喜欢用自己的吻赋予那种冷静以情.色,他渴望并且疯狂着迷于把他那位忠于法规法条、用正义审判世间罪恶的神祗拉到人间共沉沦。

但反差萌是一种可爱,外表内心统一又是另一种可爱!

还是他没见过的!

更可爱!!!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吧。

虽然在出发前的那个晚上,他在某种意义上了是已经得到了。

可不还有句话叫做开弓没有回头箭吗?

他禁欲十几二十年,不知道多久、反正已经久到超过一辈子。那好不容易开荤,能止得住吗?

乐乐是他的,是他的

我有大一点的衣服。

齐瑾压着蠢蠢欲动的内心,一瞬不瞬的看着林有乐说着迷迷糊糊的下床,然后去翻柜子。

林有乐毫无所觉的屈膝跪在凉席上翻找。

齐瑾看着,看着那翘翘的小屁股被睡衣下摆盖住,又压在白丫丫的脚上,往上则是纤细的腰肢和挺直瘦削的脊梁,再然后,是领口下一段皮肤细腻的后脖颈

他对林有乐的背影疯狂咽口水。

各种未成年不可以尝试的画面在脑子里换了个遍,耳边都已经响起了林有乐那低低的像是在压抑又像是在勾引的喘.息,毫无意外,他自制力极差的起了点

等林有乐成功找到衣服,思绪也清明不少,他兴冲冲回头,却发现原本盘坐着的齐瑾不见了。

要忍住!

要克制!

绝对不能麻痹大意!

齐瑾往脸上冰凉凉的井水,一个劲儿狂搓,心想:昨晚差点就因为得意忘形翻车了!一定要稳住!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乐乐现在还没成年、还没成年!

先刷好感再降低他的防备心。

等以后名正言顺了,还不是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衣服大一点,显然不够。

林有乐还没发育,十五岁的少年个子矮小、身躯也单薄。

林母就算给他做大一号,那也仅仅是大一号,像齐瑾这种身型已经抽长且因为喜好运动而锻炼得肩膀厚实、肌肉匀称发达的青年,怎么可能套得进去?

林有乐苦恼一阵,然后忽然想起来可以让齐瑾穿他爸的背心!

你觉得可以吗?

很ok。齐瑾低头看自己穿身上的旧款白背心。

背心虽然干净,但因为穿了很多年,洗刷得又旧又薄。

廉价的感觉扑面而来。

但齐瑾不在乎。

既然已经没办法在乐乐面前当个时尚的潮流酷bay,那入乡随俗扮演老实的农村boy也是很好的!

林有乐后退一步拉开距离打量。

事实就是,齐瑾长得好、穿什么都不拉胯。

齐瑾年轻但身材好,所以穿他爸的白背心一点都不显单薄,相反,还能从胸膛和露出的手臂看出独属于青年人的匀停感,修长又不缺乏力量。

而且这么一件普通的白背心,搭配一条齐瑾自带的卡其色Versace休闲中裤,那种吊儿郎当、坏痞子的感觉油然而生。

林有乐不能再看了,别开眼含糊说:ok就行,我去看看早饭吃什么。

林家务农,在如此丰收季节里,当然不可能只需要收获一亩三分地上的花生。

还有红薯、黄豆。

高山上的板栗也熟透了。

在农村,还是这种节气。

公鸡打鸣算什么,那个点儿普遍大家伙儿都已经在田里干了半天活儿出了一身汗了!

齐瑾昨天才忙活小半天,手上就起了两个大水泡,今天林有乐是说什么也不再让这细皮嫩肉的小少爷干粗活。

他自己下锄挖红薯,让齐瑾提着袋子装。

晚上煮红薯粥。

两行翻过去林有乐站着休息。

别看他瘦,干农活是靠力气,但也看技巧,光有蛮劲不行。

林有乐用手臂擦脸上的汗,问齐瑾:你吃过煨红薯吗?

等等。齐瑾叫住他,从兜里拿出纸巾。

挥锄头难免会让泥土飞溅,脸上有汗就容易黏住。

太阳很大。

但太阳照射过来的那个方向被齐瑾挡住了。

林有乐很近的闻到齐瑾身上传来的气味,明明齐瑾穿着他爸的背心,就算真有气味也只该是洗衣粉或者肥皂

可他就是闻到了,那气息真诚又炽热。

林有乐尝试转移注意力,继续刚刚的话题,说:用堆枯木柴枯草堆和秸秆点着烧,然后挑一些小个的红薯丢进去,等闻到香味就差不多熟了,再煨一下,等火星灭的差不多,灰堆也没什么温度了就扒拉出来红薯。

他强调:特别特别香!

齐瑾看他脸晒得红扑扑的,又献宝似得一脸认真,忍不住笑,那你给我弄一个吃吃?

行,等过几天啊!

齐瑾说嗯,然后帮他戴着的帽子绳子拆开,拿下来,再用纸巾帮他额头鬓角上的汗也都擦了一遍。

两人距离太近了。

林有乐的视线完全被面前的齐瑾挡住,他感觉齐瑾在看自己,眼神专注又认真,心里有点乱,连忙在心里默背《兰亭集序》。

齐瑾力气大。

所以挖红薯的活儿是林有乐干,挑回去就是齐瑾的活。

红薯要磨红薯粉的,得洗干净。

一般来说是直接拿刷子刷洗,但这会儿刚挖出来,带的泥土更多,可以先放在小溪活水口让水流冲一会儿。

这空档,林有乐要给齐瑾表演翻螃蟹。

就是这种,看上去石头很大,要么旁边有很多小石头要么就是有大大的空隙。林有乐说你看好啊,然后双手慢慢的把那块石头搬离。

因为动静小,水面底下、果然缩着一只身上全是灰泥的灰溜溜大螃蟹。

林有乐给齐瑾示口型:压住它。

,立刻伸手精准无误的压住螃蟹!

两人均是一喜!

但也都忘了齐瑾是在岸上,那螃蟹在水里,还比较深,摁是摁住了,齐瑾的重心却瞬间偏离,察觉到时他快速说:让开让开,乐乐快点让开!啊

噗通!!

水花四溅。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林有乐慌里慌张下,只来得及抓住齐瑾那只受伤的那只手,然后就被带倒。

双双摔进清澈又凉水的小溪之中。

小溪深度不一,浅了只到脚脖子,往里头深了也只没过成年人的腰。

两人被清凉溪水泡着,面面相觑几秒。

也不知道谁先笑。

然后怎么也止不住。

正前俯后仰,齐瑾突然往林有乐面前比了个什么是刚刚那只张牙舞爪的螃蟹。

林有乐冷不丁被吓到,叫了一声,下意识挥水泼他,好家伙,他还以为齐瑾不会抓,担心他被钳子夹到、没想到还熟练的!

齐瑾抬胳膊挡然后也用水泼他。

两人很快在水里打起架来,反正湿都湿了

等玩累了,林有乐带齐瑾坐在一米多高的干支小桥上晒太阳。

大太阳下衣服干得很快。

林有乐在小溪小石头堆里摸出两个河蚌,他摊开掌心给齐瑾看,有模有样的说:看到没?给我们齐小少爷的加菜,今晚吃大餐!

齐瑾笑,戳戳小拇指指甲盖那么小的河蚌,配合的一本正经道:那这个给你吃。又指指稍微大了一点点的河蚌说:这个给我吃。

说完他就从小桥上跳下,说:不行不行,不能吃独食,我再找几个给叔叔阿姨和姐姐加餐。

你得了吧。林有乐给他的反应逗笑了,踩着小桥旁边的阶梯下去,中途又改口说:我教你摸螺蛳吧?你手长,好摸,摸到我们拿个袋子装起来,多了晚上还真的能加餐。

那快点,乐乐你快来教我!

你看这种,胖胖的,大大的,屁股有点白看到没有?这种尖尖长长黒黑的就不行,不能吃,不过太小的螺蛳也不要,因为没什么肉,大的螺蛳斧足吸力比较大,所以会比较难拨下来。

没事我来!

你先找两个给我看看。

这个是不是?!乐乐,乐乐。

对。

又找到一个!乐乐你快看!

林有乐看着齐瑾年轻帅气的面庞,听他兴奋的叫喊。

哗啦啦的水声中,水面上倒映出青年脸上的笑容比阳光还要耀眼灿烂。

林有乐微微恍惚。

他已经很久没这么放松了。

高三毕业那段时间,他爸爸因为失去一条腿很难再找到工作、回家务农需要上山下田更加不方便,而他姐姐出嫁成了别人家的媳妇儿,家里经济来源只靠他妈妈还有他。

幸好,他高考虽然发挥失常,却也进了重点大学。

他在大学抓住了所有能抓住的机遇,大二的时候运气好,找到一份足以提供自己上学的费用和开销的兼职工作,甚至可以稳定给家里寄一点。

毕业后他取得了司法资格,在律师所实习了一年,然后参加了省司法厅的岗前培训,当上了律师,再后来,因为受到导师提携和法院院长的提拔,他幸运的早早成为了一名法官。

从助审员到庭长

终于,昏头转向的生活稳定下来。

朝九晚五,法规法条,还有大城市里那些车水马龙。

他被单调枯燥的快节奏生活追着、赶着,支配着。

他需要忙工作,需要社交,需要努力赚钱好在城里买房,还得对付父母以及院长他们各种相亲介绍。

他麻木,失去了自我。

但其实林有乐很清楚,自己在很早很早、早到一开始就没了自我。

他一直为别人而活,为别人的快乐而努力和奋斗。

这个别人可以是老师、是教授,是领导甚至是至亲他的父母,就是不是他自己。

他没有自己渴望的。

所以才会那样怀念高中。

怀念那段其实很黑暗、但却因为有了齐瑾就变得不一样、让他一辈子都忘不了放不下的珍贵回忆。

齐瑾是他生命里,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想要为自己争取的。

可他没得到。

于是它成了执念。

滚烫的,每次想起来都觉得难过,觉得不甘。

直到他听到一个八卦消息。

那时他当上庭长不久,参加大学同学的聚会。

聚会只是聊聊天,什么都聊,生活、工作或者一些八卦,反正只是一种维系彼此情谊的纽带渠道而已。

然后,他听到了庄梓俞要订婚的消息。

因为都在忙工作,而且圈子不一样,他根本没关注那些,自然也没听说庄梓俞相关的事。

听到那个名字的时候他甚至产生了久违的恍惚感。

紧接着高中所有的感情卷土重来。

他内心晦涩。

有点想不怎么礼貌的提前离席,然后他听到了朋友说了庄梓俞订婚对象的名字。

不是齐瑾。

不是齐瑾

竟然不是齐瑾!

那一刻,高中时期留下的遗憾和不甘,像是一颗疯狂的种子,从内心里破土而出,迅速生根发芽、转眼间长成参天大树!

短短半分钟内,他做了一个决定。

那个决定也成了之后他跟齐瑾之间所有甜蜜和最终悲剧的开端

在小溪里的收获颇丰。

林有乐拿回家找脸盆养着,加一半儿的水放点盐,让螺蛳尽快吐泥。

第二天,林母用老虎钳将螺蛳尾一颗颗剪了。

林有乐在里屋灶前,齐瑾!来看火!

齐瑾听见,匆匆的冲干净澡,他往里屋跑,结果没防备,就那么短短几步被辣得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林有乐捂着鼻子跑远,回头笑得一脸幸灾乐祸。

小齐你别听乐乐的。短短几天,林母已经看出来这位城里来的同学脾气有多好了,本来乖巧懂事的儿子简直成了小魔王,他说:他就知道使唤你,自己找清闲,快跟他玩去,这里太呛了。

没事阿姨,我不怕辣。齐瑾说着转头看。

一楼前屋里屋是相通的,中间没有门,所以他能看到林有乐坐在大门口,拿起五三在看。

齐瑾支着脸,看着。

突然觉得这种日子安宁又幸福。

林母说:你喜欢吃辣啊?

齐瑾连忙回神,先顾着陪未来岳母聊天:嗯,阿姨你喜欢吗?

我不挑的。

林母说:今晚你可多吃点,这才炒了一半,明天还能再炒一盘。你们俩个这次可摸了不少,最近大家伙儿都在忙收成、全叫让你们捡了漏

齐瑾笑,是乐乐出的主意,也是他摸的最多,让他多吃点。

他?林母忍不住笑,得了吧,他这人,不会吃辣又爱吃辣,吃两颗螺蛳能让他喝光两壶水。

齐瑾微微一怔,然后想起上辈子高中时的一些回忆,忍不住笑出了声。

是了。

差点都忘了

虽然他跟乐乐在一起的时候,乐乐吃辣已经很厉害了,但在高中的时候,乐乐完全属于人菜瘾大那一类。

就比如吃火锅,林有乐往往吃一口辣,就得喝两瓶矿泉水。

他心疼特意点个鸳鸯锅,结果小学霸甩都不甩清汤锅,明明吃一口就辣得满头大汗,偏偏在解了辣后吃不记打的继续往辣锅里沾,直到白扑扑的脸蛋上全是汗、那张被辣得红红火火的嘴巴也格外勾人才算完。

等吃上头了,就晕头转向,傻乎乎摔进他怀里都不知道。

完全辣晕了。

辣晕

辣晕?!

齐瑾心里突然莫名的激动起来:今晚乐乐也会辣晕吗?!

昨晚没有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