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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102节

外面传来了一阵笃笃笃的敲门声。

沈美云意外了下,一边跑去开门,一边大声问道,“你们是忘记拿东西了吗?”

她还以为是知青们第一次上工,忘记拿工具了。

只是门一开,看到来人时,她便惊讶了,因为对方她完全不认识。

男人穿着军大衣,高大挺拔,许是长途跋涉而来,身上还带着寒气,一张脸更是极为突出,骨相优越,皮相俱佳。

更出众的是他身上的气质,意气中透着几分倜傥,是极为英朗不凡的。

沈美云呆了片刻,她下意识地问道,“同志,你找谁?”

第29章 穿越第二十六天

她确认自己不认识对方,而且知青点和生产队也没有这么一号人。

对方实在是太出众了,那一张脸,出众到让人过目不忘的地步。

季长峥没想到,知青点开门竟然是这么一个,全副武装的同志。

看不清脸,只有一双过分干净清澈的眼睛,像是朦胧的秋雾,漂亮到惊人。

季长峥微微顿了下,根据那一双眼睛和身高,猜测出了对方是男是女。

他挑眉,下颌线条紧绷,声音低沉,“同志,我找季明远。”

听到这个嗓音,沈美云意外了下,她总觉得自己似乎在哪里听到过。

但是,仔细想起来,却想不起来了。

她抬眼打量着对方片刻,心想,如果真要是认识的人,她一定会记得对方。

实在是,对方那一身皮相太过优越,眉骨高,眼窝深,鼻梁高挺,薄唇紧抿,下颌线条流畅。

个子高大挺拔,一身意气又英朗,既有文人的斯文俊秀,又有军人的坚毅刚强。

那种气质,混合在一起,实在是很难让人忘记。

既然不可能忘记,那就是不认识了。

沈美云迅速排除了一遍,随即了然道,“你是季知青的家人吧。”

她的声音很清脆,像是大珠小珠落玉盘般动人。

这让,季长峥忍不住侧头看了过去,可惜,对方从上到下包裹得严丝合缝的。

只露出了一双过分漂亮的眼睛。

他收起了乱七八糟的心思,嗯了一声,“是我。”

“请问,季明远在哪里?”

因为是连夜赶路过来的,有些热,他松开了衬衣上的扣子,露出了凸出的喉结。

不够规整的衬衣,中和了身上的肃然,以至于身上那一丝意气和倜傥越发明显。

连带着身上的英气,都释放得恰到好处。

沈美云在心里叹了口气,这真的是一男妖孽啊。

她想了下,指了指季明远,他们去地里面的干活的那个方向,“在那边,直走二十分钟就到。”

季长峥道了谢,沈美云摇摇头,想了片刻,便直接说了,“你不进来的话,我就锁门了。”

她也要去上工了。

季长峥果决道,“我不进去,直接去找人。”

他也是听孩子们指的,知青点在这个方向,才照过来的。

沈美云嗯了一声,落了门锁,检查了下全副武装,把书抱在了怀里。

只是,落锁的时候,怀里的书也跟着掉了下来。

哐当一声。

季长峥恰到好处地回头,看到地上的书,他便弯腰捡了起来。

只是,在看到书上,母猪产后指南四个字时,他微微停顿了片刻。

他若无其事地递过去,“同志,你的东西掉了。”

沈美云有些惊讶,她抬手接了过来,因为是全副武装过,但是还未正式开工前。

为了方便,那一双棉手套她还没带上,于是,也算是全身上下,只露出了一双眼睛和一双手。

她伸手接了过来,道了一声谢后,把母猪产后指南这本书,再次夹在腋下。

她很庆幸,母猪产后指南这本书的出版时间,在她拿出泡泡的那一瞬间,便给划了去。

季长峥还沉浸在之前那一双玉手上,甚至,还有片刻恍惚。

那一双手,洁白如玉,十指纤纤,连带着指甲都透着淡淡的粉色。

好漂亮的手。

他抬头,目光从她的手上,转到她的脸上,可惜,她带着一个面罩,只露出了一双眼睛。

看不到里面的真实面容。

这让季长峥有些惋惜,在惋惜之后,他停顿了片刻,真是奇怪。

他竟然有心思想着乱七八糟的。

还是找到季明远为主。

想到这里,季长峥朝着沈美云告别了。

沈美云嗯了一声,她也转头离开。破晓的晨光,挥洒在两人的身上,身影被交叠在一起。

像是两个缠绵到极致的爱人,在诉说着相思,但是在下一刻,交叠的身影,再次分离。

各奔东西。

前进大队的大部分的地,都是在大队村口的位置,从那边有个道子过去。

便是大片大片的草甸子,只是可惜的是如今落雪下过,以至于草甸子上灰黄一片。

还看不出春季和夏季的绿色风光。

而季明远他们去出工分的地,便在大草甸子旁边,几十亩的地,全部种的是小麦。

雪才化下去,露出绿色的小麦苗来,颤颤巍巍地迎着风飘扬。

前进大队的社员们和知青们,全部都在麦田里面忙碌。

因为麦苗太小,而杂草又太多,不少人只能半弯着身子,下来锄草。

刚开始还行。

一旦时间久了,不止是脖子疼,甚至,连腰都觉得不像是自己的了。

锄草这个活,是绝技不轻松的。

不少知青们都有些唉哟连天地叫了起来,尤其是周卫民的声音最大。

在来黑省之前,他在家虽然不算是特别受宠的那个,但是身为男孩子,他还真没做啥力气活。

这一上午的锄草,他觉得腰都不是自己的了。

于是,便朝着和他分到一组的季明远问道,“季知青,你怎么样?”

季明远的脸色有些发白,显然,长久的弯腰低头,让他有些血糖低,而且又因为一遍遍的拔草。

虽然不算是力气活,但是时间久了,自然还是有些受不了。

只是,季明远这人向来耐得住,他抿着唇,低声说道,“还行。”

怕是有些牵强了。

周卫民叹了口气,“这当知青,怎么这般难。”

还以为他们来到乡下,能够大干特干一番,结果没想到,不是扫雪就是锄草,挖地。

做来做去都是这些活,没意思。

季明远没接他的话,他低着头,不紧不慢地做着,周卫民看着他觉得没意思。

自己跑到了老支书那边,和对方唠嗑去了,显然是把活丢给了季明远。

季明远并没有说什么,他只是安静地做自己的那一份活,至于周卫民的那一份。

被他给单独留在一旁了。

季长峥过来的时候,就看到那麦田里面忙碌的众人,他扫视了一圈,最后目光锁定在季明远身上。

当季长峥出现的时候,在地里面干活的不少社员,都跟着好奇地看了过去。

实在是,季长峥实在是太过鹤立鸡群,个子高,样貌好,一身卓然气质。

让人难以移开目光。

还是老支书最先反应过来,他走了过去,“同志,你找谁?”

他抬眼打量着对方,一身笔挺,哪怕是站着,也如同青松一样。

这约摸着怕不是一个军人哦?

老支书活了一辈子,还是会看人的。

季长峥朝着老支书点了点头,“老同志好,我找季明远。”

这话一落,老支书疑惑了下,“你是?”

“我是季明远的家人,找他有些事情。”

听到这,老支书便收回了目光,心想,难怪季明远和对方有些像是。

季明远身上的气质,是偏向温和的,而季长峥则是更冷峻卓然一些。

老支书在得知了对方身份后,便拍了拍自己手里的红星大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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