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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578节

她兴奋的不行。

“那就行,你要是不舒服就和我说啊。”

季向方像个小大人一样叮嘱了起来。

绵绵嗳了一声,捂着自己的小口袋,又跟着跑了一阵。

大孩子们在前面带头,小孩儿们跟在后面,有打仗的,有踢毽子的,还有在互相换好吃的了。

还有换玩具的。

反正各种各样的。

而绵绵身为季家唯一的妹妹,自然被季家几个哥哥给捧在了手心里面,哪怕他们出去疯玩的厉害。

都还不忘回头关注下绵绵,问她饿不饿,累不累。

绵绵都摇摇头。

“季明圆,你怎么跟个娘们一样,婆婆妈妈的啊,到底来不来?”

这话一喊。

季明圆就不高兴了。

“你才婆婆妈妈呢?没看到我在哄我妹妹啊?”

他这么一喊,周围的孩子顿时回头看了过来。

像是看什么稀奇一样。

“季明圆,你妈给你生了个妹妹啊?”

不对啊,他们就记得季明圆就只有季明方这一个兄弟啊。

季明圆,“这是我小叔的女儿。”

“就是你那凶巴巴最吓人的小叔叔?”

大石头忍不住惊讶地看了过来,当注意到绵绵的长相时,忍不住意外了,“你小叔那么一个凶的人,怎么能生得出这么漂亮的孩子?”

他还从未见过绵绵这么好看的小姑娘啊。

“我可以摸摸她吗?”

大石头刚把手伸出去呢。

季家几个孩子齐刷刷的过来,站到了绵绵面前,挡着保护她,“拿开你的脏手,不能摸我妹妹。”

被说了的大石头也不生气,他低头看了下,自己的手确实黑乎乎的。

又爬过树,所以脏的厉害。

“那我去洗个手。”

洗完手不一会就回来了,与此同时,大石头还拍了拍自己的口袋。

“我刚问我妈要了一块钱,走走走,我带绵绵妹妹去买鞭炮玩。”

对于他们这八九岁,十来岁的孩子来说,鞭炮是天底下最好玩的玩具了。

“我妹妹不爱玩鞭炮呢。”

季明方直接拒绝了,不过他大眼睛闪着高兴,“不过我喜欢。”

“走吧,我妈也给我钱了,我去给我妹买棉花糖吃。”

供销社就在胡同口的位置,这是为了方便他们这个胡同的人去买东西。

不一会,浩浩荡荡的一群人就去了供销社。

“绵绵妹妹,你要白色的棉花糖,还是要红色的?”

“绵绵妹妹,你要这个□□花吗?这是天津□□花来的哦。”

“还有这个,我觉得桃酥好吃,要不我们买桃酥吧。”

季家几个孩子,都把自己兜里面的零花钱,贡献了出来。

绵绵看了看这个,又看了看那个。

“明方哥哥,我想要一个红色的棉花糖。”她还没见过呢。

季明方一听,立马就掏钱,“阿姨,我要一个红色棉花糖。”

“五分钱。”

季明方掏了钱,就领着绵绵出去,季明圆还没买完,还在到处看。

“我觉得那个汽水好喝,绵绵你要吗?”

绵绵摇头,“好冷啊。”

可是季明圆想喝,“阿姨,你给我一个汽水。”

“另外,有女孩子玩的鞭炮吗?”

他怕那种响炮,把绵绵吓着了。

“这种吧。”

供销社的售货员也认识这些孩子,能自己拿钱出来买东西的,基本上都在这个胡同住着,家里的条件都不差。

“这种是小烟花,拿在手里点燃后有七彩的光。”

“那我们就要这个。”

“你给我拿一盒鞭炮,在拿一盒小烟花,一共多少钱?”

“小烟花一毛五,鞭炮一毛,一共两毛五。”

季明圆迅速把钱付了,就跑了出去。

“绵绵妹妹,你看我给你买了女孩子玩的——小烟花。”

这话一喊。

在不远处背着背篓捡煤核儿的林兰兰,下意识地看了过去,她以为自己听错了名字。

毕竟,沈绵绵可是在漠河啊。

她怎么会出现在部队?

她下意识地看了过去,就见到绵绵被几个穿着体面干净的小男孩儿。

众星捧月的围在中间。

林兰兰呆了下,沈绵绵怎么在这里?

雪花提着火钳,背着小背篓,快速的跑了过来,“兰兰,兰兰,你在看什么呀?”

林兰兰没说话。

雪花好奇地看了过去,就见到不远处的那群小孩子。

她眼里闪过羡慕,“你才回林家,不认识他们,我却是知道的。”

“他们都是这个胡同里面的孩子,不用捡煤核,还有书可以读。”

去年冬天,她就是在这里捡煤核,遇到了一个好人给了她买烟钱,用着那剩下的钱,她买了药,救活了奶奶呢。

林兰兰知道的。

她陷入了回忆,她认识那几个男孩子的。

或者说,她认识那几个男孩儿未来的样子,他们是季家人。

未来的成就,更是一个比一个厉害。

就拿那个问绵绵要不要烟花的小男孩来说,他将来做生意很厉害,而且做的还是垄断的生意。

还有前面那个,她依稀能够从对方面容上,看到几分熟悉的样子。

那个好像是叫季明青,他是季明远的弟弟,小时候虽然荒唐了几分,但是长大后却像是突然开窍了一样。

一下子堪比季明远,甚至比季明远还优秀。

还有另外一个叫季明侠的,他八十年代中期去了南方做了房地产。

这些人——

在未来都是割据一方的大佬。

而现在——

却齐齐的围着绵绵在转悠,哄着她,问她玩不玩,吃不吃。

这让,林兰兰心里难受的要命。

明明这些好日子应该是她的啊。

和季家关系走的近的是她,成为季家干女儿的也该是她才对。

怎么就成了沈绵绵?

而她却被林家人,送回了本家,她的亲生父母家一点都不好,住在大杂院,巴掌大的地,却住了十来个人。

而且,她兄弟姐妹一共有七个,她又是半路回来的。

根本没人喜欢。

她从林家带回来的漂亮衣服,都被她妈给没收了,剪烂了,说是布料好,给家人一人做一个裤衩子。

林兰兰当然不愿意,但是她反抗没有有。

在那个家,大家只有冷漠,大家第一要义是求生存。

先活下去,再去谈感情,谈亲情。

林兰兰接受不了,但是她不接受不行,她才回来几个月,她妈就给她安排了任务。

每天出门捡够五斤煤核,就是好条件人家烧剩的蜂窝煤心。

别人不要的,他们却能捡回去继续用,这样就能剩下买蜂窝煤的钱。

穷人家都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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