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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媚千娇 百媚千娇 第29节

高溶他们倒无意和这些人有交集,赵祖光只是交代茶棚主人:“拿些热茶来,这马也牵去喂一喂。”

这种大道旁的茶棚,后面都会安排有牲口棚。他们不止提供茶水和一些粗糙吃食,替客人饮马喂马,也是一项收入来源。

茶棚主人叫自己儿子将马往后面拉,自己则是将炖热的茶水送上来。播州这里是产茶的,即使是这种路边茶棚,茶叶的品质也还过得去。只不过煮茶不讲究,用的水也一般,只能随便喝喝了。

赵祖光与高溶这就要坐下喝茶休息,却没想到,他们没理会茶棚里其他人,却有人反过来找他们。

婢女簇拥中的女眷忽然拨开身前的人,笑着道:“可是赵公子?”

赵祖光和高溶双双回头,便叉手做礼:“原来是十五娘。”

这样一行人中的大户人家女眷,不是别人,正是杨丽华。赵祖光他们和她是不相熟的,但终归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打过几回照面。因两人记性好,也不至于认不出她来就是了。

杨丽华站起身来,似乎是很好奇的样子,走近了些,问道:“二位这是往哪儿去了?怎得遇上雨了?”

高溶不想说话,赵祖光便笑了笑,随便找了个理由搪塞:“也不是什么大事,说出来倒是叫十五娘笑话——有个经纪,说北边儿有些好山货,我与四郎便去看了看。其实也不是甚好东西,是那经纪太夸大了。”

“如今也是无功而返。”

“至于逢着雨么...天要下雨,又有什么法子?十五娘不也逢着雨了么。”

双方互道寒暄,说了好一会儿话。直到这凄风冷雨的,眼见得一时半会儿停不下来,高溶打算冒雨回城,这才双方道别。

回去的时候,赵祖光看了看高溶,又转头往茶棚杨丽华那一行看了一眼。忽忍不住笑了起来:“到底是德盛你啊...虽是在播州,也无人知道你的身份,一样能叫小娘子喜欢...这大抵便是‘慧眼识英雄’罢。”

高溶微微抬了抬眼:“‘慧眼识英雄’?”

赵祖光一无所觉,点头道:“自是如此,这倒使我想起前朝旧事,杜光庭作《虬髯客传》,红拂夜奔,自言‘妾侍杨司空久,阅天下之人多矣,无如公者。丝萝非独生,愿托乔木,故来奔耳’。”

“若德盛你并非先帝一脉,只是李卫公早年那般的卑微小吏...说不得也能叫识得英雄的巾帼美人倾倒,为你夜奔一回。”赵祖光平常是有些敬畏高溶,但他们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不可能只有敬畏。事实上,两人是有兄弟之情、朋友之义的,所以这种玩笑在两人之间不算什么。

高溶‘哦’了一声,他其实不太在意这个,所以根本没提杨丽华——刚刚杨丽华的表现,也只是她自己以为滴水不漏而已。而站在擅长洞察人心的赵祖光、高溶这边,却是洞若观火了。

杨丽华并不是多么平易近人的大家贵女,不可能因为他们明面上的身份就这般‘折节相交’,态度还那般亲热...赵祖光只看她眼神不断往一言不发的高溶身上去,就什么都明白了。

这才是他在洛阳常见的场景...这才对啊!最近常见高溶在杨宜君那里铩羽而归,他差点儿忘记高溶过去在女子之中是何等受欢迎了。

“所以,杨十七娘是眼瞎?”高溶这话没头没尾的,但赵祖光完全明白了。

赵祖光完全感受到了自己的险恶处境,这个问题还真是怎么回答都有问题。杨宜君眼瞎自然是不可能眼瞎的,那分明是个头脑过于聪明,眼光也足够好的女子,实际上她太好了。

可要说杨宜君没有眼瞎,难道要说高溶不是‘英雄’?

赵祖光沉吟了一声,看似是在思索,实则是在拖延时间。过了好一会儿才道:“...德盛,你该知道的,杨十七娘并非是一般女子。哪怕是英雄,她也不见得会托付终身。若是见一个英雄便要托付一回终身,她可托付的人就太多了,有几个身子也不够用。”

这话虽然有他求生欲爆发的原因,但其实是很真诚的。

赵祖光想起了‘裴珏’的事...这也是他们最近听杨家的仆婢们传的——李三郎来播州的目的到底不能一直不透风,就算没有笃定,相应的风声也有传出来。因为这件事,府中的仆人总是提到年初时提亲的‘裴公子’。

按照这些仆婢们的说法,‘裴珏’与杨宜君正是两情相悦、郎才女貌,但就是这样,事情也没成。明面上的说法是裴氏居中原,离播州还是太远了,杨段与周氏不欲女儿远嫁,底下的人基本上也信服这个说法。

但高溶和赵祖光一听就觉得有问题...父母不愿意女儿远嫁是很常见的,但他们不觉得在杨家,杨宜君若打算嫁谁,杨段和周氏能拦得住,还是以这种理由。

说实在的,赵祖光也有点儿好奇了——品貌相当、门当户对、两情相悦,这样一对都不成,杨宜君是怎么想的。

只不过以双方的关系,这个问题不可能当面去问杨宜君,所以暂且放下了这份疑惑。但,赵祖光从这件事里可以看出一点,那就是杨宜君对‘托付终身’这件事,和寻常女子完全不同。

她既不是循规蹈矩,乖乖听从父母安排的那种女子。也不是敢爱敢恨,非要追求真心爱人,寻一个有情郎的奇女子。

前者没有什么自己的想法,或者有想法也会被压制。后者则往往容易感情用事,有时能有好结果,有时不能——有好结果,往往会传扬出来,成就一段佳话。而不好的结果,其实更多,但都淹没在了光阴里,说起来,也只说是个不守规矩的女子。

杨宜君不是轻易将自己许人的女子,她若无意,自然不许。而她有意,也不一定会许。

这真是个难懂的女子,而越难懂越着迷——赵祖光自己不迷这般女子也就罢了,但看高溶,虽然表面上不说,但心中所思所想,他是能猜到的。

回到杨府,倒是正遇上李三郎郁郁离开,显然他今天的目的没有达成。事后赵祖光与杨府的小厮打听,才知道李三郎亲自提亲了,但被杨段和周氏拒绝了。

其实亲自提亲应该是李三郎自作主张的,他们这样的人家结成婚姻,是有一套规矩的,不是说直接就上门提亲。在事情进行到这一步之前,肯定要达成某种默契。不然的话,一方没有这个想法,事情不能成,岂不是既得罪人又丢脸?

但李三郎实在等不了了,杨家这边迟迟没有表态,他只想将事情快些定下来,以免‘夜长梦多’,毕竟是杨宜君那样的美人......

李三郎被拒,这是一件好事,至少对赵祖光来说是这样。他以为知道这个消息高溶会高兴,自己也能轻松,但没有想到,高溶听说了这件事并没有任何表示。不是故作平静,而是真的就很平静。

赵祖光与他说这件事的时候,闲来无事,他还取了橱中两册书出来看。

赵祖光看了一眼,发现是问杨宜君借的书——之前高溶以日常无聊为由,问杨宜君借过一些书。但以赵祖光对高溶的了解,他并不觉得高溶真的是因为日常无聊,所以才借书的。

他们在播州这些日子,表面上要装商贾,私下还得到处找人、遥控洛阳事、为今后做准备,哪有多余的闲工夫!根本不可能无聊。更何况,高溶也不是那种无聊了,就要读书打发时间的人。

这些书借来之后,正如他所想的,高溶根本没有翻阅过。赵祖光只看他什么时候将这些书还给杨宜君,然后又重新借一些来。

高溶翻开一册文章集子,怔了怔...这些书他之前都没有翻阅过,眼下是第一次看。只见书册上白纸黑字之外,又有斑斑点点、或浅或深的红色新月形印子,扑面而来的除了纸墨香气,还有淡淡的花香。

赵祖光瞥了一眼,想了想,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这些新月形红色印子都是在文章断句处,显然这是用来标记句读的。如今也有用来标记句读的符号,但只有寥寥几种,而且就是读书人私用,很可能一个人一个样。至于书上,本身是没有断句的。

他都能想象出那个场景,读这本书的时候,杨宜君要么在花园山石下,要么就是书案上供着一瓶花。一面读书,一面掐破落下的花瓣,随手在书上按上印子,断下句读。

高溶一页一页翻过这册文集,其实这册文集很普通,不是最好的,但也不坏,但他看的前所未有地认真——他不用自己的断句,完全按照杨宜君的断句来读。他不是在读书,而是在读‘杨宜君’。

他忽然很想见杨宜君,立刻就要见到!

也不说什么,拿起这两册书,便往杨宜君的住处去。

好在播州男女大防并不严格,穿过廊道,经过了几扇小门,高溶以‘还书’为理由去找杨宜君,也没人拦阻。

在杨宜君的院子门口,就听到里头一阵嬉闹声。他走过来,正好与人撞了个满怀。

杨宜君‘呀’了一声,意识到自己撞到人了,还是个男人,立刻后退了两步。脸上微微烧红,叉手道:“赵公子...失礼了。”

高溶低声道:“无事。”

一边说着,就瞧见了地上掉落的一只青莲色香囊,将其捡了起来。仔细看看,发现这香囊上绣着一只白鹤,白鹤身上还有些黑色毛羽,以及红顶——也就是通过这些特征,他才能确定这是白鹤!除此之外,绣工着实差劲,能让人误认成鸭子肥鹅!

这应该是杨宜君刚刚拿在手里的。

高溶一见这个就笑了,他稍稍抬了抬手:“此物该是十七娘亲手所制罢?”

虽是猜测,他却是很有把握的...绣工这么差,真要是哪个婢女绣的,也拿不出手,更不会给主人用了。相反,杨宜君这个‘大家闺秀’很有可能不擅长针凿女红之事。

仔细想想,杨宜君身上反常之处太多了,多少女子不能做、不敢做、做不了的事,她都能的不行。如今女子本功,她反而不会,这好像也很合情理呢。

杨宜君脸更红了,她虽然不擅长缝纫、刺绣这些事,也不觉得这有什么的。但真的被人这样用揶揄的眼神一看,她还是会有点儿不好意思的。当下踮起脚要去抢那香囊,然而高溶是何等样人?反应可比杨宜君快多了!一只手举得高高的,杨宜君就拿不到了。

主要是,杨宜君也不可能跳着、闹着去抢那个香囊。

“原来只当十七娘色色能为,如今才知道,妇人之道,德容言功,这‘妇功’着实差的太远了,该好好学才是。”高溶这话并没有说教的意味,他是以调笑的口吻说的,更像是开玩笑。

所以杨宜君也不生气,只是退开了些,反过来嘲笑高溶‘少见识’:“公子此言差矣!小女用不着缝缝补补,更不必纺织刺绣以添补家用,‘妇功’于我何用?有这辰光,学些别的倒还有用些。”

大家闺秀确实学女红,但那就是打发时间的,还有就是为了不让人说闲话。

“再者说了...”杨宜君说到这里的时候,微微垂下了头,仿佛是一支花的姿态:“小女女红好与不好,又有什么分别呢?女红好一些,将来要去做绣娘吗?又或者女红就是这样,外人就要说三道四了吗?”

似乎是要说三道四的,但外头一般人谁又知道一个闺阁女儿家针线活儿做的好不好?而真正有可能知道的那些人,恐怕也不会在意这个。哪怕是以当世最普遍的看法——从婚姻的角度,杨宜君女红好不好,也不重要。

长辈重视的是门第,人品性格当然也会看,但一来知人知面不知心,二来也不可能有完人,只要不出大格,也就是了。至于女红好不好,那也就是个说法,他们这样的人家,又不要自己做针线。

而男子呢,就更不在意女红好不好了...普通百姓要在意这个,是因为家里一家老小的衣裳鞋袜等都需要女子一双手操持。而且不少人家还要靠女子做女红来贴补家用,女红好不好,对他们是有实际意义的。

可与杨家同等的人家,不必多富有,妻子也不须自己动手做针线的。

高溶一会儿不说话,不是杨宜君的论调镇住了他,她说的那些对他也是常识了。他就是拿着手中的香囊,忽然觉得她这一生最好都不要改变——她不须变成精通女红的好女子,现在这样已经是最好了。

“...真的有那么差么...”杨宜君虽然不在意女红之事,但到了这个份上,还是忍不住嘟囔了一句。这个香囊,她也是花了不少时间去做的,自觉还可以呢。

听到杨宜君的嘟囔声,高溶就笑了,将香囊还给杨宜君:“在下若是说好,十七娘也不会信。可在下若是说差,也是不能的...世上之物,好与坏很多时候并没有一定之规。就譬如这香囊,其实在下觉得还不错。”

杨宜君以为他这是为刚刚的‘唐突’而说好话,也不放在心上。

只有高溶自己知道,他说的话全是真的,没有一字虚假...她不懂,一个香囊而已,无论是高溶,还是她,想要的话可以立刻得到无数个。那些香囊肯定都是精工细作,无处不好的,可要和这个比,又比不上了。

她这样的女子,费心用神,一针一线,倾注了心意,这就是无价之宝。

他过去曾经得到过很多宝物,他的好叔父为了面子,也为了安抚他的母亲,总是不吝惜赐他珍贵之物。那些东西,很多都是真正意义上的价值连城...但非要对比的话,那些东西加起来,都不如这个香囊。

他也得不到这么珍贵的东西——得不到本身就让这更珍贵了。

香囊还了,高溶又将书册递给了杨宜君:“前次借了十七娘的书,今次是来还的——方才十七娘与婢女们玩笑,就是为了这香囊?”

杨宜君接过书籍,又递给晴雯,让她放归书房。然后将香囊收在袖中,拿起一只喷壶:“是为了这香囊笑过...不过,方才其实是在浇花。”

杨宜君养了不少花木,其中也有娇贵的,只能养在房中,天气适合的时候才摆到外头来见日头。而这样的花木就不能靠天喝水了,得杨宜君自己按时去浇水。

“浇花?”高溶神情有些疑惑,他委实想不到浇花怎能笑成那样。

杨宜君一下就看出他是为什么疑惑不解,当下笑了笑,手上喷壶扬起,对着日光,一道水流弯弯抛出。高溶的观察力很强,一下就看到了一道虹影。

杨宜君其实是想起了不少影视剧里见到的桥段,洒水见彩虹,觉得有趣,刚刚给紫鹃她们表演了一下。

“虹者,日中水影耶,水中日影耶?”杨宜君让身边的紫鹃操作喷壶,自己则是伸手去‘摸’那道虹影。这自然是摸不着的,还弄得衣袖都沾湿了。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高溶在杨宜君的书里,看到她曾用朱砂写下过这样的评注。

第43章 高溶第三次来拜……

高溶第三次来拜访邹士先了,是真正的‘三顾茅庐’。也是直到这第三次,邹士先才见了他。

邹士先如今已经五十出头了,再也不是当年神采飞扬、精干强势的样子,只看他的人,就觉得是真正归隐山林的山中高士——眼神里没有了争强好胜,行动举止间也符合老庄道法自然的精髓,有一种飘然隐逸之感。

邹士先行了个礼,这个时候他就没有再否认自己的身份了。到此时,否认又有什么意义呢?但他也没有上赶着承认。

再高溶观察着邹士先的时候,邹士先也观察着高溶。他对高溶还有一些印象,当年他还效命于高齐时,高溶就是他们这些臣子重点观察的对象。高溶不是长子,但却是唯一的嫡子。按照礼法,他很有可能就是下一任的主君,由不得他们不在意!

也就是当时高溶年纪小,可能夭折。再加上天下尚未统一,最怕高齐有个意外,主少国疑,这才没有直接封为太子。

其实这个时候邹士先已经想不起来当年的高溶是什么样了,毕竟他是外臣,高溶又年幼,是没有机会常见的...但他在高溶身上还是看到了很多东西,很多和他曾经的主君相似的东西。

这不奇怪,高溶是高齐的儿子,儿子肖父,天经地义。

而想到自己曾经的主君,哪怕是邹士先真心归隐,不打算过问山外的风起云涌了,也有一瞬间的动容——对于邹士先来说,他二十多岁时就效忠高齐了,是他的心腹谋臣。他们君臣共事十余年,那是他人生最好、最重要的日子。

那时的他风华正茂、青春正好,又兼雄心勃勃。他认定了高齐会是一统天下之人,他遇到的会是再造乾坤的时代!而他身处其中,能辅佐一代雄主,能治国平天下,又是何等心潮澎湃!

邹士先并非出身大族,但家中是有名的大商户,富可敌国,他从未缺过钱,也不在乎钱。成为高溶的谋士之后,他便奉上了全部家财资军...对于他来说,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自己连死都不怕,更何况是一点儿财产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邹士先极其纯粹,他身居高位,为高齐出谋划策,不是为了荣华富贵,甚至很难说是为了流芳千古——他这个人,既不信阴司地狱报复,也不相信人有来生。自己死了之后,什么都不知道了,流芳千古又算得了什么?

他真的就是为了活着的时候达成理想,做出寻常读书人做不成的事!

那时真是好日子啊,不见得有锦衣玉食,事实上日日忙的很,勾心斗角的也多,甚至还不如如今隐居山林、粗茶淡饭来的舒心,但那就是邹士先眼里最好的日子了。那个时候哪怕劳碌,哪怕有危险,哪怕要虚与委蛇,那时候他也有梦想,有未来。

抱着梦想,抱着对未来的期许,好像做什么都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