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青掏出那把今日没有在当铺当出去的野战刀,心头稍显疑惑的递给了白纯。
“这把刀感觉好像有点儿怪怪的呢?锋利不锋利?”白纯借着厨房油灯的光芒,皱着眉头打量着那黑色的刀鞘。
刀鞘的材质她并没有见过,而那刀柄也并非木头所制,乃是用伞绳缠绕做刀柄,主要还是为了防止手心出汗,或者是沾染上血迹后,握起后会打滑的缘故。
白纯疑惑的看了一眼未说话的叶青,而后缓缓抽出那把野战刀,乌黑的刀身哪怕是凑近到了油灯跟前,也不见任何的反光,就是连那锋刃处,也是很难见到反光。
整个刀身并不像是这个时代的利刃一样走轻薄路线,而是显得很厚重、粗旷,握在手里就给人一种踏实、趁手的感觉。
这把野战刀,乃是由大名鼎鼎的BTSEAL2001以Strider刀厂的基本型号BT为基础改进而成,其修改包括加长刃长至7英寸,并且加入大背齿,它给人的第一印象是粗壮的外型,和那带有美式强悍风格tanto几何刀头。
最让叶青满意的是,以BT本身1/4寸厚的刀身,是绝对能够承受任何情况下的剧烈使用,无论是材质,还是韧性与硬度,都是绝对的上乘之作!
同样也是特种部队公认,BT是一把有利刃的撬杆野战刀,能刺能砍能削能锯能撬,简直就是野战时最完美的刀。
而这款野战刀,即便是在买卖,一把不如这把改款型的野战刀,其价格已经达到了八百美元,至于他手里……白纯手里这把野战刀,其价格或许还得再翻上一倍。
“有没有手帕?”叶青从白纯手里接过那把野战刀说道。
白纯抬起头看了一眼叶青,而后从腰间拿出平日里用的手帕,与叶青对边一人轻轻拉住一端,而后白纯便看见,叶青手里的刀轻轻划过手帕的边缘,手帕便从中间,不费吹灰之力、毫无阻隔的就被划开。
“啊!看不出来黑乎乎的一把烂刀还这么锋利?”白纯吃惊的张大了嘴巴,瞪圆了眼睛看着手帕断为两截。
“刀背还可以当锯来用,砍柴也不错。”叶青一边说,一边从墙角的柴堆中,挑选了一截木头,而后用力砍下去,木头便从中间应声而裂。
只是还不等叶青回过头让白纯看,手里的刀就被白纯抢走,心疼的拿到油灯底下仔细的查看着,嘴里埋怨道:“这么好的刀,怎么能够砍柴,真是败家。”
叶青无奈的看着今日跟往常比起来,如同换了一个人的嫂子,无奈的解释道:“放心吧,你就是拿它砍铁,它都能毫发无损,更别提这块烂木头了。”
“那你的雁翎刀锋利,还是它锋利?”白纯小心翼翼的用半截手帕,把那刀身擦了又擦,而后才慢慢的放回刀鞘问道。
叶青拿起墙角立着的雁翎刀,想了下后说道:“十把雁翎刀也不值我这一把的钱。”
“那你从哪里弄来的?”
“祖传的,这是我叶家的传家宝。”叶青信口胡诌道。
现在他不怎么怕白纯了,之前还以为白纯真是他嫂子呢,这样的话,他对自己的事情,了解的肯定比自己多。
但今夜听了白纯的话语,才知道她跟自己的兄长叶宏,完全是为了应付汤家的提亲,而整出来的假结婚,如此一来,自己的事情或者叶家的事情,可不就由着自己随便编了。
“你不是什么都不记得了吗?”白纯握着那把野战刀,而后继续说道:“既然如此,这把刀我就先收下了,防身用。”
“……这应该不是属于记忆里的一部分,所以记得。别丢了就行,丢了的话,呵呵……这世界……恐怕再也找不到一把一模一样的了。”叶青说这话的时候多少有些心虚,自己从遥远的千年后穿越而来,不就找到了一个跟自己一模一样,还姓叶的死人!
至于一把刀,谁知道会不会也自个儿也穿越过来一把,跟自己这一把一模一样的呢?虽然他不是很相信,但这种可能也不是没有,比如哪天自己捡个手枪、手机啥的,万一呢?!
想入非非的他,连白纯是什么时候离开的都不知道,而白纯也当自己的小叔子,又犯这两个月常见的痴呆病了。
毕竟,她在二楼的窗户处可是看见好几次,小叔子一人坐在桑树底下默默发呆,一动不动,而后则是会一脸落寞与神伤的长长叹口气,然后再起身回屋躺着去。
莫名其妙的被便宜嫂子拿走了刚到手还没捂热的四百两银子,就连自己来到南宋之后,那把与自己相依为命的野战刀,也被白纯据为己有。
不过他暂时也并不需要那把刀防身,而且他也理解白纯的小心思,今日汤鹤溪找上门,显然是让白纯对自己的安危有了警惕之心了,这倒是好事儿,省的自己担心了。
拿起厨房的油灯回到自己的房间,想起今日还得帮那燕大小姐写一个策划,不然的话,在自己手里没捂热的五百两银票,恐怕在白纯跟李横那里也不等捂热,就要还给那燕倾城了。
毛笔是他这两月看见过,但实在是懒得拿起来的诸多东西中的其中一件,这玩意儿写字怎么就能写的那么工整、那么好看呢?
这破笔尖压根儿就吃不住力,稍微一用劲,那厚厚的墨汁就画出个让自己绝望的黑道子来,那些用毛笔写字的书法家,都是怎么练出来的呢?
不过好在,前段时间他就跟李横,悄悄把三婶家里养的那两只鹅堵在了巷子里,摁住连着拔了好几十根翅膀上的鹅毛,用来做鹅毛笔。
第二天听李横说,三婶儿把老刘头堵在巷子里是骂得狗血喷头,说他家的两条大黄狗,昨日里又欺负她家的两只鹅了,两只鹅的四只翅膀,早上起来一看都被咬秃了毛了。
“我多聪明,这一次我可是帮着三婶儿来的,当时我就说了:不错,我昨日就看见他家两条黄狗,把那两只鹅堵在巷子里咬来着。”李横洋洋自得的跟叶青显摆着。
而后就被满脸黑线的叶青,结结实实的踹了一脚:“你特么的傻啊,你自己想当狗,别特么的拉着我,什么特么的两条大黄狗把两只鹅堵在巷子里,你是不是真傻啊!”
“对啊,我真是太笨了,这么帮腔三婶儿,岂不是把咱俩当老刘头家的黄狗了,我……我这张嘴真是该抽!”
叶青拿起经过简单的脱脂、以及简单硬化处理的鹅毛笔,便开始给燕大小姐写今日在李横,以及老刘头跟前没说完的话语。
鹅毛笔在西方没有发明出金属笔尖的沾水笔,钢笔以及圆珠笔以前,便是主要的书写工具,手工切割后的鹅毛笔,比那金属制笔更能产生不同的笔触跟韧性,在书写的时候,因为毛细作用,而能够产生持续供水的作用,所以乃是当时的首选书写工具。
而且制作也是及其简单,有鹅就行,黄狗就没有必要了,人就能代劳。
写完了明日要交差的策划,叶青习惯性的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古代的夜……真特么漫长,经过汤鹤溪的打扰,以及跟白纯的谈话,加上自己又埋头伏笔了这么久,此刻一看表,竟然特么的还不到十一点。
来到院子里洗漱之后,整个人清醒了一些,这两个月渐渐养成习惯性的抬头望向那窗户,虽然有窗户纸遮挡,但还是能够看清楚,那扇窗户在今夜,竟破天荒的还亮着昏黄的灯光,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在这个时候早就变得黑乎乎的了。
“想你的夜,多希望你能在我身边,不知道你心里还能否为我改变(反正我已经改变了。)哦,想你的夜,求你让我再爱你一遍,让爱再回到原点。哦……想你的……。”
“你要不要脸,大晚上你瞎吼什么你!”窗户打开了,白纯清冷的声音带着怒气冲院子里的某人喊道。
某人的情绪瞬间灰飞烟灭:“唱歌啊。”
“睡觉去!”
随着砰的一声,窗户再次狠狠的关上,白纯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样的小叔子,看起来不比那汤鹤溪强上多少!
这么露骨的词,他竟然还能够唱的理所当然,即便是那汤鹤溪,也不敢如此明目张胆,在大庭广众之下嚎叫出来。
而且这已经不是小叔子第一次如此唱些奇怪的曲调了,在三婶儿的酒馆,一边拍着腿一边自得其乐的唱着这些露骨的词,他自己竟然不以为耻还反以为荣。
要不然,她也不会莫名其妙的,突然要当叶家的家主,虽说长嫂如母,但自己这个嫂子毕竟……严格意义上来讲还是赝品,所以一开始并没有打算当叶家的家,管叶家的小叔子。
可是随着更多的一些人跟她念叨叶青的不着调,告诉她不管如何,既然进了叶家的门,就要为叶家的名声着想不是?就该以长嫂如母的身份管教小叔子。
于是,随着三婶儿等人私下里频繁的找自己,说起小叔子的种种不合规的行为,白纯一开始并不是很相信,但当三婶儿四姨五嫂子的,都好心好意的来劝自己,管管这小叔子平日里放荡的行径时,白纯这才认真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