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东西?”李察忽然发现草原精灵们的马车上装载着很多巨大的木板箱,散发出一股非常浓郁而腻人的花粉味。
看管木箱的精灵少女非常羞怯,听到陌生男子的询问,像翩翩蝴蝶一样跑开了。
“一种叫帕加尼蜂的蜜蜂。”安妮走过来说道,她掀开箱盖让李察看了一眼,“现在这些小东西都在睡觉,要等春天百花盛放的时候才会出来活动。”
“这……”领主大人看得一阵恶寒,两边胳膊上全是鸡皮痱子,寒毛根根耸立。
如果不是安妮告诉他,李察绝对不会以为眼前这玩意是蜜蜂——个个外壳黝黑发亮,普遍有他食指前两个指节加在一块起么长,正一只挨一只趴在木板上一动不动。屁股后面缀着一根长长的蜂刺,跟大头针一般无二,在冬日照耀下下寒光闪烁。
李察估计兔子老鼠这样的小动物,只要挨上一下妥妥就没命。有这种配置还去吃素,简直是浪费造化。
“你们养这玩意干嘛?”
“精灵很喜欢吃蜂蜜的,帕加尼蜂虽然样子像马蜂,但其实产蜜量很高呢。”安妮伸手从蜂箱里捞出一只黑沉沉的蜜蜂放在手上,那蜜蜂也只是晃了两下翅膀,就重新安静下来,任由手指拂过。
李察也想伸手摸摸,不过蜜蜂显然不认识他这个领主。隔着老远还没碰到,就开始嗡嗡扇动翅膀一副准备起飞战斗的架势。
“帕加尼蜂不但不会伤害精灵,有需要的时候还会帮助精灵攻击敌人。”安妮把它重新放回箱子里,把箱盖合好,“我这样的半精灵只是不会被蜇,部落里的纯血精灵少女还可以用体香指挥蜂群,攻击敌人。
“那还挺实惠。”领主大人装模作样地点点头,一副业内专家的派头,“你们应该扩大养殖规模,养他个几千万只,垄断全庞贝的蜜糖生意,谁敢找茬就派蜜蜂咬他。”
“古精灵帝国时代我们的确是这样做的。”梅丽莎微微摇头,无奈地苦笑,“但今天的精灵早就没有这种能力了。”
“为什么?”李察反问。
“因为帕加尼工蜂取食虽然不限种类,但负责繁衍后代的蜂后却非常挑剔,只食用纳西水仙花粉酿成的花蜜。”这次回应他的,是一个普通中年精灵。
“古代水精灵王子纳西索斯英俊非凡,面对湖水时爱上了自己的影子难以自拔。最终投湖溺水而死,族人发现后悲痛异常,却又在他的葬身处,发现了一朵娇嫩美丽的水仙花,这便是纳西水仙。”
领主大人不禁觉得精灵这个种族挺悲哀的。
他们有过非常辉煌的历史——在元素潮汐一路走低的漫长过程中,泰坦最先被环境淘汰不知所踪。于是作为失去老虎压制的猴子,精灵们在泰坦纪元和人类纪元中间,建立过一个古精灵帝国。
那也曾经是个制霸整块大陆,统御亿万生灵的伟大国家。作为曾经泰坦的宠儿,精灵得到了最多的教导,魔法实力远超其他智慧种族。最鼎盛时,精灵王的政令通行四海,独角兽骑兵所到之处莫敢不从。
但如果非要把这个国家的命运浓缩成一句话,李察觉得只有“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最合适。
古精灵帝国只持续了三千年,就化作雨打风吹去——相对于精灵普遍悠长的寿命,区区三千年确实只能用短暂来形容。
他们的衰落肯定和元素潮汐持续走低脱不开关系。毕竟精灵引以为傲的魔法天赋,在低迷的元素环境面前,没有任何意义。而他们生育缓慢的劣势,却因此愈发凸显——当质量难以提高的时候,数量多寡就很关键了。
虽然不至于像泰坦那样,缺乏魔法元素就无法生存。但有时候仅仅是丧失优势,就足以决定一个种族的命运了。
不过除开环境影响,精灵们的固执和食古不化,在整个精灵帝国崩溃过程中,无疑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当绝对的武力优势不存,高傲的精灵环首四顾,才蓦然发现身边已经再难找到哪怕一个盟友。
矮人、巨人、半兽人、德鲁伊甚至是巨龙,都不约而同地站到人类一边,他们早就受够了精灵无休止的傲慢和蔑视。于是墙倒众人推,破鼓万人捶。庞大的帝国分崩离析,往日的荣光化作尘埃。
试问如今哪还有任何一个种族,会一本正经地把传说故事当成历史?唯有精灵,只有精灵。这是精灵的悲哀,却是人类的幸运。
“那个什么纳西水仙绝种了?”
“没有。”梅丽莎对李察点点头,示意他过来。
领主大人跟着梅丽莎走到一辆马车边,看到车厢里是十几个磨盘大小的陶罐。精灵在艺术方面的品味确实毋庸置疑——就这么一个乍看很不起眼的陶罐,李察却越看越觉得眼睛舒服,圆润的弧度和不多的几处装饰都恰到好处,不突兀也不寡淡。
这些陶罐里乘着一半泥土和满满的清水,
不知采取了什么保温措施,明明四周气温极低,里面的水水却没有结冰。每个陶罐里都泡着一个小臂长短的大号水仙,根须扎在泥巴里,球茎雪白,绿叶鲜嫩。水仙会在早春时节绽放,现在花期将至,顶上骨朵已经微微裂开,露出一抹鹅黄色。
“长得不错啊。”李察发现这些水仙长势都很喜人,个个都顶着不少花骨朵。
“但是数量太少,只勉强够我们维持现有的蜂群。”梅丽莎看着这些水仙,目光柔和而慈祥,“纳西水仙是一种魔法植物,对于生长环境十分挑剔。我们这些落魄的后人本领有限,没办法再像祖先一样大量培育了。”
“古精灵帝国的祭祀们能建造月井,收集月华用来促进植物生长。”安妮小声跟李察解释着,“但是如今月井早就已经失传了,所以培育纳西水仙就变得格外艰难。”
“哦。”领主大人了然地点点头。
抛开高大上的名头不论,很显然月华的作用基本可以等同于化肥。
恰巧他前世也有这么个国家,失去化肥进口渠道后农业产量雪崩,那个胖乎乎的领导人只能号召民众苦难行军,大体上跟这些精灵处境差不多,所以很容易理解。
伴随着车轮吱嘎吱嘎的转动,精灵的车队驶入高山堡。一支新居民的加入,同时也意味着很多新问题的产生,只能交给李察和梅丽莎商讨解决。
“精灵好像也没有传说中那么高傲,还挺热情的。”冈瑟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砸了咂嘴。
“唉。”巴克兰摇头叹息,“现在的精灵哪还有高傲的本钱。”
“你注意到没有,这个精灵部落里倒得有三分之一的成员是半精灵。说明他们为了避免近亲繁殖,不得不开始和人类通婚。要不是到了生死存亡的地步,精灵们哪可能这么做。”人一上年纪就喜欢感慨,巴克兰很显然也不例外,絮絮叨叨地说道:“在严酷的现实面前,光是活下去已经很艰难了,大伙都没有任性的资格。”
“可是继续这样一代一代通婚下去,精灵岂不早晚要消失?”赫特悚然一惊。
很简单的道理——往一滴墨汁里不断掺清水,最终墨色就会消失无踪。
“那倒也不会。”巴克兰作为博物学者,讲起来头头是道,“精灵的血脉比人类更有韧性,两个半精灵结合生下的后代,十有八九会比父母都更接近纯血精灵。假如他们能繁衍壮大,再积极内部通婚,只要几代就可以还原到很接近纯血精灵。”
“那就好。”生育艰难也同样是斯嘎尔蜥蜴人挥之不去的痛,阿布满脸感同身受。
“不过,我可不看好他们能顺利融入高山堡。”老白虎冷不丁崩出一句,出乎在场所有人意料之外。
“为什么?”冈瑟很迷惑,“头儿现在正愁找不到好战士,精灵不是最好的弓箭手吗?”
“当弓箭手要力量的,否则准头再好也射不穿盔甲!”巴克兰闭上一只眼睛,比了个瞄准射箭的姿势,胖乎乎的身子再加上衣服很厚,整个人几乎缩成圆球,“半人马那种块头和肌肉才是好弓箭手,刚才推车的时候你看见没有,那些精灵简直弱不禁风,还怎么当弓箭手?”
“对啊!”
在场这几块货,手刃过的敌人加起来能填满一个小镇,弓箭手需要力量对他们来说是常识。之前被精灵善射的传统印象蒙蔽没多想,现在经老白虎一提醒,马上都反应过来。
“那咋办?”冈瑟咧着大嘴。
“凉拌!”巴克兰翻了个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