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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顺1730 第五四三章 双赢(下)

第847章双赢(下)

具体的合作细节,要等回阿姆斯特丹慢慢谈。

在中荷布鲁塞尔条约签订的当天,两拨信使就迅速骑马离开。

一路走北线,通过刘钰和俄国女沙皇的私人关系,走俄国的驿站路,从北线前往京城。

一路走南线,通过法国和奥斯曼的关系,经土耳其走波斯去印度,赶在季风来临之前统治南洋,准备发货。

现在正值逆风,船就算可以起航,也得折腾到明年三四月份才能到。如此也没办法,只好让马腿去跑。真要等到三四月份,大顺这边就扛不住了。

荷兰这边是否能谈妥,直接关系到大顺整个的南洋政策和贸易政策。

如果荷兰这边谈不妥,那也就只能搞“分销大区垄断制”了,白花花的银子是不能不要的。

如果荷兰这边谈妥了,肯定就直接装船发货,仍旧让荷兰国控制着欧洲的香料贸易,大顺作为合作方一起干。

大顺虽然有大明朝一百多年海外贸易打下的白银底子,但南洋的摊子太大,底子再厚也等不起。

这里面,就是“资金流水”和“总资产”的区别。

就像是VOC,总资产,绝对不至于说才几百万两白银。但是,之前大顺不过是断了荷兰对日本的贸易,掐断了东印度公司的资金流水,东印度公司立刻就出了问题。

大顺这边也一样。

南洋的港口、堡垒、驻军、控制权、地皮、土地,这都算是总资产。

但是,从开战到现在,如果今年再错过去,就两年没贸易了。而为了保护南洋荷兰人已经改造后的基础,大顺现在正在拿着真金白银收货。

就像是安汶等地,已经完全被荷兰改造成了香料产地。要是大顺不收货,当地人饿不饿死先不说,最起码为了吃饭,先把树砍了种木薯是可能的吧?

这年月吃木薯很可能氰酸中毒,但就像是大顺在黑龙江江口的移民种黑麦麦角碱中毒一样,每年死的人多了去了,但也不能不吃。

要是大顺没有海军,对当地人来说,这还好说。

大顺不要,英葡有的是人要。

然而偏偏大顺有一支海军,到处抓大顺规定的“走私”,而且英国东印度公司鉴于印度问题的敏感性、鉴于分销大区垄断制的渴求,根本不敢在这时候招惹大顺。

这种情况下,钱还没赚到呢,先把一大堆的资金变成了仓库里的货。要是再堆一年,刚成立的西洋贸易公司的流水资金链直接就断了。

此时的世界上,哪家公司也没有能力,囤积两三年的整个东亚东南亚贸易的货物总额。甚至,是大顺的户政府,也吃不下、囤不起。

不过,既然中荷双方签订了布鲁塞尔条约,荷兰也确实赶走了奥兰治家族,过程怎么样先不管,结果确实是大顺可以接受的。

有了这个大基调,后续的谈判也就容易了。

等着中荷、法荷在布鲁塞尔和谈的消息传回阿姆斯特丹后,阿姆斯特丹立刻陷入了狂欢,举行了盛大的烟火表演。

而在烟火表演中,本来因为与威廉四世和安妮公主有较好私人关系的作曲家弗里德里希·亨德尔,拒绝为荷兰人创作任何庆祝歌曲,并且认为荷兰人背叛了英国,愤然离开前往伦敦。

不过荷兰人并不在乎。

对大部分荷兰人来说,法国人不再进攻、不再占领荷兰,这本身就是一场值得庆祝的大喜事。在这种大喜事的日子里,多一首乐曲,不过是锦上添花。

既然这种事是锦上添花,那么谁是雪中送炭?

自然,不是法国人。

仅就这件事而言,雪中送炭的,当然是做保人和调停谈判的大顺啊。

而且,就在布鲁塞尔谈判的消息传来后,大顺这边的人,以大顺官方的身份,购买了一批粮食,拿出大顺赈灾发粮时候的组织能力,发给了几个大城市的荷兰百姓,狠狠地刷了一波好感。

这一点康不怠心里想的很清楚。

荷兰这些连粮食涨价都承受不住的底层百姓,想都不用想,肯定没有东印度公司的股票,也肯定没买过东印度公司发行的债券。

东印度公司倒闭,对他们来说,若有人引导自然是仇恨,若无人引导那就那么回事。

关自己屁事?

而那些真正的金融家、银行家、东印度公司的大股东们,只需要告诉他们大顺将与荷兰合作,他们仍有入股的机会,他们自然也会忘了之前的仇恨。

唯独是哪些人大顺已经得罪死了呢?

自然是那些中产。

家产不是很多,没有到金融家和大商人的地步,但是当年也买了一些东印度公司的股票或者债券。

这些人已经被大顺得罪死了,怎么讨好也没有用。既然这样,那就干脆不敢。

花点钱买粮食,刷底层的好感。

合作一起走私,刷金融家和商业资本的好感。

至于中层,反大顺就反呗,难不成还能折腾出什么结果来?

康不怠很赞同刘钰说过的话,试图讨好所有阶层,结果必然是所有阶层都不满。与其这样,那些讨好的代价太大、而好处不大的阶层,直接放弃,根本不用想着去讨好。

这话,在大顺行得通,而且历朝历代一直行得通:农民当然有统战价值,因为不统战他们,就会出李自成;士大夫地主,当然也有统战价值,因为不统战他们,官僚体系都会反朝廷;唯独商人,搞他们,他们也出不了李自成,讨好他们任由他们买地做官,那么土地兼并就会前所未有地加速。

在荷兰,这个道理当然也行得通。

康不怠对那些可能的反大顺的人,根本不在乎。

这才哪到哪?等到将来大顺的大量货物涌入,才是要彻底得罪死了呢。也不差今天这点事了。

从这次政变,以及之前的摄政派执政,康不怠就看出来了。

想要与荷兰合作,只需要搞好与那些大银行家、大商人的关系;让最底层的百姓不反感,这就够了。

中间那部分人,成不了事。

至少暂时成不了事。

在此背景下,大顺这边与荷兰的合作细节的谈判,就用一种非常诡异的顺序展开了。

每一天,大量的荷兰人都在关注着双方谈判的消息。

而最险放出的两个消息,更是直接将大顺这边准备要合作的两个阶层的人,满足了。

先是,大顺宣布将会与荷兰全面合作,东南亚包括锡兰等地的香料,将由中荷联合的贸易公司专营,大顺将保证东南亚的香料不会给其余国家。大顺将来可能会在阿姆斯特丹,投放国债。

然后,中荷联合的贸易公司,将在荷兰制造不少于库平银40万两订单的护航舰。其中舰队的缆绳、布料、帆布、木桶等,全部在荷兰购买,以订单形式预定。

中荷联合贸易公司,将扩建阿姆斯特丹的码头、港口。将优先雇佣在荷兰的大量因为战争和粮价上涨导致的难以为生者,或者退伍的士兵。

且为保障荷兰之中立地位不受第三方威胁,荷兰将允许大顺的军舰——在大顺不与任何欧洲国家开战亦即中立的情况下——在荷兰停靠。并且所有补给与船只修理,将与荷兰船坞和阿姆斯特丹省造船行会合作。

连股份比例、贸易回报、合作模式这样的东西还没谈好,就先把这两个消息放了出来。

这两个消息迅速传开,在那些关注双方谈判的荷兰人中口口相传。

这既讨好了荷兰的商业资本,也讨好了至少阿姆斯特丹市的大量中下层民众。

看上去,中荷合作,确实是个双赢的典范式的合作。

大顺解决了欧洲贸易的主动权问题;荷兰在丢了东印度殖民地后仿佛被神眷顾一般奇迹般地重新拿回了香料专营和茶叶欧洲市场销售垄断地位。

大顺终于把触手伸向了欧洲;荷兰有了中国和法国两家列强所保证的中立地位。

大顺在欧洲终于获得了一个可靠停泊地;荷兰得到了急需的一部分订单和投资稳住战争结束后严峻的贫困问题。

大顺终于可以拿到一个年利息低于36%的优良借债地;荷兰得到了一个年利息高于5%的优质借债者。

大顺萌芽的手工业资本找到了一个市场;荷兰发达的商业资本找回了货源。

大顺找到了一个海军船员军官方便熟悉大西洋海况的基地;荷兰得到了可能几乎免费的护航。

大顺借到了开普这个亚洲欧洲的中转站、拿到了联络瑞典与俄国的海路;荷兰拿到了重回波罗的海贸易的可能。

不考虑大顺刚从荷兰抢走了东南亚、锡兰和印度;不考虑帮着法国攻下马斯特里赫特要塞群的正是大顺……

确实,双赢。

这两个谈判的大方向提前放出后,中荷之间的谈判也就到了最核心的部分。

大顺提出的合作模式,是以大顺为主导的。

在东印度公司破产且被取缔专营权之后,荷兰政府应该将专营权授予新组建的中荷贸易公司;当然,大顺也将香料贸易的专营权,授予中荷贸易公司。

之前的VOC,是自己垄断产地,也垄断着市场。

现在,产地和市场销售的垄断,一分为二。

两边既是要合作,自然就要先把垄断权的问题说清楚。

这一点,荷兰方面没有任何的异议,很正常,理应如此。

但接下来的问题,就让荷兰这边有些难受了。

大顺这边的占股比例,要达到55%,荷兰这边最好是45%。

而且,在三五年之内,由大顺这边进行全面的政府监管,所有决策,由刘钰为首的大顺的工商局制定。

三五年后,将按照出股比例,选出董事会,进行决策。

至于荷兰这边,还是按照之前东印度公司那样搞成各个省的商会持股,还是进行放开的持股,这是荷兰这边的问题,大顺不管。

当然,在这三五年的监管期内,大顺将保证荷兰股东的年息分红。前期无论是赔还是赚,都将在监管期,按照固定的年息分红,且不会如VOC一样以茶叶香料等进行抵账。

不过,既然是谈判,那就不可能直接说底线,而是要给出一个还价空间。

所以,康不怠这边咬的就狠了点。

刘钰那边的分红年息,是12%。

这是经过计算的数据,也是大顺那边的商人所能接受的一个差不多的底线。

一方面,大顺走的方向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方向完全不同。既然大顺自己就是全世界唯一的香料、茶叶、高端瓷器的生产商,那么在出口税问题上,大顺这边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交垄断权扑买费即可。

其次,大顺作为生产商,茶叶的品质,数量,质量,都能保证。绝对不会出现类似于奥斯坦德茶叶事件那样的被其余公司卡脖子的情况。

然后,大顺还将增加丹麦东印度公司的茶叶瓷器出口关税,甚至派人假扮海盗,蹲在丹麦在印度泰米尔纳德的殖民地附近,专门抢丹麦公司的船。

同时,大顺对南洋的态度,是原材料产地加商品倾销地,不会搞荷兰那一套遏制生产力发展的手段。

加之大顺对南洋的统治力,可比荷兰强得多。距离因素在那摆着,传统因素也在那摆着,还有东南亚地区海量的华人人口基数。这都可以省下大笔的镇压费用。

以及,大顺还有一些这几年新发展起来的商品,可以售卖。还有就是中荷贸易公司,没有一个“巴达维亚”这样的地方派掣肘。

总归,天然的、人为的各种优势,使得这次贸易合作的利润,不会太低。不说东印度公司那将近20%的利润吧,12%左右肯定是没啥问题的。

但康不怠在谈判中,给出的第一个报价,是荷兰股本占30%,监管期年回报率为8%。

方便还价。

毕竟,这件事,不是大顺把炮舰开到阿姆斯特丹,自己攻下了要塞,逼着荷兰签条约。

大顺不吃东南亚,谈判里能把东南亚退回去,这叫谈判筹码;大顺自己直接把东南亚加锡兰给吃了,还把荷兰东印度公司祸害死了,这就没多少筹码了:大不了一拍两散,荷兰不和你大顺打交道了呗,你还能打到阿姆斯特丹啊?

大顺一点不想双赢,谁不想吃独食啊,可又不得不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