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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顺1730 第五九九章 英人目睹之怪现状(四)

【1月19日。上海。晴。】

我不得不说,公司的大部分人都是蠢货,根本没有什么头脑。

大顺对日本的册封,引起了我们的讨论。

当然,我们讨论的重点,是当初我们为什么会在日本失败,最终全面撤出日本。

在这种时候,当然是担心公司在中国也遭受和在日本一样的命运。

公司的参赞等人,完全不懂我们为何成功,也不懂我们为何失败。

他们认为对日本贸易的成功,是由于三浦按针。并认为法国在中国的成功,因为白晋等传教士。

实际上,他们完全是错误的。

但有一点可以讲清楚,我们在中国面临的问题,和当年撤出日本的情况,是相似的。

只有找到真正的原因,才能知道我们到底如何才能留下中国。或者说,公司的未来,到底该往什么方向努力,该如何改变公司原本的业务。

公司的大部分人,都夸大了三浦按针的作用。

我可以明确的说,公司在日本的成功,与公司在日本的失败,与公司的努力并没有太大的关系。

公司在日本的成功,是因为那些天主教大名在关原之战中基本站在了另一边。而公司在日本开展业务的时候,恰逢大阪之战即将开打,大量的天主教大名追随丰臣家。

我们不是旧教国家,所以德川氏找到了我们,试图与我们合作。

公司得到的第一批订单,就是200斤用来制作火枪子弹的铅。随后增加到4000斤。

以及得到了大约二十门大炮的订单。

可以说,公司在日本看似成功的原因,与公司的努力毫无关系。

完全就是日本方面的需求。

大阪之战后,不再不需大量的铅弹、钢剑、大炮,公司的业务就飞速萎缩。

究其根本,就是因为公司在战后,拿不出日本所需的上品。而在战前,许多天主教徒站在了丰臣家那一边。

我们能卖的,荷兰人一样能卖,而且质量更好。

我们不能卖的,荷兰人也能***如香料之类。

公司在日本根本就没成功过,看似短暂的成功,不过是大阪之战的战时需求。

一旦战争结束,公司撤出日本是迟早的。

我们在东南亚竞争的失败,已经注定了我们在日本贸易的失败。谁是东南亚贸易竞争的获胜者,谁才能在日本站稳脚跟。

荷兰人证明了我的观点。

21年我们与荷兰合作炮制平山常陈事件;23年安汶岛屠杀,荷兰人对我们动手;23年末我们就退出了日本。

其原因,就是因为我们能卖的呢绒卖不动;我们之前有大量利润的铅块,战争结束后卖不动;日本人想要的香料,我们弄不到。

所以,有没有三浦按针,是否影响德川家向我们购买火枪用的铅块?是否影响日本战争结束后,不再对铅块有大量需求?是否能影响我们的呢绒是否畅销?

如果能,那么他的作用巨大;如果不能,那他的作用有多少呢?

同样,在中国问题上,难道不是一样的原因吗?

我们能做的事,其余贸易公司也能做。

公司只有拿出“我们能做的、其余东印度公司做不了、我们无可替代”,才能取得对华贸易的真正优势。

否则,大顺把我们驱赶,不要说影响其经济,就连单纯的对外出口都无法影响。即便他们没有西洋贸易公司,瑞典丹麦法国普鲁士也会高兴地分走我们的份额。

而我们能做的、无可替代的一样东西,既是茶叶关税。我国的喝茶人口,是欧洲之冠。甚至可以说,包括瑞典丹麦在内的大部分公司在中国买的茶叶,都流入了我国。

只要解开这一点,那么公司就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以茶叶关税向中国讨价还价。

而现在呢?我们手里有任何筹码吗?

只有先降低关税,才能用提高关税做筹码,讨价还价。

现在关税这么高,我们是没有任何筹码的。

可偏偏,议会的那群蠢货,根本无法理解这一点。

如果这条路走不通,那么就应该从荷兰那里学到足够的经验。

荷兰人能够在日本站稳脚跟的原因,是他们得到了东南亚。

我们如果不能降低茶叶关税、却还想要在中国贸易中站稳脚跟,就需要得到印度。

足够近的距离,才有足够大的贸易额。从英国到大顺,棉花粮食都是无利可图的,因为运费和周转;而如果我们离得足够近,即便是棉花粮食这样的低利润的商品,也有利可图。

我说,不要再在中国这边做任何努力的尝试,毫无意义。

我说,要解决中国贸易的困境,要么在孟加拉解决、要么在西斯敏斯特宫解决。

总之:

【中国贸易的问题,无法在中国解决】

然而,他们却对我的想法嗤之以鼻。

呵,一群蠢货。

甚至还有蠢货认为,应该再去告御状,说明白这一次澳门的鸦片贸易和公司没有直接关系,要大顺官员学学法律,弄清楚责任关系。

甚至,有蠢货建议,在皇帝过些天可能来松江府的情况下,绕开军队的监视,去拦路告状……

我很震惊!

躲开监视的军队,去拦截皇帝的御驾?

去和皇帝讲什么犯罪的直接关联和间接责任?

上帝啊,公司为什么会派这样的蠢货来中国?

敌在利德贺街!

【1月20日。上海。天气未知。】

我拒绝参加那些蠢货的讨论。躺在床上一整天。如果他们真的做出了弱智的决定,我只能选择在2月4日跟船离开。

我可不想在中国的监狱里度过一生。

公司内部当然可以存在争斗和勾心斗角,但却不能因为派系缘故,派一些根本不懂东方现实的人来中国。

他们用在美洲、非洲、甚至印度的经验,来套用中国。

这是对每一位股东的犯罪!

【1月21日。上海。天气未知。】

我依旧拒绝出席他们的讨论。不过公使先生站在我这边,他认可我的看法,看来至少他们不会做出极不明智的决定。

无论如何,我要给董事会写一封信,并且中途需要印度方面的建议。

这件事,只有通过召开股东大会来决定。

幸好,公司的股东大会的特点,决定了我很有胜算。

根据1689年的垄断授权法案,公司董事长不再由政府任命——以此,作为迎接荷兰人做我们国王的条件。

他不答应不再由政府任命董事长,我们便不认他做国王。

之前的国王对我们的控制太紧了,我们必须把他赶走。荷兰人乐于接受这样的条件,我们也乐于要一个这样的国王。

同样,当年的垄断授权法案,也进行了针对他们的修改。

公司只有持股1000磅以上的人,才有推选董事会成员的权利。

只有2000磅以上的、且必须在英国出生的人,才有成为董事会成员的权利。

但是,无论有1000磅的股额,还是1000000磅的股额,都只有一票。

这可以保证,自我而上,人人平等。自我以下,皆无票权。

王室、大贵族、地产所有者、大投机商,他们在董事会的推选中,无论拥有多少股本,也只有一票。

而那些穷人,小职员,出资低于1000磅的,没有任何资格参与公司管理。

只有这样,才能让公司的董事会,由一群稍微聪明一点的、脑容量大于野兽的、靠自我奋斗而成功的精英商人们控制。

也确保了公司不会被王室和政府控制,拥有真正的自由。只要不是垄断授权法内的义务,公司无需去做。

这也保证了,公司真正掌握权力的董事会:

既不需要狂热爱国,搞出类似于詹金斯耳朵事件的表态——出于利益支持对西班牙开战的,是在西印度和美洲有贸易的;而主导舆论态度的,却是那些低级的、没什么钱的狂热的人群。本公司的董事会制度,杜绝了被狂热主导的可能。

也不需要事事听从政府和国会的统治,避免了法国或者西班牙那样的情况——主导他们贸易的,是政府。而政府总会给公司添加太多的国家义务,比如培养海员、比如履行军事义务、比如捐款、比如移民等。

这一点,大顺的贸易公司也存在,而且更加严重,比如要履行军事义务、要履行培养海员水手的任务、要配合作战提供后勤支持等。

或许,区别就是大顺的货物不愁卖,否则他们这么沉重的非商业义务,一定难以为继。

大顺的商人很羡慕我们公司的制度。

可惜,他们没胆量、也没能力学我们,绞死自己的皇帝,请一位外国人来当天子。

我们的制度优势,可以确保一切以盈利为目的。

依照委任状第七款之规定,我这样级别的公司高级员工、且持股1000磅以上的人,是可以提出召开股东大会、改组董事会提议的。

只要董事会半数通过,即可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转型之问题。

依据1726年之新授权法,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制定法律、开设法院、制定税收政策。这已经为公司的转型铺垫好了一切。

现在,需要的,就是我这样的、以及在印度等地的公司高级职员,写一份非常明确的企划书,说明公司转型、加大在印度投资、摆脱对中国贸易的依赖、以及这么做将为公司带来高额利润即可。

既然我们的制度优势可以确保一切以盈利为目的,那么我这份建议书的出发点,也应该完全以盈利为目的展开说明。

我认为,只要外面还在开会的那些蠢货还没有做出真正愚蠢的决定、使得中国方面勃然大怒把我们全部抓紧监狱,我就有机会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方式,调整公司的战略。

影响公司转型的,只是很多人的思维定式。

谁说,一家公司盈利,一定要靠贸易或者生产呢?

收税也可以盈利啊。

荷兰人都知道,如果股票投机和炒作可以盈利,那么盈利就好,为什么非要贸易和生产呢?

我想,我应该能够说服他们,对华贸易的利润依赖,会让我们陷入VOC一样危险的境地。

毕竟,我是公司里最懂中国的。当年的茶叶事件和对荷兰公司竞争,我为公司立下了汗马功劳。

但不知道印度方面,会不会有一个真正懂得印度看似阔大,实则不堪一击的人呢?

但愿印度方面的公司高级员工里,有一位我们自己的弗朗西斯科·皮萨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