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参谋部的估算,承担了攻克邺城等任务的第一军伤亡是最多的,他们足足阵亡了三千五百余人,伤七千一百余人,其中重伤员七百余人,伤亡加在一起将近一万人···················
而排在第一军之后的则是郭志平的第三师,他们在三岔岭战役中歼灭掉了豫军高丁山部,以及后期对齐军段岩峰部的攻击任务,他们阵亡了约为两千余人,伤员超过六千一百人,其中重伤员七百余人。
排在第三的则是彭策的第六师,其部主要是前期的辅助作战,歼灭掉了几支想要驰援玉京的地方乡勇武装,以及后来的攻击齐军段岩峰部的作战任务,伤亡相对来说较小,只阵亡了一千余人,伤了三千三百多人,重伤员三百余人。
排在最后的则是张猛的第七师,其部是奉武军最后投入到冀豫之战的部队,主要是战略预备队,只承担了涿县之战对突袭而来的安庆军骑兵的作战任务,阵亡了大约七百人左右,伤了一千九百余人,其中重伤员只有两百人。
按照这份估算粗略算一下的话,奉武军此次作战阵亡的人数就已经超过了七千人,受伤的人数则有一万九千余人,因为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限制,重伤员基本上是很难救活的,所以把重伤员算上的话,奉武军此次的阵亡人数将会接近一万人···············
在此次作战之前,参与冀豫作战的各部都是按照叶明盛的命令,吸收了一部分预备役士兵进入战斗序列当中,再加上征召的乡勇民夫的人数,投入总兵力在十三万人左右,如此一来伤亡比例已经是超过了百分之二十。
意识到这一点叶明盛在心疼之余,也是十分的欣慰,在冷兵器时代百分之三十的伤亡比例是一条红线,超过这一比例还没有崩溃,能够继续战斗的军队,都可以称之为绝世强军!
而叶明盛麾下的奉武军,在付出了超过百分之二十的伤亡过后,依旧保持了继续战斗的能力,这也毫无疑问说明了在叶明盛的倾尽心血的打造下,奉武军已经成为了一支非常强悍的军队!
看着叶明盛略显沉重的表情,一旁的叶奎也是开口劝道:
“大人,这不过是参谋部的估算而已,真实伤亡数字很有可能会小一些,您也不要太过上心,将士们都是追随您战斗的,都是盼着跟随您建功立业,开创一番太平盛世!”
对于叶奎的劝诫,叶明盛笑了笑摇了摇头,贺敬云做事是出了名的认真,他既然把这份伤亡报告提交给了自己,那就说明他是觉得报告中的估算数字是可靠的,因此即便估算的数字和真实的伤亡数字有差异,也不会相差太多!
讲真除了要这份伤亡报告,给财政司做伤亡将士抚恤预算之外,叶明盛心底还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入侵齐鲁,跟曹长平这個婊子养的东西,好好算一算总账························
尽管已经歼灭了齐军两万的人马,但是老实说叶明盛心里还是不怎么解气,当然除了个人情感上之外,叶明盛内心当中对罗纲的想法还是很认同,曹长平这个家伙留着就是一个祸害,这一次冀豫之战,他和曹长平算是彻底撕破了脸皮,之前因为共同针对徐兆杰,暂时结成的利益同盟,也已经完全宣告破裂。
可以预见在叶明盛和上官宏远在明年进行决战的时候,徐兆杰肯定会北上干预,因此在徐兆杰的鼓动下,曹长平很有可能也会跟他一同行动,到时候面对安庆军和齐军共同的打击,奉武军在南线的压力会非常大,所以提前拔掉曹长平以攻代守,对叶明盛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虽然心中有这样的想法,但是因为考虑到前线将士的实际情况,叶明盛并没有将这个想法付诸实践,而是想等到拿到参谋部的伤亡报告,具体了解一下冀豫此战的伤亡情况后在做决定。
之前以为还在继续战斗当中,参谋部没有时间和精力做伤亡将士的统计工作,所以叶明盛虽然知道前线伤亡不小,但是却没有一个具体的概念,而现在了解了这一情况之后,叶明盛虽然感觉有些可惜,但是心中还是暂时放弃掉了进军齐鲁的想法····························
目前奉武军虽然还能继续战斗,但是毫无疑问在付出了超过百分之二十的伤亡后,奉武军已经是强弩之末,现在的奉武军需要的是休整,而不是继续战斗,如果强行战斗的话,会有崩盘的危险!
沉思了一会叶明盛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向着叶奎询问道:
“除了伤亡报告,歼敌报告参谋部送来了吗?”
面对叶明盛的询问叶奎思考了两秒钟,然后在一大堆报告资料中找出了一份报告递给叶明盛,十分歉意的向着叶明盛说道:
“大帅在这里!”
看着叶奎手忙脚乱笨拙的表现,叶明盛心中也是十分的无奈,为了照顾好叶府的事物,叶明盛把自己的侍从官叶成留在了家中,然后把叶奎带在了身边,让他临时客串一下自己的侍从官。
然而叶奎虽然是忠心能够为叶明盛保密,但他毕竟是武将出身,对这侍从官的货是根本是一窍不通,让叶明盛有的时候是哭笑不得,叶明盛为此甚至想过,把戚德朝调回来临时给自己当侍从官。
不过一想到戚德朝在地方上干的十分不错的,现在把他调回来十分影响他的工作,叶明盛才放弃了这个想法,继续让叶奎兼任,侍从官这个位置,官职虽然不大,但是却几乎经受奉武军所有的机密,让一般人做这个位置,叶明盛是不放心的,必须得放一个他绝对信任的心腹才可以··························
翻开参谋部送来的歼敌报告,叶明盛的神情逐渐舒缓起来,根据参谋部的统计,在冀豫之战,奉武军大概歼灭掉超过十三万的敌军,其中占据绝对多数的是豫军,共计杀敌一万五千余人,俘虏敌军五万余人,剩下还有四五万人在战争中趁乱逃走了。
其次是齐军共计杀敌五千余人,俘虏了一万人,逃走了三四千人,最后是安庆军的部队,杀敌一千三百余人,俘虏了四千五百多人,只有几百人逃走了。
看到奉武军手中,有将近七万人的俘虏,叶明盛不由微微点了点头,不管是现代社会和封建社会,人口都是巨大的财富,尤其是在封建社会,机器没有大面积普及的时候,需要人力承担大多数劳动的时候。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些俘虏很多都是青壮年,是社会劳动的中坚力量,按照以往奉武军的惯例是对这些俘虏进行审判,对其中害群之马处以极刑,以此来警示众人,然后将没罪的人进行释放。
然而因为此战奉武军财政和兵力上亏空很大,所以布政司和参谋部有一些声音,大概意思就是让这些俘虏留下服劳役修水渠修路,或者吸收一部分进入部队当中当兵,对于这些声音的出现,叶明盛近来也是在进行思考可行性····················
而现在看到这份歼敌报告,叶明盛心中逐渐有了想法,他打算将俘虏的豫军将士,按照原定办法进行处理,在打扫计划结束后将多数人放回去,拿下冀豫奉武军政权需要做的就是安抚民心,确保打扫计划能够将冀豫的粮食和土地进行公平的再分配。
而俘虏的将近五万的豫军将士,这些是冀豫境内的的子弟兵,背后是五万个冀豫家庭,这些家庭都渴望着他们的丈夫,孩子,能够返回到家庭当中,因此让这些人回家,有助于安抚民心,让冀豫的老百姓认可奉武军的统治。
至于齐军和安庆军的俘虏,因为奉武军目前还没有攻打到齐鲁和安庆军境内,所以没有安抚民心的需要,叶明盛就打算压榨他们的劳动力,让他们参与到奉武军境内像道路,水渠,大坝等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当中,让他们用工作来换取他们的食宿。
至于吸收这些俘虏进入军队当中,叶明盛则完全否定了这个想法!
在奉武军成军之初,为了保证军队的战斗力,杜绝大周地方军队战斗力低下,吃拿卡要,战斗意志薄弱的缺点,叶明盛也是效仿戚家军,从兵源上下手主要招募的是农民和矿工,猎户,以此来保证军队的战斗力。
后期为了扩大军队规模,叶明盛虽然也是放松了一些要求,但还是基本上保障了募兵的质量························
然而之前在幽燕的战事当中,因为兵力不足无法支撑大规模作战,叶明盛采纳了参谋部的建议,用俘获的燕军士兵,组建了奉武军第六师。
尽管当时叶明盛已经考虑到了,这些燕军俘虏会有一些地方军队不好的习气,所以特意安排教官,对他们进行整编,但是却也未能彻底接触这个隐患,以至于在后来的一些日子里,第六师出现了一些私自将武器贩卖,然后虚报战损,买官卖官的情况。
为此叶明盛也是十分震怒,让军法处派了工作组进驻第六师严查到底,砍了一百三十一颗脑袋,处理了三百多人才勉强把这股歪风邪气给刹住,有了这个前车之鉴,叶明盛自然是不会在重蹈覆辙的。
至于兵力上的缺口,可以从预备役中吸纳,这样虽然比直接要俘虏慢一些,但至少保证了奉武军的质量,在荀柯等人的工作下,奉武军预备役的士兵,虽然没有经受过战争的吸力,但是他们的训练水平,尤其是操作火器的水平还是非常高的,打几仗见过血就是非常合格的士兵
重新审视了自己的想法过后,觉得没有问题之后,叶明盛就把自己的想法,写成了处理意见让叶奎发给参谋部和布政司,让他们把工作落实下去·······················
工作了一上午,就在叶明盛准备休息一下的时候,一名亲卫却是匆匆来到了他的面前禀告道:
“大帅霍处长和古司长,正在府外求见大人!”
叶明盛闻言先是一愣,虽然不知道这两个人为什么会一同前来,但是对于这两名心腹爱将的求见,叶明盛自然是不会拒绝的,旋即点了点吩咐道:
“让他们进来吧!”
“是!”
因为冀豫战事已经结束,所以叶明盛已经开始打算返回易京了,这件事情已经通知下去了,相信古三思和霍三两个人都是非常清楚的,因此即便是明知道自己马上就要回易京了,这两人还非要走数百里路来找自己,这已经足以说明这两人都是认为这件事情十分重要,必须要尽快让自己知道···················
想明白这一点,叶明盛也是不由十分好奇,这两人要向自己汇报什么事情。
很快霍三古三思两个人便是出现在了叶明盛的面前,风尘仆仆的两人向叶明盛见过礼后,便是由古三思率先开口向叶明盛说道:
“大人,苏仪从历城传回来一份重要情报!”
“苏仪?他还活着?”
叶明盛有些意外的反问道,在突袭易京这一招失败过后,徐兆杰派杀手把苏仪刺杀成了重伤,逼迫着曹长平跟自己决裂,彻底踏上了他的战车。
因为之前历城封锁了消息,所以叶明盛只知道苏仪伤的很重,至于其他的消息叶明盛就不清楚了,因为有快一个月时间没有传回来了,叶明盛都已经认为麾下这位外事司副司长已经英年早逝客死他乡了,准备让人向曹长平索要他的尸骨,让他魂归故乡入土为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