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天宝十四年冬天,腊月望日,安禄山终于按捺不住性子,提前发动了政变.
从根本上來说,这是李隆基宠幸李林甫杨国忠这些人的后果,外戚专权,国家混乱,他自己却纵情声色,各种矛盾激化,还有一点更重要的就是,李隆基太过自信,以为自己武功当世无敌,所以将绝大部分的军队都调到边疆,内地兵力空虚.
安禄山虽是胡人,但是他聪明机变,早已经在无数次的于李隆基对话的过程之中将唐朝的虚实摸了个清楚,在唐朝前來范阳刺杀他的情况,终于将他激怒.
他还以为,这是李隆基暗中派人來铲除他,毕竟,唐朝是李隆基的驸马,派唐朝前來刺杀他就等于是提前的宣战.其实,他的猜想完全错误,李隆基久已想将唐朝削职,不予重用,只是想不到唐朝居然通过了他的所有考验.
直到这次将唐朝任命为剑南副节度,也是因为朝廷之中实在沒有合用之将,这才将他派到四川.
当天夜晚,范阳节度使行辕之中信马奔腾,无数的命令从这里传出,将平卢\卢龙以及范阳三大军真中的人马调集到一起,还特意派了人在辕门前竖立一面旗帜:“有提供线索或捉拿到刺客唐巢者,线人获赏5000两,捉拿者赏银500万两,”
同时,史思明还在范阳城内四处张挂唐朝的画像,将悬赏公布于东西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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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夺了玄铁重剑之后,腾身而去,找了一处绝密的山谷,将体内剧毒逼出。
断肠散的药力霸道无比,他虽然喝下毒酒之前先就屏住呼吸和肠胃功能,但还是有不少酒渍散落入胃谷,被他运起玄功,一一的逼出体外,。
以他此时功夫,已达化境初境,加上身上强横的经脉,内视之下,已经能够将任何剧毒逼出体外。
毒液一滴滴的自他指尖流出,逼出剧毒,仅仅花费了他不足一盏茶的功夫。
他忽然长啸一声,身上余毒尽去,猛的向三丈开外一直在窥视自己的一头老虎发出隔空一掌。
他此时的掌力,已经能够纵控真气,渐渐达到百步神拳的境界,方圆三丈之内飞花摘叶俱可伤人。
那头猛虎本是山中一头虎中之王,成了精的角色,感觉到唐朝身上散发出恐怖的气息,只是窥视在侧,暗中等待机会下手,想不到唐朝早已经发现了他,而且居然相距如此之遥还发出掌力攻击。
见唐朝的掌力袭來,这山中之王一扑一闪一腾,居然迎着掌力向唐朝扑來,要将之杀死,但它忽然之间一声尖叫,砰的一声倒下,在地下翻腾良久,不旋踵居然死了。
唐朝也是大吃一惊,想不到自己掌力已经到了这般不可思议的境地。
但他随即知道,绝不是自己的掌力强横到隔三丈就可以杀虎的地步,而是掌上残留的剧毒尽数击入了老虎身体,这才杀了此虎。
唐朝将身上原來的剑取出,轻轻一弹,断为七截,将玄铁重剑装进剑鞘,心中忽然升起一种安宁的感觉。
这是一种绝无畏惧的安宁,这个时候,他清楚的知道,一剑在手,天下之间几乎已无抗手,突然之间,在极端的安宁之中,他感觉到孤独。
史思明,倒是一个真正的人物,不知道安禄山这人到底有什么厉害,居然能使如此厉害的人物甘心为之所用,想到这里,唐朝就轻飘飘的跃了出去,一掠四丈。
他的确很想见见这位安大帅,这位统领边关数十万大军的人物。
酒家。
唐朝掠入了一处酒家。
以他现在的能力,可以十余日不进食依然龙精虎猛,但是想到史思明已经如此厉害,再加上安禄山以及他手下的无数骁将,对付起來恐怕要困难得多,所以他必须将体力补充到极端充沛的境地。
“客官,想吃点什么,”
“你这客店之中有多少肉,”
唐朝淡淡的问道。
“有今日刚杀的一头壮牛,”
唐朝本來担心的脸上忽然露出满意:“那很好,将这头牛都给我烹煮好然后端上來,”
这店铺是范阳北门上最大的一家酒楼,店小二早见惯了形形**的人物,但如今日这般要吃一头全牛的人物还是首次,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客,,,,,,客官,您要一头牛,是你自己一个人吃吗,”他忽然口吃起來。
唐朝哂然一笑,从身上丢出一块拳头大的金元宝,足够五十两:“一头牛用不了这金子的百分之一,只要你把味道农得上好,其余的就赏了你吧,”
“啊,,,,,,”店小二颤抖的抱住金元宝,一时之间高兴得傻了,楞了半晌这才疯狂的冲了进去。
这锭金元宝,就是将这处店面买下也差不多了,这戴着破旧范阳竹笠的年青人居然随手就用了,他的确是从來沒有见到过这样浩阔的人。
当然,他也从來沒有见到过如此肚量大的人。
但接下來,这店小二就见证了唐朝惊人的食量。
饭菜和牛肉流水也似的端上桌來,唐朝居然随到随吃,吃的速度居然和上菜的速度一样,用飞卷残云來形容分毫也不过分,使这店小二吃惊得口都合不拢來的事情是,,这小子的胃怎么好像是沒有尽头。
上百斤的吃食进入这小子的胃里,他居然沒有被涨死,这是他百思不得其解的。
他却不知道,武功进入化境的高手,肠胃的功能已经强化到惊人的地步,可以飞快的消化食物,这也就是唐朝看起來食量无穷无尽的原因。
而且,武功达到唐朝如此境地的人,肠胃的柔韧度也已经达到了一种惊人的程度,数百斤的食物填进肚子,也只是微微的鼓胀,和常人并沒有什么分别。
这其间,他也不过就是如厕了两次,待到店小二用颤抖的声音对唐朝说道:“客官,一头牛已经吃完了,还,,,,,,还要吗,”
这个时候,这店小二的眼睛已经绿了,他已经将自己这一辈子的惊讶都用完了。
“好吧,饭菜就到这里,來些酒水也就差强人意了,”
于是,酒上。
店小二给唐朝斟了三十六碗青花大碗装的酒,唐朝终于站了起來,眼睛像是天上的星星,这个时候,已经是第二日的清晨,正是安禄山发动政变的第一日,微笑道:“难道,安大帅这么沉不住气,“
因为,这个时候,唐朝已经用他过人的耳力,听到了无数军马奔驰的声音。
唐朝到了街上,四处走动,想要找一处客栈容身,再怎么说,此时安禄山,也不能就这样明目张胆的杀进他的行辕,毕竟,安军的实力雄厚,手下高手无数,一旦被包围,陨落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而且,他自己就是大军的统帅,一些阵法运用起來,却能化腐朽为神奇,成百上千战力一般的兵丁,只要运用得当,也是相当恐怖的,他熟读兵书,知道当初霸王项羽就是被困在“十面埋伏”之下。
也就在此时,他看到了悬赏捉拿他的告示。
他当下冷笑起來,安禄山果然已经起兵反唐,而且还悬赏捉拿我,哼,他以为,用这一招,我就会不战而退。
想到这里,唐朝胸中豪气顿生,此贼也算是厉害之极的了,但我唐朝不远万里來刺杀,岂会毫无寸功而去。
当下,唐朝将头上破旧的范阳竹笠一挥,露出面目,顿时引起了无数人的注意。
以他此时武功,已经将全身呼吸、排泄、循环、消化系统全部调节到极端恐怖的地步,身上皮肤晶莹如处子的大腿,眼神清澈明亮,一举一动之间透露出一种绝顶的风流。
这样的一种气质,要说不惊世骇俗,那简直是骗人,就更不用说他腰上还挂着一柄形式古雅的长剑,剑未出鞘,但一股冷森森的剑气还是在刹那之间就弥漫了整个一个街道。
所以安禄山很快得到了消息,唐朝居然还未退去。
因之他亲身赶來,身上佩戴日月金刀,乃是契丹的前首领献给他的宝物,其锋利程度据说和史思明的玄铁重剑在伯仲之间,乃是他的标志性武器。
他身边当然还有史思明,他可一刻也沒能忘了自己被夺取的剑。
本來还热闹的街道,但是现在忽然静悄悄,就只有唐朝白衣如雪,站在街心,几乎所有的店铺都关上了门,免得遭受池鱼之殃,昨天唐朝和史思明在酒楼上争斗,连杀数十人的事情,已经瘟疫一般的传遍了范阳的大街小巷。
出乎意料的,唐朝发现,安禄山居然只带了数十个随从,而且凭借他的感觉,安大帅居然沒有派兵包围他。
武功达到至高的境界,至诚之道,可以前知,这虽然只是一个神话,一种传说,但是就现在的唐朝而言,是可以冲击这一关的,到时候,天下间事都在自己的算中,可以达到无人可以侵害的程度。
很胖,这是一个很胖的男人,他的坐骑也奇怪,居然是一匹沒有毛的马,这匹马的身上,所有的毛都被剪得干干净净,日月金刀虽然并沒有出鞘,但唐朝还是在百丈之外就感觉到了凛冽的杀意。
冬意还未十足,但唐朝在这一刹那之间,感觉到了严寒逼人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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