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说着,迎面来了一支华丽贵气的大型贵族队伍。商队连忙避到大桥的一侧,让出桥上的宽阔道路。
这只队伍打着颜色各异的旗帜,或黄或红或蓝或绿的旗帜上描绘出各种标志性图岸,或是狮面或是龙纹,或是五彩的符号或是建筑标志。各形各色、异彩缤纷。倒让人一眼出不是一个团体的。
走在前面的是几个法师,自二十多岁的青年到五十多岁的老者都有。他们个个骑在高大健美、油光发亮的高头大马上,穿着各种颜色和样式的法师袍。有大红色的华丽金边法师袍、白色的肃穆黑纹法师袍、蓝色的折边活力法师袍。有人手持外形简易的黄金色长杆法杖,上面刻满了端端正正的咒文;有人手持造型怪异的紫黑色扭曲法杖,杖头放射出一轮暗紫色光华,令人的心悸;有人佩戴着鹌鹑蛋大小的珍珠项链,内含变幻的七色闪光,这是法术能量的显现;有个老法师佩戴的耳环上镶嵌着一节中指大小的方正黑曜石,华美中不失稳健之感,怪异中不失威严之色。
他们皆是骑在马上昂首挺胸,乍一颇有些“目中无人”的样子。
但他们有这个资格!
当队伍离东a子他们尚远时就能感到一阵澎湃的法术波动如大潮般汹涌而来,连东a子本人都有种被压抑的感觉。以元神探察的情况来这些法师的实力都在五阶奥术上下,并且身上携带的魔法物品不但数量众多而且阶位都很高。
而佩戴了“秘法视觉戒指”的乐琳则到一阵强烈的七彩光芒扑面而来!好似对视着十几个五颜六色的太阳,那些剧烈的法术灵光直刺双目,疼如针扎,简直让人无法忍受!最后她干脆摘下了那个戒指,去掉了秘法视觉。用靓丽的美目愤怒的注视着这些法师们,对这个职业的厌恶无形中又加深了一层。
格林姆的眼中则是贪婪之光和羡慕之色并存,眼珠子四下乱转着东瞧西,从人家头上的帽子到身上的金银扣子子、法术徽章,再到魔化腰带、法术鞋子。一个都不放过。嘴里似乎在小声念叨:“这些家伙穿的简直是金砖衣服啊,我什么时候也能有这么好的装备啊!”
接下来过去的就是一辆辆的外形优美,装饰精细华丽的四轮马车。周围是一些牧师和精悍的披甲战士护卫着。那些牧师的数量虽然和法师一样稀少,但其法术波动也达到了五阶神术的水平。参考一下同为五阶牧师的帕立克,还真是群不好惹的家伙啊。
老板凑过来小声介绍道:“这就是各地的领主了。前面的那些法师都是他们长期供养的,一切学费、装备费用都是由领主们负担,而法师则要承担包围领地、制作低阶魔法器具的义务。不过他们之间不是骑士那种主仆关系,而是契约关系,好一些的则能成为朋友。”
东a子点了点头,随即想到,这个老板与他身边的法师也是这种“供养关系”吧。法师进阶需要大量的钱财,而有钱的领主、商人们则供养这些法师,甚至和他们结为朋友。等到法师们达到了高等阶位,则可以为自己的领地带来高层次的帮手或为自己的生意打通上层的道路。说起来也算是知识精英与权力(财富)精英的结合吧。
来,有些事情古今中外、原世异世都是一个调调呀。
队伍出城了,眼前的大道果然很宽广。
开阔的平原上是一条能并行四辆四轮马车的平整道路,它蜿蜒着向地平线伸展出去。两侧是平整的田地,一些农夫们正在进行春耕活动。
着两边翠绿色的农作物新芽像无尽的地毯般摊开到极远处,东a子心情转好――终于到了类似地球的人类活动区域了。不像前些日子,整天在山沟子里乱转,满眼都是奇奇怪怪的植物,而且一个人都碰不到。
不过好心情没有持续多久,到了半晚的时候,他就发现两侧的平原上没有了农田和庄稼,却长满了不知名的高大“野草”。一直走下去仍是如此荒芜的模样,直到太阳快下山时也没有再见一亩农田。
东a子终于忍不住了,转头问老板:“我这里地形平整如地毯,又土肥水足。为何不开垦为农田?那些领主每天都在干嘛?这种弯腰捡钱的事儿他们都不来吗?白白浪费了这成千上万倾的天然良田啊!真是的都心痛。”
老板一脸惊异的着他,张口结舌了半天却反问道:“您~~连这个都不知道吗?”
东a子面色不改,心中却一懔:糟了,又说错话,要露马脚了。
于是轻松的慢慢辩解道:“我一直跟随我的老师生活在边远的高山之上,在那里体会大气的神奇变化。我的老师教学很严格,一直不许我们学生轻易下山。直到最近我的神术有了长足进步,他才允许我下来走走。所以我对这里的事情不是很了解。还请指教。”
老板心中释然,气元素之神也是出了名的不爱搭理凡人的事情,有时连自己信徒的事情都不管不问。这种神祗有一些孤僻的仆人也是在意料之中。
于是他详细的介绍道:“因为这些田地根本不能种庄稼呀!种什么都收不了。种麦子结不了实,种白菜却个个长的比拳头还小,无论浇多足的水、施多好的肥料都没用。只有野草和这些帕帕纳草能顺利生长。其实一百多年前,只有罗德里斯奎城外十里的范围内能够耕种。”
“可我们今天走了几十里路,都是农田呀。就是走到这一带才没有了。”东a子问道。
“那是因为后来耗巨资建了大地女神的神庙,在女神的帮助下,经过了近百年的神力改造才将可耕地扩展到现在的几十里远。要不然出城不久便不到农田了。”
“真的什么庄稼都种不了?”东a子心中大奇,这也太邪门了吧。
老板非常肯定的说:“只要是人吃的就种不了!不是人吃的反倒是种一个好一个。比如这片土地就可以种植绿地精们吃的加尔韦斯顿菜,种一个长一个,而且个个长的有半人高。所以总是有大大小小的地精部落为了生存而来到这一带开垦种植。为了驱逐它们,各地的领主每年都要发动军队四处巡逻,杀光那些小怪物,拔光它们的加尔韦斯顿菜。否则这里早就成了绿地精的国度了。”
东a子连忙问道:“那个什么加尔韦斯顿菜,我们人类不能吃吗?”
“当然不能吃啦!!!”老板被东a子的“无知”吓了一大跳,瞪着眼高声道:“这种菜,人吃了会慢性中毒的!你没见过吗?可惨了!开始吃没什么问题,吃两个月就开始手脚无力。如果此时停下来还能慢慢恢复,否则继续食用的话,每天就不想吃东西,吃任何人类的食物就吐,反倒是吃加尔韦斯顿菜没事。不过这可不是好现象,因为人会变的越来越瘦,哪怕是个两百磅的壮汉也会在一两月内变成一具排骨似的,连拿勺子的力气都没有!到了最后,整个人浑身上下的肌肉都使不出来力气,不能睁眼、不能说话、不能张口吃饭,甚至连呼吸都困难。就这样活活饿死或者窒息而死!你说惨不惨?别说是人,就是牛羊都吃不得那东西,虽然不会死过去,但也长的特别消瘦,像僵尸似的。”
东a子严肃起来,照老板这么说,这片土地的植物倒是演化出特别的毒素,普通的动物无法适应这种变化,反倒是人人都瞧不起的地精们如鱼得水。又问道:“既然这里可以长草。为何不在这里畜养牛羊?这样也可以扩充人类的势力范围,抵御地精的侵袭啊。”
老板无奈的着这位“无知”的牧师,只得耐下性子说道:“我不是说了吗?这里有帕帕纳草,这种草不适合牛、羊、马都不吃。而且它能破坏普通草的生长。你,这么大的地域里只有十分之一长的是普通草,其余都是帕帕纳草。牛羊想吃一点儿都要东挑西挑的捻半天,压根就养不壮,只能保证不饿死罢了。所以大家都不来这里放牧。倒是一些鹿喜欢吃它们,而且吃了后就要跑,不跑就会得病。因此也不能圈养,只能费力的去捕猎。”
东a子着一眼望不到边的广阔“草地”,无奈的问道:“这么多地,庄稼也不能种,放牧也不行。就这么让它白白荒着?”
“那又有什么办法?”老板说:“除了请大地女神每年扩展一丁点儿可耕地,我们这些凡人又有什么办法呢?”
“别处也是这样吗?”东a子转头又问道:“有没有连续几百里都是可耕种地的?”
老板笑了笑说:“有啊,那都是些大国的地盘了。像赫里福德这样的中等国家就是由这种方圆几里、几十里的零碎可耕地组成的。而那些小国就更差了。”
太阳下山后,商队在这绿色平原上开始扎营休息。而东a子则走到一旁的草地上,借着微光仔细观察着“帕帕纳草”。
不不知道,一吓一跳――这“草”上居然也有鳞片壮的纹路和孢子囊!这丫哪里是“草”?根本就是一种细矮的蕨类植物!(注:草是被子植物。)
东a子沉思道:即便是蕨类植物也不应该牛羊马皆不吃啊,来这些蕨类植物已经演化出对抗普通食草动物的东西,以至于能阻止它们进行有效的消化。
人类的智力在这些神奇的演化面前已经没有绝对优势了。
东a子忧心忡忡的想着,慢慢走回了载歌载舞的营地。那里的人正围着一个大篝火,庆祝猎到了一只强壮的鹿。
四五日后,队伍来到了赫里福德公国的边境。
在这里平原又变成了丘陵和稀疏的森林,一座与哈蒙维尔镇大小相仿的边境城镇屹立在商道的一侧。
“来这里的强盗很少吧,”东a子笑着对老板说:“就这种木石混合结构的简陋城镇,来一大群豺狼人就能攻下来。”
老板点头道:“强盗确实不多,有时每年夏季的时候一些绿地精或者狗头人会跑到这里来碰运气。不过它们个子太小、没有好装备和高阶的法术,而且没有足够的粮食,所以这种城镇完全能够应付。”
东a子追问道:“那么豺狼人呢?它们不来吗?”
老板随口说道:“这两侧走进去都是大山,住在里面的豺狼人都被那些粗暴的矮人宰掉吃光了。它们两个种族是世仇,见了面就要杀个你死我活的。”
东a子注意到,他用了“它们”这个词,显然是把矮人也当作动物一类了。再结合他前几天说的事儿,来矮人与人类的关系非常差啊。
商队越来越接近简陋的小城。
出人意料,城池的外面居然聚集了很多商队。大家都拥挤在城墙周围,或喂马或打牌,或无聊的睡觉或聚集着瞎吹牛。一派热闹而又闲暇的景象。
但,商队不应该停留在这种没生意可作的小地方,更不应该如此闲逸。老板顿时紧张起来,不知道前面到底出了什么事情。他命令队伍停下,然后命令几个人分头前去打听情况。
那几人分头询问城墙下大大小小的商队们,过了会儿都回来报告:“埃斯科巴王国与曼西克特王国为了争夺一个水晶矿,纠集了三四千人在前面的平原地带准备开战。我们都过不去了!”
“干◎#※!”老板大骂起来:“两个屁大一点儿的国家打来打去的烦不烦啊!那个水晶矿又不大,为了它就要死几百人、上千人,完全不值得嘛!我两个国王是脑袋进水了。”
那几个回来的人却说道:“听说水晶的价格涨了四倍,而且还要再涨!后来吉芬城的预言法师又用法术探测到在那个小水晶矿下面,还有一个更大的。”
“啊!”老板惊叫起来:“怎么今年会涨的这么离谱?这下糟了,有了这么大的利润,这两个穷光蛋的小国不分个你死我活是不会罢休的。不知道要打到什么时候哦!”
他不停的哀叹道:“我怎么这么倒霉啊!要是不能及时把货物运到吉芬城,就要违反士马诺商会的契约。完了!到时候高利贷一上身,我这辈子都完了!”
赫里福德公国边境区域。
一大片开阔的平原上,遥相对峙着两支数千人的军队。他们不但扎下营寨,还从远处的大山里运来粗壮的原木,做成大栅栏、大帐篷、高耸的t望台、各种车辆以及其他战争器具,做好了长期战争的准备。
但是天不遂人愿,至少埃斯科巴王国现在是这样。
国王在他的简易大帐内接见了一位村长――水晶矿旁边一个大村落的村长。
这位村长年纪都已经超过六十了,走起路来一颤一颤的,好像随时就要摔倒似的,让人来就觉得紧张。不过他的精神还不错,而且是胆量不小,对大帐内威武凶悍的将领、猛兽皮制成的狰狞毛毡、带血的大斧长剑、还有那个铠甲金闪闪的国王都不慌不忙,好像周围坐的都是自己隔壁的邻居一样。
他吃力的向国王跪了下来,说了一通没有营养的恭维话后,步入正体了:“这几天就要春耕了,希望您威武的军队能尽快与敌人开战并结束战斗。否则村里的人都不敢下地耕种,要是误了农时的话,今年的收成就完了。而且大地女神也会怪罪的。”
老国王也年过伍旬了,他穿着厚厚的铠甲、披着大红色的厚披风以抵挡初春的湿寒气息。头上带着一个纯金打造的王冠,只是那王冠实是在“不花梢”。连边缘花纹和中间的一串符文都是做工粗糙,像是在某个小镇的金匠铺子里打出来似的。而且上面没有镶嵌宝石,只是用些廉价的珍珠镶在上面做替代品。一个大城市富豪的衣着打扮都比他华丽几十倍!
他的脸上丝毫没有传说中“国王的架子”,反而是满面愁容的问道:“你们是不是也派人到对面曼西克特国王哪里,说同样的话?”
“是的,英明的埃斯科巴国王。”老村长说:“您们这两个国家争夺水晶矿是您们的事情,但现在战场设在此处就影响了我们这些农夫的活儿。您直到水晶矿的粮食一直是由我们村子定价供应的,如果因此导致今年欠收的话,就没有足够的粮食卖给水晶矿的主人了。那时,无论双方谁胜了都必须花一大笔钱到外地买粮食。闻风而动的商人们则会乘机把粮食价格抬的比天还高,吃亏的还是您们中的胜利者啊。”
这老头神情老练、面无惧色的继续说着:“所以,请您们两国尽早开战,以免耽搁了农业生产。我想两位英明的国王一定能够理解我们的苦心。”
“当然理解。”国王露出了无奈的微笑:“我会与曼西克特国王商量商量,尽量提早开战。您放心,不会误了今年的农事的。”说完命人将老村长恭送出去,丝毫不敢怠慢。
“您真的要提早开战吗?我们的魔法器具还没准备好啊!吉芬城的那两个法师到现在还没把我们订购的货物运来。一旦开战我们会输的。”一个满面金色短须的二十多岁壮男抢步上前,急急的说道。他穿着金黄色的披风和金光闪闪铠甲,上去整个就是个金人。那气势甚至比国王还亮丽威严。
老国王无奈的摆了摆手说:“亲爱的公爵,不要着急。据我所知曼西克特国王也没有多少魔法器具。我们两国还是扯平了,就这么开战的话双方都不算吃亏。”
他一边沉思一边说:“而且就这么开战,死伤的人数可能会少些。毕竟双方都没有大威力的魔法器具。这也算是士兵们的福气吧。”
那位公爵称号的壮男还是坚持道:“但是,我们一直是按照长期战争进行的准备,现在突然改成了速战速决,只怕形势会变的不利啊。难道真的要为区区一个德莱福斯村就改变我们的计划吗?这可是两个国家的战争啊!”
老王国叹了口气说:“这都是我考虑不周,才导致这个局面。你也别小那个村子,他们名义上只是个村庄,其实却有方圆近十里的可耕地,人口六七百人。超过你五分之一的领地了。而且你也知道,那些大商人们的鼻子比苍蝇还灵。一旦知道今年的收成不好,他们就会联合起来猛抬粮食价格。你还记得几年前因为干旱,我国粮食减产,他们就把粮食价格抬高了六七倍的事情吗?”
他又叹了口气道:“今年我们也没有多少余粮可以支撑矿区的生产啊。搞不好就会出现占领了水晶矿却赚不到钱的情况。就算有余粮也好作为战争的储备,来对抗那些贪得无厌的矮人。要支持一个大矿区的生产是非常困难的。”
公爵犹豫着说道:“可是水晶矿一旦到手,那就能持续带了收入。一年亏本,那两年呢?三年呢?总有一天可以连本带利的赚回来的呀。”
老国王无奈的笑了笑:“你这么算是按照现在提高后的价格来的,可是水晶矿的价格可能一直这么高吗?今年它的价格涨的太不正常了啊。我担心持续不了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