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群英三国 第38章 去一趟常山

第三天,在这群文士的身体调养好了之后,他们的岗位也就确定了。

最低也是担任一方乡长,同时也把涉国的几个佐官也给占了,更大程度的支援杜袭在涉国的办事能力,也是为了更好的控制这个实际上掌控在黄巾军治下的县治。

既然涉国已经可以算是方云的私人地盘,所以他索性大改特改。

取消游缴,改为乡警,主要负责乡里的治安维护,贼人的抓拿等;设立所谓的城管大队,不仅仅是新黄县治下,涉国这边也在小规模在乡里试着管理。其实说穿了,就是最大限度的安顿那些即将被裁军,或者退伍的军人们,让他们回去还有一个不错的工作和收入。

同时,设立监察局,百姓可以针对某些官员的不法行为,在监察局上访并提供情报和证据。监察局开始立案开始隐蔽调查,确认无误立刻逮捕,若情况属实,那么最严重的会被处死,轻则丢掉官帽并被抄家。

这个监察局可以说是方云安放在表面的监督机构,实际上在背后还会有暗部来协助调查。否则真要弄到什么证据,这些游走在太阳底下的人如何能够避开别人的耳目?而这个监察局,很大程度,也是给那些上了年纪,不得不退休的间谍的一个去处。

四十岁的间谍,基本上在这个时代已经不能再战。故而退伍,成为地方监察局的官员,从地下正式回到地面上,也算是可喜可贺了。毕竟在以前,他们这群人。生在黑暗,死在黑暗,一辈子都是没办法见光的……

对于方云的改动,下面的文武没什么意见,实际上在方云强行通过这个决议开始。大家就知道反对其实没什么意义。对于他总是不按照大汉固有的官职和行政设置行事这点,多少有点无语。但仔细一想,或许是因为他出自黄巾军吧?

推翻大汉既然都是他的最终目标,把大汉的那些制度和行政设置任意更改什么的,反而觉得合情合理了。只是那什么警察,那什么城管。还有那监察局什么的,名字真心听得不习惯。

严格算起来,这新黄县里面的商业局和审计局,何尝不也是这样?不过随着这两个部门的开始运转,就算是戏志才也不能否认这两个部门对于一个势力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前者直接关系到势力的经济来源,后者却是关系到行政支出的关键。很显然,这两个部门的存在是有意义的,那么警察、城管甚至是监察局的设立,必然也有其意义!

方云并非胡乱设置这些部门,很显然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大家开始有了这种共识,同时也不由得好奇,他会把大汉。变得多么的面目全非?而这一个个改革,又会在未来,对华夏大地带来怎么样的影响?

为此。戏志才甚至写了一封信,给颍川的某个宅男。那厮很拼,人前是一个浪子,人后一本借来的书籍,会读过一次又一次,直至彻底吃透为止。鬼才之名。可不是放浪形骸就能够具备的!

收到信件后,郭嘉觉得自己被打击了。

当自己能够熟练的说出。大汉每一个职位的职责时,方云却是改变大汉的行政机构。若非戏志才第一时间跟进。并且把具体的改革内容和机构职权告诉自己,只怕自己真的会跟不上着改变的节奏。

说真的,方云很打击人,本来他可以走很多路,但总是执着的去走黄巾军这条老路。不过如今看到他不断的在做这做那,别人或许不清楚,戏志才和郭嘉却隐隐察觉到。

似乎不是方云适应不了大汉,所以才走黄巾军这条路;而是大汉的现状已经跟不上方云心中的需要,所以索性摒弃不用,甚至连与大汉虚情假意都懒得去做了。

这家伙,是生而知之的圣人吗?要知道,他二十岁前,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百姓,这点已经荀氏的情报人员,已经打探到了。是什么,能够让一个老百姓,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成长到这个地步的?!

很有意思的一个家伙……看来,自己只怕是要提前出山了……

郭嘉换换站起,伸了个懒腰。当天打开窗户,初升的太阳是那么的刺眼,没想到,自己又读了一宿的书籍……在这不得不感谢文若友情提供的灯油。

同一时间,方云也是缓缓起来,然后迅速换了一条**……正是大好青春时,奈何枕边无人。两个小不拉几的萝.莉,也就中看不中吃。

伸了个懒腰,此刻的他难得的十分惬意。只因为领地的大部分职务,如今都有专业的人手负责,他只需要在大事上面把握住方向就好。社会主义或许是好的,但这年头别说社会主义,资本主义都未必能够发展起来。

或许自己快要挂掉的时候,快要出现资本主义的萌芽吧?

此刻的华夏,唯一能够符合其需要的,只能是封建君主主义,也就是说最终自己要成为皇帝这件事情,已经是无可置疑的了。

后续只需要好好引导一番,进入君主立宪制,应该不会太难。能够在自己有生之年搞定最好,这样子孙后代,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话又说回来,这小妾都还没有,想什么子孙呢……

披上甲胄,拿起蛇矛,方云来到了比武场。今天约好了与黄忠对打,可不能失约了。

此刻他身上披着的,是典杰新打造出来的麒麟亮银铠,鱼鳞甲的一种,上有麒麟装饰,经过特别的加工,整体散发出一种高大上的气质。

“主公一身银甲倒是威武!”黄忠由衷的感慨到,只是这身本来应该高大上的甲胄,在方云身上却是多了几分俊逸秀气,或许是因为方云还年轻的关系吧?

对于自己这身新的甲胄,方云还是非常满意的,无论外观还是坚固都非常不错,是一个装x的大杀器。奈何座下不是白马,手中也不是什么亮银长枪,否则倒是可以混个‘白马银枪’的名头。

这倒也让他想起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正版的白马银枪那厮,似乎还没有出仕吧?

第二天,对领地丝毫没有责任感的某人,带着典韦和十数个解烦军士卒,开始朝着东北方向走去。那边有一个郡,名曰常山国!(未完待续)

ps:很想来个一年二年的跳跃,但放着赵云在身边不远处不去招募,那的确是有点浪费啊!

第二更送上!谢谢各位对本书的支持!